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October 2011

  • 指鹿為馬才是真正教壞細路

    要講10月13日立法會發生的事,必須先看一次script(或者看一次錄影)。 

    黃毓民:主席,昨日行政長官講政治倫理,他認為有一些反對派在議會內,稍為有一些粗魯不文就是違背政治倫理。政治倫理是政治學的一個最重要部份,東方有孔子、孟子;西方有康德、亞里士多德、柏拉圖,我不知道你說的是哪一項。
    最沒有政治倫理的就是你,所謂「不賢者而居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雞鳴狗盜出其門,士所以不至也」。一個民望最低的局長,你委任他做政務司司長,公然與民為敵,請問政治何理?政治倫理何在?你解釋給我聽。 

    林瑞麟搞了一個替補方案天怒人怨,你竟然夠膽在你的任期最後幾個月委任這樣的一個人,公然與香港人為敵,請你解釋為甚麼。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黃毓民議員,你的意見已經提出來,請你坐下。 

    黃毓民:我現在正在問他問題,主席。他講政治倫理,他是「亂倫」,他是違反政治倫理,搞亂政治倫理,我現在要他回答。 

    曾鈺成:黃毓民議員,你立即坐下。 

    黃毓民:為甚麼他要委任一位民望這麼低的局長做政務司司長? 

    曾鈺成:黃毓民議員,你坐下。

    梁國雄:林瑞麟可恥。

    曾鈺成:請議員遵守《議事規則》。行政長官。

    曾蔭權:無論是孔子或是亞里士多德,或是現在的政治家,現在的政治體制,都不會認為講粗口、粗暴語言、粗暴動作是市民合適的政治倫理,就是這麼簡單。

    黃毓民:政治倫理呀!特首。政治倫理是一門社會科學,你不認識的話,我可以為你上課。我所講的亞里士多德、柏拉圖、孔夫子、孟子,孟子兩千多年前已經講過:「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你懂得解釋嗎?

    曾鈺成:黃毓民議員。

    黃毓民:在議會裏粗暴,這就叫做「粗暴」嗎?有多粗暴?議會暴力是否粗暴?政府的行政暴力是否粗暴?我現在問你一個問題,你沒有回答我。為甚麼一位民望這麼低的局長,你委任他做政務司司司長,公然與香港市民為敵?你解釋給我聽,你並沒有回答。

    曾蔭權:這根本好像十足是「爛仔」所為,不單是粗暴。你看看,現在(這裏)並不是黑社會地方,黃先生,你(到底)發生甚麼事?

    黃毓民:我現在問你,為甚麼委任一位民望這麼低的局長做政務司司長?你不回答嘛!

    曾鈺成:黃毓民議員、梁國雄議員。

    黃毓民:主席,他有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是否清楚?清楚我的問題嗎?

    (同一時間梁國雄喊出"Order"、"議事規程",以立法會議事規例,此時立法會主席有責任處理涉及議事規則的問題。)

    曾鈺成:兩位議員,我認為黃毓民議員、梁國雄議員,你們兩位的行為已經使到我們這個答問會無法順利進行,我要求你們兩位現在立即離開會議廳。

     

     

    這次事件的重點有三:

    1. 曾蔭權不止沒有回應問題,還口出惡言,指黃毓民的發言像「爛仔」,指立法會不是「黑社會地方」。而黃的發言並沒有粗言穢語,甚至連侮辱性的說話也沒有,他反而引用了不少孔孟學說的古文原文來質問曾蔭權。黃說話時以他一貫氣勢迫人的風格說話,但沒有離開座位,也沒有作任何威脅性的動作。

    2. 曾蔭權兩次回應都沒有回答黃毓民關於委任林瑞麟的問題,而黃追問的時候,曾鈺成竟然指黃毓民違反議事規則而驅逐他離場。

    3. 同時,梁國雄喊出"Order"、"議事規程"的時候,曾鈺成竟連梁也驅逐。

     

    面就人地俾,假就自己丟 

    事件1和2說明了一件事,就是「面就人地俾,假就自己丟」。曾蔭權出席的是行政長官施政報告答問會,他有責任回答立法會議員的提問。黃毓民說施政報告有「政治倫理」部份,問曾蔭權委任民望極低的林瑞麟做司長是什麼政治倫理,曾的答案竟然是「講粗口不是合適的政治倫理」,完全答非所問。他的邏輯彷彿就是小學生被人質問為什麼亂來的時候,說對方以前講粗口,所以不回答一樣。就算曾氏心目中的政治倫理包括不講粗口,他也有責任說明他委任一個過街老鼠般的官員當第二把交椅如何符合他心目中的政治倫理。可是他沒有回答。

    到了黃毓民引用孟子「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繼續質問曾的時候,曾竟然說「這根本好像十足是「爛仔」所為,不單是粗暴。你看看,現在(這裏)並不是黑社會地方,黃先生,你(到底)發生甚麼事?」

    爛仔所為?粗暴?黃毓民做了什麼爛仔所為?因為他引了曾蔭權未必聽得明的古文?還是因為他說話大聲?立法會不准大聲說話的嗎?

