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September 29, 2010

  • 發現需求?滿足需求? 飯煲 vs Smartphone

     
    1998                                                    2010

    讀無神論者的巴別塔《Smart Phone Not Just a Phone:自製需求的消費文化》有感,所以回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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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現需求」的意思是消費者本來有這個需求,而企業發現並生產商品來滿足他們。
     
    「製造需求」的意思是消費者本來沒有這個需求,而企業「說服」他們覺得自己有這個需要。
     
    Smartphone興起,究竟是手機商「發現需求」還是「製造需求」?
     
     
    這只是個觀點與角度的問題。就好像四十年前信興引入樂聲電飯煲一樣,當時人人都是用瓦煲煮飯的,沒有人覺得有「需要」用電飯煲,信興集團用了很久時間來做推廣,令消費者接受用電而不是用火來煲飯。究竟消費者本來有沒有真正的需要由瓦煲轉用電飯煲?
     
    要探討這個問題,我們要問電飯煲滿足了什麼需要?我想那是煲飯不用睇火、不用擔心煲燶的方便。對於以前的主婦來說,睇火和控制火候是她們的天職,買個電飯煲回家是不必要的奢侈品。可是在六七十年代,愈來愈多婦女外出工作,於是一個不用睇火、不用擔心煲燶的電飯煲刪是放工回家快速煮好一餐飯的需要便出現了,她們甚至可以在預備好一碟肉餅,叫家中的阿仔到時到候洗米、放碟肉餅落飯煲、然後「手禁」制,於是阿媽回到家中便已煮好一飯一「食送」。
     
    其實一樣新的科技產品出現(例如當年的電飯煲、今日的smartphone),對於消費者來說是必須品還是奢侈品,那是看你是否真的有那種需要。Smartphone和一般電話不同之處,主要是其更強的軟件和硬件,方便使用者上網、處理個人事務和打機。最初的Smartphone是怎樣來的?那是由Palm和電話混合而成的,因為科技進步,人們不用再一手拿電話、一手拿Palm,而且能夠把Palm的功能結合流動通訊(現在的說法是雲端應用)。
     
    這Palm+電話的功能究竟有沒有需要?這個真的見仁見智,我認識有些人用實物的記事本用得很好,有些人用手機上Google Calendar得心應手。
     
    至於上網,那視乎你覺得在屋企和公司以外上網是否帶來更大的方便了。我認識有人是在家中用56K上網的,他們的生活和工作比許多人優勝得多;也認識有人是流動辦公達人,他們上網日理萬機,而流動上網的方便,令他們更加貼市,與不上網的人的數碼鴻溝愈來愈大。
     
    至於是否真正需要?(1) 在香港不是人人都住得接近工作處,他們動輒要花兩小時上落班,有部機可以打、可以上網睇新聞check email和FB、可以聽歌或者網台節目,那似乎是件好事;(2) 愈來愈多服務是跟Smartphone而不是跟大電腦的,例如check上畫電影資訊、買戲飛、找食肆,甚至查地圖,這種方便不是出到街賣一本《飲食男女》可以取代的。
     
    如果要有結論的話,我會說是否需要真的見仁見智。最重要的是決定買什麼手機之前,好好想清楚自己需要買那部東東來做什麼、是否負擔得來、有沒有做到同樣功能的更經濟的選擇(不論是手機本身和用量月費)。
     
    根據我自己的經驗,流動上網是需要的,上落班時看信報(這個要付三百幾蚊一年,不過至少比買報紙平)明報和蘋果、看New York Times、看中港兩地有文有路的blogs,是興趣也是工作需要,而check email、和FB,是日常社交一部份,至於打機(那些一次玩五至十分鐘的輕鬆games)就真的是為了辛勞工作後輕鬆一下的,出街的時候查食肆和電影,那是節省了不少功夫和時間的功能。至於打電話,我每個月只用三幾百分鐘,算是超低用量,所以Smartphone對我來說不是電話,而是mobile device。
     
    當然,我的例子只適用於自己,純粹供大家參考而已。關於上網,我有一點是要提醒自己的--就是書還是要看,電子書市場仍未普及到可以取代真書的程度(在中文世界簡直是未起步),所以我還是會特別定下一些「無Smartphone」時間,好好閱讀真實的書籍。
     
     
    後記:
    自從Palm Pilot時代,我已經開始用黑白的Palm連住部手機個紅外線上網,不過連線速度太慢所以冇再用。後來到Nokia的non-touch screen的電話上網,到後來的Dopod機,見證住smartphone既普及,其實感覺非常美好。我自認我可能是文中提及的Geek用戶。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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