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個小孩子,因為貪玩,拉動了大堤的保險栓,結果大水淹沒了村子。村裡的人溺死者過半,小孩子很害怕。獨個兒逃到城市去,孩子在城裡幹粗活糊口,不知不覺度過了十數個年頭,孩子變成青年。漸漸地,他淡忘了那些死去的人,那些面孔不再出現在他的夢裡。不過,他也失去了當日探險求知的勇氣。多年慘淡經營,青年總算有了一個像樣的家。家,這個在十多年前被他一手滅的東西,不知現在如何呢。家鄉盛產甘蔗,於是青年每見到賣甘蔗的人,便向他們打探,如是者又過了幾年。一天,他找到了一個來自家鄉的少年,知道家鄉已人面全非,不過生活倒是很不錯,青年的表妹-他唯一還活著的親人已嫁作人婦。青年想,橫豎家人已不在、家鄉也沒有容得下他的地方,還是不要再想了,也不要回去了。
Month: July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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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件
(有spoiler, 不想知內容的不要看,但如果你想看,我可以告訴你這是一套篇劇應該拿去打靶的電影)
很喜歡杜琪峰的警匪片,本來想進戲院看<大事件>,但因為聽到不少劣評,所以還是等VCD出版。
看完了,第一個反應是:「杜琪峰自己有沒有從頭看過一次?」
第一場「一take過」的槍戰,本來很可笑--近距離(二十多米)互射幾百槍,竟然只有三幾人受傷,主角張家輝一槍也沒有打中,任賢齊則有神功護體,完全不用遮掩的。不過,最近台灣人竟把這個荒謬情節如實演出了一次(不同次處是台灣那邊警匪的距離遠得多了)。
陳慧琳擔任指揮之後,有一些場景很有<跳躍大搜查線>(織田裕二那一套)的味道。這個沒有什麼大問題,不過可不可以交代多些她如何指揮,而不是唸那些好像很有見地的對白。
人質從不同單位走出來的那段荒謬得很(最荒謬的在後頭),那班賊怎可能在重重監視下爬進那幾個單位?那些狙擊手都在吃飯盒嗎?
那些人質離開之後,為什麼沒有人檢查那些可能還有賊人的單位?為什麼那一層會沒有人看守?
為什麼在還有兩個賊人躲起來的時候,那些警察好像已下班一樣,張家輝打開了電梯門,在裡面駁火,卻久久沒有人發覺?
為什麼在一個電梯糟底炸開石屎牆,在糟中的人完全沒有損傷?
最荒謬的是結尾--究竟杜大導演憑什麼認為一個正在指揮上千警察的警司能夠離開崗位,單槍匹馬,一個手下也不帶去追捕兩個連飛虎隊也抓不到、殺人不眨眼的悍匪????????????
杜琪峰,究竟拍PTU的你去了那裡?為什麼你敢拿這套荒謬盡鄰的片去康城?Shame on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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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讓我知道的
星期天跟孩子們溫習功課、帶他們到圖書館申領借書證和看書、到遊樂場玩耍,感謝他們讓我知道:
1. 刺蝟的英文(查漢英的時候,我幾乎連中文寫法也不懂);
2. 圖書館原來已經有叮噹和老夫子;
3. 玩「捉」的規則已進化得十分複雜-以前只有「荷」、「解」和「碰解」,現在已發展出「槍解」、「自解」、「紅牌」、「綠牌」等新規例。這些小孩玩意,其實是法治精神的最佳教材。(我只是坐著看他們玩,如果參加,肯定猝死。);
4. 現在的他媽歌池只是賣十數塊錢。
感謝孩子們讓我明白一個星期天的下午可以不上網、不看書、不聽歌、不逛銅鑼灣,只是在屋四處走走、享受陽光,可以如此輕鬆愜意。
- 11: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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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展
在書展買了以下東西:
<修理陶傑> (潘國森) -- 作者指出了很多陶傑quote錯了的東西,當中有中西典故、語文理論、電影小說內容和歷史事實等。大都是無可駁斥的事實錯誤,不過這些小錯誤看來不會影響陶傑的支持度,因為他的fans喜歡的是他的想法和辛辣文字,不喜歡陶傑的人也許會看得很高興。
