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June 2012

  • 柏林圍牆vs香港圍牆 (Berlin Wall vs Hong Kong Wall)

    (圖片來源:http://www.facebook.com/kurskhk.net)

    左:柏林圍牆

    右:香港圍牆

     

    誰會在城市中間豎立圍牆,把人民隔離?

    柏林圍牆的官方名稱是「反法西斯防衛牆」(Antifaschistischer Schutzwall),美其名是防範法西斯份子滲透,實際上是要禁止東德人民投奔自由。

    香港圍牆估計的官方名稱是「反恐怖份子防衛牆」,其包圍的是「核心保安區」。香港圍牆把大半個灣仔北包圍,美其名是反恐保安,實際上是因為獨裁者不敢聽到人民的聲音。

    兩者的相同之處,都是出於對人民的恐懼。

     

    1963年6月25日,甘迺迪在柏林圍牆前發表「我是柏林人」演講,他說過:

    「自由有許多困難,民主亦非完美,然而我們從未建造一堵牆把我們的人民關在裡面,不准他們離開我們。」

     

    今時今日,香港有人豎立一堵牆把自己關在裡面,不准人民見到他們。

     

  • 一城之首,竊國者侯

     

    唔係單純僭建問題

    選舉辯論的時候,梁振英如此對唐英年說:

    「你僭建唔係單純僭建問題,你係公開向市民講大話、隱瞞!」

    一個看似不太精明的商二代家中有僭建而不承認當然是「講大話」,那麼一個資深產業測量師僭建為什麼可以是「無心之失」

     

    提出選舉呈請的法律依據

    梁振英選舉期間三番四次重申自己沒有僭建,這已經涉嫌「選舉舞弊」,理論上何俊仁作為落敗的候選人,是有權提出選舉呈請的。感謝法律界朋友Edward Wong提供的資料如下:


    香港條例第569章 《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32(1)條:

    「選舉只可藉提出選舉呈請而受質疑,而提出選舉呈請的理由,須是

    (a) 選舉主任根據第28條宣布當選的人因以下理由而非妥為當選—
    ...
    (iv) 該人在有關的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或非法行為;」


    何謂「舞弊行為或非法行為」?

    《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32(2)條:

    「非法行為 (illegal conduct) 指《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第3部所指的非法行為」

    其中包括《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6(2)條:

    「任何候選人—

    (a) 為促使他或跟他有關聯的候選人當選;或
    (b) 為阻礙另一名候選人或另一些候選人當選,

    發布關於他或跟他有關聯的候選人或關於該另一名候選人或該等其他候選人且屬虛假達關鍵程度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事實陳述,即屬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

    法律上黎講ICAC入唔入到(準)梁書記罪可能仲有dd可以爭論既位, 但以選舉呈請方式成功拉佢落黎既機會應該幾高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s.26(2)有兩個elements (Re Heung Cheuk Kei, HCMP2660/2006 paras 4-5):

    1. 發布屬虛假達關鍵程度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事實陳述
    2. 該陳述目的為影響選民的選擇 (促使自己當選)

    只要上述兩項都符合, 無論發佈陳述個陣狼係真心相信自己無僭建定點, 係選舉呈請中係irrelevant。

    先不說真心相信(honest belief)並唔足夠, 個belief要有合理原因支持先得。

    所謂"在作出有關陳述時有合理理由相信該項陳述是真確" (reasonable belief)的免責辯護, 只適用於刑事檢控程序 (即係比ICAC告、會坐監個種法律程序), 而並唔適用於選舉呈請 (Chung Ming v Chow Ping Tim, HCAL 11/2004 para 46)

    (呢段亦適用於關於s.26(2)既刑事檢控)退一百萬步說, 就算個免責條款真係適用、即使狼有合理原因相信自己無僭建, 亦唔代表佢有合理原因宣之於口, 因爲佢"must or ought to know"自己屋企有d地方可能算係僭建。尤其是當佢好清楚自己並唔係"專業"建築測量師, 佢更加有責任作出所有合理舉動, 確保自己無僭建, 然後先出黎講d會影響選民選擇既陳述 (Leung Wing Hung v Yuen Kwai Choi [2008] HKCFI 1142 para 52)。 

     

    睜著眼講大話

    他對著傳媒說,那是二手物業,買的時候已經有僭建。可是特區黑名單上名列前茅的blogger黃世澤比記者早一步去了土地註冊處查契,發現梁振英根本是從發展商手上買入那物業的,即使期間有人住過,也不代表是二手樓。是不是我們多年來攪錯了二手樓這個概念?抑或是有人條件反射之下又混淆視聽?

