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May 2006

  • 狗屎女、巴士阿伯、香島

    (網絡維權 vs 網絡侵權)

    早前說過網絡是維權的起步點(連結)。tempo_810兄和West826兄給了意見,讓小弟多了見識,思考空間也大了。

    「狗屎女事件」

    不是tempo_810提 點,小弟根本不會知道「狗屎女」這個事件,不認孤陋寡聞不行。所謂「狗屎女事件」,其實是一年前一個南韓女子的愛犬在地鐵方便,有人拿出紙巾要求她清理, 但她不肯,有人當場拍下照片,在網上公開。相片一公開,引起南韓網民公憤,聲討她的文字、設計圖片一發不可收拾,很快便有人認出她,於是公開了她唸的大學 名稱和其他私人資料。最後,她在「大眾」壓力下退學。這事件在南韓和美國的blog界引起不少討論,有論者認為網民對她的公審,已超過她應得的教訓,也有 人認為網絡出現令社會再度進入獵巫的時代。 (參考: wikiDan ParkKorean TimesWashington Times)

    這單case不其然令人想起巴士阿伯。

    事件發生->拍下實據->網上廣傳->形成輿論->引起公憤->掀起聲討行動->?

    起義還是暴動?

    先前論及的「香島事件」,明顯到達了引起公憤的階段,說不定會進入掀起聲討行動的階段,究竟這是起義還是暴動?他們是仗義屠狗輩還是暴民?

    網 絡像Jedi的原力,有光明面,也當然有黑暗面。網絡興起的時候,不少人(包括我)樂觀得很,覺得世界從此不一樣,資訊從此不再被隱藏,網路之上,人人可 以是英雄。同時,也有人擔心網絡讓暴民出現前所未有的集結,什麼奇怪變態歪理也可以大行其道,最可怕的大概就是「狗屎女」式的暴動。

    究竟世界推平了以後,世界應該更美好,還是更恐怖?

    wiki化的美好世界vs劣幣驅逐良幣

    現 在的世界,從好的方面看,可以好像wikipedia一樣,人人也參一腳的話,理性有良知的大多數總能夠outnumber非理性或無良知的人,所以 wikipedia的entries無論怎改,也不會改到變成納粹黨、民族主義、原教旨主義的陣地,因為最後的entry總會是大眾良知的最大公因數。

    先前從吳教授(連結)和網絡暴民兄(連結) 讀過有關本地newsgroup因暴民太多而沒落的歷史,還有大陸著名blogger如何在暴民大戰之中退下火線的故事。也許真的擔心過「劣幣驅逐良幣」 的情況出現。可是,本地newsgroup跟整個網絡不同,你不愛某個newsgroup,大不了用腳投票,轉投別的newsgroup,可是沒有人會因 為對網絡心灰意冷而不上網。只要人數夠多,像wiki一樣,便不會讓暴民撒野。

    再思「香島事件」

    說回「香島事件」,如果那些被紀錄的資料是真實沒有誹謗的話,多貼又何妨?能參考的資料越多,可以反思的地方便越多。可以辯論的不同觀點多一些更好,你開一個blog說東,也可以有人開另一個blog說西,讓全人類根據手上有的訊息去分辨是非就是了。

    當然,作為一個教師,明白學校有學校的難處,我也不希望同樣事情在敝校發生,不過,陽光測試,誰也躲不了,唯有事事發而中節,但求過得自己過得人。不過,該校的通告說有「不負責任」的人把影片上網,我真的不能苟同。

    由新界喇沙到廠商會,如果不是因為在網上曝光,會有人正視那些刑事罪行嗎?把影片上網,其實是負責任,申張公義的行為。現在全香港的學生都清楚知道傷人是要坐監的,那些影片可謂功德無量。

    香島那班男生,沒有犯什麼刑事罪行,不過毫無疑問是違反了社會道德。在網上被全世界聲討,是一個教訓。下一個問題,是廣泛流傳和討論,會不會對受害人造成更大的傷害?

    試 想像一宗非禮案被拍下,在網上流傳,受害者被不少人看到了全部,接著會怎樣?這個時候相信社會的主流意見便會形成,聲討那些繼續公開此片的人。把決定權交 給大眾,好像沒有尊重當事人的意見,但如果我們相信大眾(而不是某些newsgroup的小眾),這大概是眾多選擇之中最不壞的一個。

    大眾傳媒的角色

    報 紙的報導可說是一個很強力的催化劑,令整件事變成一個issue。可是報紙,尤其是那三份,大眾看的時候早知道可信性要打個七折,報復有什麼誇張失實的地 方,不同的bloggers便會立刻提及。傳媒發現題材並引起注意,bloggers修正再傳播,深化討論的模式,已經成形。兩者可說是互相依存,後者更 可以制衡前者。