    立法會「不是黑社會地方」的意思,是指黃毓民當時當立法會是黑社會地方,行為語言都似黑社會的意思。曾蔭權公然侮辱立法會議員是爛仔、暗指議員當立法會是黑社會地方,這才是真真正正違反立法會議事規則,應該被驅逐的是曾蔭權而不是黃毓民。

    可是,被逐的是黃毓民。這就多得曾鈺成配合,曾蔭權才可以如此放肆,明明違反議事規則的是他,被逐的卻是黃毓民,而他卻扮成受害人一樣。中國歷史永遠都在重演,永遠都有一班宦官和奴才合演指鹿為馬的戲碼。建制派和很多不求甚解的人說什麼教壞下一代,如今雙曾公然濫用權力、顛倒是非黑白,才是真真正正的教壞下一代。

     

    不配當主席

    事件2和3充分證明了一件事,那就是曾鈺成根本不配做立法會主席。黃毓民所謂違反的規則,極其量是他要求黃停止,而黃堅持要追問。為什麼黃要堅持追問?就是因為曾蔭權根本沒有回答問題呀!曾鈺成擺明車馬偏袒曾蔭權,公然作不公平的裁決,這樣的人憑什麼當主席?另外,梁國雄提出"Order",意思是會議出現程序問題。根據議會的常規,那時候主席必須容許提出"Order"的議員講出有關的規程問題,例如可能會議不夠法定人數、有人違反了議事規則,甚至是會議程序出錯等等。按當時的情況來看,梁提出Order可能是要指出曾蔭權說了侮辱性的語言,也可能是反對曾鈺成對黃毓民追問的處理手法。如果提出Order便要驅逐的話,那可是一個嚴重違反程序公義的做法。(曾鈺成後來承認他誤把梁國雄當成陳偉業,誤把他驅逐了。)

    曾鈺成雖然承認驅逐梁國雄是錯誤的,但他仍然堅持驅逐黃毓民的決定正確。那就是另一個可大可小的憲政問題了。因為下次什麼官員上立法會答問題的時候,只要有理冇理說議員爛仔,就可以不答問題,林瑞麟可以、孫明揚可以,甚至連曾偉雄也可以,議員堅持追問下去的話,便會被曾鈺成驅逐出去,不肯走的話,便會有十個八個黑衣保安殺出來拖出去,那樣立法會便連問責也不用了。這樣的議會,跟袁世凱時期議員被恐嚇的國會有什麼分別?

     

    媒體配合指鹿為馬

    配合當世趙高指鹿為馬的,不只建制派,還有電視台,無線新聞報導把事件剪接成「黃毓民好惡、長毛掟雞蛋,所以被逐離場」。長毛掟雞蛋是在曾鈺成被無理驅逐之後的事,那不是被逐的原因。無線新聞部這樣扭曲事實,撤撤底底的違反了新聞操守。他們充分配合曾蔭權,欺騙市民,這樣的新聞不只是是旦旦,而是無恥至極!

    事發當日,很多人在網上看了足本的片段都罵聲不絕。當晚吃飯的時候,我和J君在手機上看片,連平日風度褊褊的J君也表現得十分忿慨。可是,當我們望著飯店的CCTVB報導的時候,就是那個幫曾蔭權幫到出面、扭曲了的版本,後面有師奶說「又攪事,趕佢走就岩喇,教壞晒D世路」。那一刻,我真的很想「粗暴」地罵人。

     

    有人公然不尊重議員提問、不尊重議會程序,以制度暴力阻撓議會問責,再配合媒體扭曲事實欺騙公眾,這種大搖大擺的濫用權力的做法,才是真正的黑社會行為。我再說一次,那是真正的黑社會行為。這幾天的事態發展令我想起1995年的一個廉政公署廣告,內容大家看了就會明白:

     

    (URL: http://youtu.be/A7bUquMS14g)

     

     Link:

    三師會 - 政壇黑社會?

