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0, 2005

  • 會考英文科「改錯部分」試&amp

    【明報專訊(8/5/2006)】逾8萬人應考的英文科乙卷,懷疑其中一篇文章竟是互聯網留言,有考生不滿試題的英語不純正,紛紛在作者留言版中以粗言斥責這文章令他們考試慘敗,該名荷蘭作者白白慘成考生的「出氣袋」。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指學生的行為野蠻,有損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聲譽。

    不少考生在網上留言版指出,透過試卷資料來源追查到改錯部分的篇章,指5月6日英文科乙(二)中的改正錯誤部分 (proofreading)的文章,疑來自一名荷蘭人的網上留言文章。考生指其文章不是純正英文,語法差,令他們失分,甚至呼籲其他考生進入該荷蘭人的 ICQ中責難他。並不滿考評局以網上文章作為考核,又質疑考評局會否侵犯版權。

    有考生指該荷蘭人回覆他們說自己的文章不是純英語,是德國式英語,對於被篩選為考試文章亦感到不適當。但本報未能跟該名荷蘭人聯絡,故未能證實這是否確屬其回應。

    不少考生更在該文章出處的留言版網頁ComicFreakZ.Net,以粗口相向,斥罵對方的英文文章令他們考試失分,甚至不及格,又指對方愚蠢。

    福建中學副校長兼資深英語教師周蘿茜說,試卷中已表明屬網上留言的篇章,「即屬Informal English(日常英語),就像家人對話的語調也不同,用Informal English不等如是英文有錯誤。」她指這可見考生只為考試而考試,並非真正活用英語。

    教育學院英文系講師陸靜雯說,沒有正統與不正統英文之分,認為這是可理解的文章,沒有奇怪之處,「學生應有閱讀這類文章的能力,因現時學生應與四面八方的學生交流」。

    何漢權指學生以粗言斥罵該名荷蘭人的行為野蠻,遇到不如意便任意發泄,做出丟臉行為,有損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聲譽,失去作為國際城市應有的文明態度。

    考評局發言人說,基於試卷要保密,沒有通知作者,而按版權條例亦不屬侵犯版權。對於考生指這屬非正統英文,局方指有關試題屬會考生有機會接觸到的英文,而當局亦在試題底部已列明試題出處及改編自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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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已沒有什麼火了,但看到這篇報導,不能自己,又要做網上憤青。

    一. 出卷常識 

    出卷那幾位仁兄,究竟有沒有教過書?考試如果沒有章法和原則,難道要學生次次考天才?我們的學生有沒有學過這麼不正統的英文?恐怕沒有。學校有沒有教過?恐怕沒有。

    考試不是要徵罰那些有溫習的學生,而是要獎勵他們,所以你應該考什麼便教什麼,或者是教什麼便考什麼。相信如果一個小小教師出卷時突然神來之筆,考一些學生未見過的東西,試卷恐怕會被科主任撕掉。

    二. 沒有不正統英語?

    教育學院英文系講師同工說,英文「沒有正統與不正統之分」。我做了廿多年英國(海外)國民,自小便知有BBC英文和 英國皇室的英文是正統。在香港,連美式英文也不算100%正統,她竟說沒有不正統英文,也許有一天BBC報新聞時會說美國黑人英文、英女皇做新年文誥時說 Forrest Gump的土英語,我便相信英語不再分正統不正統。

    三. 出英文卷的常識

    教育學院英文系講師同工又說,認為這是可理解的文章,沒有奇怪之處,「學生應有閱讀這類文章的能力」。沒有奇怪之處?奇怪之處就是出卷的仁兄拿一篇不正統的英文給學生改錯處,我可能「有閱讀這類文章的能力」,但如果要改這篇奇文,請問我應不應該用Oxford 的Practical English Usage中的文法法則來改?還是跟荷蘭人出的英文課本來改?還是本著「沒有正統與不正統英文之分」的信念,通通不用改?

    四. 公開試的社會功能

    誰會憧這些非正統英文?大概不是辛辛苦苦聽BBC、明珠台那些低下層的學生,而是大有機會一年到外國遊學幾個月、或者身邊有大量以英語作半母語的朋友的中上層學生。

    公開試不是玩遊戲,也不是什麼國際學術統計,它的其中一個重要功能是社會階梯,讓苦學生向上爬的重要途徑,福建中學的那位同工說學生為考試而考試,說得不錯,如果不是要這樣,交幾百元考試費、苦讀14年來幹啥?

    現在好了,用這些不知有那幾間學校的學生才會明白的英文來考試,玩死一眾等著成績單上面那英文字母報效守寡媽媽或失業爸爸的學生,考評局諸公才是「為考死人而考試」。

    我不是鼓勵學生們當高分白痴,但公開考試唔該公平些少吧!


    P.S. 至於欠教養的個別網友跨國罵人,也真的沒品,但至少做到福建同工說的「
    現時學生應與四面八方的學生交流」。真正的「有損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聲譽,失去作為國際城市應有的文明態度」的,應該是無視國際法紀,公然侵犯他人版權的考評局,歐盟可向特區政府的侵權行為作出抗議吧。

Comments (4)

  • 真的很憤怒...那群教育界垃圾有沒有基本的邏輯...

    語文語法是本身是約定俗成的。只是對語言規律的歸納。

    既然用proof reading這類型題目作考核媒介﹐就是承認正統和規範...

    那麼還拿什麼他媽的"不正統的"文章來考核, informal不是日常﹐而是 "非正式", 不受規範約束...按照英語的全球普及化/民族化發展long time no see, 或者劉Mabel的Singlish也是 informal了

    拿這東西來考文法改錯﹐出卷子的就算不槍斃掉﹐也應該被撤職﹐難得那群教育界還理由多的很﹐良心都給狗吃了????

  • 更正一下

    語文語法是本身是約定俗成的﹐只是對語言規律的歸納。可是語文考試用proof reading這類型題目作考核媒介﹐就是否定約定俗成﹐其背後的精神是承認正統和規範的語文規律 (有點"神聖"和"先驗")﹐既然這樣﹐請用邱吉爾的演辭作題目材料﹐而不是網上亂七八糟一篇文章﹐也不要用小布殊那些日常總統英語。你該不能說:  "英語﹐荷蘭語德語同屬于Germanic Language" 就把其他北歐人說的英語拿來考香港人??????

    (雖然我也很喜歡聽德國人說英語...扯遠了...中文有語法嗎?...北京和台北的的漢語已經是兩套語法了...

  • 同意。「既然用proof reading這類型題目作考核媒介﹐就是承認正統和規範」

  • 始終覺得近來教統方面大有董特在位時的味道, 無事生事幫倒忙.

    英文會考旨在評核學生基本英語水平, 在事先未有張揚下忽然加入 informal English (應為非正統英語, 譯為日常英語似乎有問題) 只會為考試製造 uncertainty, 亦即製造"符碌"戰果. 

    將來中學中文科不用讀課文, 可能於十年內有過半學生變文盲.

    簡單而言, 教育當局, 不知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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