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只說這個。
新聞連結:
這是我和學生在尖沙咀鐘樓做訪問被驅趕之後寫的信, 收件人是「高級經理(香港文化中心)場地管理」溫女士, 那是我在政府名冊上找到文化中心最高級及職權範圍最合適的高級公務員。
Dear Ms. Wan, I am a secondary school teacher and a writer of a local magazine. On 11th January 2010, at 3:00 pm I led a group of about 40 junior secondary students in school uniforms to the open area of Cultural Centre to conduct a survey on the public opinion on conservation of the former Marine Police Headquarters Compound. When the survey began, a security guard warned us that such an activity was prohibited in the area. Despite knowing the purpose of our survey, she requestedus to move to the area around the Clock Tower. When we moved to the open area around the Clock Tower, an officer in suit, together with a security guard also asked us not to do the survey although I have already stated the purpose of our activity.According to the officer, we must apply for a permit to do so. Their actions caused a lot of disturbance to the activity.I would therefore here, to ask you to clarify the following points: 1.Is there any existing regulation that schools or students must obtain ‘official permission’ when doing surveys for educational purpose in public open areas managed by LCSD, under the condition they cause no disturbance or nuisance to the public? If yes, please suggest. 2.If the answer to the above question is “yes”, is this a policy applicable to all public open areas managed by LCSD? 3.If there is no such territory-wide policy, is the officer authorized to disallow students to conduct a survey there? There are thousands of surveys being done by secondary students in public open areas every year. Such educational activities can hardly cause nuisance to other users. I believe that the society would not expect that schools or secondary students need to have permits to do any survey or interview in public squares and parks. Please be informed that your reply might be publicized in the media.I look forward to hearing from you soon. Thank you. Yours sincerely, XXX(my name)
連結: 有關事件之來龍去脈請閱 今天我和學生被驅趕 tommyjonk代勞的中譯本
今天帶學生到尖沙咀考察前水警總部(現稱1881)的「保育」,其中一個環節是找途人做一些簡單的訪問。
原定做訪問的地方是在1881的廣場,不過他們很禮貌地婉拒了我們,這個我不打算為難他們,因為他們有免費導賞團,那是考察活動所需要的,所以接受了。
後來我計劃在文化中心的露天地方做訪問,那是公眾地方,應該沒問題吧。當我們一班正正經經穿著校服的初中生真的在那裡做訪問的時候,有保安走過來說不可以做訪問,並提議我們到鐘樓那邊做。
因為時間緊迫,所以沒跟他們理論便移師鐘樓做訪問,那是保安建議的地方,而且那是由小到大印象中廿四小時開放、公眾可以自由出入的地方,應該沒問題吧。
誰料當我們一開始做訪問,一個保安和一個穿西裝的類似主任的人走過來說這裡也不可以做訪問,「如果要做便要申請」。我問他們「那麼是不是我們眼見到整個地方都不可以?」他說「是」。
這時候一個學生問「為什麼公園不可以做訪問?」
這個問題問得好啊。可是我們的行程太緊迫,所以我不打算像平時一樣叫這些前線人員叫個話事人來跟我理論。我問他:「那麼天星碼頭不是你們負責管的,我們去那邊做可以吧?」他說那邊不關他們的事。
就是這樣,我們由文化中心的向梳士巴利道的露天地方被趕到鐘樓,再由鐘樓被驅逐到天星碼頭,忽然間我覺得自己好像圈圈功信眾...
我不叫他們找上司來講,是因為帶著四十個初中生,而且時間緊迫,不能跟他們慢慢磨。不過回到家中,我打算寫一封投訴信,詢問康文署:
1. 鐘樓四周的廣場屬於什麼性質,是不是屬於「公園範圍」?
2. 他們根據什麼條例或原則禁止一班穿校服的學生在這個廿四小時開放的公眾地方進行訪問?
3. 如果真的有條例授權他們這樣做,那是不是一個署方的政策?
4. 如果這是一個政策,那麼是不是適用於全港的康文署管理的開放空間(open space)?
如果3或4的答案是「是」的話,那麼我必須向署方、傳媒及立法會議員反對有關的不合乎人性的僵化政策。
如果3和4都不是,那麼我有理由相信是外判管理公司人員或署方人員不合理使用酌情權,超出合理範圍妨害市民使用康文署設施,那麼我必須作出投訴。
從什麼時候開始廿四小時開放的康文署廣場不歡迎進行教育活動的?
