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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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高皓正感動,流淚認錯
1. 我的認錯:
高皓正先生在Facebook page發表意見,節錄如下:
「法老可能就好像古代的希特拉,都是邪惡的領袖,但上帝居然確定的說是上帝自己興起他!上帝往往會用一些不好的領袖來磨練他的百姓!在過程入邊上帝給予我們一切不順服的理由,且看我們會用信心依然順服,還是放棄聽從上帝,自己當起審判官來。審判的權柄原是神的擔子,並非我們的擔子。」
「例如當權者和政府制定了一些政策,和我們的政治立場和觀點不同,我們可以用合法途徑發聲,但是我們不可以對當權者不敬、嘲笑、辱罵或者輕視他們,例如約瑟、但以理、保羅、彼得等等許多屬神的人,他們被人下在監裏,被政治迫害或者被剝奪宗教自由,也從來沒有對當權者有任何不敬之處,只在獄中禱告敬拜讚美神!我真的是要多多學習。
如果我們對在上掌權者不順服、不降服,就是代表我們成為了審判官,而並非將審判的權柄交回給上帝!」
「希望弟兄姊妹們都懂得分辨什麼是牧人主耶穌的聲音,什麼事盜賊的聲音!我深信如果有人,或教外的、或是弟兄姊妹,鼓勵或煽動我們去鄙視嘲諷我們的在上者,此並非來自上帝的靈,很可能是來自邪惡的靈。聖經對於權柄由始到終只有一個訊息。」(原文連結)
看到了高先生的詳細解說,我流淚、懺悔,為自己說過屬邪靈的話語痛哭,也為歷史上不順服的人被邪靈引誘而痛哭,包括因為那反對賣贖罪劵的、那反對君主專制的、那反對黑奴制度的、那反對納粹暴行的、那反對種族隔離的、那反對共產極權的人,他們都很可能被邪靈煽動!各位弟兄千萬要儆醒!
「順服在上者」在大部份情況下沒有錯。我們生活在社會裡,有很多基本的法度要遵守,可是當制度和政策本身不公義,甚至是侵害人的基本生存權利的話,那又怎樣算?通常提到這節《羅馬書》的時候,人們都會問,那希特拉這個在上者呢?我最怕高先生不提希特拉,很高興他真的提了,說「法老可能就好像古代的希特拉」,至少都叫提過。高先生對法老這個古代希特拉的看法是還是要順服。不過,既然順服,那為什麼要出走呢?問這個問題,又顯出了我的膚淺和少信了... 以色列人對抗法老、出走曠野,當然是神的旨意喇,摩西知道神的心意嘛。
如果是這樣,那麼為什麼那些反抗暴虐的在上者就可能是受邪靈煽動呢?為什麼他們不可能是受聖靈感動,好像高先生一樣呢?對不起,我又少信了。
套用高先生的說法,如果納粹當權者和政府制定了屠殺猶太人政策,和我們的政治立場和觀點不同,我們可以用合法途徑發聲(可是除了加入納粹黨,就沒有「合法」途徑發聲),但是我們不可以對當權者不敬、嘲笑、辱罵或者輕視他們,例如很多屬神的猶太人,他們被人下在集中營裏,被政治迫害或者被剝奪宗教自由,他們有沒有對當權者有任何不敬之處呢?那些納粹戰犯有沒有被審判呢?我們真的是要多多學習。
一些少信的人會說,那些例子講的似乎不是納粹德國那種極端社會,而是現在民主制度成熟的西方社會,對於制度的基本尊重是合乎大眾利益的。不是吧,明明他提過法老這個古代希特拉,那即將同樣道理也可應用在正版希特拉吧。
其實,我是明白高先生的心意的。他是想勸導我們,作為在上者中共治下的香港人,我們可以用「和平理性」的合法途徑發聲,但是我們不可以對當權者例如中共不敬、嘲笑、辱罵或者輕視,就算我們被下在監裏,被政治迫害或者被剝奪宗教自由,也不可對當權者有任何不敬之處,只在獄中禱告敬拜讚美神就行了。
又或者,再退一百步,梁振英這位在位者有權柄,不論他如何侮辱議會制度、法律制度,不論他如何說謊欺騙市民和破壞政治倫理,也要順服他,然後「合法地」發聲(當然不能不敬喇),之後在信仰上感覺良好就行了。
我要流淚認錯,我承認我順服不了,我可能受邪靈煽動!
