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November 2012

  • 信仰的歸信仰,平權的歸平權

     

    一個真實故事

    有一天,我和太太外出吃飯,我們點不同的餐,吃的時候我們互相把碟上的餸夾給對方

    後來,對面坐了另一對。他們也是一樣,把餸夾給對方。

    我們都是一樣的couples,唯一的分別是他們是男性。

    我看到他們,看到的是他們為對方夾餸,而不是性,正如我們看到男女拍拖,不會特別聯想到性一樣。

     

    基督徒生活方式

    現在所謂的性傾向平權爭議,彷彿就是「部份基督教團體vs社會」。立法會議員動議就性傾向平權諮詢,也在梁美芬和民建聯反對,以及民主黨涂謹申和工聯會棄權之下被否決。某些基督教團體一直大力鼓吹反對任何平權立法,甚至連家暴條例保障範圍加入同性同居也激烈反對。

    不少人會問,基督徒反對同性戀有什麼問題?

    其實廣義基督教(天主教及基督新教),甚至伊斯蘭教反對同性性行為,那是宗教自由。主流基督教教義認為同性性行為是罪(sin),舊約聖經提過同性性行為: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未記》20:13

    不過,其實舊約禁止的行為多不勝數,甚至連吃無鱗魚、豬肉也不行,這些禁忌似乎都沒有人再提了。而且那是動輒把另一個族不分男女老幼殺掉的年代,治死似乎是那時代的文化。根據新約聖經,因為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上帝與人重新立約,理論上取代了舊約,那些不吃無鱗魚或者治死同志的規定不再適用。關於同性性行為,新約的相關內容是這樣的,這是使徒保羅對於信徒生活操守的要求(記錄耶穌生平的四福音書沒有提過同性性行為):

    「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6-27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

    撇開不同學者對相關經文的詮釋問題(例如有學者指哥林多前書該段的原文意思是指信別的宗教人的行為,包括與男性廟妓性交),作為討論,我先假設基督徒應該尊守主流宗派的經文詮釋--聖經要求信徒不親男色。

    除了親男色,教徒也不應淫亂、拜偶像、姦淫、孌童、貪婪、醉酒、辱罵。那是信徒個人信仰生活的問題,不是社會整體操守問題。能夠持守上述各項的基督徒是可敬的,是值得效法的。可是,那是信徒個人的事。當問題涉及社會價值觀和公民權利的時候,信徒的個人行為標準就不應強加於整個社會。

    以拜偶像為例,信徒視拜偶像為罪,那麼他們當然不應拜偶像,可是在一個多元社會,宗教自由是基本人權,基督徒不能呼籲社會不就保障宗教自由、反信仰歧視、反宗教仇恨言論立法。道理很簡單,因為基督教教義是基督徒的,不是其他人的。基督徒不能因為一些事情他們看到覺得不舒服便歧視其他那樣做的人。一個文明進步的社會講的是包容多元,正如別人會包括基督徒的生活方式一樣。就算他們眼中的世界如何邪惡,他們要拯救世上的罪人,用的應該是愛,而不是仇恨。

    現在最高調反對性傾向平權諮詢的,是部份熱衷於以教徒標準加儲社會的保守基督教團體及教會。香港的天主教會、聖公會,以及多個主流基督新教宗派也沒有高調介入議題、公開號召反對平權諮詢,為什麼?我相信那是因為他們分得清楚信仰和社會議題的分別。

     

    同性戀與肛交

    最近的城市論壇,某基督教團體代表重覆表示他們反對的是肛交。這牽涉到另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同性戀是否等於肛交?這個問題等於我們問一男一女拍拖是否一定等於性交一樣。男男或女女相愛,如果只是拍拖而沒有性行為,是否不在他們反對之列?況且,同性性行為也不一定是肛交,肛交也不一定要是同性才可以。把性傾向平權問題扯到反對肛交,其實是一個低級的偷換概念做法,那對於一些人來說可能有說服力,畢竟肛交的聯想效果強烈,厭惡感足以妨礙思考。

