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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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would Jesus Do?
也許不少中青年基督徒聽過"What would Jesus Do? (WWJD)"這句說話。
面對社會大論戰的時候,心裡也不免有矛盾,好些說話不好說,或多或少因為自己的工作,更大程度上是擔心自己說了什麼叫身邊未信者更加敵視這信仰,叫信心軟弱者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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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至10章:
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論到喫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
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 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
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喫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 不喫也無損,喫也無益。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喫那祭偶像之物麼﹖
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
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喫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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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每當想到"What would Jesus Do?"這個問題,都不免模擬一下如果耶穌基督化身成立法會旁聽席上的某某,或者某某會堂的會眾,他會怎樣想、怎樣做?
是說「你們 當中誰是沒罪的,就可先拿石頭打這婦人。」的耶穌?
還是願意接納被視為過街老鼠的稅吏的耶穌?
抑或是忿怒地把做買賣的人趕出聖殿的耶穌?
還是顛覆法利賽人教條主義和的耶穌?
還是斥責拿劍反抗迫害者的門徒的耶穌?
如John兄所說,「當所有人也是罪人的時候,誰人能將上帝的話語權據為己有?」(原文)
包容並不代表否定教義裡面的罪。很多時候,我們面對這些問題的時候的態度,太過戰鬥格,以為自己是精兵,結果把更多人推向對岸。
延伸閱讀(作參考比對用途,不代表本網誌立場):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johncoal, 題目是我另加的)
Where is the love? (tommyjonk)
攣攣的基督徒 (Alone in the Fart)
同志愛與破壞傳統家庭價值無關 (練乙錚, iamsorman轉載)
Comments (7)
基督沒有定淫婦的罪,同時又叫她 Sin No More. 基督徒對同性戀行為亦應該是一樣,不定罪的同時,不要忘記 Sin No More。
同時,我們應多從社會的角度來討論同性婚姻的問題,而不應一味以宗教角度來討論。
Kursk兄,你不會孤獨的。
Stand by your side.
Pakkin
"包容並不代表否定教義裡面的罪。很多時候,我們面對這些問題的時候的態度,太過戰鬥格,以為自己是精兵,結果把更多人推向對岸。"nice.支持你這個見解~~~
然而對我來說也不代表沉默不言。小弟認為上帝賜予我們腦袋與口,就是要我們要多多思考,以自己有限的見解分辨 神的作為。我覺得kursk兄你也有用謙卑的心去說喔,如果連你也閉口不言,就少了一把中立持平的基督徒聲音了!
那个西方社会的公敌,伊朗总统内贾德也这样说。我挺赞成的,哈
http://n.yam.com/afp/entertain/200812/20081226045444.html
http://news.ifeng.com/world/200812/1225_16_940449.shtml
我也不知道我們要學的,是那一面的「耶穌」。
當然,要學習「接納被視為過街老鼠的稅吏」容易,要師承「忿怒地把做買賣的人趕出聖殿的耶穌」在我而言更不難...... 難在,我怎麼知道甚麼是(在神看來)對的呢?!如果萬一我趕出去聖殿外的人,原來就是耶穌呢?(假設...)到底別人打我右邊臉,我應該避開、擋住、反抗,還是接著給他打左邊臉呢?
很難。只能事事求神的心意,可是有時也會覺得累。尤其是,到底會不會是魔鬼冒充聖靈的聲音物到了自己呢?
很怕、很怕...... 愈想、愈迷惘。
可以的話,為我代禱吧!縱然我是一個不配的孩子......
我不敢奢望大家看完這篇文章有甚麼感動,只是對我來說有很大的反思
(原文轉自震音FACEBOOK,震音是一位社工)
他的文章看來與你的問題不某而合
我不太肯定。我只知道他是走到稅吏和妓女中間坐席,跟他們吃飯,聽聽他們的故事。或許,他們當中有不少最後悔改,有些沒有,但似乎對耶穌來說,那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他們是被社會定罪和排斥,「我也不定你的罪了」,他是要跟這些被排斥的人,表達關愛和接納。所以,他跟她們一起吃飯,聆聽他們的故事,以致被當時的宗教領袖覺得他傷風敗德。
似乎耶穌的政治參與跟我們理解的,好不同。其實耶穌的每一次吃飯都好政治,因為那是在癲覆宗教領袖建立起來,對妓女、稅吏,這些當時最不為社會認可的人的排斥/懲罰制度,而這個製度是要去營造一個環境「讓神愛的人不會活在罪裡」。
而耶穌卻在癲覆這樣一個制度!!