    維權抑或侵權

    維權抑或侵權?我看重的是「權力」到了大眾手上,究竟帶來更多幸福還是更多恐怖。

    當學生可以把學校掀到陽光之下,這可以是幸福的。

    當大眾可以不用以真實身份發表意見的時候,這可以是雅典的議事廣場,也可以是文革鬥室。

    不過,當大眾可以有充分資料決定支持雅典的議事廣場還是文革鬥室的時候,絕對肯定是幸福的。

    即管看看某blog發動的大遊行可以有多少人吧。

    延伸閱讀:目的(by West826)、YOUTUBE(by tommyjonk)、開放社會與最後一人(by johncoal)、Blog的「劣幣驅逐良幣論」(by 吳偉明)、有關「網絡暴民」的deja vu(by 網絡暴民)、Citizen Journalism (Wikipedia)、網絡民意與制度進步 (BBC Chinese)

    類似事件:璩美鳳事件(2002)、星戰小子事件(2003)、新界喇沙暴力事件(2003)、情人節旺角事件(2005)

    後向延伸閱讀(29/5/06加入) -

  • 網絡-學生維權的起步點

    (1)

    現在教中三的「全球化」課程,講到文化全球化的時候,我經常會以internet為例子,講述星星之火如何燎原,只要上到網,最弱勢的人也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用大陸的簡稱維權。

    從別的blog看到http://heungto.blogspot.com的連結,內容大概看了,看到欺凌弱小女同學的片段,心裡只想到這兩字:

    人渣

    人家也有阿爸阿媽的,那班人愈玩愈開心,女同學越是悲嗚,他們越是竭斯底理,可以想像如果那裡不是班房,而是天水圍附近某荒屋,最後結果可能是姦和殺。

    這些少年竭斯底理的欺凌行為,非不罕見,那個環境容許他們把人性中的最可怕的暴力和虐待狂心理發洩出來,就好像小說烏蠅王(Lord of Flies)一樣,一班無邪少年在流落荒島後自相殘殺,死得恐怖。當環境使然,人性比獸性更可怕。

    所以,政治學者說人類為了自保,創造了法律,以集體安全保護了人命,促進了生產,創造文明。

    說多了,簡單來說,如果我有仔女,用槍指著我也不會搬去天水圍。

    (2)

    在首段說過,internet令星星之火,隨時可以燎原,有人(可以是家長、教師,或者學生)不值校方的處理手法,於是把影片放上youtube.com,後來因為連串毀滅證據的行動,有人把大部份資料放到blogger.com,這樣,也許可以對校方造成一些壓力,嚴辦有關學生。

    只要上到網,什麼人也可以把暗角處的東西帶到陽光之下,接受「陽光測試」。從好的方面想,以後不公平的事將會愈來愈容易曝光,還不用公開姓名,又快捷又安全。世界是平的,學校、政府、企業接受陽光測試的機會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願那位女同學不再受虐。

  • 再見了



    世界盃的時候,仍然是會看你的,列文我也會看。當你們回到英超的時候,就是敵人了(因為他們會是一眾熱刺Fans,即我的兄弟們的敵人,朋友的敵人就是我的敵人)。

    波歷克轉會,簡尼做後備,正選德國隊中的拜仁球員只有舒偉因史迪加和拉姆。迪斯拿,因傷缺陣,唯有一屆再見。

  • 人生像什麼電影

    如果你的人生是一部電影,那會是什麼電影。(不要在comment中說是日本AV,沒可能的)

    我想我的人生是一部獨立電影。獨立電影中的角色做的事,很多時候都沒有原因的。還有,他們常常不說話,開口說的,都很難明白。還有,他們常常發呆。

    獨立電影呢味野,小眾喜好,好者自得其樂,可是不好此道的大多數,會X到七彩。

    我是自得其樂的。

  • 愛情警訊

    二三十年來,每個星期都有一些熟口熟面的臨記在警訊示範騙案過程,然後一位說話結結巴巴的環頭警長或CID會走出來說「嗱,跟住呢個騙徒攞左D錢之後,當然唔會再出現」。

    性教育導師課程有n個環節是關於青少年如何被騙的。而受訓的導師學員,當然要學如何教育孩子們醒少少,提防愛情騙案。

    其實愛情騙案跟街頭騙案一樣,來來去去都是那幾招。可是孩子們跟街頭的師奶阿伯,長騙長有。

    教青少年一些主流而且易學的理論,例如什麼三大支柱、四種條件,讓他們有些少理論基礎分析自己的處境;也教他們自主身體,保護自己避免有0左;還教他們如何辨識騙子。年年教,年年有人被騙(聲明:不是說小弟的服務單位),就好像警訊做足三十年,仍然不停有人中補藥黨的計。

    是不是開始想鬧我呢?

