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ciety

  • D&G事件的啟示

     

    幾點觀察:

    D&G門外的市民不是暴民,暴民不會在人家門口企幾小時。大家請緊記,事件的起因是D&G公然侵害市民使用公眾行人路的合法權利,把公眾地方當作自己的租界,直至現在他們仍然一句道歉也沒有。市民到他們的門前聲討(D&G門口萬人影相活動FB群組),已經是最和平理性的抗議。

    抗議的客觀效果是他們少做幾小時生意,這對於所有目中無人的企業霸權來說,是應上的一課。

    另一個客觀效果是群眾抗議得到本地和外國傳媒報導,令事件引起更多人關注,這對他們企業形象的損害比少做幾小時生意更大。

    美聯社會法新社都有採訪這次行動,結果多個境外傳媒都有報導(暫時看到的包括新加坡、南韓、澳洲、印度、意大利媒體)。

    如果D&G不道歉,事件很可能會繼續發酵,須知道對於不滿的市民來說,去D&G拍照是法律容許的權利,未來的週末和春節黃金週,大家又多一個好去處。

     

    這次事件的啟示是什麼?

    1. 香港的族群矛盾已經到了一個臨界點。所謂的族群矛盾已累積多年,由大陸人來香港種票,到雙非產子問題,到自由行旅客與本地人的磨擦問題,這些矛盾只需要像D&G店員的霸道行為,加上海港城保安那種荒謬言論(「大陸遊客拍照可以,但香港人不可以」),便能引爆不滿情緒。

    2. 香港人對於地產霸權的不滿也是一樣,地產霸權不只包括四大地產商及其延伸企業,還包括那些霸道的大戶租客。通常最能表現地產霸權可惡之處的,往往是那些教育水平不高,但受命於老闆作威作福的保安和店員。(《天與地》有一幕講工會幹事Cloris為了想在商場休息的長者和保安員衝突,講的就是那種屢見不鮮的保安代表地產霸權作威作福的問題)

    3. 往往一些看似小事,最能引起公眾共鳴和不滿。今次是D&G和海港城的所作所為,公眾容易明白原來地產霸權有多霸道。這種荒謬小事,有時候觸發的影響難以想像,就好像1950年代非裔美國人Rosa Parks女士不肯讓座給白人而被捕,因而引發全國性的民權運動一樣。

    4. 縱觀今次事件,由蘋果日報在星期四報導,網上立即出現群組號召市民星期日去D&G門外拍照,而且有關的討論一直在網上持續進行,結果就出現過千人在星期日在D&G門外抗議的場面。在社交媒體未普及的年代,這是難以想像的,也說明了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的給合,可以造成怎樣的爆炸力。2011年,中東、北非,甚至烏坎村的獨裁者都領教過社交媒體了,也許香港D&G的管理層一直心繫自由行貴客,還不知道出了公關災難。D&G在上頭條之後,仍然派出T先生出來「兇」記者,這種愚蠢的公關做法也火上加油。

     

    (以手機攝於D&G廣東道租界外)

     

    舊文連結:

    影友列陣D&G廣東道租界 

     

    相關報導:

    蘋果1月5日的報導:擅禁途人拍照 玷污購物天堂 名店惡霸 D&G

    蘋果1月6日的報導:萬人周日尖嘴聲討 DOLCE& GABBANA 禁攝風波 國際關注

    明報星期日生活當日(1月8日)文章:不能拍的廣東道 / 周日話題﹕攝影有啥可怕要禁止

     

    外國媒體當日(1月8日)報導: 

    Hundreds protest D&G photo 'ban' in Hong Kong - The Straits Times

    Hong Kong Dolce And Gabbana Protest ... - Sulekha.com

    Hundreds protest at D&G photo 'ban' - Sydney Morning Herald

    Hong Kong Dolce And Gabbana Protest - 南韓網站paran.com

    Hong Kong, proteste davanti al Dolce e Gabbana per il ''divieto di fotografia'' - 意大利第二大報《共和國報》repubblica.it

     

  • 影友列陣D&G廣東道租界

     

    這個星期真的日日新鮮,《天與地》令不少人重新去尋找一種遺忘了的情懷或者時代精神。它甚至可被視為一種現象。

     