    梁振英口口聲聲說自己已經找了「兩個專業人士」確定他的建築物有沒有僭建,現在爆出了僭建醜聞,他好應該公開究竟他找了哪兩個專門人士做這個確認,甚至以專業疏忽責任向他們索償,以示清白。可是到現在他也沒有公開究竟找過誰。這不是十分可疑嗎?

    梁說自己是產業測量師,而不是屋宇測量師或建築測量師,所以未能判斷建築物是否僭建。屋宇測量師(Building Surveyor)主要的工作的確是睇圖則和驗樓,可是產業測量師(General Practice Surveyor)也應該熟悉建築物條例,因為其主要工作是物業估值和物業發展顧問,前者要求測量師對貴重物業估值的時候考慮僭建物在內,而後者就要求他們熟悉建築物條例的要求,梁身為資深產業測量師以侮辱自己的專業來推卸責任,實在是侮辱了全香港的產業測量師。(我曾經做過物業相關的工作,他們的工作性質和要求我十分清楚)

     

    羅范護主雙重標準

    羅范椒芬果然是梁的心腹知己,醜聞爆出當日,她替主子辯護的說法,其邏輯之無賴,比其主子更甚。

    首先,她「不認為事件涉及梁振英的誠信和能力,亦不認為梁振英的敏感度不夠高。」那麼當日梁振英如何指責唐英年,今天全部可以用套用在他自己身上。

    她指「測量師是分開很多種,梁振英作為土地測量師,不能充分理解屋宇條例是可以想像的,希望公眾體諒梁振英很繁忙。」梁振英係產業測量師(GeneralPracticeSurveyor),而唔係土地測量師(Land Surveyor),他對建築物條例應該好熟悉。況且,如果繁忙可以是理由的話,為什麼當日唐英年說自己公務繁忙,很少理家中事務,梁振英還要指責他說謊?

    「被問到在特首選舉期間,梁振英多次指責唐英年僭建問題涉及誠信,羅范椒芬認為兩者規模並不相同,被問到是否「出口術」,羅范椒芬強調沒有這種用意。」的確梁振英的地窖是比唐官小,可是那是理由嗎?論誠信,梁當日以此攻擊唐英年,原來自己也是一樣,梁的誠信比唐更不堪。

     

    五毛觀點站不住腳

    很多梁粉或五毛一定會說:如果梁知道自己的屋有僭建,他怎會三番四次公開宣稱自己沒有僭建?怎會招呼記者上去飲飲食食?怎會以此攻擊唐英年?要駁這種講法不難--那只是代表梁振英是一個講大話唔眨眼的人。因為事實是他的家足足有六處僭建,包括一個面積不算小的地庫,被揭發的時候,他說那是無心之失,他之前已經找專業人士確認了。如果要證明他沒有說謊,唯一的證據就是那所謂專業人士的書面確認。可是他沒有交出證據,也沒有公開專業人士的名稱。那麼,我們應該信他沒有說謊嗎?

     

    迫使何俊仁提出呈請,不容龜縮

    正當我們看著梁振英誠信破產的時候,不要忘記還有不足一星期,他就會正式成為行政長官。我們要這種行政長官嗎?當日梁把唐殺下馬,很大程度是因為唐官事件令他民望插水六七成,造成梁的民望比唐高很多的既定事實,「選情」(即是上面的祝福)才會在最後一刻倒向梁。本來小圈子選舉已經是侮辱港人,現在還要出現這種醜聞,當日香港人討厭唐英年,今日梁振英比他更討厭,但我們沒有選擇。縱然沒有選擇,我們至少要表示不滿,而且要用盡方法把他拉下馬。

    事到如今,由落敗的候選人提出選舉呈請是最直接而且合理合法的方法追究梁振英,阻止他竊權上任。可是在星期六(23/6)數碼台的風波裡的茶杯節目(連結)(37分至1時29分),何俊仁的說法竟然是:

    (1) 如果提出呈請令梁不能上台,會導致權力真空。
    (2) 應該要求梁振英上台後自己辭職。
    (3) 如果唔辭職就在立法會提出彈劾動議。

    如果怕「權力真空」就不能對涉嫌違法的候任特首作司法追究,那還算什麼法治精神?

    要求梁振英上台後自己辭職?何俊仁和民主黨是真心天真還是在愚弄市民?03和04五十萬人上街,結果05年董建華才下台,他們以為以梁振英的性格,他們下台嗎?

