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May 13, 2007

  • 聯署聲明及我的呼籲

    --------(轉載自fongyun)--------

    有意表達支持的朋友可以到獨立媒體聯署,亦可以電郵至 custudentpress@gmail.com

    衝破禁忌 重建道德
    要求影視處判決中大學生報無罪聯署聲明

    從前有一個人沉船遇難,漂流到獨眼國。該國居民看見這人生有雙目,為之訝然,將他關在籠裡觀賞。幾經寒暑,他開始懷疑自己有兩隻眼睛是否不正常,於是伸指刺瞎其中一隻,甚至找尋其他擁有兩隻眼的人來刺瞎其中一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有兩隻眼睛是否禁忌?自毁一目是否道德?都不是。獨眼國故事主角不是甚麼聖人君子,他在道德上是軟弱的——不道德之處,在於他放棄思考,盲目視禁忌為合理,以偽作真,非愚即誣。

    不道德的審查

    追求真相,不滿足於虛偽苟安,這是大學應有的理念,也是《中大學生報》堅持的道德原則。在社會版揭破高地價政策謀殺文化剝削基層,在校園版直指校方「國際化」政策短視近利,皆出於這個道德原則,在情色版質問禁忌的合理基礎何在,亦屬同理。如今,影視及娛樂事務處卻準備將這份對真相的道德堅持定性為「不雅」或「淫褻」,以港幣四十萬元罰款和一年監禁,刺瞎廣大市民的眼睛。回顧以往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裁定之二級不雅物品,例子是刊登劉嘉玲裸照的《壹本便利》,試問只是嘗試將不同性議題引入社會討論,究竟有多不雅或淫褻以致需要被裁定為不雅物品並罰款監禁?

    香港的公共審查機構不辨黑白,早有前科。英國女雕塑家伊莉沙伯.弗林克的「新人」銅像即於十二年前被裁定為不雅,不得公開展覽。這種荒謬審查近年有越演越烈之勢,而且極具政冶指向,香港電台長壽節目《鏗鏘集》的一輯「同志‧戀人」,就在今年遭受警告,理由是節目未同場展現反對同性戀的觀點,所以「不持平」。但在另一邊廂,收到逾百宗投訴的《心繫家國》愛國宣傳片卻從未被當局警告過要加入支聯會觀點以免「不持平」。箇中的雙重標準,在在顯示公共審查機構沒有扮演道德代言人的資格,然而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在不具公信力的情況下閉門會議,卻又擁有判決物品是否不雅的權力,輕率地以他們訂下的禁忌為社會道德標準,這才是篾視道德。

    更甚者,審裁尚未開展,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員協會主席葉興國竟已在報上公開就事件表達意見,形容該報的有關言論過火及很大機會被評為二級不雅物品,如此先判後証,違反司法公正,請各界儘速徹查。

    不道德的禁忌

    堅守禁忌不是道德,恰好相反,禁忌往往是不道德的根源。

    宣揚異教被火刑燒死,婚前性行為被拉去浸豬籠,犯了禁忌意味著可以用肆無忌憚的殘酷手段對待。換言之,維持禁忌就是踐踏道德的免死金牌。性工作者被嫖客搶劫,又遭警方集體露天拘留不准穿衣,諸如此類的例子正正基於「你們只是下賤妓女」的心態。

    本報雖觸及禁忌,然而其目的在於讓性論述更加多元化,讓性小眾的聲音不至於不問情由地被湮沒和妖魔化,況且,情色版問的問題雖然敏感,然而發問並不代表鼓吹,只是像口述史般敘述性事,藉著追問禁忌來達到了解和交流,如欲捍衛道德,呼召公眾反思禁忌實屬必要。《中大學生報》化不可說之事為可說,正是為了勸阻世人藉禁忌之名為所欲為。

    《中 大學生報》被傳媒渲染為「淫穢」之後,輿論群情洶湧,不擇手段將之妖魔化,甚至作出種種惡毒的侵犯。整整一百份學生報被拆封然後棄置溝渠浸泡霉爛,足足三 百份澄清聲明遭神秘人埋葬於廢紙回收箱,女編輯受到冒稱大學教授之徒電話性騷擾。情況就如之前榆林書店丟棄同志組織的《她們的女情印記》小冊子,廣播事務 管理局打壓《鏗鏘集》,凡此種種,盡屬敗德甚至違法(包括性騷擾與刑事毁壞)之舉,亦反映了人們對性禁忌的白色恐怖。

    不道德的傳媒

    既 要呼召公眾反思日常禁忌,《中大學生報》的性/別論述自然不同流俗,譬如會關注性別和權力問題,就提及性題材的戲劇寫劇評及評述女權運動等,傳媒卻紛紛將 情色版比附為諂媚流俗、譁眾取寵的「風月版」,無異是對學生報情色版之徹底誤解。及後,學生報發表聲明回應傳媒的無理指控,意欲就如何表述性跟傳媒加以討 論,可是指罵學生報未能嚴肅討論性題材的傳媒,卻沒有參與和延續討論以求追尋真相,可謂文責不負。

