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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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悼USA Cafe - 禁煙萬歲!
USA Cafe其實是一間位於灣仔的酒吧,在區內算是頗具規模,它的位置在298電腦城的地庫。它是一間典型土產酒吧餐廳--午市是餐廳,晚市是酒吧,裝修東湊西拼,感覺很土炮。每逢舉行重要足球賽事的晚上,它總是座無虛席,好不熱鬧,推銷啤酒的女孩忙得不可開交。我和一班好友相約睇波,九成會在這裡。過去幾年,它都是我們自由自在的小天地。
四月的某天,它結業了。不知原因,如果知道它將會結業,一定要問清楚老闆娘為什麼,就好像分手時問清楚原因一樣。
因為USA Cafe關門大吉,我們轉到了灣仔另一間頗具規模的土炮酒吧(為了不讓朋友的另一半知道,不說名字了)睇波。那裡的格局和消費跟USA Cafe差不多,不過分別是這間酒吧申請了暫緩禁煙。也許因為這個原因,它仍有不少生意。不過,聽那裡的人說,這一年生意好像差了。
跟異性兄弟M談起這個問題,她說我倆Happy Hour最喜歡的泰式餐廳酒吧Klong也關門大吉了。這間酒吧星期五、六的生意好得不得了,但在禁煙之後,生意差了不少。
最近跟分析員S去卡拉OK,發現在繁忙時間唱了大半晚,還是一百元有找,不用等位,在走廊所見,不少房間也空著。出入K場較多的S兄說,似乎禁煙之後靜了不少。
我們的恆指、GDP、IPO不是很掂的嗎?為什麼人們少了光顧這些消遣場所?
民建聯早前調查說「禁煙政策對食肆及卡拉ok經營有正面影響」,我想對於食肆而言,這可能是真的。但對於消遣場所如酒吧、卡拉OK而言,肯定不對。民建聯的調查沒有包括酒吧在內。即使是卡拉OK,也沒有計算究竟吸煙人士佔他們的生意額多少百分比。
香港約有15%人口是煙民,而酒吧和卡拉OK中的煙民肯定不只15%。如果禁煙真的對消遣場所有正面影響,則
- (1)非煙民增加了消費或者(2)煙民增加了消費。
- 又或者(1)非煙民增加了消費的同時,(2)煙民沒有減少消費。
- 又或者(1)非煙民增加的消費比(2)煙民減少的消費為大
總的來說,就是禁煙後生意額要上升才是「正面影響」。
對於食肆而言,相信「(1)非煙民增加了消費」應該沒錯的。而因為吃飯是人類基本需要,所以煙民應該不會減少在食肆的消費。即是有正面影響了。
對於卡拉OK而言,相信「(1)非煙民增加了消費」應該沒錯的。但是唱K並不是人類基本需要,而是消遣。煙民唱K不能抽煙,滿足感一肯打了折扣。於是煙民消費一定減少。影響正面還是負面,視乎第3個可能性「(1)非煙民增加的消費比(2)煙民減少的消費為大」是否成立。是否成立,問一問加洲紅和New Way就知,如果問不到,看看一年之後香港卡拉OK數目有沒有減少就知。當然,卡拉OK倒閉,可能和Stephy、Twins、Mani及Parco有關。
對於酒吧而言,你試試去蘭桂坊、駱克道、樂士佛臺、旺角警署後面的酒吧,問一問那裡的客人,
「呢度空氣清新左,你會唔會多d黎飲酒呀?」
看看有沒有人問候你。在酒吧,煙民減少消費帶來的損失,肯定倍數於非煙民帶來的額外收入。
現在,最旺的場,就是申請到暫緩禁煙的場,以及煙民自己的家。即使是申請到暫緩禁煙的場,也因煙民尋求他們的information costs上升而受損。
我知道吸煙對身體有害,我也知道有些人為兩餐要吸二手煙不好,但是,為什麼要一刀切,連煙民聚集的酒吧也要完全禁煙?為什麼本來已有無煙K房的卡拉OK要變成無煙K場?