    在立法會提出彈劾動議?何俊仁有票嗎?結果就動議否決。

    最直接撥亂反正的方法是提出呈請,雖然不一定贏,但已經是最直接既方法,而且係最能夠代表市民意願。何俊仁的講法非常符合民主黨既風格,那就是不敢直接衝擊建制,然後提出比較迂迴而且沒有用既方法,然後同選民講自己「做咗野」。

    何俊仁想龜縮,我們就用行動告訴他選民的要求,以民意迫使他提出呈請。如果這種民憤難平的情況下何俊仁要放生梁振英,9月我們就用選票告訴民主黨他們完全錯了。

     

    下星期日,早上出來反對

    起題的時候,我立即想到「竊國者侯」這個成語。選舉過程中謊話連篇(n屆唔選、西九門、僭建門)、以特務政治手段打擊對手、找江湖人物出席飯局、出動西環出面脅迫選委,種種手段,一次又一次踐踏香港社會核心價值,如此獲得的權力已經沒有正當性,在公眾心目中跟竊取權位無異。你可能說這就是政治,選舉當然是有污穢的地方,小圈子選舉就更加污穢,可是政治也有最基本的誠信要求,眼見得到的也如此不堪,我們怎能相信此人能夠成為一城之首?當年水門事件令尼克遜狼狽下台,為什麼?就是因為誠信破產。

    下星期日便是七一,我們應該在早上而不只是下午上街表達不滿。因為梁振英是早上宣誓就職的,而胡錦濤也在場。我們雖然沒有權投票,但我們有權忿怒、有權用腳步來告訴當權者:我們不要梁振英當特首。

    就算結果只是以小圈子再選一次,至少我們要把誠信破產的人拉下馬,告訴西環和北京香港還有公民社會,而且我們要有權選舉自己的政府。

     


    (圖片:2011年的報導。言猶在耳。)

     

    相關新聞:

    1. 蘋果日報(22-6-2012):僭建被踢爆 狡辯又穿崩 梁振英呃人

    2. 星島日報(23-6-2012):大宅六僭建 振英:一直不知

    3. 香港電台(22-6-2012):羅范椒芬稱梁振英真心不知道家中有僭建

     

    延伸閱讀:

    黃世澤:梁振英,你呃人都唔係呃成咁呀

    (星期六23-6-2012,黃世澤做了記者未做的事,就是去土地註冊處查契,發現梁振英買入那物業很可能是梁振英係直接由發展商買入,而且樓契應該全部附有Floor Plan。足以證明梁買入的時候物業是怎樣的狀態,當中是否有人涉嫌僭建。)

     

    嗚謝:

    Edward Wong提供資料

     

  • 三師會-熱烈慶祝回歸15週年

    小學常識科作業標準答案是「每年回歸紀念日,香港市民都會熱烈慶祝」。

    我們會討論一下今年七。一香港市民可以如何熱烈慶祝回歸十五週年、胡錦濤來港、新特首就職三件大事。

     

     

    三師會節目重溫播放平台: 

    1. hk3teachers.mysinablog.com [link]
    (三師會本身的blog,我們的節目以youtube短片形式播放,因為歷史最悠久(2006年至今)的關係,裡面的過往節目最為齊全,而且已經以通識單元分類。另外,我們在不同的報刊刊登的文章,以及傳媒報導資料也可在這裡找到。)
    2. 三師會@openradiohk.com [link]
    3. 三師會Facebook page [link]  

  • 裝甲車、神九、同鄉回歸show

    (一) 

    《東方日報》指這十多輛裝甲車、工兵用車入城不屬於正常換防。如果報導屬實(不要忘記那是東方),那等於增兵香港。當然,那可以是因為胡錦濤會來香港作出的部署,中共領導有那麼多仇家,天曉得今次是薄熙來餘黨、東突,還是上年上訪的駐港部隊家屬。

    正常換防調動也好,增兵維穩也好,解放軍裝甲運兵車在街上出現,很難不鈎起大家對解放軍入城既記憶。你可以說是香港人太敏感,是的,1989的王維林阻擋坦克的相片、2012年鎮壓藏區的「藏漢一家親」裝甲車相片大家還記憶猶新。

    不喜歡解放軍裝甲車就是不喜歡,那是很容易說明原因的。 

     

    (二) 神九

    星期六(6月16日)無線晚間新聞,播了很久神舟九號升空、領導講話、太空人家屬很高興之類的東西,之後是播梁振英落區,響應主辦單位呼籲,為李旺陽默哀*。這還不夠,之後還有很長的解放軍政委訪問,還有一些操練片段。整整半小時播的,就是這一連串的和諧新聞。粉飾太平也。

