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May 5, 2008

  • 答同學關於人權和藏獨的問

    dreamyan628同學問:

    「我唔明白點解d人會認為 橙色 同  支持 藏獨 有咩野關係= =""""

    點解人權要同 藏獨 拉上關係???

    係誤解定係呢一個係事實??」

    答:

    好高興你問這個問題。其實人權不一定等於藏獨,不過人權觀念裡面一個十分十分重要的元素是言論自由,這是我國也有份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而且我國的憲法也有保護言論自由的條文。言論自由就是在不誹謗或損害他人的情況下有表達意見的自由,而能夠發表對西藏問題的意見,就是言論自由的一種。

    當然,我們聽到藏獨的意見可能不同意,也可能不高興,但我們必須保障表達這些意見的權利。正如我們有權表達支持國家統一的權利一樣。最理想的情況就是不同的意見可以理性討論,辯論也可以。

    有些人會認為西藏人因為其獨有的文化和血緣,應該有權選擇建國。也有人認為雖然文化和血緣跟中國其他民族很不同,但西藏應選擇作為中國的一個自治區,這個說法連達賴喇嘛也是支持的。

    現在我看到的一個問題,就是很多人把「統、獨、自治」問題當作了不容討論的「道德」問題,一提便動氣,動輒人身攻擊,說對方「漢奸」、「不是中國人」,甚至加上更惡毒的咒罵,有些人甚至會打人。這樣根本沒有解決分歧,是因為不夠水準去辯論,所以只能以語言和行為暴力去迫人屈服,也顯出了當事人的心胸不夠闊。

    親政府媒體常常把人權跟藏獨拉上關係,是要偷換概念,把人權這種普世價值與藏獨這個在香港不得支持的概念相提並論,使大家連人權兩字也不敢提。

    如果要簡單點說,就是維護人權不一定支持藏獨,但一定支持和平理性的討論。維護人權其實是包括很多東西的,包括發表批評政府政策的意見的權利(例如考生們非議考評局),我們出街不會被侵犯的自由,也包括我們在這個XANGA傾計的自由,etc。

    作為你的老師,我必須一如以往在課堂中所言:老師不一定是對的,你可以不同意,更可提出意見,總之在這課堂討論裡面,什麼也可以說,只要你有理據。

     

  • 聖火後的反思(二之二)

    這部份是關於對警察的期望的。

    其實,中央把這次聖火傳送視作國家榮辱的體現,於是特區政府當這一次是appraisal,不容有失。什麼是失?實際干擾聖火傳送當然不可見到,就算視線範圍內見到一條橫額也不可以。

    特區政府害怕的東西很簡單,就是有人舉起了任何中央不喜歡看到的異見標語,又被不受監控的外地傳媒,或者本地網民拍到,傳了開去。

    要防止這情況發生,單靠警力是不可能的,因為在沒有混亂的情況下沒收示威物品和拘留請願者是很難的,而且很容易變成新聞材料。

    於是便需要動員群眾,對異見者施加心理上和行動上的壓力,必要時,還需要縱容他們圍堵請願者,甚至由得他們製造混亂,這樣便有充分理據以「保護」之名破壞請願物品和拘留(不是拘捕)請願者。警察甚至可以引用<公安條例>,以保障公共安全及參與者人身安全為理由,禁止請願行動,甚至沒收請願物品。

    如果群眾和請願者發生肢體衝突,或者請願者對拘留反抗,更能正式拘捕他們。

    就是這樣,當群眾主動以肢體攻擊請願者的時候,警察沒有拘捕打人的群眾,也沒有以充足的人手保護請願者(尤其是示威區內的那些),反而把請願者強行搬走。還有把所有的請願標語,包括重慶大廈外牆的「釋放胡佳」標語撕走了。

    就是這樣,我們沒有看到什麼特別起眼的請願行動。

    就是這樣,我們幾乎沒有看到請願者。

    本來是要寫反思的。不過,我想了很久,我應該反思什麼。

    我想,我應該反思的,是我明明看到不論殖民地時代和回歸之後,警察對付請願的大學生、法輪功、居港權人士、甚至在場的記者都從未手軟過;

    我明明見到警察對出言恐嚇、襲擊不同意見者、甚至膽敢攻擊警車的維園阿伯百般忍讓;

    又明明見到政府為了實行某些政策,對不同的群體進行抹黑,鼓動大眾對這些群體的敵視....

