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March 1, 2011

  • 特首撞門/遇襲/遇刺奇案

     

    曾蔭權聲稱「遇襲」受傷,媒體舖天蓋地報導,政黨(包括民主黨)跟隨主旋律抽水。一時間香港好像變了利比亞一般危險。

    曾氏聲稱「遇襲」,從以下片段可見,曾氏在1:06被保安人員簇擁進大門口的時候,似乎撞到了什麼(從畫面所見,很可能是門柄),他旁邊的署長還問他有冇事。從畫面可見,曾氏撞到東西的時候,他身邊全都是政府人員,而後來被捕的示威者(穿藍色T-shirt者)根本埋不了身。

    可是曾氏聲稱被示威者撞至心口「紅腫」,可是示威者根本沒有在他前面出現,那何來撞擊呢?難道是有人出了龜波氣功?

    醫生說曾氏好彩「沒有骨折」、沒有傷至「心律不正」,然後友好傳媒把事情煲大,乍看還以為曾氏遇刺...

    如果事件進步司法程序,我倒想看看辯方律師如何盤問曾氏。所謂「遇襲」,很可能只是有人被G4推到撞上門柄,便「誤會」是示威者襲擊。有一點真的要提一提,就是俾假口供是犯法的,現場有這麼多人,又有錄像,涉案的人士千萬要留意。

    影片連結:http://www.youtube.com/watch?v=LYYOVrlTHtw

     

    曾氏聲稱受傷,事隔半日去急症室打尖驗傷,一驗便個幾兩個鐘,本來有需要的人士怎麼辦?

     

  • 如果由我來答國民教育題目

    隨著不同的網絡平台普及,愈來愈多學生會把學校的筆記放上網。教育同工設計課程的時候不得不留意。

    這張網上熱傳的工作紙似乎不是網民偽造的,從字跡和墨水顏色來看,應該是學生上課時「對答案」時寫上去的--那可能是老師的「建議答案」,也可能是中一學生聽到其他同學發表意見之後,當了是建議答案。如果是後者的話,即是上述的題目是供學生討論,不設標準答案的話,是可以有刺激學生思考、強化學習興趣的作用,所以我傾向把疑點利益歸於題目的設計者。

    我嘗試代入學生角色去填答案,後面的評論是我的說明,也可以當作是對上述建議答案或學生意見的反駁:

     

    家中懸掛區旗:Y--你會在家掛一支旗,代表你真的是要很愛那支旗所代表的東西。我也很想在家中掛拜仁的旗。香港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董建華說「香港好,中國好」,愛香港即是愛中國。掛區旗肯定是對香港和中國有很強的情感關聯。

    批評特首:Y--為社會好才會監察政府和批評政府首長,民建聯也會批評特首。我相信這比起「學好普通話」愛國。

    反對台灣獨立:O--emm... 看你心目中的愛國是什麼意思。不論從法統和國際法而言,中華民國從來都是獨立的政治實體。「反對台灣獨立」裡面的獨立是一個行動,中華民國從來沒有主動去「獨立」。「台灣獨立」這個行動我情感上不支持,但如果那是台灣人民的意願,我想不到理由我要反對中華民國的人民決定自己的前途、憲法、國號。

    最無厘頭要數以下這一題。

    出席「十一國慶」煙花匯演:O--這跟愛國有啥關係?看煙花=慶祝國慶=心繫家國?

    反對日本否認南京大屠殺的解釋:Y--這個我跟建議答案一樣。不過我想加一個註腳--對於所有反人類罪行,我們都應該挺身反對,這不是完全出於愛國,而是作為一個有正義感的人的本份,包括納粹屠殺、利比亞屠殺、六四屠殺。

    接納內地新來港人士:O--這跟愛國有什麼關係呢?支持不同文化和民族共融是公民責任,跟愛國有什麼直接關係?當然,你可以說盡公民義務也算是愛國。

    回內地旅遊:Y/O--那看你回內地旅遊是抱什麼心態了。香港政府、中聯辦和建制組織年年以「國民教育」名義大灑金錢安排師生到內地交流,同工說人家回內地旅遊跟愛國沒有關係,人家情何以堪呢?另外,一些天真的青年,真的會跑回內地遊歷名山大川、古蹟文物,他們心裡真的對這個國家有情啊(我也是其中一份子)。當然,純粹遊玩的話,就是O了。

    學好普通話:O--學好普通話是愛國,這個我真的想不通。你去問其他國家的國民,學好那個國家的官方會話算不算愛國?學好普通話不等於愛中文或者中華民化,更不等於愛國。

    以下這一題真的作反了。

    支持爭取民主自由的運動:Y--建議答案竟然是O?那些為了爭取民主自由、公民權而身陷囹圄的人,你敢說他們不愛國嗎?現在的中共,當年也是打著爭取民主自由的旗幟攪革命的,你說爭取民主自由跟愛國關?似乎跟官方主旋律不太配合了。

    只吃內地輸港食物,不吃外地進口食物:N--那叫慢性自殺。自殺令國家失去人才,所以不愛國。

    在國際賽中擁護其他國家隊伍:O--尤其是中國國家足球隊。

    反對中國保衛釣魚台列島:N?--我想答N的,但不敢,因為反對人民去自己領海宣示主權最給力的,就是咱們的政府,包括特區政府。

    最受非議的就是這一題了....

    不贊成《23條》立法:Y--如果《23條》立法的條文內容過份限制公民權利、容易淪為打壓異見的工具的話,我一定反對。如果將會執行國家安全條例的政府像現在一樣不民主、一樣打壓異見的話(包括無理沒收民主女神像、利用插水動輒告示威人士襲警),讓《23條》貿然通過才是不愛國,因為那有可能把國之根本--人民--免於恐懼的基本人權也侵犯了。民主世界有句名言:「愛國者的責任就是保護國家不受政府侵犯。(湯馬士.潘恩)」

    最後一題,真的要大家歸邊了。

    贊成國民教育列為中小學生必修課程:Y?/O?--我可不可以不贊成水平存疑、麻痺思考的國民教育?

     

    那只是我代入學生身份的作答,假設沒有標準答案,並無攻擊同工之意,而且我其不知道那是出於什麼人的手筆,我只希望本文能有拋磚引玉,切磋砥礪之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