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集三師會討論的是香港的法治問題(三師會-誰在衝擊香港法治?),那是少有的一集,我們三人連續狠批香港政府的高幹領導,幾乎開場批評至完場。那是因為這兩星期有關法治問題的事件一單接一單,多得一小時也講不完。我們不禁問:香港發生什麼事了?
兩位大哥都撰文說法治是香港的最後堡壘、四行貨倉。這一點我十分同意,如果連法治這東西也完全被大陸化的話,我寧願搬移民台海對岸,至少那是一個中國人的民主國家(統派憤青可隨便罵,不過請留意我說那是中國人的國家)。
關於香港法治,我是比較悲觀的。我的觀點可以用「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八個字概括之。覆巢是整個香港的政治形勢,法治是不可能永遠安好的鳥蛋。
法治精神不是有賊便捉去坐牢那麼簡單,那是一套十分複雜、成本很高,但對於維持社會公義和秩序是必要的制度。以通識教材最常用的戴耀廷教授的定義來說,那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以法達義」。這十六字真言不難理解和運用(雖然很多大學畢業的成年人還不明白什麼是法治精神),也大概道出了理想的法治制度應該是怎麼樣的。
上述的十六字真言只是大原則,當中的運作細節其實一點也不簡單。
例如講「有法可依」的時候,我們為什麼會見到立法會將會立得出「選舉遞補機制」這種惡法?為什麼選管會主席馮驊法官就規管網上播放的電台節目諮詢時,連什麼是網上電台也說不清楚?
到了講「有法必依」的時候,為什麼孫明楊和原居民不用守法?
講「以法限權」的時候,為什麼警察選擇性執法、濫用暴力的情況無日無之?為什麼堂堂一個特首在政府打輸環評官司之後,竟會敢在議事廳批評有人濫用司法程序?
到了「以法達義」這最高層次的時候,我們見到的是政府對於市民遊行集會權利愈修愈窄?為什麼重案組查塗鴉而不是去找公開恐嚇屋宇署長的原居民問話?為什麼律政司會控告示威時用香檳噴到中聯辦保安的人?
所謂的法治,不只是存在於法庭裡面的程序,還有立法機關是否能夠因應民意在立例和修例過程中令法制更完善,還有行政機關(包括律政司、警務處、廉政公署、其他執法部門如食環署、屋宇署、環保署等)是否尊重法律。在三權分立的制度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互相制衡的時候,其運作成功與否,其實是視乎三者的質素。立法會的反映民意能力極為有限,因為它根本不是一個完全民選的議會,當中有一半議席還是以法西斯意大利式的功能組別選出的,裡面的利益和權力的傾斜令這個立法權關注定失效。至於行政機關,民主地區不論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它們的行政首長都是直接受選票洗禮的,民選的行政首長無論如何也要表現出對公義和民意的尊重,不能動輒以警權和檢控權來打壓異見者--被檢控的人士即使打得贏官司,其面對的財政、精神、工作壓力足以令人崩潰。
香港的法治在這種爛制度下還能夠獨善其身嗎?
到目前為止,香港人還看得見各級法院尚算公正,高院和終審庭法官的形象還算是高尚。法官的任命過程某程度上還是由承繼了多年英式法律傳統的精英所控制,這種形勢可能在這一輩的法律界還好健在時再維持一二十年,可是當北京對法律界的統戰愈來愈深入的時候,一二十年之後的世界會怎樣,真的沒有人能擔保。這可能像是危言聳聽,可是香港有一個其他已發展地區的司法制度沒有的超級隱憂,那就是一個完全不尊重法治精神,只會利用法律鎮壓人民的宗主國。這個宗主國一直要在社會各個環節加強控制,為了加強控制,不惜壓制普選步伐、不惜發動輿論機器抹黑司法制度、鼓吹「三權合作」、以釋法推翻終審法院判決和為普選無限設限等。
我能夠斷言,一日香港沒有普選,一日中國大陸還是威權統治,香港的法治只會一日比一日倒退。那只是速度問題。
我說同意兩位大哥的意思,就是即使我們看著這最後堡壘情況一日比一日差,也不能坐視不理。至少法律界、政界、新聞界,還有社會各界的有心人,能夠堅持的就要堅持,應該出聲的就應該出聲。至少要令崩壞的速度減至最慢,直至「那一天」出現。
延伸閱讀:
法治是當守的最後堡壘 (johncoal)
這是我們的四行倉庫 (tommyjonk)
遞補機制是擺明車馬的陽謀 (kur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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