<李鴻章與大清海軍> (錢鋼) -- 看過走向共和、讀過中國近代史、瀏覽過相關網站、也親身到過威海和旅順的博物館,對甲午之恥的了解還是不夠深入,很多論述都是流於表面和情緒化。錢鋼(對,是唐山大地震的錢鋼)在1988年寫成此書,書中搜集了不少史實,以說故事的形式講清代海軍的成立到淪亡,借古諷今(是1988年的中國,六四前那腐敗不堪的中國),內容頗為充實,一些觀點也是獨到的,令人看得咬牙切齒。
<Practical English Usage> (Michael Swan) -- 大學教院的「鬼佬」推薦的書,因為特價,所以買回家「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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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遊香港(二)
昨天帶日本朋友飲茶去。看專欄和日本旅遊書,才知道「飲茶」已成了一個名詞,等於上茶樓吃點心和飲茶。
接著我們到了太原街看玩具,日本朋友對那些不知是不是正版的星矢很有興趣,他說小時候極度喜歡看星矢,我這個看日本動畫長大的香港的青年,當然有共嗚喇。
晚上我們再匯合到蘭桂芳,平日去沒有什麼,如果以遊客的角度看,的確是一個值得去的地方,那裡的氣氛好,人也特別好看。日本朋友環遊過中國,他的結論是還是香港的女孩最好看(當然,以統計學而言,他在蘭桂的sampling可能影響結論,不過也有旺角那邊的「平衡」,也幸好家妹沒有空出來)。
香港攪旅遊要sell什麼呢?我想是大都會動力加一點漁村風味再加一些西洋風情吧。那些金馬桶和莎莎(大陸人網民最常提及的東西)不代表香港,這些東西什麼城市也可做出來,沒啥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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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孩
昨天帶兩個新來港小朋友去遊玩,好像一家三口。兩個小朋友是兄弟,分別是十一歲和八歲,對香港沒有太多認識,而我的責任就是帶他們認識社會資源,還會在學習上幫助他們。
昨天是第一次外出活動,我們到過中央圖書館,可是他們對閱讀興趣不大,這需要慢慢培養。他們感興趣的,反而是圖書館內的電腦,他們拿著手寫筆也異常興奮...於是我們要不停令他們安靜下來,後來還騙他們說圖書館的電腦只准用十分鐘。
後來我們到了維園玩,在烈日當空之下,他倆玩了又玩,毫無倦意。
跟他們玩耍過後,有點累,才發覺自己原來已不是十八廿二了...
後來我們去了麥記,原來那些開心樂園餐送的玩具「大件夾抵食」,又食又玩,一次滿足兩個願望,難怪麥記一直是小朋友的首選。
小朋友的居住環境不太好,比起一進去便被虱叮的床位公寓,這已不算差了...
其實我不是因為悲天憫人才參加義工活動的,我只是相信如果我們可花一點時間在社會資源極度困乏的小孩子身上,他們也許能夠在社會的階梯上爬得高一點,那麼這個社會才會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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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白吃我們的糧,一邊欺壓我們,一邊助長政治暴力
警方發言人說:「警方絕不會容忍任何人以恐嚇、威脅、刑事毀壞或暴力手段強迫他人就範,也絕不姑息任何人以犯法行為干擾或損害本港之言論自由。」(明報訊)
記得幾年前的一個招募警察的廣告,列出了一些情況,問:「如果你在現場,你會怎樣處理?」
今次用同一個問題,問:「如果你是警務處長,你會怎樣做?」
圖(1) 圖(2)
圖(1): 04年7月12日,維園阿伯對政府車輛直接使用暴力,同時對民選議員作人身恐嚇(兩種行為俱屬刑事罪行)。
圖(2): 04年4月2日,不識趣的記者要求採訪對付學生和平靜坐的武力清場,整個過程中記者沒有使用暴力,只是有可能拍到警察過份使用暴力(監察政府濫權是記者的天職。在西方,對記者無理使用武力可導致政治危機)。
標準答案:
對圖(1)隻眼開,隻眼閉,因為他們是愛國尖兵。如果有人質疑為什麼袖手旁觀,便搬上面發言人那段廢話出來。
對圖(2)中的記者絕不手軟,雖然他們沒有犯法,但他們可能拍到我們暴力對付學生,然後公諸於世。至於什麼政治危機,不用擔心,因為我吃的是國家的糧,要堅決擁護以董建華為首的特區政府政府依法繼續對納稅的奴才高壓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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