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December 18, 2005

  • 相片紀錄


    中信大廈至藝術中心。


    藝術中心外。


    告士打道 - 衝向會展前夕。本以為他們可以在那裡駐紮,於是回家取衣服,回來時已被催淚氣體拒於洛克道。


    催淚之後,再次聚集,催淚氣體由港灣道一直飄至地鐵站,站在那裡也受影響。


    防暴警察在灣仔街頭以唬嚇手法驅散市民,目的只為在包圍圈外形成幾百米半徑的無人地帶。本來在譚臣道拮魚蛋的市民被無厘頭地驅趕。



    本來再包圍圈內,示威者和市民鬥志仍然高昂。離開一會回來,已被擋在幾百米外。一直在圈外食風,直至三時清場。


    三位南韓示威者被拒進入包圍圈內,她們無論如何衝擊也過不了,無論如何哭求、跪求也不容許進去。在場的市民鼓譟聲援,也沒有結果。最後她們在那裡坐下來,現場太冷,兩位女士擁著取暖。無可否認,見到這種場面,很難不動容。

  • 論暴力

    花了好些時間看了昨天的午間和晚間新聞,昨天日間原來如此。

    早幾天已經覺得奇怪,為什麼示威者會安安份份在那個「無雷公」示威區活動,那裡渺無人煙,離開會議會場幾百米遠,在那裡示威,和小學生去旅行沒有分別。當我在電腦螢幕看見他們曾經衝至會展舊翼門口的時候,我想「唔,你們做到了。」

    什麼是政府?有人說政府就是壟斷了合法武力的集團。為什麼政府有權要你走那條無雷公路線?就是因為它壟斷了武力,而強行衝擊這種武力的便叫騷亂。

    葉劉說過動亂和革命的分別,被人笑到七彩,其實成王敗寇,就是動亂和革命的分別。至於騷亂和抗爭,則取決於我們是否認同這行動背後的目的。如果真的只為了 上鏡,農民可以裝一個webcam在家中跳舞也可以。他們來香港,是因為有份做決定的部長們都在會展開會,他們沒有權進去談判,所以才有場外示威行動,對 於任何示威者來說,他們的地理目標一定是會議會場外,可惜這個地方對他們來說,是"a bridge too far"。

    和警察有武力衝突的他們,早有被捕的準備,而他們的行為,大部份人會覺得是太過份,是暴民,可是他們就是以隨時被捕的心去打破政府對示威的話事權。

    當他們一直跑至告示打道的時候,他們做到了;當他們跑到會展舊翼門口的時候,他們做到了。

    當香港人連跳海也覺得激進的時候,怎可能了解與警察衡突的動機?

    昨晚,在包圍圈外有上百人聚集,本來警察是要把我們驅趕至看不到包圍圈的位置,退了幾十米之後,這上百人叫口號堅持不再退,警察才停下來,如果我們沒有堅持,警察最想我們退回自己的睡房,作為公民的不爭取,政府便愈行愈過。

    香港人,昨天的場面,過往幾十年一直在南韓的新聞中出現,他們是暴民?他們為了國家的前途,在光州事件中死了多少人你們知道否?他們一直當暴民,當了幾十年,今天南韓由獨裁國家變成民主國家,貪污的前總統給關進了牢獄。

    香港人,你們知不知道為什麼你們爭取普選,由1988年「爭取」到2008年,還是得個桔?你們知不知道為什麼董建華由2003年7月1日,要攪到2005年6月才下台?

    對不起,繼續趕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