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October 28, 2010

  • 是誰令他們一出世便單親

     

    其他問題不說,我看到那段新聞既第一個反應是「3個BB一出世就冇媽媽」。

     

    一個單身男人,付錢買一個女人的卵子和子宮,要她十月懷胎後賣斷與BB的關係,於是BB一出世已經沒有媽媽。當我們的社會仍然普遍同情(或關注)單親兒童成長遇到的問題的時候,那麼李氏三小福一出世便沒有媽媽,那是誰的責任?

    你可能會說,單親小孩也可以很快樂。

    可是如果可以選擇,你希望你成長的過程有沒有媽媽?況且,一般而言,我們說的單親家庭,多是大人控制不了的情況下出現的,而不是早在小孩出世的一刻便有計劃地造成的。

     

    我不能也沒有資格判定三小福得到爸爸和爺爺的愛是否已經足夠,但肯定的是,他們懂事之後便要面對「點解兩個堂家姐有媽咪我地冇?」、「點解我地連媽咪係邊個都唔知?」和「點解d報紙話我地係爸爸俾錢媽咪生出黎架?」等問題。我想就算爸爸能夠提供多好的生活給他們,他們也要活在這幾條問題的陰影之下至少十幾年。

     

    香港限制買肚生仔的法例頗為嚴厲,李家傑先生以單身身份買肚的情況,在香港是違法的。正如變性人結婚案的法官所講,法律是要根據社會道德而定,單身人士買肚生仔,令小孩一出世便是單親小孩,肯定不是現今香港社會主流接受到的道德標準。這個不打緊,反正錢可以解決的問題不是問題,他們可以跑到美國做這件事,香港法律的些少限制算什麼?

     

    仔是人家買的,我們說什麼也沒有用。三小福是無辜的,我質疑的,是究竟是什麼令他們一出世便單親?

     

     

    題外話(1):

    這兩天,很多人都在留意著某些平日反應又快又proactive的團體,看他們回應這宗買肚事件的速度和力度,可是一直等不到他們的正式聲明(不計職員的blog)。人們想知道的,是平日proactive的他們對這豪門肥皂劇有什麼反應,似乎等到花生一地都係還是水靜河飛,很難不被反對者抽水指責他們對著被邊緣化的小眾兇狠,對著大孖沙就容忍。 〔補充,截至29/10/2010下午,他們仍沒有正式的公開表態,難怪網上愈來愈多聲音質疑平日出名反應快的他們為什麼保持沉默足足四天。〕

     

    題外話(2):

    這兩天看著主流媒體對李兆基的報導和訪問,真的很想嘔。這件事真的那麼值得用喜氣洋洋得近乎拍馬屁的方式來報導嗎?

     

    題外話(3):

    看蔡先生在blog上說「其實,不論領養、捐精、捐卵和借肚,大家不應該只考慮父或者母的意願,更加要考慮小朋友的福祉,令小朋友一出生便成為無母的孤兒是不道德的行為。(原文)」蔡先生的最後的一句我是同意的。但前面的類比就真的親者痛,仇者快了。仇者快的不是李氏家族的行徑,而是蔡先生的文章,邏輯上總是給人很大的發揮空間。假設蔡先生說的領養是指根據香港法例被社福機構批准的領養,那不正是令不幸的孤兒可以離開孤兒院,有機會在正常家庭成長的好人好事嗎?怎麼會跟借肚一概而論,變成惡事了?

     

    延伸閱讀:

    周子攻略之代母試題 (tommyjo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