    講儀態不講倫理的當今政治 (陳雲)

     

  • 三師會 - 政壇黑社會?

     

    (1/2) 論曾蔭權黑社會論/論曾鈺成處理立法會議事規則的手法問題

    (URL:http://youtu.be/hAR5ox75gKs)

    (2/2) 電影《黑社會》二部曲與當今香港政治生態

    (URL: http://youtu.be/zDGyiWBHwuA)

     

    節目重溫播放平台: 

    1. hk3teachers.mysinablog.com [link]
    (三師會本身的blog,我們的節目以youtube短片形式播放,因為歷史最悠久(2006年至今)的關係,裡面的過往節目最為齊全,而且已經以通識單元分類。另外,我們在不同的報刊刊登的文章,以及傳媒報導資料也可在這裡找到。)
    2. 三師會@openradiohk.com [link
    3. 三師會@mobileradio.hk [link]
    4.  三師會Facebook page [link] 

     
     
  • Google+能夠挑戰Facebook嗎?

     

    前言:這是8月時刊登於《e-zone》的舊文,當時google+還未正式開放給公眾登記,大家對這個google版facebook的前景還是眾說紛云。當時我的看法是google+要成功,必要條件是(1)攻佔女性市場,即是連OL都喜歡上;(2)吸引到第三方開發商加入提供遊戲和apps。結果,google+正式開放給公眾用戶之後,成績似乎有點隱憂(可參考winmac.com報導: Google+正式推出後的人流大跌60%)。個人觀察是它做不到(1),而因為成績一般,就連(2)也做不到。結果現在的Google+還是個geek、文化人和政治異見人士的世界。

    看來Google要在social media市場分一杯羹,真的要加把勁。

     

    ======正=====文========

    最近Google+成了網上熱門話題。它開始測試的那星期,人人都要找邀請,當不少人收到邀請之後,大家就開始討論Google+Facebook的優劣。

    其實Google+是什麼?很多人說它是GoogleFacebook,依筆者的觀察,這個說法雖不中亦不遠,因為只要用過Facebook的人,都會看得出那處是相當於Facebook的哪一部份,例如Stream即是FacebookNews Feed,而Profile就是Profile等等。總而言之,Google+的整體的佈局和操作跟Facebook是十分相似的。

    既然Google+Facebook十分相似,為什麼大家還要去開Google+帳戶呢?這就好像有email帳戶的人,還是多開了一個Gmail戶口一樣。那是因為Google本身有其技術優勢,讓用戶覺得他們提供的新服務比其他同類服務更好用。另外,Google本身的搜尋器和各種服務令全球網民每天也要去一去,這個壟斷性的優勢也讓人們更容易試用其新服務。跟Gmail一樣,Google+在初推出時立即累積了大批用戶,造成了一個「好多人用」的印象,令未登記的人覺得不用便落伍。

    不過,Google單是利用其本身的人流量優勢不足以挑戰Facebook,先前的GoogleTwitter (Google Buzz)和元祖版的GoogleFacebook (Orkut)都沒有成功,那很大程度上因為這兩個服務的上手容易程度和可玩性都不及其抄考對象TwitterFacebook。這次Google+出場的聲勢算是不錯,最近在網上看到的評價幾乎是一面倒的好。那些正評主要是說Google+管理朋友的「圈子(Circle)」功能比Facebook完善,讓用戶可以更方便向不同的圈子發送資訊。雖然Facebook也有Friend list功能,但似乎就是沒Circle那麼方便。另外,把Google系的不同服務整合至社交網站的可能性也是頗吸引的。

    雖然正評不絕,但Google+還是有幾個地方必須處理好才有希望挑戰Facebook

    第一,女性市場。科技產品和服務,得女性市場才可得天下。如果OL們覺得一個產品難用或者不好玩,那產品肯定不能成功,iPhoneFacebook就是得女性市場得天下的最佳例子。根據外國網站估算,現在Google+的用戶78成是男性(1),要令Google+不會淪為技術先決型男性用戶(又稱geek)的專屬平台,一定要想方法吸引女性用戶。

    第二,開放性。Facebook之所以跑贏舊式社交網站,是因為它有足夠多的開發者參與,於是不同的應用程式和online games百花齊放,令用戶覺得好玩,才會每天流連忘返(當然,Facebook規定遊戲平台要使用其虛擬貨幣並抽佣)。最近Google嘗試以較低的抽佣比例來吸引遊戲商開發Google+遊戲,不過其規模最終能否與Facebook平分春色,還是要看上一點,社交平台是西瓜靠大邊的,多人使用的平台才吸引到遊戲商,多遊戲才能吸引用戶,兩者相輔相成。

