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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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分享:
中文大學建築系教授林雲峰──舊建築如何譜出新樂章?
「香 港 近 月 來 其 實 亦 相 當 關 心 如 何 保 育 我 們 的 社 區 文 物 , 並 展 開 討 論 , 其 中 亦 包 括 了 Bonnie 表 姊 你 曾 在 那 裏 購 物 的 灣 仔 街 市 。 這 幢 有 六 十 七 年 歷 史 、 結 合 了 簡 約 與 現 代 流 線 型 建 築 風 格 的 的 建 築 物 , 維 繫 灣 仔 的 社 區 關 係 。 可 惜 早 在 九 十 年 代 , 土 地 發 展 公 司 已 和 地 產 商 協 議 把 那 裏 重 建 發 展 , 現 正 面 臨 清 拆 的 命 運 。
在 今 年 七 月 初 , 我 和 我 的 學 生 在 灣 仔 街 頭 就 市 民 對 於 灣 仔 舊 建 築 物 的 意 見 進 行 訪 問 , 當 中 不 少 市 民 都 希 望 可 以 保 留 多 些 舊 建 築 。 一 位 六 十 六 歲 的 王 婆 婆 還 說 , 小 時 候 常 常 倚 露 台 , 眺 望 馬 路 對 面 人 群 買 菜 的 情 景 , 所 以 灣 仔 街 市 保 存 了 她 的 童 年 回 憶 。 我 們 也 在 同 樣 面 臨 重 建 、 俗 稱 「 喜 帖 街 」 的 利 東 街 進 行 訪 問 , 並 碰 到 了 一 位 特 意 和 妻 子 回 來 拍 照 留 念 的 葉 伯 伯 。 雖 然 他 們 已 經 搬 走 , 但 都 希 望 市 建 局 在 重 建 時 能 夠 保 存 舊 街 的 風 貌 。 我 認 為 , 如 果 市 建 局 能 夠 利 用 如 澳 門 新 馬 路 的 建 築 手 法 , 保 留 舊 建 築 物 的 外 牆 , 而 新 加 建 的 建 築 物 則 建 在 它 後 面 , 便 能 令 原 有 的 街 道 風 貌 得 以 保 存 。
我 覺 得 香 港 社 會 對 於 文 化 遺 產 的 保 育 意 識 和 關 注 是 薄 弱 的 。 你 知 道 嗎 , 直 到 二 零 零 三 年 底 , 香 港 只 有 七 十 八 項 法 定 古 蹟 , 當 中 六 十 座 是 建 築 物 ! 事 實 上 , 過 去 幾 十 年 , 香 港 經 濟 發 展 迅 速 , 有 不 少 舊 建 築 物 已 遭 拆 卸 , 其 中 現 存 最 完 整 的 建 築 群 是 位 於 中 環 的 中 央 警 署 。 這 幢 建 築 物 於 一 八 六 四 年 建 成 , 結 合 附 近 的 前 中 央 裁 判 司 署 及 域 多 利 監 獄 , 成 為 一 個 優 美 的 建 築 群 。 近 日 社 會 擔 心 政 府 為 了 旅 遊 發 展 而 急 於 招 標 , 把 它 改 建 , 我 和 香 港 建 築 師 學 會 會 友 及 「 中 央 警 署 古 跡 關 注 組 」 亦 就 此 提 出 關 注 。 基 本 上 , 我 們 是 鼓 勵 利 用 非 政 府 資 金 去 保 育 古 舊 建 築 物 , 並 把 建 築 物 賦 予 商 業 和 社 區 新 的 用 途 , 就 好 像 上 海 的 新 天 地 般 , 有 新 的 生 命 力 。 其 實 , 最 重 要 的 問 題 是 採 用 甚 麼 的 機 制 去 處 理 建 築 物 的 重 建 , 例 如 可 否 讓 更 多 市 民 參 與 , 讓 他 們 發 表 對 該 建 築 物 未 來 用 途 的 意 見 , 並 加 入 作 為 招 標 時 的 評 核 原 則 ? 可 否 不 只 重 庫 房 收 入 ? 若 真 的 有 經 濟 收 益 , 又 可 否 把 它 作 為 古 跡 的 保 育 基 金 ? 有 了 重 建 方 案 後 , 又 可 否 公 開 展 覽 , 讓 市 民 給 予 意 見 後 , 才 交 由 一 個 包 括 了 議 員 、 地 區 人 士 和 專 家 的 委 員 會 作 出 決 定 ? 今 日 , 我 們 在 堅 尼 地 道 28 號 這 幢 古 跡 建 築 物 內 舉 行 了 一 個 圓 桌 會 議 , 邀 請 候 任 立 法 會 議 會 、 區 議 員 、 社 區 及 專 業 組 織 代 表 , 發 展 商 和 一 些 家 族 後 人 , 與 政 府 一 起 商 討 該 用 甚 麼 模 式 作 古 跡 保 育 。 其 實 , 我 認 為 既 然 中 區 警 署 已 經 停 用 , 不 如 就 開 放 給 市 民 參 觀 , 並 舉 行 公 開 的 工 作 坊 , 聽 聽 大 家 的 意 見 後 才 決 定 如 何 招 標 。
由 曾 蔭 權 司 長 擔 任 主 席 的 「 可 持 續 發 展 委 員 會 」 現 正 進 行 「 可 持 續 發 展 策 略 諮 詢 」 , 邀 請 市 民 對 可 持 續 發 展 概 念 發 表 意 見 。 其 實 , 可 持 續 發 展 原 則 是 既 滿 足 今 日 需 要 , 又 不 損 害 子 孫 後 代 發 展 需 要 的 一 種 發 展 模 式 , 我 很 認 同 委 員 提 出 「 香 港 成 為 充 滿 經 濟 活 力 、 健 康 、 公 義 、 並 尊 重 天 然 環 境 和 文 化 傳 統 的 社 會 」 的 策 略 , 尤 其 是 對 於 我 們 的 文 化 傳 統 , 香 港 人 更 應 問 一 問 自 己 , 如 何 可 以 把 社 會 變 成 更 有 文 化 內 涵 的 同 時 , 亦 能 夠 找 到 多 贏 、 平 衡 經 濟 發 展 , 又 避 免 令 舊 建 築 物 不 能 回 復 原 貌 的 方 法 。 作 為 建 築 師 , 我 更 希 望 能 夠 有 優 美 的 建 築 方 案 , 使 市 民 和 遊 客 都 能 欣 賞 到 新 舊 建 築 物 並 容 。 」
二 零 零 四 年 九 月 廿 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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