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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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奮強,這就叫利益衝突
2012年7月8日: 林奮強:承諾任行會期間不買賣手上物業
「他(林奮強)又說,已向特首梁振英作書面承諾,在行會期間不買賣手上的物業,避免有利益衝突。」(香港電台報導連結)
「免利益衝突,已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書面保證,擔任行會成員期間不會買賣任何物業,但會在未來數月放售數個單位,套現數千萬元作家庭開支和家中兩位約90歲長者的醫療儲備。」(蘋果日報報導連結)*
2012年10月29日: 政府出招前 林奮強沽兩豪宅
「翻查行政會議申報利益資料,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在出招前一個多月起,先後沽出西半山兩個豪宅物業,估計獲利逾千萬元;其中一項物業交易的行會申報日期,只距離政府宣佈出招僅四天。」
(主場新聞報導連結)
林奮強在7月時說已書面承諾在行會期間不會買賣手上物業,避免利益衝突。那麼他在政府出招前夕賣樓,即使是事先張揚說會賣來當什麼生活費,但在賣出的時候,他不可能不知道會有重要加稅政策推出,那也是有利益衝突的嫌疑。所謂的利益衝突,不單是指有沒有事先張揚,而是指他加入行會,便會接觸到第一手的房屋土地政策的機密資料,他剛巧在加重稅前成功賣出物業,已經有「係你至走得切」之嫌。
林奮強辯說當時他不知道打擊樓價政策,如果他沒說謊的話,那問題就更大--一個會令樓市市值突然蒸發數以十億計的大幅加稅措施,行政會議成員會不知情,那是不是代表那重大政策連行政會議也繞過便公布?
梁振英的所謂團隊包括他自己,問為什麼市民不信任政府之前,有沒有反省自己做過什麼事,一次又一次令市民起疑心?
(圖片來源: 經濟日報截圖)
* 蘋果報導在是貼文後(30-10-2012 12:30am)補上,並修改了文章內容。
Comments (1)
'不會買賣物業',但會‘放售幾個單位’……
很深奥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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