    先有無心插柳之下,大家合力推上報的街頭jam《天與地》被警察阻止的事件(容不下一首"年少無知"的香港)。

     

    再有D&G在廣東道建立租界,惡店員把公眾地方當作是自己的一樣,惡形惡相的禁制人們在其店外的公眾地方拍照。他們連黑人「保安」也出動了,很有李小龍電影feel。

     

    接著,事情不會就此完結。相對於特首小圈子選舉,D&G的霸道做法令大家感覺更切身,更容易聚焦不滿。網民發起星期日自發去廣東道D&G門外攪攝影活動:

    門口萬人影相活動

    • 星期日(8/1)
    • 3時開始

    不論是龍友還是iPhone snapshot愛好者,只要覺得有意義就去做就是了。

    這種比較軟性的反抗,當中其實涉及的是香港人對於香港大陸化、被殖民的焦慮,對於大企業愈玩愈過份的怨氣。這次的反抗,雖然是小規模的,但至少做得到。成功的話,也算是對於反對霸道企業的一次充權行動。

    當日不知租界會否出動巡捕房恐嚇影友?

     

  • 容不下一首"年少無知"的香港

    睇呢條片真係無話可說,只能講一句「唔share唔係人」。值得share既地方有三個:1. 我的好友在街頭jam《年少無知》、2. 音樂真係可以感染周圍既人,有一個途人仲拿出口琴一齊jam!、3. 最後,警察出場阻止街頭jam歌呢D咁影響社會治安既行為。香港既街頭,只容得下信用卡同寬頻推銷,卻容不下人們jam一首歌。

    《天與地》批判既就係一個咁既社會,真係好諷刺。響非法concert一齊"un"既警察,只會響劇集出現。 


    (http://youtu.be/yzrOsxOGjwg)

     

    連結: 

    Facebook上的Video

    Video的direct link

    (cap圖)

     

    相關連結:

    好友的音樂project:冬密語

     

  • 無名者的倫理-公審?花生?葡萄?

     

    Boxing day一對男女在公園歡好,被拍了片和cap了圖放上網。一夜之間,網民彷彿又回到閃卡瘋傳的那些年.

    人家情到濃時,忍不住就在公園做,當然是太衝動。那一刻他們腦裡就是造愛,眼見視線水平四野無人就來,不知是不是喝多了兩杯,所以忘記了這個世界是一個三維空間,即是他們頭上是有人住的。

    係啊,他們是激情沖昏了頭腦;係啊,他們是在公眾地方造了,但不代表應該被拍無格片放上網,不代表大家應該把那條片和一系列cap圖廣傳開去。你把人家樣子清晰可見的激情片段放上網,人家假期過後還要上班上學,你叫人怎樣面對那裡的三姑六婆和毒男?

    很多人說他們在公眾地方「造」得出就唔怕被公開,那是他們預咗的。我先假設在公園造愛本身不是什麼有違社會主流道德標準的事,就跟食飯一樣平常。但請問大家在餐廳吃飯的食相被拍下放上網,被全香港市民評頭品足,你會覺得舒服嗎?更何況造愛本身是一件私人的事,就算他們是在公園造,他們也只是對於公園的私隠度有嚴重錯誤估計而已,而不是打算當男女主角吧。

    也有人說,那是對於他們「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的懲罰。如果你認為他們應該受制裁,那就報警吧。把片放上網讓全香港七百萬人公審他們,那很正義嗎?抑或只是滿足了那種捉人浸豬籠的快感?把人家的片段放上網,結果就是無限倍放大的公審,如果當時有陌生人剛巧經過公園,那只是那人看到他們,他們所受的壓力和困擾頂多就是來自那個路人。把片段放上網,他們將承受的壓力就是來自全香港七百萬人,包括他們的熟人。這種乘大七百萬倍加面對熟人的壓力是跟他們的行為成比例嗎?*

    當然,我想很多人廣傳的時候沒想到那麼多,只是出於八掛、花生,或者葡萄。一句到尾,就是大家都有家人的,大家睇人就笑呵呵,但如果那是你的家人又如何?有知名DJ和電視主持人在微博貼上這些激情相片,他的caption還寫得懶攪笑的。他平日sell的是好爸爸形象,不知如果有一日他的兩個寶貝女兒被拍的話,他會有何感覺。

