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November 8, 2009

  • 首屆香港網誌年會記事

    出席了第一屆HKBloggercon。

    這是個很有趣的經歷。其實bloggers寫blog為乜?你出去是旦問一個blogger,佢地既答案好簡單,就係想寫野有人睇。

    我出席了晚餐聚會和晚上的座談會,其中一節分享的是袁彌明,她是以知名blogger身份分享,幾有趣的。聽了她的分享,再思考平日所見,其實寫blog本身很難帶來實際利益,不過寫blog可能對其他工作有幫助。

    有幸在其中一節分享,講bloggers與品牌有利益關係的時候應否申報的問題。其實bloggers作為"power users",開始有「商業價值」,不過其實絕大部份bloggers想得到的所謂好處,只是可以早點試玩新產品,以及跟其他bloggers傾下計。至於贈品和抽獎,反而不太重要。

    其實最常找bloggers的產品只有兩大類--I.T.產品和化妝美容產品,這兩類產品的潛在顧客比較重視power user的評價和用後感,有一定網齡和知名度的bloggers正正是這類power users,他們長年累積的公信力和形象,令他們寫的東西有一定的說服力。會上大家頗熱烈地討論當中的「鱔稿」問題、利益申報問題等,我的看法是如果一個blog的鯛味太重,讀者自然會走人,bloggers自己會調節。

    此外,social media marketing也開始受到重視,與會的海港城代表Karen提出,善用social media平台,能夠聚集出自用戶的真心意見,對於改善營運和宣傳也有幫助。至於做agency的Cathy、常常安排blogger試玩活動的Jonathan則解答了大家的疑問--究竟客戶會不會要求bloggers報喜不報憂?至少他們見到的是沒有的。

    關於申報利益的部份由Charles分享,英國已有相關法例要求bloggers在blog上聲明與個別企業的利益關係,讓讀者清楚知道bloggers評論產品時與商戶有沒有任何material-link。,而美國Federal Trade Commission也建議類似的立法。英美的做法的出法點是保障消費者權益,所以有比香港完善得多的申報制度,他們要求的只是把制度延伸到blogs。不過,在香港有關的申報制度一直欠奉,連報章雜誌等舊媒體也沒有這種法例,更不用說是bloggers了。與會者都認同,bloggers大都會注意到評論產品時的操守。

    這次conference有另外一大收鑊,就是終於能夠和方大見面了。

    最後,這次conference加上同時舉行的blogfest的media coverage頗佳,港聞版和娛樂版都有(因為有Parco旗下的明星),一眾攪手們勞苦功高,值得大家two thumbs up。

    有關這次hkbloggercon的討論,大家可看有關的tweets (twitter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