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7, 2004

  • 思考釋法

    根據本來的基本法,立法會議員沒有權就政改提出草案,換句話說,從來只有特區政府(特首)能提出政改草案。提出了,還要立法會三分二多數通過,才可上報人大備案/批准。直接點說,只要特首是中央的人,啟動政改進程的門匙一直都在中央手上。

    現在人大釋法,加入了基本法沒有提過的機制,即是特首提出政改方案要得得到人大批准才可以拿到立法會去。這樣的機制百分百確保了中央能控制政改的細節。不過,假如特首本身就是中央的好孩子,他提出的草案根本沒有不合中央心意的可能。本來人大是最後的話事人,在新機制下,人大便是最初和最後的話事人,那麼釋不釋法有什麼分別?那不是多此一舉嗎?

    釋法的另一重點是確認2007以後包括2007,這個是個合乎法律理論的解釋,從好的方面看,至少不用爭論,2007有政改的希望。

    兩大重點,一個多此一舉,一個合乎法律理論,似乎對我們沒有什麼負面影響。其實如曾蔭權所講,我們要面對現實;也如葉國華所講,我們要集中精神討論政改方案。可是真正的問題不是內容,而是今次中央高調釋法和控制整個政改過程。

    基本法是防火牆,保護我們原有的制度和法律不受中央干擾,我們作為國際金融和貿易中心的主要基石,正是我們的制度和法律。如果中央高調過問香港的事務,對什麼是「與中央關係」的法律隨意解釋,那麼人們對基本法這防火牆,以及在其保護下的法治的信心便會大打折扣,後果可以是影響外國投資者的信心。這不是危言聳聽,試想想,我們的社會大小事情,有哪樣跟內地沒有關係?金融商貿、宗教自由、言論自由、人口政策,全都或多或少涉及內地,如果一個沒有民主基礎的偽國會(人大)可以隨便解釋這個那個,我們的自治和法治將成殘存風燭!

    儘管中央大員口頭保證以後不會隨便釋法,但我們都知道口頭說的不是憲法,他日何時再釋法再干預,無人能料。

    明報網站的民調顯示接受與不接受今次釋法內容的人各佔一半,雖然這結果未盡可靠,但也說明了我們要接受的「現實」--民意不是一面倒反對內容,而釋法的後果並不是太多人關心的課題,總括而言,港人大規模反對今次釋法的機會近乎零。反對釋法的抗議行動只是送法治的殯,送殯之後,便要面對現實,進入釋法預設的框框裡討論政改。

    下一步要做的,是如果結集民意,令董政府提出一個像樣的政改方案。九月立法會選舉的結果將是香港歷史上最重要的一次選舉,能不能使中央和董政府董重視市民的政改素求,還看這一次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