    有競爭才有進步,有了Google+挑戰Facebook,不論成功與否,至少會給Facebook造成壓力,迫使它改善服務,。最終得益的還是我們用戶。

    我的Google+登記電郵是kursk1943@gmail.com,歡迎大家來「圈」我。

    1: Google+ Users Are Nearly All Male (http://mashable.com/2011/07/14/google-plus-male/)

  • 念辛亥雙十,羨自由中國

     


    (2011年初攝於台中)

    小時候每年會見到三次「國慶」,分別是英聯邦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中華民國國慶。嚴格來說,英聯邦日不算國慶,不過有假放,至於十一和雙十,則是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地方掛旗。

    到了今時今日,英聯邦日跟我們沒關係了。可是什麼是國慶,仍然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辛亥革命100週年,不同陣營都想認領其道統,中共把自己塑造成真正的革命精神承繼者,同時把其他有類似革命精神的人都鎮壓了;而民國政府就當然是宣稱自己是真正承繼辛亥革命成立的中華民國的法統,而且強調自己是民主中國的道德光環。

    看香港這邊的官方和大眾傳媒的論述,仍然不脫那種避重就輕的說法。大部份都只講辛亥革命前因後果,而不說民國的建立、混亂、崩潰與偏安。唯一有guts比較深入地探討三民主義、民國百年興衰和建立真正民主憲政的傳媒,就只有香港電台(鏗鏘集)。

     

    對我來說,今天的確是國慶。只要去過台灣的人都會同意,這個地方是唯一真正有民主的華人社會,這個地方是華人社會中唯一出現過二次政黨和平輪替的地方,這個地方是唯一看得到未來的華人社會(你去問胡溫,三十年後大陸會變成什麼樣子,他們未必敢答你),這個地方真的是一個正在進步而且能夠安居樂業的地方。

    這個地方仍自稱承繼中華民國法統,她的國慶是值得華人注意的。就算有一天她不再自稱中國,那裡的人仍是華人,那仍是一個值得我們羨慕的地方。

    當這個地方的總統候選人早已在全國巡迴宣講自己的治國理念、不停的回應民間的訴求時候,我們的社會呢?明年都要選了,現在還在顧左右而言他,還在看一個死而復生的老人是不是真的死不去,還在看一班不知所謂的權貴在大談腳頭、祈禱感動和大智若愚。單是這種對比,已足夠我在情感上紀念辛亥革命精神,以及那個不屬於我們的雙十國慶。

     

     

    (反駁的說法我都想好了:

    1. 很多台灣人根本不慶祝民國百年,也不支持國民黨。--所以我說就算中華民國有一天變了台灣共和國,她在我心目中仍然是自由中國。

    2. 台灣好好咩?--對,這個地方可能沒強國那麼財大氣粗,也可能還是要受美國保護,但至少這地方生活的人民是有權選擇自己的政府,也有免於政治恐懼的自由,也至少活得有尊嚴

    3. 中國而家冇民主咩?/中國而家最重要係發展!-- 回都費事。bye bye!)

     

  • 一個由蘋果標誌的時代

     

    雖然我不是蘋果粉或者蘋果教徒,甚至不是蘋果用戶,但早上七點幾看到新聞說Steve Jobs去了,不知怎的還是有些感觸。

    過去三十幾年間,蘋果電腦的產品總是有其時代意義,那是不容置異的。

     

    蘋果電腦其實跟很多70後朋友一樣大,包括我在內...

     

    還記得幼稚園的時候到一個中產同學的家參加生日會,他家中有一部Apple II,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接觸到電腦。

    Apple II系列開創了個人電腦的先河之後,被IBM PC compatible的機海搶去了市場。

     

    後來,初中的時候,當家中還是用DOS的時候,跟同學跑去會展看電腦展覽(那年代電腦展只有電腦,沒有showgirls的),看到Mac機以mouse操作,美不勝收的GUI(圖像介面),驚嘆原來電腦可以是這樣操作的。

    Mac機的OS走快了一大步,後來Windows 3.1才追上來。當然,後來的世界還是PC+Windows的。

     

    後來,我有了Palm,超喜歡的。不過原來Apple早就出了部Newton,不過失敗了。後來,Palm也失敗了。Palm衰落之後,PDA跟電話結合起來,變了smartphone。

     

    後來,MP3機取代了MD機。不知怎的,後來人人都說iPod正,不再用別的MP3機了。後來,我申請信用卡也拿了一部。拆盒的感覺是,這個什麼iPod,包裝、設計、輕巧程度,完完全全跑贏市面上所有MP3機,那叫State of the Art。

     

    之後,我開始用Windows Mobile手機,那些操控設計真的夠笨拙的。後來看到有一部可以用來打電話的iPod touch,原來叫iPhone。

    就是有了iPhone,把Smartphone這個本來只有executive和geek才用的東西,變成全世界都追捧的隨身必須品...