    之前講維權運動、民主運動,我常常強調的是無名者(anonymous)的力量,那是無數匿名網民透過網絡發揮足以動搖專權者的力量。這種網絡爆發力如果用在沉豬籠式公審上,那破壞力一樣可怕。「能力愈大,責任愈大」,當網絡的力量愈來愈大,大家也應該好好想一想運用這種力量的道德倫理問題。

    寫到這裡,一定會有人說我是道德佬。我想說我是同情那兩小口的,血氣方剛、年少輕狂有誰沒試過?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不容許公眾地方造愛的法律反映的是社會主流價值觀,那兩小口似乎都是成年的年輕人,他們在以為是隱密的公眾地方造愛,是違反了法律,但不代表他們的私隱不值得尊重,不代表他們應該承受網絡擴展到現實世界無止境的困擾。當然,每個年代都有像前衛之士,不介意性生活展現在世人眼前。不過,在廣傳之前,先設身處地想一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如此前衛,以及被廣傳的主角是不是如此前衛。

    (貼這張相是想大家明白相中人跟事件中的兩小口不同之處,以及什麼時候應該share相片和影片。圖片來源)

     

    *補充:

    感謝網友Edward Wong提供資料。歐洲人權法院案例Peck v United Kingdom (2003)裡面,Peck在公眾地方自殺不遂的畫面被閉路電視拍下,而該片段被媒體公開了。歐洲人權法院裁定雖然他在公眾地方做出該行為,但因為他在那裡的行為不是一件公開的活動,而他也不是公眾人物。把片段公開令他的私人行為的曝光程度,遠超過他可以預計在那裡被一般途人看到的程度,所以裁定公開該片段是對他的私隠的嚴重侵犯。希望大家下次轉發或分享涉及他人私隱的東西時,會想起這個裁決的邏輯吧。

    Peck v United Kingdom (2003) 36 EHRR 41

    (CCTV footage of Peck in process of trying to commit suicide in a public place)

    The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held that there was a zone of interaction of a person with others, even in a public context, which might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private life”.

    The CCTV footage was of the applicant in a public street, but he was not there for the purposes of a public event nor was he a public figure. The footage was disclosed to the media including audio-visual media. 

    As a result, the relevant moment was viewed to an extent which far exceeded any exposure to a passer-by or to security observation and to a degree surpassing that which the applicant could possibly have foreseen. Accordingly, the court considered that the disclosure by the council constituted a serious interference with the applicant's right to respect for his private life.

     

  • 感動香港/成功需苦幹/周一嶽

     

    亞視過去幾個月幾乎所有廣告時段都賣緊「感動香港」既宣傳。咁樣發條橙式洗腦宣傳,攪到聽到感動兩個字都怕左,唔敢再轉台睇亞視。終於,呢個咁有意義既頒獎禮出街鳥。我睇左一陣,無可否認,果D好人好事是值得大家支持,但係亞視個頒獎禮既處理手法,真係感動唔到人。亞視收視已經夠低,佢地完全脫離市場既口味應該真係冇得救。

    不過個「感動香港」有一個亮點,就係有一班權貴做嘉賓,有霍震廷,最開心就係有CY梁。原來都係一個party。同之前香港百人差唔多。

    講到私人party,亞視「感動香港」之後,有個叫「what's嗡」既清談節目。佢既宣傳話「青年才俊」同「香港未來」,原來就係有富三代霍啟剛同富二代蔡加讚*做主持。公眾廣播頻道,變得愈來愈私人。

     

    講開私人party,星期六晚無線就有周一嶽劣評如潮既唱歌表演(不如下次part李家仁唱啦)。食住飯睇,真係最高享受。

    東華保良果D籌款,通常D闊太唱歌都會有個歌手伴住,得家庭觀眾冇咁難受(等佢地唔好轉台),今次周一嶽solo,特區政府公關形象再下一城。

    大家都係開電腦睇劇或者聽網台算罷啦。 

     

     

    *注:即係「成功需苦幹」既網絡紅人蔡加讚,唔貼link了,因為太多粗口。

     

