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看無線的<誓不低頭>,結局裡面的大奸狗曾江終於被判入獄,後來還在獄中因癌症而死,他臨死前用了最後一口氣,聲音沙啞地向得直的鄭兆秋怒吼。媽媽看了很不開心,因為外公是死於癌症的,他當了一輩子消防,退休後突然得了癌症,在我出世前不久便過身。
媽媽不開心,她說以死於癌症作為無惡不作的人的下場,會令死於癌症的好人的家人不開心。那時候我想:「對啊,癌症不是報應吧。」
每個人都有一些會觸動他心靈痛處的東西。例如經歷過六四的一代,聽到劉迺強之輩說中共做得對,總會火冒三丈。
又例如,如果我是一個美國的中學教師,昨天的blog足以令我失業。
如果我說我是以事論事,也許會引來更大的大滿。
我想漏了的,是每天footprint中那幾十個來自美國的讀者。我說的,觸到他們的痛處。令人感到不開心,是一個過失。
其實,沒有人是應該死的,不論是曾江、外公、王維林、巴勒斯坦人,還是在WTC上班的美國人。
希望網友K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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