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很多法律、輔導、教育專家,以及辦學團體都表達過「自願」驗毒計劃的問題,詳情請閱讀各方的意見原文(信報主筆練乙錚的文章見延伸閱讀)。下面幾點是我自己的看法:
法律問題:
這計劃涉及取集身體樣本,屬於敏感個人私隱資料,單是家長同意未必足夠。另外,收集身體樣本驗毒是根據《危險藥物條例》進行的,那是用於有合理理由懷疑吸毒的人的,而不是一般學生的。在沒有修改相關法例之前,那可能違反本地法律,甚至《國際人權公約》。
教育問題:
在沒有配套的情況下倉促推行計劃,把拒絕驗毒的學生當成需要特別關注的對象,是先假定他們「身有屎」,為政者根本沒有想過驗尿這個做法對於一般人(包括學生)來說是有一定程度的難堪的,他們拒絕,很可能是基於對政策的反感,而不是他們曾經吸毒,這樣只會造成大規模的學生反抗情緒。抗毒不成,反而造成更多的師生對立。
再者,因為打擊面太大(包括太多無辜學生),造成普遍而強烈的反打情緒,真的有吸毒集慣的學生,更加能夠利用這個氛圍拒絕被查驗,令計劃名存實亡。
輔導問題:
大規模的自願驗毒計劃,會令部份毒癮最深的學生乾脆逃學,甚至退學。他們離開學校環境,更難輔導。人都不見了,除非政府大幅增加社工人手,貼身關顧他們,否則他們便完全脫離了政府的可見範圍,即使人手增加,也不代表照顧到這批青少年--如果他們不是未成年的話,社工是沒有權迫他們出來見面的。
另外,大規模的「自願」驗毒計劃真的實行的話,由檢驗到輔導都涉及大量工作量,學校有額外的人力資源處理嗎?恐怕驗毒驗不出什麼來,處理學生反抗情緒已可抽乾訓輔導的人力。
最後,也是最令人心寒的,恐怕是社會倫理問題:
大家有看過《大逃殺》和《死亡預告》嗎?
這兩個故事的邏輯,跟「自願」驗毒計劃其實沒有大分別--
-->政府立法,用侵害青少年人權的方法對付問題
-->多數家長容許政府這樣做
-->青少年在成年人的「共識」下憲法權利被侵犯,
所有青少年同時背負「有問題」的罪名,沒有反抗的餘地...
你可能會覺得我危言聳聽。不過我必須指出,「自願」驗毒計劃雖然沒有推青少年去送死,但他們不論可疑與否(更加不用說「合理懷疑」),一律受到刑事罪行疑犯的對待(不想接受的會被特別關注,基本上是一樣),這種對基本人權的蔑視,本來只應該在極權國家發生,但是它很快便會在香港實現!
大逃殺邏輯的可怕,是成年人社會對整個下一代的不信任,也是學生被推到老師和家長的對立面,但最最最可怕的,還是民粹主義對對法治精神的侵害。
我是教育工作者,我完全同意毒品問題需要正視,但不代表可以亂來。主事者不停強調問題刻不容緩,不停強調下一代怎樣怎樣,我不想懷疑他們的出發點,單有良好意願,不顧可能的反效果強行推行計劃的話,對於下一代,以至整體社會的傷害可能更大。
西方名句"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就是這個意思。
延伸閱讀:
練乙錚: 講認受重法制 香港不是大陸
小奧: 校本驗毒不是除褲屙尿
楊鳴章副主教接受now寬頻電視節目《大鳴大放》訪問筆錄 (謝galileo_c提供)
私隱專員致教育局局長的信件
議題相關網站:
Facebook Group "尊重青年人!強烈抗議 「假自願、真強逼」校園驗毒大龍鳳!"
保安局禁毒處
後記:我沒有加入任何有關的Facebook Group,因為工作關係,加入任何跟教育問題有關的group都會很小心。因為我控制不了groups的聲明和呼籲的內容,而這些內容的修改我是控制不了,當有些行動呼籲我是不同意的,很容易令我進入很尷尬的處境,我不想長期留意著內容的更新,所以全部有關的groups我也沒有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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