    當然,兩人相戀,就不免會親熱,但那是兩個人之間的私事,沒有對任何人做成傷害,反而社會壓力,尤其是來自基督教右翼的仇恨言論,對他們造成傷害。一個文明社會,應該尊重個人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而這種尊重,不單是不主動歧視(好像某些右翼的做法),而是對不同生活方式的人視之為跟自己無異。只有這樣,才能令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不會感覺壓力,這種壓力是可怕的,是足以摧毀愛情、摧毀幸福,甚至摧毀生命的。偏偏很多人不明白。

     

    撒馬利亞婦人的故事

    關於信仰問題,我再重申一次,能夠守誡的信徒是可敬的,正如有些獨身信徒持守禁慾生活一樣可敬。最後,我引一個耶穌的事蹟作為總結,也許有些朋友會覺得那是擺耶穌上枱,但基督的關懷精神應該沒有人會反對。

    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那時約有午正。有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來打水。耶穌對他說、請你給我水喝。那時門徒進城買食物去了。

    撒瑪利亞的婦人對他說、你既是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原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婦人說、先生沒有打水的器具、井又深、你從那裡得活水呢。我們的祖宗雅各、將這井留給我們。他自己和兒子並牲畜、也都喝這井裡的水、難道你比他還大麼。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婦人說、先生、請把這水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來這麼遠打水。

    耶穌說、你去叫你丈夫也到這裡來。

    婦人說、我沒有丈夫。

    耶穌說、你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這話是真的。

    婦人說、先生、我看出你是先知。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耶穌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婦人說、我知道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要來。他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 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約翰福音4:6-26)

    耶穌見到一個行為不合乎律法(與情人同居)的婦人,祂沒有歧視她,反而與她交談,讓她知道她也有資格得著救恩,為她帶來希望。教外的朋友或者會說耶穌是個行銷和讀心高手,不過大家不能否定的是愛比恨更能令人信服。

    「要立法令他們(同性同居者)不受傷害,無可能!*」這種粗暴的說話,耶穌決不會對無權者說的。

     

     

    * 某知名牧師在立法會家暴條例修訂的公聽會上的發言

     

    後記:

    民建聯陳克勤投票時缺席,他連跟隨黨投反對票的勇氣也沒有,是不是因為怕得失中產選民?

    工聯會貫徹他們動不動就投棄權票的原則,正如他們在選舉論壇所言,他們對某議題「持開放態度」時就棄權。

    民建聯的議員在立法會發言說「一夫一妻」是中國傳統文化,在城市論壇那個青年民建聯又再說一次,這完全曝露了他們的無知。他們大概沒有看《名媛望族》。大清律例容許立妾,在香港,一夫多妻制度到了1970年代才廢除。

     

  • 投訴亞視-連結及參考內容

    我從未試過投訴電視節目的,今次真係忍無可忍。以下是我的投訴內容。各位跟我一樣不滿的朋友,按幾個制,讓這種跟袁世凱組織的公民團一樣不知所謂的節目打破投訴紀錄!

    "《電視通用業務守則一節目標準》第9章第2節:

    「持牌人必須確保新聞節目,或有關香港公共政策或備受香港公眾關注而又具爭議的真實題材節目或有關前述議題的真實題材節目環節,能夠恰當地持平(個人意見節目除外)。真實題材節目是指根據真實資料製作的非虛構節目,例如新聞、時事節目、個人意見節目、紀錄片及採用調查手法報道的節目。」

    亞視自編自導並直播一個「集會」,要求政府否決發出第三個免費電視牌照。這個直播節目涉及重要公共政策,而且涉及亞視本身利益,它使用大氣電波鼓吹反對引入競爭,內容邏輯紊亂偏頗,完全不符合恰當地持平的要求,嚴重侵害市民資訊權利。"

    電視或電台廣播投訴表格

     


    圖片來源:明報

     

  • 《寒戰》: 場面主角不俗

     

    (沒有劇透)

    Weekend睇咗《寒戰》,點評如下:

    1. 以新晉導演嚟計,算係拍出成績,不過去唔到非看不可嘅程度。如果計埋俾新導演嘅credit,係好睇。

    2. 幾個主角做得都好睇,梁家輝當然好睇,郭富城都好睇。我直覺覺得佢有啲George Clooney feel,不過當然文化內涵仍有地球同火星嘅距離。

    3. 李治廷嘅演出係垃圾級,完全扮唔到一個ICAC嘅senior,係成套戲嘅超級敗筆。公道啲講,可能唔係李治廷嘅錯,而係選角嘅錯。

    4. 徐家傑做番佢被送出ICAC之前嘅角色,頗堪玩味。

    5. 到後尾嘅對白畫公仔畫出腸,太長氣。

    6. 劉華做局長,殘咗好多,同埋服裝唔知點做嘢,搵咗件唔0岩身嘅衫嚟玩佢...