2. 我也記錄了受邪靈煽動的自己的心聲:
《雅各書》2章14至20節教導我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我知道我寫這種文章諷刺別人,會有人認為我不謙和。求主寬恕我的不謙和。我知道如果我只寫下半部份,是沒有那種效果的。我明白基督徒不應輕易辱罵人,因為我們若輕易用詛咒和粗俗的說話,我們便失去了作為基督徒要求社會公義的最大憑據--道德感召。
我常常禱告,我為所有受壓迫、殘害的人禱告。我祈求上帝看顧他們,我明白世界上有無數的苦難,這些苦難是人類作為一個整體犯罪的惡果,但我還是不忍心看著那麼多人含冤受屈:我不忍心看見劉曉波被以言入罪、我不忍心看見劉霞沒犯罪卻被長期軟禁、我不忍心看到她痛哭、我不忍心看到無數本來與世無爭的普通人,被貪官迫害,上訪,被更殘酷的迫害、我不忍心看到小孩子死在豆腐渣之下,父母連要一個死者名單也被迫害、我不忍心看到被關了廿多年的李旺陽,出獄不久便被吊死,我真的不忍心。我看見這個社會特權階級愈來愈霸道、官商勾結愈來愈猖狂、在上者公然在議事堂上厚顏地撒謊、貧者沒有立錐之地、拾荒和賣藝都變成十惡不赦,我真的感到忿怒。
我求問上帝,我應該怎樣做?我應該躲起來安靜的禱告等候神蹟出現?還是像法利賽人一樣,在會堂裡高談闊論,誇耀自己的虔誠,享受順服在上者的好處?抑或效發基督,看見不義的事會直斥其非、看見被迫害的人會挺身而出?
高皓正先生的分享全文:
強力推介!
聖經是怎樣看在上權柄的?我們應該插爆我們的在上者嘛?還是我們應該順服他們?看完《活在遮蓋下》(John Bevere約翰畢維爾著以琳出版社) 一書後學到很多東西,大大地震撼了我!和大家分享一下。聖經提到「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羅馬書 13:1-2)
原來所有權柄全部都是來自上帝的!是所有的權柄而並非某些權柄!無論執行的人是好是壞,其權柄皆來自神!?
在上者的權柄意思包括在家庭裏,丈夫對妻子的權柄,父母對子女的權柄、職場上公司老闆對下屬有權柄、學校裏校長老師對學生們有權柄、國家或城市裏政府的官員及執法人員對市民有權柄等等。(page 258)對於權柄,上帝吩咐我們有兩方面要遵守,第一要順服(Obey),第二要降服(Submit),順服的意思就是在"行為上"我們要遵從在上者對我們的吩咐和命令,降服的意思就是我們"態度上"要甘心情願,並不是出於勉強。
我們能順服(Obey),卻不見得能降服(Submit)。(page 165)
我們可以在行為上遵守了,但是我們內心並不甘心樂意,但這樣子並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上帝要我們有一顆樂意的心。這樣問題就來了,難道每一位在上者都是上帝安排的嗎?難道一位邪惡的或者是犯罪的領袖都是上帝委派的嗎?邪惡的領袖我們也要聽他嗎?
讓我們看看聖經怎樣說,
「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箴言 21:1)
原來上帝要在上者的心如何,在上者的心就要如何。
我們再看這段,
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羅馬書 9:17-18)
法老可能就好像古代的希特拉,都是邪惡的領袖,但上帝居然確定的說是上帝自己興起他!上帝往往會用一些不好的領袖來磨練他的百姓!在過程入邊上帝給予我們一切不順服的理由,且看我們會用信心依然順服,還是放棄聽從上帝,自己當起審判官來。審判的權柄原是神的擔子,並非我們的擔子。page188如果在上者是一位非常好的權柄管理人,我們當然很容易就可以甘心樂意順服,但如果對方是一個壞人,或者他的決定非常之差,又或者違背了我們的想法或者價值觀,這樣我還應當順服和降服嗎?
此書中亦都有解答,如果在上者要我們犯罪,違犯上帝和聖經的原則,我們可以不順服(Obey),因為我們應該順從神重於順從人,但我們態度上,依然要因著他的權柄而尊重他,不應該輕視他/她,或者在背後竊竊私語批評論斷,因為不尊重權柄,我們就是不尊重上帝,「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羅馬書 13:-2)。作者表示,當然我們可以向在上的善勸、表達我們的意見,若果對方還是不聽,我們依然要甘心樂意的去尊重,只要不是要我們違背神的話語,我們也得順從。在上者要我們犯罪,我們當然不可以做,但如果對方並非要我們犯罪違反神的誡命,而是要我們做一些我們不認同、不喜歡做的事又如何呢?我們依然可以用尊敬的態度表達,但是如果對方依然堅持,我們就要順服(Obey)和降服(Submit)了!
