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以後不再看麥兜》一文,瀏覽數令我十分吃驚,原來是因為給貼了在miniforum。文章在那裡被討論了七頁之多,加上這邊原文的留言,意見大致分為幾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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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我是上綱上線,政治上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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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那個宣傳無傷大雅/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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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我是因為太愛麥兜所以心痛
上述首兩點是觀點與角度問題(我只希望再提醒大家一次這是個「很得意」的propaganda),而第三點才是我不想再看麥兜的原因。
在本blog的留言中,VictorxDragon君的留言我回了,在此貼出,當是對上述意見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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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xDragon,多謝你連續三個留言的批評。我嘗試分類回應你:
(1)
因人廢言?對人不對事?因為麥家碧幫曾蔭權畫動畫就要反對?而不是看看她畫了什麼?
因為找了港人熟悉的動畫主角便要反對了嗎?
-- 我就是看她畫了什麼才覺得反感--那是很個人化的政治宣傳卡通,而不是電梯安全之類的宣傳,難道我應該只看畫功,不理會作品本身的政治含義?我一開始已經講明我是以一個曾經的麥兜粉絲身份反對,粉絲沒有資格反對作者嗎?
(2)
大部份國家或地區的元首都會發新年/新春賀詞,特首的行為不妥在什麼地方?
-- 我一開始已經講明這一篇不是批評曾生,他要找什麼人替他畫漫畫是他的自由。
(3)
對不起,你整篇文也沒有堅實地駁斥 麥家碧和曾蔭權做錯了什麼,你只是說出你個人主觀是多麼的反感而已,連半點議論性也沒有。
-- 對不起,我整篇也在指出麥家碧的做法有什麼問題,只是你沒有細心閱讀而已。至於曾生,我指出「社會矛盾、貧富懸殊、官商勾結、政改問題比建華七年情況更壞」,你看不到嗎? 至於要不要「堅實地指出」曾生做錯了什麼,我相信我已把我不滿的地方寫了,這不是學術文章,我要不要引用數據告訴你香港的堅尼系數如何惡化?
議論性不足?本文不是「議論」曾生施政問題。至於麥家碧的問題,如果這樣寫法也不算議論性的話,我相信你是中了中學的作文教育的毒,以為議論一定要有破有立,有討論對方立場。
(4)
進一步說,你是否在扼殺創作自由?
-- 如果批評一個作者為政治服務的作品叫做「扼殺創作自由」,那麼為什麼後世會批判郭沫若的馬屁文學、萊尼·里芬斯塔爾的法西斯宣傳電影?那就是因為作品為政治服務的話就是一種政治表態,就是很容易變成為當權者的不義行為塗脂抹粉呀。
-- 另外,很多創作人以為他們很辛苦創作了東西出來,人們是有義務付款購買的。可是我用我的血汗錢支持什麼作品是我的自由,我喜歡的就支持,不喜歡的不支持, 那是扼殺創作自由嗎?我有能力禁制麥家碧創作嗎?
(5)
我對本文可以在網上世界廣傳感到遺憾。
-- 歡迎遺憾。這是你的自由。
(6)
站在向港人賀年,帶給港人歡樂的立場上,我不認為麥家碧做錯了什麼。
是否連一個人希望做善事也要看看他是什麼人?
-- 也許我和你的最大分別是你覺得畫一些好得意的東西出來,替政客粉飾太平,讓一般市民覺得好 開心是做善事;而我則覺得那種粉飾太平是危險的,因為這樣會令不少人忘記了真正的政治、社會問題。
(7)
做個有責任的博客,將特首的賀年Link post上來,讓讀者自己觀賞吧。
-- 我不認為電視日日播那段片的時候,我還需要貼link讓讀者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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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其實這兩天我反覆思量,如果替曾先生站台的不是麥兜,而是王小虎、老夫子、綾波麗,甚至是涼宮春日,我會不會這樣寫。
我想不會。部份原因是我對這些人物沒什麼感情 (他們也沒有麥兜般的象徵意義),另一原因是出賣這些人物給曾生不會有那種「很多人覺得好得意的propaganda」效果,所以我才會希望提醒大家。
至於過年是不是應該有多一點寬容?這個見仁見智。我不賣新年的帳,那是我的堅持。
一邊寫,一邊想起上年11月的曲線文章《含淚上書特首打擊反動勢力》,裡面說特首應考慮更多針對第四代港人文化的宣傳手法,就這一點而言,我是可以學民建聯掛出「成功爭取」banner的。
Facebook有一個「拯救麥兜 反對賣仔」群組,如果你也有這個想法的,請加入吧。以Facebook的「♥ Mcmug & Mcdull -麥嘜 & 麥兜♥ 」粉絲頁只有七千多成員來說,拯救麥兜群組在短短幾天有近千人加入,算是一個值得麥家碧和謝立文反思的數字吧。
回家真好?這句「好得意」的說話,過年的時候說給菜園村村民聽,格外涼薄。
圖片來源:熊之秘 蜜夢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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