    關於神九,FB上很多人都說過了。中國真的是個強國,攪完奧運攪世博,太空船上完一次又一次,可是這國家同時有數千萬失學兒童,貧困農村有月薪只有幾十元的代課老師;有無數婦女被強迫人工流產、勒索巨額罰款;異見和維權人士被迫害、殺害、恐嚇、被自殺不計其數;數不盡的上訪平民被非法禁錮、虐待、被精神病;全國各地貪污腐敗和債務幾近失控,90年代至今外逃官員達18000人,金額高達8000億,這還要是半官方數字而已。這種買俄羅斯技術的太空計劃,錢是燒了,中國可以自稱航天科技強國,但人權、民生、法治連非洲小國也不如。

    微博有這樣一條:

    「有人拿著你的養老金、血汗錢以及計生罰款點了一砲煙花,你tmd的還覺得挺快樂。這不是一群傻逼是什麼?」(http://weibo.com/1353785527/yoaJOdQI6?type=repost

     

    * 關於李旺陽死後,梁振英早一日才連說十一次不會討論,那些人大政協就噤若寒蟬。到了北京拍板說可以查,他們就立即改口說支持中央政府調查。

     

    (三) 客家慶回歸show

     

    同一日,無線在黃金時段播「客家人慶回歸」show(應該是有贊助)。

    已經不記得無線以前有沒有這種一半廣府話,一半其他話的同鄉晚會show。無線播完粉飾太平的晚間新聞報導,晚上黃金時段就播這種自high的慶回歸show。其實再看看無線同期播出的那些認祖歸宗的明星回鄉特輯,不難從一個hidden agenda的角度解讀。「同鄉身份認同」從來都是建制派和中共在香港作政治動員的基本單位之一,不論是每年的七一活動、每次選舉、2010支持起錨的十萬人集會,甚至是許曉暉先生當文化局長,都看得到濃厚的同鄉會影子。

    隨著中國大陸來的新移民人口日增,這種同鄉身份認同操作的力度和作用會愈來愈大。看了一節這個「客家人慶回歸」show,我的感覺是既然那些自稱為香港人的人那麼不喜歡慶回歸,那麼我就攪同鄉慶回歸,以他們的「群眾」包圍城市。當很多人看到他們自high就關電視的時候,那種聽命於西環的同鄉動員力就是這樣慢慢建立起來,就好像我們不屑理會那些蛇齋餅粽和買票大旅行,到了選舉點票的時候才嚇一跳一樣。

    正當我在想自己是不是想得太多的時候,臨關電視之前,我看到曾憲梓發表錄影講話...


  • 他們deserve這個類比嗎?

     

    吸毒、殺人、癌病、爆竊、同性戀

    吸毒者、賭博成癮者 、天生殺人狂、癌病病人、爆竊慣犯,究竟跟同性戀者有什麼關係?

    林以諾的講道,把吸毒者、賭博成癮者、天生殺人狂、癌病病人、爆竊慣犯和同性戀者類比,比喻不倫的程度令人咋舌。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類比呢?

    首先,林以諾說同性戀是教義上的罪,那就好像吸毒,都是犯罪。他說有論指同性戀是天生的,於是說天生但是犯(教義上的)罪(sin)的還是犯罪,於是把同性戀者跟天生殺人狂類比。他說:「我讓一步就算是天生,咁又點?天生唔係大哂架,天生殺人狂因為DNA裡有獨特的因子成為天生殺人狂,難道不用坐監?」

    關於同性戀天生的說法,他又說:「如果我們患了Cancer,醫生跟你說,你這cancer是遺傳的,你是否覺得既然這是天生的就不用醫?」另外,他說「如果我們覺得同性戀是天生便是合法,那癌症是天生的便是合法存在我們便不用醫啦?你為何會醫癌病而不醫你同性戀的問題呢?」,那應該是指就算是天生但是有「問題」的傾向,還是要改。至於爆竊慣犯的類比,是指他認為教會應該包容罪人,不論慣犯還是同性戀者,不過大前提是要求他們悔改。

    為什麼這段短短5分鐘的講道節錄會引發那麼多批評?

    很明顯就是因為吸毒者、賭博成癮者 、天生殺人狂、癌病病人、爆竊慣犯與同性戀的類比令人感覺不好。

     

    同性戀等同殺人,妄稱耶和華的名、作假見證等同什麼?