「你們作僕人的(作員工的、作教會會友的、作公民的.....等等),總是要想到順服那真正的主人基督。不要想混過去,只做你認為必須去做的事,而是要殷勤地工作,如同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神要你去做的事。工作時,要面帶微笑,總是要牢記無論是誰在上發號施令,你所服事的都是神。不論你是奴隸、是自由人,做得好會讓你從主人得到好的報酬。」(以弗所書六章5-8節,直譯自信息本聖經) page 126書中舉了一些例子,例如當權者和政府制定了一些政策,和我們的政治立場和觀點不同,我們可以用合法途徑發聲,但是我們不可以對當權者不敬、嘲笑、辱罵或者輕視他們,例如約瑟、但以理、保羅、彼得等等許多屬神的人,他們被人下在監裏,被政治迫害或者被剝奪宗教自由,也從來沒有對當權者有任何不敬之處,只在獄中禱告敬拜讚美神!我真的是要多多學習。
根據作者的意思,如果我們對在上掌權者不順服、不降服,就是代表我們成為了審判官,而並非將審判的權柄交回給上帝!
彼得勸告我們:「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委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得前書二章13-14節)Page 126
聖經的態度立場非常明確,不是:「如果我認同對方的政治立場,我們便順服人的一切制度。」而是「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不是為了我們自己的想法,而是為了主耶穌的緣故!
彼得繼續說:「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得前書二章17節)
彼得所指的君王,是他那個時代迫害信徒的君王!因此,彼得根本不可能勸我們單單因著王這個人來傳來尊敬他,而是要把它視為神所指派的權柄來尊敬他。(page 127)作者在248頁宣告:
神的百姓,容我向你們發出警告:悖逆是具有傳染性的,而且是致命的。聖經並沒有說神不喜歡(Dislike)悖逆,聖經記載得相當清楚,神憎惡(Hates)悖逆。.....
作者說,和悖逆之人結交,是死路一條。因此,保羅對羅馬教會的最後建言是:
「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 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 (羅馬書十六章17-18節)作者也有講到,在教會裏我們如何順服我們的牧者、長執,遇到我們認為不妥當的情況,或者牧者犯了罪,我們又如何與我們的牧者溝通。另外也有提到妻子和丈夫的關係應該如何!太棒了,解答了我很多疑問。
這讓我想起保羅提醒提摩太: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 (提前2章1-3節)
現今的社會有很多不同的聲音,但到底有多少是祝福和禱告的聲音?我真的是要大大反思!我也為我以往言語上有論斷嘲諷、心中有輕視我的在上者而深深懊悔。希望弟兄姊妹們都懂得分辨什麼是牧人主耶穌的聲音,什麼事盜賊的聲音!我深信如果有人,或教外的、或是弟兄姊妹,鼓勵或煽動我們去鄙視嘲諷我們的在上者,此並非來自上帝的靈,很可能是來自邪惡的靈。聖經對於權柄由始到終只有一個訊息。
這本書讓我大為得益,希望大家有機會都可以閱讀,成為你的祝福!Yeah!!
Comments (6)
上帝用車毀人亡去考驗高皓正,
高皓正卻高呼「YAMETE,YAMETE,搭錯車」,就是代表高皓正成為了審判官,而並非將審判的權柄交回給上帝!何等大罪!!
黐線!
有病的凱子⋯⋯
*SIGH*
我倒想看看如果出了一個‘敵基督’的政治‘掌權者’,這羣偽基督徒還會不會keep住這麼說!
當年容許人在聖殿裏面販賣那些人難道不是掌權的嗎? 法利賽人難道在社會上不是德高望重的‘意見領袖’嗎?
要信聖經就不要胡亂曲解!!! 拜託!
Btw,身為基督徒,我只知道及承認
權柄
來自一個源頭:父神!!!那麼,敢問一句,中共何時變了上帝代言人?!
最怕沒有獨立思考的人裝成很認真地思考了,然後再用自己的‘經歷’感染更多同類的人⋯⋯ 求主赦免我們不記得順服你,卻只記得順服地上的掌權者的罪!!!
還有,根據高氏的‘邏輯’,他的‘在上者’(包括上司)叫他做犯法的事,他應該也會順服⋯⋯ 這種‘叫我就做’的邏輯實在太適合懶人了!好東西!!!
希望法官接受這種‘邏輯’的解釋啦⋯⋯ 否則,只能禱告記念了。
Christianity is shit. So why be surprised when one Christian interpreted religious bullshit, while another Christian completely disagreed. Jesus is shit. Christian god is shit.
Shit come out of Christianity.
都未計佢食女無數,之後叫人貞潔蒸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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