    街邊師奶阿伯跟愛情騙案的受害人不同,因為市場買賣和愛情本質不同。

    一.市場買賣的東西有樣睇,可量度可量化,而且有刑事法律規管。

    可是愛情中的人,除非是出名的人辨,否則很難量度是否A貨好人。

    二.市場明買明賣,以貨幣計算,你只要亮出鈔票,對方交出貨物就行,合約寫得清清楚楚,不行的可以不買,有詐騙成份可以報警。

    可是愛情沒有貨幣,也沒有合約,交出的是信任。信任嘛,講個信字,就是要雙方先心甘情願把信任押上,才會有回報。你先信,才有機會得到真愛,不信,機會便是零。講個信字的事,真的看你好彩唔好彩。有沒有人一開始動情的時候會找私家偵探查對方私生活的?
    (當然啦,現在有Google,等於半個偵探)。

    對著擺明車馬受騙的人,也只能痛陳利害,引用前科,望他們醒醒。

    不過,原來,還有一個市場買賣和愛情本質不同之處:

    三.市場上很少人會買「被騙」感覺的。

    可是,愛情場上,大量人類享受犧牲。正所謂「男人不壞,女人不愛(vice versa)」,我明知佢係咁,睇下我幾偉大!

    所以,警訊再呼籲各位公公婆婆,小心街上賣藥俾你既人喇。

    「各位市民,呢個騙徒攞左D感情之後,當然唔會再出現。」

  • 性.教.育

    連續四個星期一到家計會學習「青少年性教育」,內容包羅萬有,只要你想到和性別有關的東西也有提及。

    學員們有教師、社工、護士,幸好大家都不是古老石山,討論時說的都有文有路。想到家妹說大學的part-time教育文憑的同工們上性教育課大驚小怪的情況,我們這一班學員專業得多了。

    性,令人有無限想像。中間涉及的道德倫理問題,最開放與最保守的距離有如太平洋海溝與喜瑪拉雅山之高低。中間有沒有絕對的是非?家計會說沒有,只有「知情的選擇」(Informed Choice)。那當然,家計會是政府機關,它應該是獨立於任何宗教信仰,取各道德系統的最小公倍數(LCM),所以大部份宗教都會認為它太先進。說到這裡,我還是不說自己的見解,明哲保身是也。

    那麼,我們應該教什麼?

    最基本的是教什麼有害健康。開放的說法是只要不損害生理心理健康的都可以做。

    最保守的是教禁慾,結婚前什麼也不要想。

    當然,家計會教的東西是較接近前者。

    熱身討論「性是什麼」,我說了性慾兩字,因為相對於其他人的洋洋幾十字,太簡單直接,一直被全場同學點相....

    寫到這裡停筆。下期寫專一點,是愛情。

  • Worst Case Scenario

    每件事都有Worst Case Scenario (WCS),會考的WCS可能是遲到或者考評局出錯,男女關係的WCS可能是遇人不淑,買樓的WCS可能是負資產加上失業斷供,人生的WCS可能是死,或者是死不去。

    WCS通常伴隨著兩個東西,一是梅菲定律(Murphy's Law, ML),另一個是自作孽(Serve You Right, SYR),兩者未必同時出現,但如果同時出現,就一定是WCS中的WCS,Super WCS。

    Super WCS = ML + SYR

    其實不是什麼故弄玄虛的理論,只是想說句


    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 ....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孟子》


    有一個人寫過一篇叫<行山事故有感>的網文,評論說行山事故多數是人禍而非天意。後來,竟然他在一次旅程之中犯了裡面所有錯誤。


    有什麼後果也是活該。當然,寫這篇東西的人還健在,不過教訓也不輕。

  • 星期五晚上,在office對著電腦製作偉大作品,好像永遠也沒有完成的一天的時候,我應該把鞋脫下,盤膝而坐,幻想自己在家中打Civilization IV,那些字母就是投石器,數字就是騎兵,圖表就是城市。

    哈哈,我的版圖愈來愈大了。

    好悶,悶得要說人壞話才可解悶....

    先說自己,我係全香港第一個找不到試場的監考員(好彩沒有遲到),

    阿嫂,早兩日有人吃了羔蟹和片皮鴨,

    某人,我地個好姐妹好有市場0架,唔好以為坐定粒六守株待兔飯來張口呀,

    另一位阿嫂,五公升桶裝啤酒,你咁都俾買?

  • 其實這條是某位名師的Mock卷題目。

    回應前文的各位大大已指出上表一定與邊際回報遞減定律Law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Returns無關,因為表內的邊際產出Marginal Product並未出現下降的情況。

    當然,也不是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因為題目設定了田地面積不變,即是固定生產因素,屬短期(Short Run)生產,不可用規模經濟解釋,況且,規模經濟不是一個「定律」。

    開估了,標準答案竟然是「分工/專門化」,也許是我孤陋寡聞,我不知道分工原來是「經濟定律」,「分工定律」英文豈不是Law of Division of Labour?

    從題目裡面看不看到有分工的線索?首先,耕田的工序並無分拆,所以沒有看不出有分工。那麼,題中的高先生僱用工人算不算分工?你可以說是高先生負責企業家職能(主要是承擔風險),而工人負責做牛做馬,也是分工。不過,題目中的線索不清楚,而「定律」一詞又用錯了,所以,題目應該取消。

    史兄說他沒有足夠智商去答,應該得0分。不用那麼謙虛吧,玩諷刺史兄最在行。

    我跟學生說這條題目錯,他們會信嗎?


  • 以上題目,你會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