    雖然十誡裡面殺人、姦淫、偷盜、妄稱耶和華的名字、不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不孝敬父母、作假見證、貪心」在教義上都是罪(sin),可是把吸毒、賭博成癮、殺人、爆竊和同性戀行為作類比,能夠造成的公關災難,實在難以想像。在教外的社會看來,那是有嚴重歧視性的指控。就算是在教會內,這種論點很容易會發酵成仇恨言論(hate speech),那就不是單純的言論自由的問題了。

    我嘗試以信徒的mindset去消化林以諾的說法,勉強能夠解得通上述的類比。在信徒心目中,姦淫是跟殺人同等的罪,所以林以諾會用殺人狂來類比同性戀行為。不過,如果論十誡,妄稱耶和華的名字和作假見證也是跟殺人同列,所以我們見到林端麟、李兆光這些人一邊說盡無恥說話,一邊在光天快日之下高呼為主作工,會那麼忿怒。可是包括林以諾在內的部份基督教意見領袖,有把林瑞麟、李兆光這些人的壞見證等同於吸毒、殺人、爆竊嗎?沒有,反而很多人爭著高(抬)舉他們,找他們分享、上封面、做專訪。

     

    傷口灑鹽

    林以諾最錯的一句,是把同性戀跟癌症類比。他想說的是如果癌症和同性戀都不是自由意志的選擇結果,但人們還是會糾正這些情況。可是癌症真的可以和同性戀傾向混為一談嗎?

    他剛剛才說同性戀行為是罪,是跟吸毒、賭博成癮 、殺人、爆竊並列的,接著就把癌症跟這種罪並列。癌症是一件十分之不幸而且痛苦的事,他把這種不幸用來跟罪相提並論,癌症病人和家屬看到會有什麼感受?那是在傷口上灑鹽!

    反對的人或者會說,兩邊的類比是分開的,可是那是5分鐘內,把癌症(B)夾雜在天生殺人狂(A)和爆竊慣犯(C)中間的比喻同性戀(X),以邏輯推論,B=X, A=C=X, 故B=A=C。你或會說,癌症(B)跟同性戀(X)的類比只是說人控制不了的生理問題,那麼林以諾提到天生殺人狂(A)是先天的犯罪又如何?以先天或者生理問題作類比,B=X, X=A,結果還是B=A,癌症=天生殺人狂。

    簡單來說,拿癌症病人作話題本身已經很敏感,因為當中涉及太多不幸和悲傷,林以諾還要拿學界已經界定為非精神疾病的同性戀傾向來作類比,更是比喻不倫,對於不論是癌症病人及家屬,還是同性戀者,都是一個傷口上灑鹽的言論。

     

    光明頂上的解釋

    後來,林在商台皇牌節目光明頂澄清(這一點不用太陰謀論覺得是某商台高層關照),他辯解說:

    (1) 那段講道的對象是他的教會的信眾,所以關於罪的問題是信仰上的罪,而不是法罪上的罪。錄影片段不是對外公開的,可是最後廣泛流傳,引起了不滿,是因為外界未必明白兩者的分別,他也不是要不是要非基督教人士接受他的觀念;

    把片段上載至youtube的用戶gospel 852,一直有上載林以諾的教會講道片段,似乎此用戶很可能是其支持者或者同工。而引發爭議的這段2011年11月的錄像的文字說明是有提供其教會官方網站的出處的,只是現在連結已斷。不過該教會的官方網站,仍可看到2011年12月至今的其他講道錄像。由此推斷,那段片段很可能本來也是在官方網站公開的。如果真的本來是在一個有知名的教會網站公開,世界上任何人都看得到的話(尤其是在社交網絡普及的現在),那就不能算是閉門講道了。

    (2) 那5分鐘的片段其實是從一個45分鐘的講道中節錄的,講道的主旨其實是講所多瑪和俄摩拉的毀滅,針對的是城中的人要求羅德交出天使給他們泄慾的罪,而不是同性戀,那5分鐘被斷章取義;

    那其餘40分鐘的講道講什麼,我們不得而知。可是那5分鐘的講道,如果內容沒有以剪接技術扭曲的話,那就是林以諾的意思了,例如那大有問題的癌症類比,就肯定不是被段章取義。

    (3) 那些類比講的是所有宗教上的罪,宗教對道德要求與社會法律要求不同,所以引來批評;

    這一點涉及教義解釋的問題,我沒有足夠的資格否定教牧的說法。我針對的是類比手法造成公眾反感,以及在癌症病人傷口灑鹽的問題。而且林以諾在光明頂節目中,沒有為那些備受爭議的類比作合理的解釋,尤其是有關癌症那部份。這一點,節目主持也未有追問下去。

    (4) 那段片段令人覺得他仇視同性戀者,但其實日常生活中他跟不少同性戀者是好朋友。

    那只能證明他本身沒有仇視同性戀者,但那不代表他的言論沒有問題。

    整體而言,那一集光明頂的內容,給人的感覺是放生了林以諾,尤其是在那些類比問題上。

     

    他們deserve這個類比嗎?

    林以諾在節目後的記者訪問中說「5分鐘片段令很多演藝界的人出來說話,令大家情緒不安不是我預期的,我要致歉。(報導連結)」如果那是真的,那代表了他預期教會內的信眾應該很受落這種思維,否則林以諾怎會放心這樣說?

