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吃了一頓飯,喝了兩杯,回到樓下的大堂,看見業主立案法團的告示,說要開會決定是否採取法團行動追討修理升降機的費用。吓?追討?那住戶不是已簽了單嗎?於是我問管理員。
管理員說不是。實情是那住戶卒之不肯付賬。他不肯付賬的結果是什麼?就是承辦商不開工,然後要立案法團開會決定暫時支付修理費,不過修理的日子又推遲了幾天。管理員說最快也要三天後,即是星期一才開始修理,最快要星期三才可能修理好。由浸壞升降機的一天起計,足足一星期零一天。
這幾天,我看著那些住在十幾樓的老公公老婆婆,上兩級,停一停,我想再這樣下去,遲早有公公婆婆出事;還有每晚倒垃圾的阿姐,平均每層樓也有兩大袋垃圾,要她十六層樓每層徒步清理,太過分,所以我完全支持由法團先支付修理費,然後出律師信向那人追討。每拖一天,也是對那些公公婆婆和清潔阿姐的折磨。
這裡的主席是民建聯的忠實支持者,所以我跟他沒有兩句,但今次我絕對支持他向那廝發律師信。
我有想過直接去拍門問他為什麼不肯付賬,不過我想法團主席已經找過他n次,不得要領才會向全體住戶發通告。我也想過寫信問他究竟想點,如果他堅持不負責,便在網上開名批評他,不過我又不想好像元朗那個趙小姐一樣攪網上公審。我想,還是等律師和法團跟那廝慢慢deal吧。
我知爆喉佢都唔想,但係佢點都要負責。就算請律師告佢可能貴過整部lift,我都贊成追究到底。民建聯既法團主席,今次我撐你。
仲有,呢個9樓既人,以後唔好俾我見到你,見一鑊,講一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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