    延伸閱讀:

    冷得要命的籌款show (johncoal)

     

  • 原來歧視外傭感覺那麼良好

     

    找資料的時候看到這段10月初的新聞(http://youtu.be/Wsr6-JMg-Ss)。看到這位阿叔這句soundbite,開始明白為什麼那麼多人會跟著土共的魔笛走,因為他們發現原來明刀明槍歧視歧視外傭的感覺是那麼良好的--本地人被老闆奴役過後,發現原來還可以透過歧視一個比自己更underclass的階級,令自己感覺由奴僕升呢做主人,儘管他們本身未必有聘請家傭。

    另外,上星期有一班土共發動的示威者班經過外傭休憩地方的時候,向她們喝倒采。這種人簡直是香港之恥。人家做足六日,放假去公園傾計跳舞,還要被你們這班土共fans侮辱,人家可不是來跟你們的遊行隊伍對陣的!看著這班所謂香港人,我感覺十分反感而且恐怖。恐怖的是他們不是小數,恐怖的是擺弄這種水平的支持者的政黨聲勢愈來愈大。

    如果要退一萬步想,可能這班叔叔嬸嬸沒有那種公民素養,所以有他們的地方永遠有潛力圖。有時我會想,我們罵這班跟我們代溝和對對世界認知的距離以光年計的土共支持者,會不會是另一種歧視。

    不過,真的有些原則問題,錯就要反對,不論錯的是主婦、長者還是偽中產,也應該反對。實情是令我感到最心寒的,是最懂得欺騙他們支持的政黨和政府,現在是在統治香港的。

     

    (截圖來源:http://youtu.be/Wsr6-JMg-Ss)

     

  • 一個由蘋果標誌的時代

     

    雖然我不是蘋果粉或者蘋果教徒,甚至不是蘋果用戶,但早上七點幾看到新聞說Steve Jobs去了,不知怎的還是有些感觸。

    過去三十幾年間,蘋果電腦的產品總是有其時代意義,那是不容置異的。

     

    蘋果電腦其實跟很多70後朋友一樣大,包括我在內...

     

    還記得幼稚園的時候到一個中產同學的家參加生日會,他家中有一部Apple II,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接觸到電腦。

    Apple II系列開創了個人電腦的先河之後,被IBM PC compatible的機海搶去了市場。

     

    後來,初中的時候,當家中還是用DOS的時候,跟同學跑去會展看電腦展覽(那年代電腦展只有電腦,沒有showgirls的),看到Mac機以mouse操作,美不勝收的GUI(圖像介面),驚嘆原來電腦可以是這樣操作的。

    Mac機的OS走快了一大步,後來Windows 3.1才追上來。當然,後來的世界還是PC+Windows的。

     

    後來,我有了Palm,超喜歡的。不過原來Apple早就出了部Newton,不過失敗了。後來,Palm也失敗了。Palm衰落之後,PDA跟電話結合起來,變了smartphone。

     

    後來,MP3機取代了MD機。不知怎的,後來人人都說iPod正,不再用別的MP3機了。後來,我申請信用卡也拿了一部。拆盒的感覺是,這個什麼iPod,包裝、設計、輕巧程度,完完全全跑贏市面上所有MP3機,那叫State of the Art。

     

    之後,我開始用Windows Mobile手機,那些操控設計真的夠笨拙的。後來看到有一部可以用來打電話的iPod touch,原來叫iPhone。

    就是有了iPhone,把Smartphone這個本來只有executive和geek才用的東西,變成全世界都追捧的隨身必須品...

    有了iPhone,才有Android手機。

    後來,連iPad都有了,當然,接著就有Android平板電腦。

     

    我的平買粗用消費哲學,令我有意識的避開iPhone和iPad,用的是Android。不過就出了部iPhone給太太,因為... 那真的更容易上手、外形真的更美、真的更適合不是geek的太太使用。當然,iPhone已經佔領了女性市場,女人使用iPhone已變成社交生活的一部份...

