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April 7, 2008

  • 杯葛奧運FAQ

    早前在網誌呼籲杯葛奧運,沒錯,我說了算。我再重申一次,我杯葛奧運,也呼籲大家杯葛奧運。

    想不到這個議題引起了破紀錄的討論數量,花了不了功夫回應,倒不如在這裡以慣用的FAQ形式整理一下。

    1. 好端端的為什麼要杯葛奧運,政治與奧運不是分開的嗎?

    對我來說,主要是因為胡佳案。一個憑良知關注愛滋病患者、環境保育、人權、民主的文弱書生,寫blog議論時政、跟外地人權組織聯絡,本來已經長期被軟禁,最後竟被判顛覆國家,判監三年半。

    他知道內地的遊戲規則,明知會被抓,仍然做他覺得應該做的事,以身犯險。他不是國家的叛徒,他是良心犯。

    我們的政府申辦奧運時口口聲聲說改善人權,證據如下:

    • 「由北京舉辦奧運會將有助於中國的人權事業發展。」北京奧申委副主席劉敬民,2001年4月

    • 「它(北京奧運會)有助於推動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也能進一步促進我國人權事業的發展。」前北京巿長及現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主席劉淇,2001年7月13日

      (資料來源:http://www.ihlo.org/prisoners/zh/)

    如果人權就是政治,政治應與奧運分開,即是人權與奧運無關,那什麼促進人權事業發展的說話都北京自打嘴巴了。

    杯葛奧運,是其中一個抗議北京言而無信的方式。

    2. 我還是認為政治應該與奧運分開來看,怎麼樣?

    奧運精神的最重要原則是「爲建立一個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做出貢獻」,北京政府的行徑,正正就是違反這個原則。

    我們總不可能精神分裂,一邊欣賞北京奧運辦得有聲有色,一邊無視數以千計的良心犯身陷牢獄,妻離子散。那根本就是對奧運宗旨的侮辱。

    3. 你一個人杯葛奧運,或者三幾個人請願,沒有用的。不是嗎?

    不要先問有沒有用,先問自己的良心。

    如果沒有用就不做,其實很多事我們根本不用做,例如六四晚會,甚至是清明掃墓,都不用做了。可是我們繼續做,為什麼?是因為我們對一些價值有所追求。

    請願不一定是有用的,那是一種表態。表示的是我們對蒙難者的支持和關心,對獨裁政權違反人權的抗議。

    如果我們對不公義視而不見,最終不公義便會臨到我們身上。

    4. 奧運是中國發展的機遇,杯葛奧運,會令人民受損,也令國家更難融入國際社會。值得嗎?

    把胡佳和其他維權人士收監的,不是外國「反華」勢力,而是中共自己。是中共自己自絕於世界,為什麼獨裁政權違侵害了人權,要我們隻眼開隻眼閉?

    如果反對北京奧運會令中國人民受損,先要看看奧運營收只佔我國的GDP幾個零頭,而且這些收入去了哪裡。其實真正中國人民的損失有多大?況且,如果中國的國格、國際形象因為政府的行徑受損,令人們對北京奧運熱情退卻,影響中國人民的收入。究竟責任在關電視的人,還是中國政府?

    5. 我看到那些搶聖火的人,感到很不快,我怎能支持杯葛奧運?

    搶聖火的,算是暴力抗爭。以公關角度看,對主張以非和平手段爭取西藏獨立的人可能有幫助。可是我們根本不是爭取藏獨什麼的,這裡的人說的都是人權,我們都不是要是暴力破壞奧運。

    對於不能溝通的中央政府,我們可以做的,只是唐吉訶德式的私人性質杯葛,還有和平請願。

    最後幾句話。

    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苟活者在淡紅的血色中,會依稀看見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將更奮然而前行。

    (魯迅:紀念劉和珍君)

    讓我們都記念被以言入罪的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