    性傾向平權的議題的爭議,主要衝突點就是來自民間與教會意見領袖之間的矛盾。伊斯蘭教也反對同性戀,但為什麼只有基督新教教會被針對呢?原因一來是因為本地很多基督新教教會高調反對性傾向平權,其公開言論(包括公眾可看到的影音材料),以及在公眾聽證會的言論,就成了衝突的根源。二來,基督新教社群在香港社會只佔不足人口的十分之一,可是這個社群能夠掌握的政治和經濟資源,以及在中產階級的影響力十分之巨大,所以教內意見領袖的言論,在社會上能夠引起的迥響也大,尤其是被指運用政治影響力阻撓性傾向平權的時候。

    寫了這麼多,支持林以諾的網友就會說我向「同志文化霸權」示好,反對的就會說我以「信徒mindset理解問題,不評論教義」是替林以諾說好話。被覺得兩面不是人我沒所謂,不過我想說的是,我看到那片段,我感到不舒服,儘管我已經用一個信徒mindset去理解林的言論。當我聽到癌症,就會想起患癌的親友;聽到殺人狂和「老爆」,我就打從心底裡面不認同,尤其是我想起很多G/L朋友。他們deserve這個類比嗎?牧者在自己掌控話語權的教會內,有沒有想過會眾聽得痛快的言論,已經有仇恨言論之嫌?

     

     

    相關資料:

    (1) 備受非議的一節講道 

    (2) 林在商台光明頂解釋

  • "行公義, 好憐憫"是這樣的嗎?

     

    挪用經文作政治論述不是問題,問題是水平太低

    一篇名為「行公義,好憐憫」的文章在《基督教週報》(下稱週報)的「教會之聲」版面刊登,這篇文章的論述水平和立場引起了不少爭議。週報的發行團體是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成員包括很多香港的主要教會。

    該篇文章以彌迦書6章8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作開首,指現時香港社會,處處輸打贏要,歪理橫行,還要粗聲叫囂,咄咄逼人,開口是要言論自由,但別人反駁時,便說侵犯我的言論自由,這種混淆是非的亂象,在香港大行其道」,而且列出四個例子說明。

    第一個例子是「濫用發言權」,作者指「立法會本是代表全港市民....可惜最近議會上出現一股「拉布」歪風,少數議員對部分政府提案,採用拖延手法,不斷利用發言權,無休止地發言或提出修訂案,迫使提案無法投票通過,甚至要求政府收回提案。雖然民主政治是尊重少數,但少數卻應服從大多數的決定。」

    首先,這跟公義有什麼關係呢?拉布作為抗議方式,是議會政治的常見現象,其目的往往是為引起公眾關注有問題的法案,那才是跟社會公義有關。況且,香港立法會真的是「代表全港市民」嗎?那廿幾個只有公司、商會、小圈子團體才能投票的功能組別代表得了全港時民嗎?既然立法會不能代表全港市民、議席根本反映不到民意,哪又何來「少數必須服從多數」?

    在第四個例子「濫用司法覆核」,作者說「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為例,因需要環評報告,拖延便是好幾年」。可是基建工程開始之前需要有環評報告,是香港法律的要求,市民申請司法覆核勝訴的原因,正正是政府的環評報告不合乎法例要求。在這個例子之中的司法覆核不但沒有被濫用,而且成了迫使政府守法的最後關卡。作者在文中其他部份提過拆除僭建物是符合法治精神,為什麼在這一段會無視法治精神中以法律限制政府濫權這個重要原則?難道在作者眼中,政府就不用守法、法治精神是不重要的嗎?

    作者批評「濫用」司法復核「耗費大量時間、金錢、精力,令官司一拖再拖,讓香港競爭力自貶身價」,不知他是否明白,香港的仍能保持身價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正正是法治精神未會因為一時的方便和利益而被犧牲。他可能不知道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案宣判之後,內地輿論叫好,因為透過官司迫使政府守法,在內地是一件天方夜談的事。在作者眼中,行公義就是像內地一樣,為了政府方便,法治就可以淪為工具?