我想搵兩餐,我可以去做酒樓、酒店、酒家、居酒屋,世上不只酒吧有工開。現在酒吧關門大吉,真係冇工開喇。
我想唱無煙K,我可以去無煙K房。我想飲無煙酒,我可以去健康光猛的Shooters,也可以去露天空氣流通的East End、Inside Out。
為什麼一定要趕盡殺絕?
喪鐘為誰敲響,喪鐘剛為USA Cafe和Klong敲響。2009年暫緩禁煙期滿,喪鐘便為全港酒吧、酒吧員工、啤酒女郎、睇場、酒吧旁的小食店敲響。
下期預告:禁煙萬歲(2) - 明報頭條說「蠱惑食肆 露天餐桌招煙民」
Comments (27)
小弟第一次見到天哥, 第一次 (幸好也是唯一一次) 慶祝董廢帝下台, 是也在 usa cafe... 哀.
基本上在卡拉OK,還是可以吸煙的。但致於酒吧,零七年之後都沒去過了,因為大都轉往樓上cafe(可能需要包場方可吸煙)或者卡拉ok。消費反而更低。
旺角有些茶餐廳,平時不可吸煙,但在睇波的時候則可以,也是一個有趣的現象。
依此說法,似乎應同時允許一些「不是人類基本需要」的消遣場所開放吸大麻、吸鴉片,不應一刀切,不應趕盡殺絕。這樣對他們的生意額將有正面的影響。
...唔,我在樓上的說法似乎有點不給潮流。應改為「應同時允許「不是人類基本需要」的消遣場所開放啪K仔和E仔,不應一刀切,不應趕盡殺絕。」....
我倒覺得,正是因為有些酒吧暫緩禁煙,煙民都去了那些酒吧,於是現在禁煙的就倒楣了。所以根本不應該有暫緩這回事。
食肆是要來吃飯的、酒吧是要來飲酒的、卡拉OK是要來唱歌的。
根本煙民無論吸不吸煙,想做這些事的,始終會做。
如果冇得吸煙就唔去,即係主要係為吸煙。
咁去酒吧、卡啦OK做咩﹖行落街就吸得啦﹖﹗
to chungpui
吸煙好像不能和吸毒一概而論吧
雖然我不抽煙,可我覺得一個沒有煙的世界真系幾悶。
畢竟idea和creativity總是靠咖啡因、尼古丁、酒精這些東西刺激出來的,而不是靠礦泉水橙汁提子汁。
其實我覺得向香港, 吸煙既人已經唔算多, 唔似得向其他國家, 吸煙算係一種文化....唔知點解, 向香港吸煙俾人既印象就係壞同反叛, 彷彿吸煙就係學壞, 只有壞人才會吸煙.... 但係吸唔吸煙同人品好似係冇關係架bor....
to chungpui
吸煙實在不能跟吸毒相比, 最少吸完一支煙並唔會令人失去自制能力, 同一時間吸食十幾支煙亦唔會令人有生命危險.....
to fongyun
你這樣的說話好似有D 糾枉過正喎... 政府既做法根本都冇顧及過煙民既感受, 假如食飯既地方只可以食飯, 唔再賣酒精飲品, 而飲酒既地方, 一律不準賣任何食物, 你認為個D 鋪頭既生意會唔會受影響呢?
嗯... 我係煙民.
在香港食白粉和k仔 (和其他毒品) 不是犯法, 藏有才是犯法. 即若你夠差佬快, 將袋中的k 仔全數吞落肚, 並非犯法. 但食煙並非這回事.
所以, 說 "允許一些「不是人類基本需要」的消遣場所開放吸大麻、吸鴉片" 並不成立, 因法例從來沒有不允許吸食大麻.
