關於學生(1)
突然間,學生暴力問題鋪天蓋地。我深信這些問題本來就存在,不過現在成了新聞焦點,才會天天見報。這也未嘗不是好事,如果學生「收到」打人是任何情況也不會被辜息刑事罪行的話。
忽然想起BJ Diary 中兩個男主角打架,如果這不是男人解決恩怨情仇的應有方法,那結局應該是兩人一起被拘捕,然後上庭受審...
又忽然想起中學時也曾用拳頭解決了一些恩怨問題。開始有點混亂了,究竟是應該還是不應該?是程度問題還是原則問題?
(補充:我實習的地方幸好沒有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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