    我還會天真得以為這次不同了?

     

    我不是怪在場執行命令的警察,我說的是我們的特區政府。

    如果真的要反省什麼的話,我們應該好好反省一下如何做好公關形象,如何引發群眾的同情,如何配合新媒體的力量,好好監察政府有沒有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而不是好像一班無助的人一樣,任由被縱容亢奮的群眾行使暴力。

     

    後記:

    今天踫到兩個考完會考的學生。

    同學A笑著說說「我有看你的xanga,我知道你穿了橙色衫啊。」,我回答說「那麼你應該理解我的想法吧」。

    同學B一臉困惑的說「聽說你穿了橙色衫(潛台詞是連我沒上學也知,即是全世界都知),我想知道原因....」她的眼神就好像電影中的男孩子等待回答的時候,心裡想著「不要告訴我我是個好人」一樣,我想她不想我回答「因為我支持藏獨」吧。於是我花了一點唇舌說明我是因為人權問題和胡佳而穿的,我不支持藏獨。

    我一邊走一邊想,如果千多人有這樣的想法,我總不能這樣逐個解釋吧,也不能叫大家上來自己看吧。簡單來說,今次穿衣服也許是穿得不夠聰明了。

    還有,關於這個議題,我想我已經寫夠了,除非中國政府再關多些胡佳,否則我不再說什麼了。我還有很多關於教學的東西想寫(主要是現在出卷、設計課程、回大學聽課和做功課的得著)。

    真的最後最後,再讀李廣田的生平,還是感到很痛心,也很心寒。

     

  • 會考數學卷一(第16題)

    我不是教數學科的。今天數學科的同事把剛考完的會考數學卷拿給經濟科的老師們看,原因是大家看到了一條頗「有趣」的題目,如下:

    -------------------

    在某城的現行財政年度,每名市民的應邀薪俸稅均按以下準則計算:

    應課稅入息實額($)          稅率

    最初的30000                     a%

    其次的30000                     10%

    其次的30000                     b%

    餘額         24%

    應課稅入息實額相等於總入息實額減去免稅額。應邀薪俸稅不得超過總入息實額按標準稅率所徵收的款額。現行財政年度的標準稅率為20%。

    已知a, 10 b, 24為一等差序列(按:即是AP)。

    (a) 求a及b。(3分)

    (b) 假定在該城市的現行財政年度,某名市民的免稅額為$172000。

          (i) 設$P為該市民的總入息實額。若該市民須按標準稅率繳交薪俸稅,以P表該市民須繳的薪俸稅額。

          (ii) 求該市民須按標準稅率繳交薪俸稅的最低總入息實額。(4分)

    (c) 文俊為該城市的一名市民。在現行財政年度,文俊的總入息實額及免稅總額分別為$1400000 及$172000。文俊為了繳交薪俸稅,他在應繳薪俸稅到期日的12個月前開始儲蓄。他在每月的同一日將款項$23000存入銀行,年利率3%,複利計算,每月一結,合共存款12次。文俊在該到期日時有沒有足夠的款項繳交他的薪俸稅?試解釋你的答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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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的經濟科學生幾年後仍會想起我,因為我很仔細地教過他們計上述的薪俸稅。

    不過,我想問....

    不是修經濟的學生,能否理解什麼是:

    應課稅入息實額相等於總入息實額減去免稅額」;

    應邀薪俸稅不得超過總入息實額標準稅率所徵收的款額」?

     

    一個十七歲的中五生,家中父母可能不用交稅,就算要交,也不會跟子女分享報稅的心得。報薪俸稅是一個中五學生應該懂得大概常識。

    於是我問數學科的同事,他說其實學生在初中的時候是學過這種「報稅數學」的。不過,因為是初中,可能都忘記得七七八八了。

    難怪我在經濟課教的時候,他們好像學得很快似的。原來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