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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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煙
1月1日,終於室內全面禁煙。
現在光顧最常去的那幾間茶餐廳,空氣真的清新了。不過,全面禁絕,是否合理?
二手煙是吸煙者做成的負面界外效應,對附近的人造成傷害。因為交易成本太高,他們不能透過交易減低這些界外效應(即是付款給吸煙者,叫他們少吸一些),沒有辦法,唯有邊食飯邊食二手煙。室內全面禁煙是政府有形之手對這個「市場失效」的具體干預,一刀切令吸煙者不能再製造任何界外效應。
其實這個一刀切的做法,會不會莫視了吸煙者對吸煙的使用價值?假設二手煙對吸煙者來說沒有負面效果,又假設一個場所中只有吸煙者,那麼,他們在一個場所吸煙,只會帶來正數的價值。不容許任何室內場所吸煙,就是抹殺了這些價值,對社會而言,不就是一個損失?
把吸煙者和非吸煙者有效分隔,例如發出煙牌,領牌食肆不設非吸煙區,讓吸煙者和非吸煙者自行選擇光顧哪一邊,也就是說讓市場決定吸煙食肆能否生存。這樣,可以減低二手煙對非吸煙者的界外效應,也不會令吸煙者對吸煙的使用價值消散。
當然,如果政府把吸煙者的健康考慮在內,更不應該一刀切室內全面禁煙,而是把賣煙和抽煙列為刑事罪行,就像白粉一樣。否則,為什麼不准在食肆吸煙,卻准在家中或者街上做同樣的事?
Comments (6)
為什麼不准在食肆吸煙,卻准在家中或者街上做同樣的事?
我不是煙民,但個人認為香港市民/傳媒對禁煙太小題大作(我不是說你這篇文無聊,請別誤會)。有外國地方連沙灘都不准抽煙,豈非更搞笑?但為了公眾健康著想,總有人要犧牲,而我們生來就是非煙民,禁煙自然是所謂大勢。
……把賣煙和抽煙列為刑事罪行
問題是法律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如新加坡禁香口膠或口交一樣,效用有多大?在沙灘禁煙的國家,人們照樣在家裏隊草。
為什麼不准在食肆吸煙,卻准在家中或者街上做同樣的事?
有問題嗎?
法例准許你在家中打飛機,但不准許你在食肆打飛機。
「如果二手煙不影響別人」,當然就沒有禁制的理由。
但問題正正是二手煙影響別人,而在法理上假設一所食肆「全是煙民」也不合理。(對於員工而言,身為煙民不等於要吸人家的二手煙)
很多人說不全面禁煙是政府貪圖煙稅,其實我認為更重要的是另一面﹕如果禁煙如禁白粉,煙就會如白粉一樣,成為黑社會的主要財源。
為何賭波合法化,就是為了不讓黑社會獨佔財源。對香煙也是一樣。
(其實大麻的道理也是一樣,當然,是否推論到「白粉合法」,就很難說。也許荷蘭的做法不錯。)
加煙稅我倒是很同意的,因為煙稅再加,也彌補不到煙民帶來的衛生開支。
應該發煙牌
兩星期前在新釗記還見到阿叔, 我敢肯定, 阿叔在那裡吸煙夥計是不會阻止的.
政府的目的是長遠做到全民不吸煙, 要不要一個絕對無煙的世界, 見仁見智.
***
煙作為道具的效果:
口裡含著煙的人物/武將
條件: 智力/政治/統御/魅力其中至少一項90+,
效果: 煙 (魅力值+10 Max:100)
[e.g. James Dean/Bond, Albert Camus, Bogart, 鄧小平 & many more
Cigar/煙斗 (魅力值+15)
[e.g. Churchill, MacArthur, Fidel Castro, Che Guevera]
口裡含著煙的人物/武將
條件: 智力/政治/統御/魅力 四項平均低於50
效果: 煙 (魅力值 減50%) Cigar(魅力值 減75%)
[e.g. 旺角金毛強(英文名通常叫Eric)]
The first fact is that the statistical forcast of the medical burden to a society because of smoking is too heavy that all governments of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do not have any choice but restrict the room for smokers.
The second fact is that the statistical analysis which reveals smoking is harmful also reveals that quiting smoking before 60 will change the health significantly. If you are a smoker, it is NOT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that you quit smoking right now or at 59. However, no government tells her people this statistical conclusion.
The third fact is that I don't smoke but my wife does. What is important is that I RESPECT her rights to smoke and she RESPECTS my rights by not smoking nearby.
其實我只是想說煙牌的合理性。又或者可以好似而家d食肆咁,放桌椅響門口俾人食煙。如果通風足夠,對員工影響便可大大減少。
至於點解公園、大學等露天地方唔俾食煙,真係唔明。同公眾健康有咩關係? 係因為教壞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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