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以為是公眾地方的鐘樓廣場不再是公眾地方?
難道除了行行企企和遊客拍照之外,任何活動都要申請?
我知道外判的保安員也只是要搵食,怕有圈圈功來練功害他們背黑鑊,所以什麼也說不行,但負責管理的署方呢?
1. 最新研發項目:蠔油山根豆腐煲
材料:蠔油、豆腐、草菇、山根、粟米芯、豬肉
2. 超越《亞凡達》的偉大祖國科幻片
(轉自都是那些日子)
內地網民在youku.com的留言:
「中国终于有拿的出手的科幻片了!安徽人民发来贺电」
「史诗巨作 远超魔戒三部曲+阿凡达+2012+前天+昨天+明天+后天+大后天!!!」
「中国版《阿凡达》」
「这不是科幻片,这已经是奇幻、魔幻、玄幻大片」
「中国史上最强最无敌的科幻片,绝对秒杀阿凡达」
3. PREPARE
有朋友參加教會的婚前輔導,那裡用的是一個叫PREPARE的課程。他們跟相熟的教會導師一談便是三句鐘,這個認真審視自己的過程很慢長,但那是有建設性的。
朋友找伴郎找的是自己最推心置腹的朋友,這個年紀。伴郎問,乜結咗婚可以做伴郎的嗎?朋友說他不信那些所謂忌諱的,是最close的朋友最重要。
4. 終於可以在Windows Mobile手機進行Google Calendar和GMail同步化
我是和Miss同步使用Google Calendar的,不過在Windows Mobile手機上是不能輸入Google Calendar的appointment的,那實在很不方便。現在終於可以了,可以用Windows Mobile的Active Syn無線上網同步化gmail, google calendar, contact,而且還可以Push (即時定時update gmail和google calendar)。看來轉用Android機的計劃可以推遲很多了。
(上一篇《今天我們都是陳巧文》錯按了制變成一片空白,想不到有抗議白色恐怖的效果。這一篇才是我本來想寫的)
特區警察用他們慣用的手法--抗議之後幾日,突然出動便衣警察拘捕帶頭的示威者,控以他們襲警。襲警是嚴重的刑事罪啊,那麼襲警的控方證人是誰呢?就是聲稱被襲的警察本身。至於「襲警」的動作,在很多案例裡面,是幾個警察箍一個示威者,當示威者發力扭動身體的時候(有時甚至是什麼也沒有做過),便是「襲警」。
警察的供詞可信嗎?在不少的案例中法官都傾向相信警察的供詞,而不相信同行示威者不同的證供,法官認為警察供詞不可靠的案例只屬少數。
警察經常利用襲警罪來對付示威者,就算司法是獨立公正的,被控告的人要保釋、報到、花錢請律師、過堂、上庭,整個過程動輒要大半年以上,對於被告者的精神、心理、金錢、時間和生活的壓力大得難以想像。這種「隨時有警察證明你示威時襲警」的風險,對於不少示威者來說是頭上的一把刀。
至於陳巧文是否真的曾經襲警我沒見到,但在這個時勢,事隔一星期控告陳襲警,公眾會同情哪一方?而事實上,現在的示威者都有個共識,就是不打警察,大眾亦愈來愈不信示威者會打警察。這年事的結果就是為今年的民主運動、反高鐵運動注入新動力。如果特區政府繼續以這種司法暴力對付市民,只會加速損害公眾對政府(尤其是警察)以至司法機構的信任。
簡單點說,本來陳巧文不是一個人人喜歡的活躍港大學生,但是今天,特區警察令我們都成了陳巧文。
(如果想批評我一口咬定陳巧文是無辜是不理性的話,請隨便。我沒說過陳巧文一定是無辜的,但我實在見過太多人被砌生豬肉,面對這樣的國家機器,我會肯定的站在無權無錢無勢力的一方。大眾同情陳巧文與否,不是我說了算的,大家自己用眼睇)
因為鄭耀棠,我高興了半天。
高興之一,是我們這樣一推,一央便會「震驚」。對於示威人士來說,這種直達天庭的實在感,是很大的鼓舞,因為向中央表達忿怒的目標竟可超額完成。
高興之二,是身為行政會議成員和疑似老黨員的鄭耀棠 ”被問到若衝擊的過激行動,由現時的小部分人變成香港大部分人的行動,鄭耀棠笑稱﹕「那麼北京就要派兵了。」”,如果有一天北京真的要出兵香港,相信這個政權真的會倒台了。
還記得1989年六四事件之後,當我還是小學生的時候,老師們一臉哀傷地對我們說「你們要見證證這一切,中國的將來靠你們了」。想不到,剛過了二十年,軍事鎮壓又來了... 這種有幸親身投入歷史洪流的悲壯感覺,全靠鄭耀棠。
高興之三,是我在2009年除夕的blog文說「所謂的深層次矛盾,一是靠制度改革去粗疏導,一是靠像鎮壓劉曉波、網民和上訪者般鎮壓。我們應得的是哪一樣?」,原來鄭耀棠跟我的想法這麼相近,簡直是銀幣的兩面!你說怎能不高興。