食二手煙對身體有害, 和要禁係公眾場所食煙, 係兩回事. 現在社會的風氣是某東西 "有害", 就要唔理三七廿一, 禁. 禁並非最有效的方法. 前陣子將軍澳發生騎單車被車死, 若然禁止汽車/ 單車係道路行駛, 這是否最有效的方法? 這不過是斬腳趾.
吸大麻和吸煙,除了(在香港)一個合法一個非法外,我看不到二者有甚麼本質上的區別。更何況現在吸熛在多數情況下不見得是合法。
正因如此,才有國家允許在指定酒吧裏吸大麻。據說,那些酒吧生意都十分好。
我的看法是,如果你認為全面禁煙是不恰當的話,那麼全面禁大麻、禁K仔、禁E仔、以至禁鴉片,我也看不到理據何在了。
先回沛兄。
先表明立場,我是支持減少吸煙政策的。事實證明煙對健康有嚴重影響,有效地防止不想吸煙的人受二手煙傷害是應該的。不過,有沒有可能像賭博一樣,準許在指定的場所進行,那不傷害不想被傷害的人,也讓自願接受健康風險的人有地方可以吸煙?
至於K仔、E仔和海洛英等危險藥物,因為證明對健康的影響太嚴重,所以才會完全禁止。跟煙草不能混為一談。如果有害便禁的邏輯再推下去,酒、板燒雞腿包、甚至可樂也會入榜。
回Sun:
我公司附近的食肆,開始容忍吸煙了。K場的職員不會干涉嗎?
回方兄:
吸煙+飲酒+睇波,或者吸煙+唱K,對煙民來說,就好像鄭中基話「可樂送飯」,或者食菠蘿油飲奶茶一樣,一起使用更滿足的。當然,食飯可以唔跟餐飲。
回Initial C:
政府反吸煙廣告中的人大都是面目可憎的,以前可能要balance煙草廣告的有型的形象,現在則要妖魔化吸煙者。
回Big Brother:
我比較同意酒精刺激創意的說法。
回史兄:
當然,我們會禁止無牌的人駕駛,而不是禁止駕駛。禁與不禁,其實是傷害程度問題。
to chungpui
"我的看法是,如果你認為全面禁煙是不恰當的話,那麼全面禁大麻、禁K仔、禁E仔、以至禁鴉片,我也看不到理據何在了。"
if the government wants 全面禁煙, why doesn't it ban all tobacco trading?
至於K仔、E仔和海洛英等危險藥物,因為證明對健康的影響太嚴重,所以才會完全禁止。跟煙草不能混為一談。如果有害便禁的邏輯再推下去,酒、板燒雞腿包、甚至可樂也會入榜 -- kursk
吸煙實在不能跟吸毒相比, 最少吸完一支煙並唔會令人失去自制能力, 同一時間吸食十幾支煙亦唔會令人有生命危險 -- initial c
雖然我不抽煙,可我覺得一個沒有煙的世界真系幾悶。
畢竟idea和creativity總是靠咖啡因、尼古丁、酒精這些東西刺激出來的,而不是靠礦泉水橙汁提子汁 -- bigbrother1984
超中超中!!!! 尤其是kursk同initial c果句!!!!
我認為, 禁煙反吸煙, 只應限在"免於吸二手煙" 的層次!!!! 點解咁多反吸煙人士仲係唔明上述兩個道理!!!!! 仲係當煙草係頂級斷腸毒物!!!!!
