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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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論題 - 總結
(1)高中生應否談戀愛
(2)學校應如何處理高中生談戀愛
感謝大家繼續慷慨發言,是時候總結一下了。上一輪討論中,大家都集中討論「應否」和「應否接受」的問題。今輪大家開始討論「處理」的問題。
大家都認為學校應該為學生提供某程度上的「戀愛教育」,而戀愛教育,著眼點是教學生如何自重和保護自己(心靈和身體也是)。
同時,似乎大家都認同戀愛早比遲好,因為早開始,早學精。當然,凡事也不能太離譜,一個月換幾次畫那些不是學精,而是學壞手勢。
至於史兄說的成本問題,我認為要應付公開試的中學生的戀愛成本,應該比大學生高吧。
阿嫂提及女校生對談戀愛的興趣不太大,也許只是事實的一部份,單性學校的學生,對聯校活動的那種熱忱,相信不是完全因為對活動本身有興趣吧。不過,阿嫂屬於好學生那一組,跟那些庸姿俗粉不是一般見識的。
天哥和大導說出了心聲--有哪個人當學生時沒有憧憬過戀愛?有那個人當學生時沒有為這東西做過傻事?那些其實都是比任何學科更值得珍惜的記憶。我們以前想做的事,怎可以不讓後輩去做?
大家的結論其實很明顯--愛不愛是學生的自由,而這種自由是跟責任成正比的。學校不是要禁止他們談戀愛,而是要教曉他們基本的道德和責任。
道德二字太抽像,很容易又令人陷入乏道德vs自由的框框。綜合眾人的觀點,得出以下意思--道德其實是一種由同理心而來的行為表現,如果不想人怎樣對自己,就不要這樣對人。而責任嘛,大家的潛台詞似乎是不要懷孕。
同時間,另一個結論是戀愛是要學習的,而且早學比遲學好。如果這講法是成立的話,學校便不應該阻止學生談戀愛,而是給他們合適的引導。
最後一句,談戀愛是人生必修的功課。這份功課,修得不好,可大可小。學生談戀愛是不是一定會死人塌樓?不一定,反而成年人通常修得更差。其實政府的持續進修基金應該資助這門重要的終生學習項目,人人都生三個,香港明天也許更好。
第二輪討論內容:
嘩... 枉呀... 我冇講到上床呀... = p
至於問題二,我們是先設了學校是要介入學生生活的。對(無奈地說),we are paid to do it, no? BigBrother兄的自由主義可能本質上與學校的性質相抵。或者放開一點說,像以前考DEA章行山時,trainer在後頭只是跟著學生,讓他們帶 路,除非要跳崖,否則會讓他們自由行。老師可以做的也許可以是這樣。(當然,無論學校的宗教立場如何,也會有學校以不同的理由來「棒打鴛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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