    其實作者提出的例子,跟彌迦書「行公義,好憐憫」的教訓有什麼關係,作者沒有說明,更沒有論證那些例子如何不符合公義和憐憫。作者重覆提及「浪費人力、物力、時間」(第三段)、「花費大量人力物力」(第五段)和「耗費大量時間、金錢、精力」(第六段)。似乎對他來說,效率是十分重要的,甚至維護程序公義和法治精神更重要。他在結尾提出「聖經明訓,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主耶穌也教導我們:非以役人,乃役於人,施比受更為有福。目的就是以眾人利益為依歸....」在作者眼中,不顧市民被選和選舉權被剝削而盡快通過替補機制議案、不理政府違反環評法例令工程盡快上馬,就是「眾人的利益」,那還要是作者心目中耶穌基督的教導。

     

    熟口熟面的和諧社會觀

    最後,作者搬出很多教內人士為建制保架護航的人的說法,就是應該「多為當權者禱告,求神給他們智慧能力,在公義與愛心中取得平衡,在公平與忠心上顯出見證。」我不是說完全不應為當權者祈禱,但我們不能只呼籲人們為當權者祈禱,而不監察他們的施政。整篇文章不單不批判政府不乎公義的做法和政策,還把維護公民權利和法治精神的做法定性為不合乎公義。只要求讀者為當權者禱告,卻完全沒有提及信徒面對不公義應該有的義怒、也不提及信徒有責任反對行惡的當權者。這種讓部份信徒以為只祈禱就會感覺良好的論調,在本地基督教社群其實一點也不陌生。

    無獨有偶,最近一集《星期二檔案》(12-6-2012)專訪馬時亨,他對議會文化和基建司法覆核案的評價,還有「市民批評官員要有分寸」的論調,跟上文的論點何其相似。事實上,他在專訪中說過的論點,跟他過去在宗教活動中,以經文為不義政權保駕護航的發言並無分別。與此同時,近年特區政治施政有退無進,香港核心價值被逐步蠶食,當權者不論行為和咀臉屢屢試探市民容忍的底線,有些人甚至膽敢妄稱上帝的名,高調地說自己所作所為都是為主作工,然後還有很多人爭著高(抬)舉他們作「見證」。凡此種種,與這篇《行公義,好憐憫》口徑十分配合。很多人天天向信徒灌輸這些以經文建構的和諧社會觀,這一篇文章也只是云云和諧訊息中,水平較低的一篇。


    請基督教週報澄清

    這篇文章沒有署名,週報也沒有說明文章來源,更沒有聲明文章意見是否代表編輯立場。那個版面名為「教會之聲」,刊登的是不是聯會的會員教會的來稿?抑或是讀者來稿?

    週報背後的團體是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成員教會包括很多香港甚具規模的宗派,如果那篇沒有署名、沒有說明出處、沒有免責聲明的文章,很容易被認為代表週報甚至聯會的立場。如果那就是週報和聯會的立場,我必須表示強烈反對。如果不是的話,這種不明不白的編輯錯誤也足以破壞聯會的信仰事工。

    這些都是週報必須澄清的問題。

    我是作為一個平信徒和會員教會會友的卑微身份,以極大耐性和包容去提出這些問題。


    (10-6-2012 基督教週報文章《行公義,好憐憫》)


    (12-6-2012星期二檔案截圖)

     
    (2012年5月的《天使心》。封面故事是「司長的祈禱」)

  • 回應"星期二檔案-回歸十五年"

    剛剛的一集星期二檔案,終於看了,實情是TVB找來馬時亨和梁錦松兩個前高官,讓他們宣傳一種偽和諧社會思維,包括(1)社會太多爭拗,要聽太多意見,令政策做得太慢、(2)市民批評官員時沒有分寸、(3)議會文化愈來愈激進、(4)要掌握民情作強勢領導。

    因為我們是受訪者的關係,訪問過程中我們感覺到這一集節目是有意識地去政治化,迥避政治制度這個香港十五年來問題的核心。節目的結尾部份,還要推銷五司十四局,硬銷新特首、新制度有望解決民生問題。馬時亨那套不問制度問題,只求表面和諧及結果成效的思維,基本上跟基督教週報那篇潮文《行公義,好憐憫》(http://www.christianweekly.net/2012/ta2017878.htm)如出一轍。

    如Tommy兄所言,我們的訪問部份成了樓盤廣告的海豚。不過,其實我們在一個多小時的訪問,一直都很小心不被引導到出現他們想要的答案。到了最後對新特首的期望,我們有意堅稱攪好民生只是合格,不進行政治改革和保護核心價值就不是好東西。所以最後對新特首的期望部份,大家看不到我們的面孔。

    其實我不怪記者。我的感覺是,她也是收order做野。而且她也十分禮貌地不斷向我們預告整集節目的取向,以及我們那部份的預計出街的內容。

    至於我們真正的想法,我們已錄了一集三師會,名為《回歸。失去的十五年》。


    1. 12-6-2012星期二檔案-回歸十五年 

    2. 三師會 - 回歸。失去的十五年

     

    三師會節目重溫播放平台: 

    1. hk3teachers.mysinablog.com [link]
    (三師會本身的blog,我們的節目以youtube短片形式播放,因為歷史最悠久(2006年至今)的關係,裡面的過往節目最為齊全,而且已經以通識單元分類。另外,我們在不同的報刊刊登的文章,以及傳媒報導資料也可在這裡找到。)
    2. 三師會@openradiohk.com [link]
    3. 三師會Facebook page [link]  

     

  • 悼念。致敬。聲討。突破

     

    這是黑色的一天。一個政權把一個異見者關押廿一年,期間把他虐打至失明失聰。接受訪問之後,把他軟禁在病房,然後把他「被自殺」,迫他的家人簽紙,把遺體火化以毀屍滅跡,掩飾真相。這是怎樣的一個政權?