如果這樣,我寧可支持大麻合法化。事實上大麻的本質與煙草是甚為相似的,也能給人靈感,也不是說吸兩三支就會死人,也不會令人立時失去自制能力。
讀過《福爾摩斯》的都應該知道,這位虛擬的神探正是吸大麻的。從這一側面可反映當時英國吸大麻並不犯法。
在當代,大麻合法,或局部合法的國家地區也有很多,他們把大麻合法的理據,正正與樓上諸君支持香煙合法的理據相似。(英文維基有詳細介紹)
所以,把大麻視為「毒品」而把香煙視為「不是毒品」,只是我們很多人的慣性,而不是二者本質上的區別。這樣把二者區別對待,只說明了我們的慣性(惰性)雙重標準而已。
如果你支持煙草合法,那麼請你也支持大麻合法。否則只是自欺欺人。
我不支持大麻合法,也不支持煙草合法。我認為煙草早晚應像歷史上曾「極為普遍而廣為接受」的鴉片、大麻一樣,被列為完全禁止販賣和擁有的毒品。事實上煙草就是一種軟性毒品,理應全面取締。
話時話, 我支持大麻合法化架!!!!
" 煙草早晚應像歷史上曾「極為普遍而廣為接受」的鴉片、大麻一樣,被列為完全禁止販賣和擁有的毒品"
............ 呢個時間會給予我們答案!!!! (哈哈哈.....)
呢個世上好多野都有毒有害!!!! 點樣界定佢既毒/害???!?! 用唔同既方法, 唔同既知識, 本著唔同既習俗/文化/價值觀, 用唔同既著眼點.........可以出五花百門既結果!!!!! (連牛奶而家都成了有益 vs 有害!!!!! ) 活在當下, 暫時黎講, 煙, 還是可以接受的!!!!!
煙草問題,和很多林林種種的「做壞事的自由」問題(諸如賭博、嫖妓、吸鴉片、吸大麻),有很大的共通性。Kursk兄提到如果因吸煙危害健康而要禁煙,順推至是否也應禁可樂和炭燒雞腿包等對健康也有壞處的食物。同樣我也來一個逆推:如果吸煙因為「自由選擇」而合法的,那麼為何吸大麻不能合法?為何嫖妓買淫不能合法?
我個人立場認為這些「壞事」都應當禁。但同時明白作為社會的一員也必須接受價值觀的妥協。因此即使最終社會的共識是使吸煙與賭博一樣,規限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如果把各種「壞事」以多重標準分別對待,告訴我因為某些「很有害」而另一些「雖然也很有害但是個人的自由」而區別對待。恕我不能理解。這是價值觀的絮亂。
in melboure, all Smoke Free restaurants. but for pubs / bars, still can smoke. i really doubt who will go to Smoke-free Pubs/ Bars
really heard ppl quit smoking / smoke a lot less in Smoke-free office building
but for pubs and bars, when 80 or 90% of ppl r smokers, what's the point? i guess later on, for those small size pubs, ppl will still smoke lor
i dont support 一刀切 too
是程度有別, 所以結果有別!!!! 謀殺, 店舖同樣是犯罪, 是否同樣刑罰呢????
"店舖盜竊"
Missed our last two world cups and euro 00 and 04 there...it was a lot of memories in the USA cafe
雖然我反對吸煙,但我從不要求完全禁止。
因為有人不要命,我們沒甚麼好禁的。
但現在禁煙的都是公眾密集的地方,食客和職員都沒必要接受二手煙。
(職員自己吸不吸引煙是另一回事,二手煙在這裡變成職業風險)
禁煙只實行了短短的時間,我看在過了一兩年之後才可以判斷它對各行業的影響
煙民到卡拉ok, 酒吧等娛樂場所, 是希望去吸煙, 還是去唱k飲酒?如果煙民因為無法在場內吸煙(即使方便得走去店外都可以抽一根也嫌煩), 所以連k也不唱, 酒也不飲, 才會導致這些娛樂場所的長遠生意變差
我也支持大麻合法化
還有一點補充,現時香港只是禁止在室內場所和某些特定的公眾地方禁煙,而並不是全面禁煙. 但我看坊間的討論很多都圍繞在全面禁煙,自由等等的議題上, 是不是有點捉錯用神?
我係灣仔大o架,當年lunch最愛之一就係usa cafe
有有線睇又有湯飲...
真可惜
同時間,公司廣播道下面一間同類既BAR都執左
不能否認呢個係禁煙既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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