不過,我有點擔心鄭伯伯。事關泄露國家機密是重罪,還要是國家領導人的line to take,還有鎮壓異己的軍事計劃,那真的不得了。後來他否認自己這樣講過,肯定是怕落得譚作人一樣的下場。他的苦心,我們是明白的。
明天大家下班之後,請召集你的朋友家人到中環立法會。
這兩個facebook event group,可考慮加入:
Twitter現場直擊 #stopxrl 1月8日全民BIG爆立法會 (twitter的tag是 #stopxrl)
反高鐵‧停撥款: 1月8日萬人BIG爆立法會 之 官僚O嘴本土經濟嘉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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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余若薇來敝機構演講,講的是現在的小圈子政治制度的不公義、五區公投的理念、政府在處理高鐵問題上如何離譜。對於敝機構的同學仔來說,先有大人在新聞出現引來了議論,後有議員來講民主和高鐵,對他們來說,公民教育週提早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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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寫曾俊華的晉惠帝何不食肉靡事件。不過因為鄭耀棠泄露國家機密來肯定大家的努力,所以版面讓了給他。
曾俊華的說法,以他的身份和現實社會的context來看的話,真真正正是貽笑大方。他眼中的八十後,關心的竟然是「物業會所有甚麼設施、泳池有多大、私隱度是否足夠等等」。他似乎不知道香港有三分一人是住在公屋,年輕一代即使是大專畢業生連找個立錐之地也很困難,還要還學費、還在待業、或者在職場上半浮不沉。曾俊華究竟是真心不知民間疾苦,還是涼薄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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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厭其煩提多次。
明天下班後,立法會門外見。人愈多,所有參與者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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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It is the duty of every patriot to protect his country from its government" - Thomas Paine
這是我多年來的座右銘。
我知道史兄很不喜歡我們講出他的個人資料的。不過我還是要冒犯了。以史兄的學術背景和經濟研究工作經驗,他寫男男女女大家未必須要認同,但他寫公共政策的經濟分析(尤其是這一篇)絕對應該一看。
另外,城市學的民間權威馬國明這一篇也應該一看(link copied from fongyun):
不論你是八十後、七十後、N十後,還是第四代、第n代香港人,1月8日星期五,請你到立法會外表達你的意見。
關於抗爭,我想說幾句。
這幾天我跟不同的學生說,將來你們可能某程度上參與政治,你做的每一件事都要預早想清楚會有什麼代價,你是否能夠承擔這個代價。
這些年來,見識過不同程度的警察示威者衝突,見識過不同的武力,也聽過很多不同的生豬肉。不同的議題、不同的參與人數、不同形式的警民衝突,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蝴蝶效應,結果也可能很不同。這個星期五,沒有人知道最終會發生什麼事,所有參與者行動之前都應該做好心理準備--為了爭取的,你打算承受怎樣的代價。我從不認為面對不公義時應該逆來順受,不服從公權力也不代表激進,但到了可能出現傷害的時候,退後一步冷靜下來的也不應被責怪。不論如何,大家還是一定要親身去立法會,因為:
1. 人數足夠多的話,警察比較不敢屈示威者,也比較不敢濫用暴力;
2. 人數愈多,肉眼和攝錄的證人愈多,作web 2.0發佈愈有效;