似乎耶穌核心的政治參與,不是要建立一個無罪的社會,而是要向每一個人傳達上帝的關愛和接納,要破壞社會任何的排斥與自以為義,要讓每一個人,無論是義人,還是罪人,都可以活得有尊嚴,被接納。
或者當我們重讀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批判時,會更了解這是什麼意思。根據正吏記載,法利賽人其實是當時很RESPECTABLE的宗教領袖,得到尊重是因為他們律己嚴,律人嚴,他們很努力的去過一個符合律法要求,聖潔的生活,也致力建立一個聖潔的社會--一如今天福音派教會所做的。然而,耶穌卻說這些妓女和稅吏比這些宗教人士更為有義。
似乎耶穌的宗教生活跟政治實踐,跟我們理解的好有分別。
似乎耶穌對罪,對聖潔跟我們有不同的理解。
這些宗教領袖,為了讓社會不受沾污,為了營造一個不鼓勵人犯罪的環境,所以排斥了妓女和稅吏,向他們擲石塊。然而,耶穌卻覺得這才是罪!! 因為,他們看不到自己也有罪,因為他們排斥了他們,讓他們活得沒有尊嚴。
根據神所立的律法,淫婦是該死的,這條法是要「讓神所愛的人不會活在罪中」。宗教領袖是在執行律法,是要讓社會聖潔,然而耶穌卻說:誰沒有犯罪的就先擲向她吧!然後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了。
耶穌的社會制度改革,似乎不是要建立FRANCO無添加的社會,而是一個互相尊重,每一個人都有尊嚴的社會。
所以,我想今天,我們如果以基督的心,參與政治時,要問問的是:
1. 我對社會被排斥的人,如墮胎者、新移民、領綜援人士,有沒有足夠的了解? 我對他們的故事有多少認識? 我有跟他們吃飯嗎?
2. 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教會,有沒有排斥、歧視任何人,是不是所有人的生活都可以活得有尊嚴?
我想作為一個基督徒最大的戒命是「愛主你的神」和「愛人如己」。對我來說,愛就是聆聽先於批判,就是尊重跟了解。
教會想說要做見証,見証不是做出來的,不是特地選擇在某一個日子說某些精選片段,而是在每一個日子中,你活出來的生命。你是否真正關愛別人? 你是否願意聆聽接納? 你會否挑戰不公義,踐行信仰? 那就是信仰的內涵啊!!!
天主教的傳福音跟我們好不同,他們不會高調去派單張,在街上捉一個人,同佢講五色珠故事。他們只是默默地照顧病人,辦學校,對他們來說當他們關愛窮人時,就是在遵行基督的吩咐;當他們愛人時,就是在傳福音。
2. 我無法將基督徒的身份跟社工的身份分割開,正如我無法將社會公義跟傳福音分割開。就是我是以一個社工的工作,來履行我的信仰;換轉來說,我也是從我的社工專業,從我的服務對象身上,從新領受信仰。
3.我想那是一條教會如何與自己不了解、不一樣的人相處的問題。對我來說,也是一樣,就是不斷接觸、聆聽他們、跟他們吃飯,聆聽先於批判,仰望神恩。
今天福音派或原教旨主義對部份具爭議性議題的立場跟我不同例如歐美的教會在同志議題上就有好不同的聖經解讀。
今天,香港的主流教會都是由美國的福音派教會傳承而來的,而福音派是受着上世紀美國特定的社會文化所建立。我自己的信仰傳承是較接近聖公宗及貴格會。我想在信仰思考時,好重要的是自己的信仰傳承會留給自己什麼遺產和什麼限制。
4. 聆聽先於判斷。或許你聆聽了之後,重讀聖經之後,仍然覺得墮胎是錯的,那如何?對我來說,那是教會如何在現代多元社會中,跟她不認同的人共處的問題。我好怕那些「將上帝的大能影響地上當權者」的說話。我們不是活在神權年代的,不是加爾文的geneva。社會是有不同的聲音,不同的生活,但都應該活得有尊嚴。
龔立人老師說了一個片段,我是很感動的。他念神學時,在德國一間設在紅燈區的教會裏實習。每個週日的崇拜,來的人大都是性工作者跟吸毒人士,而牧師仍然給他們分餅,緃然大家都知道他們領餅後會繼續賣淫,會繼續吸毒。他問牧師,牧師只說,聖餐是傳達上帝的寛恕和接納,審判是屬乎上帝的,我的使命只是表達關愛。那大抵就是耶穌跟法利賽人的分別吧!
就是可能我們反對,但我們也會尊重他們的人格,不願意他們受歧視,不願意他們受到家庭暴力。
或者我對明光社跟美國新保守基督徒運動的批評就是他們已沒有了這種憐憫和尊重,聆聽和尋求了解,而是動輒以聖戰和不光明的手段挑撥矛盾,鼓勵排斥,然後試圖控制政治。而如果你有留意美國的教會新聞的話,該會看到這種基督徒參政方式,對教會做成好大的負面影響。
@oscaryue89 - 寫出了不少人的心聲...... 是很好的供我們反思的材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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