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3, 2012

  • 王菀之事件的兩點觀察

    30-11-2012引起軒然大波的訊息:

     

    2-12-2012王在status上的解釋:

    王菀之單嘢,其實我冇乜感覺。

    不過有兩點倒想講兩句:

    1. 公眾人物公開發表的言論,受到議論是正常不過的事。不過,大前提是議論/辯論。所謂辯論,並不包括人民攻擊或者恐嚇。

    2. 上星期我在e-zone寫維穩單位應該會培養或收購社交媒體意見領袖,宣傳似是而非的做實事概念。同時間,其實藝人本身就是很合適當這種意見領袖。我不是說王菀之是被培養,而是提大家要準備好,將來會有更多值得辯論的事情。

     

    其實她在2-12-2012的回應算是一次快而準的補救。這一點是梁振英及其團隊做不到的。

     

Comments (1)

  • 我一直都很喜歡二灣拿的。  

    把兩件不很相干的事情同時講出來其是也很符合她一向的個性⋯⋯  
    看了她的這個回應,我對她的印象最少挽回了一點。可是,我覺得她一點都不討厭政治,最少她很好:很主動、有心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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