3. 人數愈多,愈不需要使用激烈的抗爭手法,人數夠多的話,只是堅持不散去對政權來說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壓力;
4. 人數愈多,警察愈難以不合理的安排阻礙請願。
星期五,請加入。我們不要這班利益集團慷我們的慨。
今天不寫社會大事,只寫日常小事。
香港的公開考試是容許寫簡體字的,也沒有要求作答時必須全正體或者全簡體,於是會出現個別簡體字出現在文章中間,看似錯別字的情況。例如簡體字「制造」相等於正體字「製造」,但如果文章多數的字都用正體書寫,「制造」看上去便好像錯別字。我看到的話會當正確,但不是每一個評卷者都和我一樣想法,所以同學要小心小心。
教初中跟高中的分別是他們比較容易受老師影響。舉個例子,我時常在黑板寫簡體字(那是因為a-level考中史要寫太多字,所以練寫簡體字,後來便習慣了)。還記得最初的功課他們是很乖乖地寫正體字的,可能後來見我寫簡體,於是部份本來是懂得簡體的同學便多寫了簡體,有些似乎本來不會簡體的學生也有樣學樣。看到這個變化,我便改用正體字寫黑板了。始終正體是正體,年輕時候還是習慣用正體好一點。
昨天的文章被指為放核彈。大家請有心理準備,今後這個blog將不時出現核彈。
早陣子在evil dead ash的blog看到一套叫Moon的科幻片,很不錯。香港不上有點可惜。不介意看低解象度的可看youku版本。
看到了曾俊華的blog,他講「八十後」的時候說「對一些第四代港人來說,他們最關注的可能是物業會所有甚麼設施、泳池有多大、私隱度是否足夠等等。」這個說法真的很有趣。有點何不食肉靡的感覺。
這兩個月多了煮飯。我想說,其實我是有煮飯的能力和興趣的。小學時在家中照顧妹妹,洗米煮飯、煎蛋、炒飯、炒菜等都是我的強項。當年還要是用巨型的生鐵鑊煮的。現在重操故業,我開始試煮不同的菜色,有些是看食譜的,有些自行研發的項目。
過了一個寒假,終於有放了長假的感覺。之前的暑假把絕大部份用了在寫論文和備課,健康還出了點問題,交了論文便開學,然後便衝衝衝、忙亂了三個月。這個寒假才算是真正的假期,有充電的感覺。
幫不同的人助選時學會了一件事,就是要參與一個政治行動/活動/運動的話,必須隨時準備有人問你的理念(不論是挑機還是善意的),而你要完完整整的說得出來,還要說出來過得自己過得人,還要對方聽得明(是否同意另作別論)。否則你參與什麼都是浪費時間,甚至幫倒忙。
除了助選,還有抗議請願,你必須隨時有說明你的理念的能力和準備,否則有時連自己都會迷失。
平日我幾乎從不向學生講自己的政治理念。不過,如果有學生的提問,我便會用上述的原則正正經經的回答他們。
關於元旦的事,有人問起的話,我會嘗試簡單但肯定地告訴他們我要求的是什麼,為什麼這樣做。到了最後,我一定會很嚴肅地告訴他們,既然做過就要承擔責任,阻礙了交通就是阻礙了,這點不能否認,但為什麼要這樣做,就一定要能夠光明磊落地、堅定地告訴別人,這樣你所做的才不是徒然。
通識科有一部份叫做「法治與社會政治參與」,想不到自己變成了教材。不過這未必是壞事,至少不怕教材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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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其實本來打算不提政治,寫點假期期間的生活小事的。
之前找婚紗相攝影的朋友說他收到幾張sample,頗滿意的。看婚紗相,總是只看到他人眼中的刺,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總是覺得自己的新娘最與眾不同。嘔。
看過《十月圍城》和《神探福爾摩斯》。
看了大半的《Change》。
看過《Moon》。
裝了個像特務通訊的電腦櫃,不用的時候電腦可以完全收藏。
又跌壞了netbook,上次俾錢續的保養期沒有白費。
看書方面很懶惰,只看了一本書,是許寶強的《告別犬儒》。
花了幾天來病。
因為工作關係,研究過前水警總部(即是現在叫1881那個project)的李氏力場作用,真係唔到你唔服。
經過這些日子,終於明白,人生有一兩個明白自己的人,已經無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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