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維基條目,Robert O. Paxton對於法西斯主義的定義:
* 「法西斯主義可以被定義為一種政治行為的形式,有著顯著的社會衰退、羞辱、和受害心理,並以對於統一、力量、和純正的崇拜加以補償之,在這種社會裡以群眾為根基的激進民族主義政黨與傳統的精英份子連結—雖然並不穩定但仍有效的互相合作,拋棄民主自由並追求暴力,以及沒有道德或法律限制的內部清洗和外部擴張的目標。」(Anatomy of Fascism, 頁218)
《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六四」》(節錄)
作者:周全浩 (浸大地理系副教授)
無可否認, 「六四」是近代中國歷史的一個傷痛。一個社會的人民萬事以大局為重,會妥協,才是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
-->照咁計,如果我係你個系主任,我殺左你老婆同個女,之後廿年俾你年年加人工,你唔追究,「會妥協」,都可以叫大局為重。
看看1963 年行刺美國總統甘迺迪事件,華倫大法官成立了一個調查委
-->六四事件中共連提起都要拉人,雖然甘迺迪單野都係有問題,但係人地真係有一個相對有公信力既委員會去查,而且人地個副總統加埋個民主黨之後果屆都收左檔。阿副教授完全係一千步笑五十步,難聽d講係用錯例子。
有些人受別人聳動,便年年走出來要平反「六四」。這個又
各位可有想過,考慮到香港的特殊政治文化背景,若然紀念
-->係呀,香港年年都有五六七萬個傻仔俾人聳動去晚會。殺左人仲要話人追究係「唔成熟既民主社會」既表現,呢D係咩邏輯?
結論(1):呢d咁既法西斯,又係曲線無間道。
結論(2):呢d咁既法西斯,死又唔係死佢,佢當然可以叫大家「妥協」。俗語說「淫人妻女笑呵呵,妻女被淫又如何」就係咁既意思。
結論(3):大家唔好「受別人(我估佢係話緊佢同埋陳一諤、曾蔭權同埋呂智偉)聳動」去維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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