    7. 臨尾有一幕好有像徵意義,暗示香港PK。呢幕值得睇。

    8. 至於內容嘅政治agenda,唔想劇透,所以唔太多講了。不過香港99%警匪片都係講好警察的,你永遠唔會見到曾偉雄之流出現響警匪片。

    9. 個故仔去到後尾收唔到科,或者可以話係要靠續集嚟收科。

    10. 似乎編劇同導演有意加入好多政治隱諭,大講香港核心價值--程序、問責、品格審查、廉政、制衡,仲重覆提咗n次普通法制度。睇大陸網民嘅反應似乎幾正面,原來呢啲野響大陸有市場。

     

    整體來說,觀賞價值界乎入場與Blue-ray之間。不過事先聲明,我係嗰種對於劇本要求接近吹毛求疵嘅人。如果你可以接受劇本有少許收唔到科,鍾意睇場面嘅話,係值得入場睇的。

     

     

    預告片: 

  • 這是我的Dead Poets Society

    轉載自:HKOriginals.hk原文

    是咁的。很久以前,xanga平台有一個叫The Hong Kong Originals的blogring ( 下稱HKO,中文名叫「原人圈」),裡面什麼奇人異士也有--基本上功能組別有的界別這裡也有。這個blogring有入會制,我們稱HKO的神秘主持人做教主,能否入會由教主會決定,準則大概就是文章有沒有看頭,所以這blogring裡面的人都不是大家印象中寫xanga火星文的那些中學生,而是以寫作為事業或者有這個能力的人。教主的身份十分神秘,大部份人都未曾見過他(我也沒見過)。

    這個ring好玩,因為大家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互相閱讀和留言,有時候會出來吃飯飲酒。嚴格來說,原人圈並不是什麼媒體平台,它是一個死詩人協會(Dead Poets Society,如不記得是什麼的話,可去看看trailer),大家圍威喂,快樂寫作、開懷吃喝,沒有什麼包袱,日子就這樣過。

    後來,大家都多上了FB,xanga和HKO也靜了。最近,教主突然提出要退隱,於是大家好像少林足球師兄弟般再聚集,然後以互聯網速度(即是一日內)開完會、登記domain(HKOriginals.hk),以HKO的字頭再玩,過一下寫字癮。當大家成事之後,教主竟然受我們感動,決定復出,他在這裡的的username是 kykykyky,所有入會申請由他負責。

    如果以出身背景計,例如是從哪個政黨/組織/班底/學校出身,HKO就是我寫blog的出身之處。這個班底就是我的死詩人協會,這個會有很多十分有意思的好友,我從他們身上學會了很多東西。可以這樣說,沒有HKO,就沒有我庫斯克。

    Facebook未流行的日子,不同的blogging圈子是一個個孤島,一個孤島要聯絡另一個孤島不容易,而我們就在這個blogring孤島上快樂地生活,直至Facebook出現。Facebook的出現,就好像突然出現板塊移動,把所有孤島,例如不同的blogging圈子、社運活躍單位、年輕學人、高登仔、自由派信徒、政黨少壯份子、傳媒人、文化人、藝術人、I.T.人聚集一起。有留意blog的人流的朋友一定會發現,facebook出現,令讀者人數大幅上升,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不同的社會議題的參與人數上。現在HKO變身,希望能利用社交媒體的強處,重新召集眾師兄弟姊妹上路吧。

    最初寫blog,像初生之犢,什麼也寫,個人情感抒發、社會時事、男女雜文,什麼也寫一餐,也很勇於「挑機」。這兩年成了家、工作愈來愈忙、多了上Facebook、也花了不少時間寫外面的稿,於是由日日寫blog變成隔日寫,而且因為包袱多了,寫的文字也沒有以前的橫衝直撞、傷春悲秋。這次HKO再起,令我想起了當年圍威喂亂寫一通的快樂時光,原來已經不知多久沒有那樣寫作了。

