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May 23, 2006

  • 有壓力的網絡維權 vs 未解決的網絡侵權 - 回應(短)篇

    hystericireul說:

    我反而沒有你那麼樂觀,匿名的審判可以後不負責任。

    不是對錯的問題,是尺度的問題。

    thomaswonghk說:

    我冇你咁樂觀,我仍然認為係網上面0既以訛傳訛有機會會傷害到當事人:

    我地點解要將一件本來可以平息0既小事再撩大佢,再令兩位當事人0既面目多次地係網上重複出現,再畀唔認識0既人當笑話去笑?

    一0的討論區之外0既人,會唔會因一時之快而係片段中加鹽加醋?又或者縱使係分享資訊,會唔會侵犯到當事人0既私隱?會唔會令當事人產生壓力?依一0的資訊可是其他人0既私事,縱使發生係公共場合,亦都唔代表我地有權將佢地上網。

    材料多與準確與否沒有一個必然0既關係,同時我地接收到0既,多數都唔係一手材料,但唔少人往往就會依賴二手材料就下判斷了。文革不是流傳好多資料嗎?當時不少人都當係真咁信。

    如果要畀犯人改過自新0既話,將片段上網0既人有畀機會畀做錯事0既學生改過自新嗎?我唔係話因此而要將事件隱瞞,而係覺得應該要交由一個固有0既機制(警方、校方、家長)去懲處,因為佢地起碼會有量刑0既標準。網民有共同0既量刑標準嗎?

    問題就係每一個人對「正義/錯誤」有不同0既標準,以往我地除左gossip之外,好難將自己0既「正義」伸張,但一上到網就恍惚有左一個渠道將自己0既標準表現出來,而且網絡比gossip威力更大,影響力更無遠弗屆。網民以自己0既標準「負責任地說話,主持公道」,但依一種「負責任、公道」係社會認可0既嗎?有統一0既量刑標準嗎?係「狗屎女」事件中,網民起初都係將自己0既正義伸張,不過事情發展成點呢?

    Wongchoi說:

    所謂「資訊操守」,應該類似新聞工作者處理資訊的基本操守。

    對不起, 不敢苟同.  在 X 周刊當道的年代, 傳媒操守備受質疑之際, 不見得網民會超凡脫俗, 比其他人有良知. 

    fongyun說:

    人是有光明面,也有陰暗面的。既然申張正義不需成本,作惡也一樣。人可以利用網絡主持公道,也可以作惡。

    更大的盲點是,主持公道,也可以變成壞事,例如獵巫。
    資訊流通,有助於阻止謠言,我不反對。但當人人都相信自己希望見到的東西時,絕對有能力「自我應驗」,我不樂觀。

    工作繁忙,只能簡短回應,請各前輩見諒。

    我承認我是對網絡樂觀得有點偏執,我傾向相信internet會維基化,而不是民粹化。對於hystericireul兄說的尺度問題、以及thomaswonghk兄說每一個人對「正義/錯誤」不同的標準、還有Wongchoi兄說的網民的良知、抑或fongyun兄說人的光明黑暗面,其實可以一併回應。

    無可否認,我們不可能一味強調人性中善的一面,不然我們不用法律,甚至不用門鎖。也無可否認,不同的人對於對與錯可以有很不同的準則,如果人人都感覺先行,說了算,也許真的可以造成很大的風波。於是我們出現狗屎女這樣的「獵巫」現象。

    對於網上gossip可以帶來多大的傷害,我想如果不是不雅或暴色畫面,大概對一個相中人可以帶來的傷害有限,當然如果某某心靈特別脆弱,做了一些事情被公審然後精神出了問題,是不幸。

    其實網絡這回事,不喜歡的可以不理,如果你在某個人人口出狂言,不懂尊重別人的討論區被嘲諷,你大可以不上。如果你做了某些事情在網上受到公審,又不是有人天天拿毛語錄到你家門前叫囂,你可以不理。恕我直言,事情的哄動程度大概是跟其離譜程度成正比的,你的事情鬧得越大,代表你做的事越不為大眾接受。被網民注意三兩星期,真的是那麼可怕的事嗎?

    至於受害者,需要多一點的保護,所以不出真面目是應該的。可是誰可以確保製作資料的人會這樣做?這個我真的不能保證。不過,我能保證的是認為這樣不妥的網民一定會出聲,就好像大家一樣。

    最後,真的要說一句,時代不同了。套用一個早幾年很流行的用字--地球村。現在世界上某個角落發生了事,就好像村落裡面的gossip一樣,一晚之間什麼也傳開去,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理也。以前只有公眾人物才有人關心,現在人人也隨時成為公眾人物,如林海峰歌詞所言「通街都係狗仔隊」。各位,小心。

    為什麼我還是樂觀?因為有你們這班有教養,而且不平則嗚的網友,網絡世界維基化便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