    「不 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乃十誡之一,追尋真相本來就是不分文化、種族、宗教的共同道德,為追尋真相而追問禁忌更是文明累積的基石,大學的存在是此中鐵證:不追 問封建體制就沒有資本主義,也就沒有今天的商學院;不追問教廷權威就沒有科學發展,也就沒有今天的理學院;不追問種種文化典範社會規範就沒有人文學科,也 就沒有今天的文學院和社會科學院。

    《中大學生報》被判有罪的後遺症

    1. 全港大專院校勢將面臨「性道德祭旗」──繼2007年4月香港城市大學商務書店被星島日報獨家指責售賣教導性愛姿勢的書籍,書店方面受壓有機會不被續約; 2007年5月星島日報及明報以《中大學生報》為箭靶。若《中大學生報》淪陷,全港大專院校將出現言禁之風。

    2. 民間團體的言論、出版及論述自由,將受嚴厲監視──《中大學生報》事件,與民間團體日後言論、出版及論述自由,可謂休戚與共。猶記得2000年政府蠢蠢欲動,企圖收緊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但由於當時婦女界、同志界、藝術家能夠團結,力抗創作與言禁之風,最後迫使政府擱置違反言論及出版自由此舉。

    3. 今日是報社,明日是主流媒體──港府於06年及07年,多次借懲罰主流傳媒的淫褻報導,重提收緊法例。若今次《中大學生報》成為炮灰,港府將可輕易借刀殺人,傳媒於今日所作的「泛道德輿論」,日後將要變成一把「自我閹割」的利刃。

    學生報以求真為德的精神一以貫之,情色版風波擾攘,恰好說明了當下的審查、禁忌和傳媒道德淪亡。

    為了捍衛追求真相的道德,為了守護討論禁忌的權利,我們嚴正要求影視處判決《中大學生報》無罪,而且不屬淫褻或不雅物品。

    睜開雙眼,拒絕盲目跪拜一時一地的禁忌,社會方能尊重多元論述,重建道德,邁向文明。

    聯絡:
    中大學生報/26036404
    custudentpress@gmail.com

    --------(本人立場)--------

    為什麼我要聯署?

    聯署是表示支持的其中一個最直接的方法。如果日後他們需要打官司,我一定會捐錢支持。

    為什麼我要支持他們?

    因為他們是大學生,一班有思想的大學生。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準備好為他們的做法付出代價。一班有理想,有熱誠的大學生,因為幾段富爭議性的文字而負上刑事責任,有誰不會痛心?

    作為一個讀過一點書的香港人,我不能容許自己袖手旁觀,由得他們孤獨地被中大校方押上刑場,被有目的而來的傳媒煽風點火,被連原文也未看過的大眾擲石頭,被程序出現問題的審裁處定罪....

    人們說大學生是社會的良心,也說大學是令社會進步的思想的搖籃。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更應該保護、包容大學生的原因。我們應該保護、包容他們,儘管他們可能未夠成熟、衝動激烈,而不是因為他們的激進行動而動輒把他們定罪,像燒死中世紀女巫般對付他們。可惜,連最應該體諒他們的中大校方,反而是做得最快、最狠的一方。更不用說傳媒、審裁處、建制、公眾。

    今天明報訪問了五百名市民,問他們認為「中大學生報是否應該出版情色版」,和是否贊成中大校方禁刊「不雅及粗鄙」內容[明報民調連結],這種片面而具引導性的問題,製造了大部份人不支持中大學生報的表面印象,營造社會公審中大學生報的假結果。符合了明報對此事件的立場。這種報導手法,出現在不知所謂的三大報紙不出奇,但明報這份知識份子報紙這樣做,實在令人失望。

    人類歷史上無數的變革和進步都由大學孕育出來的,大學沒有思想自由,不可能孕育出任何進步。我們現在享受的公義、科學、自由、尊嚴,從何而來?

    沒有大學對「偏激思想」的包容,我們現在還以為太陽繞著地球轉,山東現在可能還是日本領土,同性戀者還要接受精神科治療,鄭耀宗還在干預民調結果!

    今天令人不安文本的是小眾性行為,下次可能是同性戀,再下次可能是台獨,再下次我們不會再有任何引發思考和討論的爭議性文字。

    是否不雅,可能真的值得相榷。可是,我們不以理性、客觀、冷靜、包容的態度去討論(包括認真讀一次有關的版面,而不是人云亦云),反而當起拿石頭擊殺「淫婦」的群眾,最終受害的,不只是大學的言論空間,而是整個社會。

    撫心自問,你認為他們真的deserve*中大校方處分、罰款、留案底嗎?

    你不需要支持你不喜歡的性題材內容,你支持的,是以公平、客觀、包容去處理整個事件,而不是把大學生送上刑場。

    所以,我呼籲你加入聯署。


    *對不起,想不到合適的中文字表達"deserve"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