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時收到email問關於余力機構(成員是陳輝陽、因葵和余力姬)的歌,通常我都會email最好聽的幾首給來信的朋友。
我不是想損害版權人的利益,事關那張碟的流通量太少,很難找。我把歌send給人只是想多些人有機會欣賞到余力機構的作品,把好音樂傳開去。如果不想用email收歌,其實這個blog右手邊的flash player也有得聽。
今天在東方188商場的二手CD店,竟然給我找到它們的第一隻大碟!我沒有買下它,讓有緣人去跟它相認吧。

相中第二行第二隻碟便是了。
這個flashplayer裡面頭四首歌都是余力機構:
Comments (22)
YLK絕對是本地樂壇奇葩!!!
他們兩隻CD我都有呢!記得那時只是小六!
當年我沒第一時間買他們的第一張唱片,各大唱片公司已沒發售,後來走遍多間唱片舖(信和、荷李活等)才找到。有很多舖頭連余力機構是什麽也不知道,最後得一間有貨。店員從一曡積壓著的 CD 底部拈出一張壓扁了、封面膠套滿灰塵的《余力機構》......
發行量少與市場定位有直接關係
某種鈔票發行量少,可否自行複製轉贈同好?
一件污,兩件濊
大義稟然講道理
好呀
我也有他們的兩張 cd
播來播去就是那首「活著」,百聽不厭。
根據現行法律我肯定是侵權。如果版權持有人認為我損害了其權益,可以出律師信給我。不過,我的目的是因為鍾愛其作品,想多些人聽到,在我收到律師信之前,我都會繼續這樣做。
不過,我的目的是因為鍾愛其作品,想多些人聽到<------------唔好一廂情願
你鍾愛其作品,唔代表作品持有人與創作人"鍾愛"你這種人
愛是相對
你根本沒有理會他人感受
人家買不到是人家的事,不是任由你公開發佈
這情況就好像多啦A夢的非官方fansite被迫拿掉所有叮噹圖片一樣。也許版權持有人真的很不喜歡fansite有叮噹的圖片。
其實除了音樂,大量fansite或者blog都有公開發佈音檔和圖片。如果版權持有人不喜歡,可以像多啦A夢的公司般告我或告訴我(或那些fansites)。
simoyip 應該睇睇 Lawrence Lessig 本 Free Culture.
版權條例, 絕對係有問題的, 由其之前<>諮詢, 將呢種根本對版權人無害 (依家係叫你聽完去買碟, 唔係叫你下載就算)的活動完全封死.
廢話
唔好再講"無侵害"
明明係有侵害
明明係對其他付了版權費的播放者造成不公
你們視若無睹
好野
葉生,你試試去各大論壇的BT區看看,那裡有很多人正在非法地侵犯版權。為何你不會在那些論壇擊攻那些人呢?
而且"無害"和"無侵害"是不同的,你看到嗎?我想你已不冷靜了。
物以類聚
樓主請緊記
世事有因有果
若然他日你要上街爭取所謂尊嚴
得不到人家認同
請不要怪社會自私勢利
因為你們正在幹著同樣的事
所以叫你讀下書先啦 XD
調返轉頭, RIAA 同 IFPI 個種手法, 都不見得好公正, 詳情見於網絡各處.
Creative Commons正正因此而起呢.
只係你地將你地既世界合理化
做甚麼都是理直氣壯
做創作的人除了尊重創作,也尊重遊戲規則
人家不理你行業的死活,你只可以接受社會的自私
人家道理云云,外行說內行,也只能點頭微笑
香港社會就是教育出了問題,創作才會被殺死
繼續用樓主既邏輯去教下一代,香港好快會無晒創作
禮貌上我應該回應一下。
我一直沒有否認這算是侵權行為,唱片上那句all rights reserved代表民事上我不應該把那些東西公開發佈。就好像VCD出的字幕說那不能在「學校和鑽油台」放映一樣。
這裡當然不是鑽油台。我會把這裡當作fansite,fansite有歌播應該是侵權,不過就好像多啦A夢的fansite有多啦A夢的圖片一樣,雖然侵權,但似乎合乎常理。至於版權持有人認為那不可接受,那麼fansite唯有收工,少一個推廣該作品的地方。
也許,萬全之策是聯絡版權持有人,得到批准才發佈。不過,在這個web 2.0的時代,我那麼神心去做一些利人煩己的事,不如不做,由得這些歌被遺忘好了。
其實simon的心情我明白,你可以說我自圓其說,集非成是。不過,我過得到自己,我也真心地相信我做的沒有損害版權人利益(甚至是相反)。
好耐冇聽過啦真係,令我諗起個陣成日聽903,個時仲好energentic的‧
而家?似乎差過十年前好多。
近日睇blog好似好多人都聽返佢地咁...真係得意
打擾一下,請問有無余力機構第1隻CD可以出讓?
謝~
沒有了.我只有一張珍藏。
太可惜了.. 今天我將去188搜尋, 希望皇天不負有心人, 讓我找到它吧!
謝謝。
thx for sharing.I finally found and bought it.!!!!!!!
不好意思.個POST 3年前..
但唔知可唔可以SEND 余力機構第一隻碟ge歌比我呢?
因為我搵左好耐都搵唔到.之前電腦壞左連首活著都無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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