    二萬多人走上街頭,聲討這個殺人政權。警察不肯在中聯辦正門外的干諾道西封路,只留下一條幾個人身位的通道,讓人通過(圖片證據)。主辦單位再三要求封路,警察也不肯。目的就是不讓人群聚集在中聯辦正門外抗議,同時令遊行出現樽頸,令一些參與者支持不住而離開。

    結果遊行市民組成人鏈成功衝破了警察封鎖線,之後遊行市民才能在中聯辦正門外正正式式進行抗議。這是個很好的先例,因為印象中這是第一次市民成功在中聯辦正門外使用干諾道西進行抗議。沒有隊頭的「激進」,就沒有後來的集會空間。根據在場的twitter報導,帶領人鏈突破封鎖的是正氣但斯文的朱耀明牧師,大家可以想像一下當時警察的阻撓是教人忿怒到一個怎樣的程度。

    當人群在干諾道西聚集之後,要求警察釋放先前被拘留的遊行人士,結果真的放了。接著,大隊要求移開中聯辦外花槽之間的鐵馬陣,好讓市民可以更容易悼念獻花,否則大家便留下來不走。僵持了近一個多小時之後,警察才同意移走鐵馬陣。不是這種「上萬人vs警察」的對峙,警察哪來那麼多讓步?

    大家只是想表達忿怒和向李旺陽致最後的敬意,警察也要諸多留難,才會引起衝突和對峙。

    至於有車輛被堵塞在干諾道西上,希望受影響的市民會明白。其實遊行人士即使是走出馬路,也是主動讓開,讓車輛駛走,可是警察還是把路封死,結果造成大塞車(圖片證據)。

    今天我帶了一塊兩面的牌,表達我想說的訊息。我也帶了一張李旺陽的黑白照,一心想把它放在中聯辦門前的燭光和白花旁邊。

     

    我想說的訊息,就在下面。

     

     

    這是我第一個想表達的訊息。

    西邊街等候的隊伍。這是大會的隊尾,後面是人力的隊頭。

    西邊街湧到干諾道的人潮。

    干諾道西。 

     

     

    這張相片,我放上微博之後,便被停權了。

    向李旺陽作最後的致敬,也向殺人政權發出怒哮。

    終於去到中聯辦正門外,致哀前拍下這一張。

    這是我第二個要表達的訊息。

    路過見到民建聯的banner,給他們這些土共和地下黨員一個溫馨提示。

     

    延伸閱讀:

    Tommyjonk: 有圖有真相

    Galileo Cheung的twitter: 西邊街的真相 1,2,3,4

     

  • 不平反,不和解,清算一切責任!

    再看李旺陽生前最後一次訪問( http://youtu.be/IK47hlQtCQ0,10:54開始)。心情沉重。

    我們不要平反任何東西。那一天來到的時候,我們不要和解,我們要清算一切責任。

    那一天來到的時候,我們不要和解,我們要清算一切責任。

  • 明天上街,為了李旺陽

     

    那天看到這張圖片。

    感到悲痛、忿怒。

    這完完全全是法西斯。這種冷血的政府,怎可能不反?

     

     

    李旺陽是條硬漢子,廿多年被囚禁,面對恐嚇、虐待,他說就算砍頭也不怕。

    結果,這個政府就把他殺害。

     

    南方都市報在高壓環境之下,冒著被整頓的風險,以擦邊球的方式向李旺陽致敬。

    香港的一些傳媒怎能不汗顏?

     

    有團體在中聯辦外為李旺陽設靈,兩個男人搗亂靈堂,警察袖手旁觀。他們一樣的無恥。我不相信風水命理,我只希望有一天,他們臨終之前想起自己所做過的事,會感到害怕。

     

    這種囚禁期間被自殺事件在中國不是新鮮事,但不代表那是正確的。躲貓貓死、薛錦波、李旺陽... 這種國家,就是我們的國家。

     

    明天(星期日),3:30,中環遮打花園出發,遊行往中聯辦。悼念李旺陽,聲討殺人政權。

     

    明天你會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