    我不期望HKOriginals.hk會變成另一個民間媒體,我只希望大家繼續死詩人協會,繼續快樂寫作、開懷吃喝,而我們的文字會找到一些知音人就夠了。

    噢,差點忙記了。我是庫斯克,username是kursk。我的地盤是kurskhk.net。多多指教,Seize the day!*

    * Dead Poets Society經典對白

     

    連結:

    網站:hkoriginals.hk

    FB Page:https://www.facebook.com/TheHongKongOriginals

  • 翻相簿的收獲-灣仔街市大樓

    這是變了地產項目、只拆剩外牆的灣仔街市大樓本來的風貌。諷刺的是他們把這做法叫做「主體保育」。

    有段時間父親在這裡的辦公室工作,所以我對這裡頗為熟悉。傳說中這裡很「猛」,不過我從沒遇到過什麼東西。

     

    同場加映:已經整條街被拆掉的利東街後巷

    tag: 城市景觀 | 攝影

    [照片版權為本人所有,可作非商業轉載,轉載時必須標明出處及加上連結]

     

  • 翻相簿的收獲-Say something here

    翻開blog的相簿,找到了幾張很久之前拍攝的照片

     

     

    tag: 城市景觀 | 攝影

    [照片版權為本人所有,可作非商業轉載,轉載時必須標明出處及加上連結]

     

  • 中國研發地球連邦軍核戰機

    我從未試過身為中國人如此驕傲! 中國應該就快出現阿寶同埋RX-78高達!!

    唔使留啲理性既言解釋話係啲幕後製作人唔小心喇,鬼唔知咩。總之就唔好破壞我為國家成就感動!

     

    去片!

    "中國中央電視台[環球視線] 11月1日介紹中國第二款隱形戰機殲31首飛,背景設計圖採用1979年日本漫畫機動戰士高達1代核心戰機『地球連邦軍 多目的軽戦闘機 FF-X7』"(Youtube video link:http://youtu.be/Ig77vgIVr28 [7:02開始出現核戰機設計圖]) 

     

  • 問考評局:iPhone和Facebook中文怎說?

     

    iPhone和Facebook的中文是什麼?

    根據明報報導,根據文憑試中文科考試報告,「不少人口試時因中英夾雜被扣分,情非常嚴重,如facebook(應說「面書」)、iPhone(蘋果智能手機)、iPad(蘋果平板電腦)....」

    筆者書面訪問了為蘋果電腦做翻譯的A君,詢問他對此段報導的意見,節錄如下(筆者:K,A君:A) 

    K: iPhone和iPad的中文是什麼?

    A: 沒有中文名,無論是說明書或一切市場推廣包括網站,都沿用英文名。

    K: 考評局認為iPhone的中文名稱是「蘋果智能手機」,你如何看這個名字?

    A: 要把 iPhone稱為「蘋果智能手機」是絕對矯枉過正,姑勿論 iPhone 根本沒有中文名稱,iPhone本身就是全球通用的官方註冊產品名稱,中港台三地大都稱之為 iPhone,硬將之畫蛇添足改成中文名,是一大笑話。

    K: 同樣說法也適用於「iPad = 蘋果平板電腦」, 是嗎?

    A: 對。

    K: 以翻譯專業來說,翻譯中文時遇到iPhone、iPad、Facebook這類只有英文的字, 應該如何處理?