    不過,對於不習慣Apple邏輯而且急燥的我來說,使用iTunes配合太太的iPhone是一連串的惡夢,那我曾經吐過不少苦水。反而太太似乎適應這些東西問題不大。

    其實,我也用上台價出了一部iPhone,不過是為了平一點的月費,電話就立即拿到先達賣了。 

     

    有了Apple,才有PC,結果電腦成了大部份家庭都有的東西。有了iPhone,才有Android,結果兩者合計佔絕大多數市場份額的Smartphone大行其道。

    我不是想把Steve Jobs捧為先知之類,也不是想分析什麼蘋果哲學,Steve Jobs想出來的東西也不是樣樣成功的,但身為一個跟蘋果一樣大的70後,我真的想說,蘋果的東西,就是一直標誌著這個電腦時代的不同階段。其獨有的潮流、生活、設計觸覺,每每為那個時代的科技產品訂立新標準。

    我們這一代(70及80後),就是見證著電腦和互聯網普及的一代,蘋果作為這個時代的重要部份,其對人們生活改變之鉅大,是值得花一些版面來紀念的。或許一百年後,人們談論到那個電腦或者智能流動裝置開始普及的技術革命年代,就會想起Steve Jobs和Bill Gate,就好像人們想起工業革命就想起瓦特和史提芬遜一樣。

    當然,蘋果電腦的產品和行銷手法對全球消費文化、生產模式的影響,以及蘋果如何表現美國的科技產業文化等議題,是值得探究的。不過那是後話了。

     

    (今天蘋果電腦的網頁)

     

  • 天沒塌下來,就連公義也不顧

     

    近日常常聽到 「那管天塌下來,也要彰顯公義」這句法諺,其原文是"Fiat justitia ruat caelum"("Let justice be done though the heavens fall.")。這種那怕全個社會反對,也要接法律條文和法律原則來判案的精神,可以說是普通法社會的常識。法律經合法途徑寫成了,社會上任何人就有權根據它來行事,也其能夠平等地保障每一個人的權利,這就是司法公義。

    司法制度是不是完美的?當然不是,否則便不用有上訴機制了。不過,儘管它不是完美,但我們還是期望它能夠秉承法治原則、給公眾看到公義得到申張、給公眾看到其公正性。所謂的法治,是必須讓公眾看到判決是經得起邏輯和原則的論證,而不是為了令普邏公眾高興。

    最近居港權司法覆核案鬧得滿城風雨,社會大眾彷彿一聽到外傭打官司便頭腦發熱,跳過了司法程序的理性和程序公義,直接跳到結論,那就是「反對外傭居港權」,而外傭連打官司也是不對的。我想問一句:香港人不是常常說法治很重要,又自稱和平理性的嗎?為什麼一聽到外傭打官司,便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常常掛在口邊的原則忘記得一乾二淨?似乎天根本沒有塌下來,很多人已經連司法獨立和公義也棄之如敝屣了。

    反對外傭居港權的人,其實反對的是什麼呢?他們反對的大概是外傭有資格申請作永久居民這個判決。可是,根據判決,外傭即使是申請永久居民身份,也要跟其他申請者一樣符合入境處考慮的四個條件才能成功:

      (a) 在香港有無住所(慣常居所);(b) 家庭主要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c) 在香港有無正當職業或穩定的生活來源;(d) 在香港是否依法納稅。

    這四個條件可不是如新民黨葉劉所講的無用,因為那是人大在主權移交前通過有關《基本法》解釋的文件內容(引用自Johncoal),而且那幾十萬合資格申論的外傭更不可能突然間全部成功申請(更不用說他們未必有興趣申請)。建制派政黨及其疑似外圍組織,連日大大聲聲說愛香港、反對外傭居港。那是明顯不過的政治操作,利用子虛烏有的說法挑動民粹式的恐懼,目標說是到現在還堅持不表態「反外傭居港」的公民黨。至於民主黨,他們在壓力之下已正式表示反對,那是識事務還是自毀長城,大家可放長雙眼。

    這種公然針對外傭社群的做法對香港的遺害,實在難以估計。第一,跳過對判決合理性的思考以及對司法制度的尊重,直接跳到反對外傭有權申請的結論,這其實是在教育民眾司法制度只是社會主流輿論的工具,而不是保障任何小市民權利的最後防線。你可能會說我上綱上線,那些政黨不是也在要求政府上訴嗎?是的,不過建制派不是也高喊「司法獨立誠可貴 港人福祉價更高」嗎?

