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終於室內全面禁煙。
現在光顧最常去的那幾間茶餐廳,空氣真的清新了。不過,全面禁絕,是否合理?
二手煙是吸煙者做成的負面界外效應,對附近的人造成傷害。因為交易成本太高,他們不能透過交易減低這些界外效應(即是付款給吸煙者,叫他們少吸一些),沒有辦法,唯有邊食飯邊食二手煙。室內全面禁煙是政府有形之手對這個「市場失效」的具體干預,一刀切令吸煙者不能再製造任何界外效應。
其實這個一刀切的做法,會不會莫視了吸煙者對吸煙的使用價值?假設二手煙對吸煙者來說沒有負面效果,又假設一個場所中只有吸煙者,那麼,他們在一個場所吸煙,只會帶來正數的價值。不容許任何室內場所吸煙,就是抹殺了這些價值,對社會而言,不就是一個損失?
把吸煙者和非吸煙者有效分隔,例如發出煙牌,領牌食肆不設非吸煙區,讓吸煙者和非吸煙者自行選擇光顧哪一邊,也就是說讓市場決定吸煙食肆能否生存。這樣,可以減低二手煙對非吸煙者的界外效應,也不會令吸煙者對吸煙的使用價值消散。
當然,如果政府把吸煙者的健康考慮在內,更不應該一刀切室內全面禁煙,而是把賣煙和抽煙列為刑事罪行,就像白粉一樣。否則,為什麼不准在食肆吸煙,卻准在家中或者街上做同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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