    A: 一概沿用英文,如怕有人連 iPhone 都不認識(不大可能),書面上可加說明,如「iPhone 智能電話」,但口語絕不需要。

    (內容只代表A君個人意見,不代表公司立場)

     

    Facebook不一定是面書

    從考評局的報告可見,要求學生在說話考試期間,提及沒有正式中文譯名的產品或平台名稱時,便要自行翻譯為中文。須知道iPhone、iPad、Facebook等名稱已經是全球通用。在香港,這些英文名稱皆沒有約定俗成的通用的中文名稱,以傳意角度來說,要考生硬套一個中文名稱,反而會造成混亂。

    況且,考評局建議的中文名稱,也是令人費解的。把iPhone稱為「蘋果智能手機」,即是「蘋果電腦出產的智能手機」。那是把一個世界通用的專有名稱改為「公司名+產品類型」,那是完全不合付說話的語境的,例如:

    因為新出品的iPhone 5可以賣得好價錢,所以很多人參與炒賣。說成因為新出品的蘋果智能手機5(5是型號,不能稱為第五代)可以賣得好價錢,所以很多人參與炒賣。

    聽的人一定會問,「什麼是蘋果智能手機5?」 

    另外,考評局說Facebook的中文是「面書」,只要對網絡世界稍有認識的人也知道,Facebook是沒有官方中文名稱的,所謂的「面書」,只是其中一個Facebook的硬翻譯。根據維基百科,Facebook在不同的華文社區有不同的叫法,例如中國大陸的「臉譜」、香港的「面書」或「面簿」、台灣的「臉書」、馬來西亞的「面子書」等,考評局憑什麼說Facebook的中文是「面書」?在說話中講「面書」,結果會是:

    今天我看到Facebook上有很多人分享”Rickroll”這首歌的連結。改為今天我看到面書上有很多人分享“力克搖滾”這首歌的連結。

    聽者可能會問「什麼是面書?為什麼不是臉書?為什麼不說Facebook?」其實這個道理跟Rickroll不應翻譯成「力克搖滾」一樣,明明只有英文名字,強繹為中文,其他人便聽不明白。上述例子要說明的是,為中文而中文,破壞的是語言的傳意能力。

     

    考評標準影響深遠

    考評局資深官員的那些年,也許全球化仍未開始,也未有互聯網,社會對於西方品牌的認知較遲緩,所以絕大部份品牌或者產品都會有中文譯名。在全球化的時代,很多世界暢銷的產品是沒有當地語言的官方名稱的,為了準確傳意,直接說出英文名字無可厚非,這做法在香港如是、在日本如是、在法國如是,在阿聯酋也應如是。比較合理的口試評分標準是,如果社會人士普遍認識的產品或平台沒有標準中文名稱的話,用英文說出其名稱不應扣分。

    這個考試報告反映了考評局掌握權力的官員與時代脫節,在他們眼中,全球都只用英文名字稱呼的科技產品和網絡平台,也必須用中文讀出,否則扣分。須知道他們把這個評語寫進考試報告,代表了他們認為那是一個問題,而且他們是100%正確的。我們對這個現象可不能掉以輕心,因為考評局是操生殺大權的官方機構,若果它的評分準則有違常識,受影響的可是八萬多名考生的前途,而且考評局作為公開試的權威機構,它的準則對學校教育有很強的反撥效應(backwash effect)──因為考評內容會影響教與學。如果考評局寫出了不合理的準則,教師和學生便會跟著做。

    考評局這個評(扣)分標準在學術上的合理性存疑,在考試中說過iPhone、iPad、Facebook這三個英文的考生可能被不合理地扣分,他們有權向考評局投訴。雖然大學都已入學,就算投訴得到處理也沒有太大作用,不過這樣做不是要找麻煩,而是為了討個說法,令以後的考生不會再次中伏。


    (圖:「超高價收購蘋果智能手機4」的傳意效果肯定大打折扣) 

     

    後記:

    如果要以考評局的羅輯翻譯電子產品的型號,可能會出現以下情況:

    Google Nexus 7:谷歌連結7

    Samsung Galxy SIII:三星銀河SIII (S翻譯不到)

    Samsung Galxy NoteII:三星銀河筆記II

    HTC Desire X:宏達電慾望X (X翻譯不到)

    考評局或許會說,考生哪裡會需要在說話考試講手機型號?其實機會是有的,如果題目是「全球化現象」或者「論專利權」,就有需要了。

     

    如果我們接受音譯的中文名稱,例如Bus稱為巴士的話,那麼上述的翻譯問題或許可以這樣處理:

    iPhone = 唉風

    iPad = 唉擘

    Facebook = 菲士卜

    既然「唉風」和iPhone完全同音,那麼學生說iPhone應該不用被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