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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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激進份子」
[明報 5-12-05]
包括多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在內的示威者坐在政府總部外地上,高叫要求爭取普選口號。他們不滿意特首曾蔭權在大遊行後所作的回應,要求通宵留在政府總部
外,等候曾蔭權今早上班時跟他對話。但警方在三時開始清場行動,過程大致順利,示威者未有反抗。===============================================================
民權不是靠天掉下來的。
n年前美國有一個黑人坐在白人巴士座位被控告,後來經過法律程序得直,也掀起了民權運動。
97之後的幾年,香港不少學生、社運人士和法輪功信徒因為和平的抗議行動而被捕和控告,後來政府玩大了,香港人才知道有「公民抗命」這東西,而學運和社運才由小眾激進行為變成得到社會大眾同情(雖未必贊同)的運動。
法輪功信徒坐在街上練功,阻街程度不及保險經紀和寬頻檔口的一半,卻被控阻街,後來在審判中得直,算是人權的安慰獎。
早前伍國雄被控示威時襲警得直,法官直指警察證供不實,這次國雄終於吐一口烏氣了。誰說政府一定是對的,懷疑政府根本就是公民責任。
可是....可是,誰有心情興趣財力隨時面對政府的控告?如果一點點的抗議也動輒被控,便會產生寒蟬效應,公民權一樣受損。
遊行過後留在政府總部外等特首一個滿意的答覆,有人認為是生事,也有人認為是公民權利,但相信大家也會同意不可用過度暴力去對待請願者。幾年前一班大學生在同一地點被插鼻噴胡椒,再被控,卒之喚起了大家的同情。今次政府不敢亂來了。
或許很多人認為這些行動形的人士很激進,可是他們正是社會進步的動力,沒有他們喚起大家的注意,大家哪會理會什麼是居港權、什麼是釋法、什麼是鄭耀
宗vs鍾庭耀、什麼是公安條例、什麼是23條、什麼是宗教自由;沒有他們以身試惡法,大家哪得遊行得那麼順暢順利?昨晚的靜坐哪有這麼和平的「清場」?對敢做敢言者多一點同情和支持,不是破壞社會安定,而是制衡政府無限權力的方式。同情他們,也是為了自己的明天,因為今天你不為他們說話,明天權力臨在你頭上時便不會有人為你說話。
多謝先行者,尤其那些因公安條例留了案底的,沒有你們,我們沒有今天。
香港人,繼續努力。
Comments (7)
真的要多謝佢地
我唔敢做0既野,佢地勇敢地做出來了
我讀U時在國殤之柱事件中試過同藍帽子「身體接觸」,之後唔敢....
你下次試下學蘇守忠咁喇~~~
你指出家? haha
出家比較安全嘛!
講得好!!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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