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友人家中作客,打算在其家樓下租碟作一點「貢獻」。
走進大約八十方呎的租碟舖問入會事宜,店員說要地址證明,我說沒有,他說後補也可以。
我填好表格,給他身份證。然後出現以下對白:
店員(有點警察盤犯既語氣):「呢個咩地址?」
我:「吓?」
店員(指著我的大廈名):「呢個咩地址?」
我:「我屋企幢大廈名囉。呢度寫住Wan Chai,即係灣仔囉。」
店員:「我地唔做跨區生意個噃。」
我(O了咀):「咁俾番個身份證我,我唔租喇。」
在很多不同的租碟舖租租過碟,唔做「跨區生意」既都係第一次見。
問題一: 點解唔做跨區生意?還唔還碟同住邊有咩關係?係咩就算我響果頭返工都唔俾租?
問題二: 既然佢地收按金,又登記身份證,係咪仲驚我唔還碟?
問題三: 點解個店員會好似盤犯咁盤個客?
Recen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