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我在新聞報導看見這場面時,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不敢相信香港有這樣的一個議員。
黃宜宏的資料:http://www.legco.gov.hk/general/chinese/members/yr00-04/wyh.htm
後來,我做了一件傻事-寫了一封e-mail給他,內容如下:
黃議員:
在電視上看見你向車外的人豎起中指的時候,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是香港的議員,是社會的楷模,做出這麼沒修養的行為,不單侮辱了你自己,也侮辱了全港市民。雖然我不是你的選民,你在立會也不代表我,但我對你的行為感到羞恥和忿怒,請你立即為你的無禮公開道歉。
假如你覺得你沒有做錯,或根本不用理會我們這些沒資格投票給你的人,便請不用理會這封信。
祝政通人和
xxx(真名)上
我不相信他會理會我,我祇是想表達我的忿怒。這是他的e-mail address: az3286pw@netvigato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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