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April 5, 2004

  • 文明社會需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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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又阻撓採訪示威
    稱無記者證不可拍攝 被轟沒常識違人權

    【 明 報 專 訊 】 四 五 行 動 成 員 昨 日 在 前 往 西 環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駐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聯 絡 辦 公 室 ( 中 聯 辦 ) , 悼 念 六 四 民 運 死 難 者 , 途 中 一 名 有 線 電 視 職 員 在 場 拍 攝 示 威 場 面 時 , 遭 西 區 分 區 助 理 指 揮 官 李 超 然 以 其 「 不 是 記 者 」 為 由 , 阻 止 他 在 公 眾 地 方 拍 攝 。 有 線 新 聞 部 採 訪 主 任 劉 國 華 事 後 已 向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查 詢 , 警 方 有 什 麼 守 則 讓 警 員 在 公 眾 地 方 阻 止 拍 攝 。 警 方 事 後 坦 言 , 在 公 眾 場 所 並 沒 有 任 何 採 訪 限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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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我無預謀地在國慶場地外拍法輪功示威,一名軍裝叫我不要拍,我問「為什麼不可拍?」他的答法直接而可愛:「上頭指示,我都好難做」。當時我本想挑戰他們有何法理依據,不過見他一臉無奈,我又不是非拍不可,於是便算了。

    早上湯家驊在風波裡的茶杯問了警察公共關係科的總警司一個直接簡單的問題:「警方阻止拍攝的理由是什麼?」,總警司遊了一輪花園之後,還是要承認是「誤解了情況」,「可以再做得好些」。簡單而言,是沒有任何理據。

    文明社會的警察,就是需要對公眾說得出一個理據,而不是隨便一句「差人做野」便成的。

    文明社會,就是需要理據。

  • 如果

    如果有人說中央是父親母親,所以我們要忍讓甚至孝順,那代表他們的思想從未與現代文明接軌,因為政府從來都是國民的僕人。

    如果申述法律觀點時說來說去都是滿口假大空和黨八股,沒能說出什麼理性客觀的專業分析,那叫做黨棍,不是法律專家。

    如果有人說人大根據政治需要,妄顧法律的客觀性,隨意「解釋」憲法是法治,那是對法律的無知,不配當立法者。

    如果什麼都是人大說了算,處處與主流民意為敵,我們必須拒絕承認這個假國會的統治。

    如果有人說一項法律沒有寫的地方的「意思很明確」,請拿出白紙黑字的充分理據來,否則只是廢話。

    如果我們坐在這裡什麼也不做,我們將愧對我們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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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列席人大常委會議的港區人大鄔維庸說,雖然釋法內容不會有政改啟動權在中央的字眼,但意思很明確。

    人大常委會明天表決基本法附件中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解釋草案。鄔維庸今天表示,草案中沒有「啟動權」等字眼,但香港政制發展很重要,草案將說明釋法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政改啟動權在中央」的意思將很清楚。

    ......

    他表示,廿三條立法的事件令中央有個醒覺,究竟六年來做錯了什麼;中央給了權給港人,放手不管,香港會失控,即使釋法之後香港有什麼爭議,中央也會有準備。

    鄔維庸打個比喻,做兒子的應該知道父親做工很辛苦,即使有什麼也應忍一下,大家都是一家人。[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