    第二,就算他們真的相信判決是有問題的,就算他們也會尊重遊戲規則要求上訴,但「反對外傭居港權」這種針對非漢族血統的家庭傭工的口號和一連串行動,實際上是帶頭鼓勵社會上的多數人擺明車馬的歧視社會上的少數族裔。他們認為簽約來港打住家工的人不應該有資格申請居港權,因為《入境條例》本身寫明,而他們也早知道是沒有資格的。現在訴訟的重點正正是質疑為什麼外來打工的人,就只有外傭沒資格以居住滿七年作為一個申請理據。《基本法》沒寫明外傭沒有資格,那這種以職業來劃分的差別待遇是否違反《基本法》,那是法律問題,不是大家喜不喜歡的問題。

    況且,有關申請永久居留權的問題的重點是香港的人口政策--我們期望政府會根據上述的四個條件,以及怎樣的人口政策目標來審批申請。那應該是對任何外來申請一視同仁的政策,而不是外傭有沒有資格申請的問題。現在建制政派很喜歡要求對手立即表態,要他們回答「是否支持外傭有居港權」,把人口政策問題簡化成外傭「問題」,那對於不習慣思考的部份港人來說,那種表態就是有市場。

    50年代民權領袖Malcolm X說過「一不小心,報紙會令你憎恨那些被壓迫的人,而同時愛上那些壓迫者。」(If you are not careful, the newspapers will have you hating the people who are being oppressed and loving the people who are doing the oppressing.) 這句說話,今時今日也適用於這個所謂國際都會。

     

     

    後記:

    在別的朋友的FB見到有些奇怪的言論,把問題扯到馬尼拉慘劇當理據拿出來講,拜託不要犯這些低級謬誤了。

     

      

    延伸閱讀:

    新民黨當司法獨立是什麼? (kursk)

    民粹主義?我投降了 (johncoal)

    我無知,所以支持外傭 (johncoal)

    獵巫 (林輝)

     

  • 爽報加甜,但不爽甜

    平日沒有拿免費報紙的習慣,今天經過了有報紙派的地方之後,上了車才知原來爽報今天創刊。免費報紙理應沒什麼特別,但爽報不同,因為它是蘋果的分身。黎智英要搶一個市場,一定會有一些驚天動地的東西攪出來的。

    看爽報的網上版,觀察如下:

    (1) load得超慢(這問題應該很快會解決);

    (2) 頭版新聞是蘋果港聞版搬過來的,不過標題加倍煽情,內文字數減得像facebook status分享的東西;

    (3) 為了引起話題,要陶傑寫甜故*、高慧然扮港女寫呃post潮文,全都無甚睇頭;

    (4) 網上版是有動新聞和專欄錄音版的,陶傑親身朗讀他的甜故,效果十分之難頂;

    (5) 一如香港和台灣的蘋果,爽報當然是加甜的,它有賣肉通勝和本地社團漫畫大師牛佬操刀的少甜漫畫。

    煽情加甜是蘋果的殺手鐧,現在的免費報紙(都市、頭條、AM730、Hong Kong Standard和大紀元)都是沒加甜的,如此一來,爽報立即跟現時幾份免費報紙做了市場區隔。對於平日在巴士和地鐵都會打開報紙看甜版的叔叔來說,這份免費甜報簡直是恩物。我比較好奇的是,東方系會不會出一份超甜的免費報來跟蘋果對陣?

    低成本製作、夾雜海量廣告、報導內容簡短的免費報紙是大勢所趨,不過它會不會令收費報紙死亡則言之尚早,這個社會始終仍有一個很大的讀者群願意花六元買質素比較高的新聞和資訊。免費報紙搶佔的是本來不買報紙,或者對資訊質素要求較低的讀者群。前者對收費報紙沒有什麼影響,後者究竟有多少人,似乎要看未來一兩年的銷售數據了。

    如果有一天,收費報紙真的做不下去,相信免費報紙不只是唯一原因,愈來愈人手上的智能手機能夠看到各大收費報紙的免費網上版也是元兇,前者搶走了沒上網的讀者群,後者不用說,就令會上網的一群習慣不再付款買資訊。

    作為一個通識教師,我仍然會奉勸同學,免費報紙個別的評論專欄是值得看的,但其報導的新聞真的過分地簡化和不足,如果想對社會認識更深和培養識見的話,還是應該多看正式的報紙(不論是圖書館展示的或是網上版),如果有心學英文的話,便看NYT和BBC之類,不要跟公公婆婆爭免費報紙了。

    雖然既然收費報紙比這些更甜也不需十八禁,爽報只是小菜一碟,不過對於加甜報紙周街派,小學生也可以隨街拿到的情況,道德團體肯定不會留手,一方面向有關部門舉報,另一方面要求收緊法例的尺度。作用力愈大,反作用力愈大就是這個意思了。

    另外,我想在不久將來,應該會有學者研究免費報紙發行量和回收業營業額的關係吧,那條數應該很襟計。

     

     

    *註:

    甜:網絡用語,是咸的委婉語。

     

    延伸閱讀

    要爽必先要歪歪? (tommyjonk)

    爽報 ~ 讓部分人不爽的非一般免費報章 (劍心)

     

     

  • 八成強拍-地產霸權變本加厲

     

    在九成強拍的年代,XX地產之流已經用盡污穢手段收樓。八成強拍的法例通過之後,他們更可以變本加厲地迫害小業主。所謂強拍,不論八成還是九成,大部份都是在沒有競投之下被賤價拍賣掉。不少老人家一生人守住的祖屋就這樣被賤價搶走。

    林鄭月娥說八成強拍是有利市民,曾蔭權在施政報告說這是他的「政績」。就是這種官商鉤結的制度,把地產商的利益凌駕小市民的私有產權,令舊樓小業主一見XX地產就心驚膽跳。香港沒有地產霸權?那這種呢殺人放火金腰帶的法律、這種官商鉤結的制度、這種無良收樓公司和他們服務的大地產商是什麼?

    這樣下去,是不是要到有人引爆石油氣才會收科?是不是要好似強國的法院般指示「有人自殺就暫停強拆」?

    那些高官、收樓打手、大老闆究竟怕不怕有報應的?掟蕉衝門暴力?他們把小市民攪到人家散人亡又是什麼?這就是被剝削者「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香港--剝削階級心目中的理想香港。

     

    順帶一提,以前從事過和物業發展有關的工作一段日子,對於香港的物業發展制度有一定認識,正因如此,看著遊戲規則的天秤向地產商完全傾斜,小業主臨老唔過得世,更加氣忿

     

    相關新聞/文章:

    逾七成強拍個案達九成門檻 (頭條日報2011年5月)

    明辨是非:檢討強拍條例 (文匯報2010年12月)

    供完一世都仲要強制拍賣 (每日一膠 2010年3月)

    不如乾脆恢復帝制吧 (kursk 2010年3月)

     

    ***********************************

    鏗鏘集 2011-09-12 一塊紅布 1/2 


    (URL: http://youtu.be/ljmuYaL82oQ)

     

    鏗鏘集 2011-09-12 一塊紅布 2/2 


    (URL: http://youtu.be/RyhIZ6ZNq94)

    節目內容簡介:香港地產市場一直有價有市,位處市區的舊樓便成為不少地產發展商的主要土地來源。由2010年4月開始,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土地的申請門檻由擁有業權90%降低至80%­,令舊樓收購在過去一年更為快速進行。

    對於不少舊樓業主,得到發展商的青睞,有若中了彩票般得到一筆可觀的獎金。但對於不想賣樓的業主而言,卻是惡夢的開始。不少舊式住宅樓宇的業主和住客都面對著各種無法解決­的滋擾。

    近年,一些舊樓收購公司高調運作,包括在市區各大廈外牆掛上顏色鮮艷的收購橫額,積極與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合作務求促成交易,一反行業過去低調的運作方法,但有關做法­卻惹來爭議。

    在寸金尺土的香港,舊樓收購是為了地產發展商的利益還是市區重建的主次已經難以說清,不少小業主都希望可以儘快把手上物業脫手,但求不要去到被申請強拍這一步,害怕到了強­拍階段時,在和發展商實力懸殊的情況下無法保障自己的利益。

    編導: 尤翠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