    有了iPhone,才有Android手機。

    後來,連iPad都有了,當然,接著就有Android平板電腦。

     

    我的平買粗用消費哲學,令我有意識的避開iPhone和iPad,用的是Android。不過就出了部iPhone給太太,因為... 那真的更容易上手、外形真的更美、真的更適合不是geek的太太使用。當然,iPhone已經佔領了女性市場,女人使用iPhone已變成社交生活的一部份...

    不過,對於不習慣Apple邏輯而且急燥的我來說,使用iTunes配合太太的iPhone是一連串的惡夢,那我曾經吐過不少苦水。反而太太似乎適應這些東西問題不大。

    其實,我也用上台價出了一部iPhone,不過是為了平一點的月費,電話就立即拿到先達賣了。 

     

    有了Apple,才有PC,結果電腦成了大部份家庭都有的東西。有了iPhone,才有Android,結果兩者合計佔絕大多數市場份額的Smartphone大行其道。

    我不是想把Steve Jobs捧為先知之類,也不是想分析什麼蘋果哲學,Steve Jobs想出來的東西也不是樣樣成功的,但身為一個跟蘋果一樣大的70後,我真的想說,蘋果的東西,就是一直標誌著這個電腦時代的不同階段。其獨有的潮流、生活、設計觸覺,每每為那個時代的科技產品訂立新標準。

    我們這一代(70及80後),就是見證著電腦和互聯網普及的一代,蘋果作為這個時代的重要部份,其對人們生活改變之鉅大,是值得花一些版面來紀念的。或許一百年後,人們談論到那個電腦或者智能流動裝置開始普及的技術革命年代,就會想起Steve Jobs和Bill Gate,就好像人們想起工業革命就想起瓦特和史提芬遜一樣。

    當然,蘋果電腦的產品和行銷手法對全球消費文化、生產模式的影響,以及蘋果如何表現美國的科技產業文化等議題,是值得探究的。不過那是後話了。

     

    (今天蘋果電腦的網頁)

     

  • 那些年, 感情上有過缺失

     

    唐英年承認有過婚外情,不能不談。因為唐是準特首候選人,他的個人問題對香港影響可大可小,關乎公眾利益,討論他的事不算是抽水吧。

     

    (1) 欲蓋彌彰的修辭

    唐英年說:「我過去在個人感情上曾經有過缺失,我深感悔疚。」(連結:明報《唐英年認婚外情 稱深感悔疚 感謝太太原諒》

    這是修辭手法,把一個很簡單的常用詞語複雜化和中性化,以收掩飾的效果。

    「個人感情上有過缺失」,其實即是有過婚外情。把婚外情說成是感情缺失的文字把戲,是把原本的有道德含義的字眼換成比較中性的字眼,看上去便好像小事一宗而已。那好像把「強姦」說成是「非自願性行為」、把「餓死」說成是「非自然死亡」、把「偷窺」說成是「未經同意進行觀察」一樣。

     

    (2) 教壞細路

    香港有些道德團體一向十分保護下一代,他們的口頭禪是「這會教壞下一代」、「這樣真的不知應該怎樣教好下一代」。例如有投注站打算在某區開張,他們有些人會拉banner強烈反對,說會教壞下一代;立法會有議員掟蕉抗議,他們有些人會強烈譴責,說會教壞下一代;有議員與女助理有感情和合約糾紛,卒之要協議賠償解決,他們有些人也會譴責;性罪行數字上升,他們有些人會一口咬定是報紙成人資訊引致的;家暴條例要保護同性同居者,他們有些人會說這會破壞家庭價值,「同性戀者要不受傷害,不可能」。

    現在香港的準特首承認有過婚外情,按照上述的邏輯,應該會教壞很多下一代和成年人,令更多人出軌(儘管之後公開承認),破壞香港的家庭價值,導致社會崩潰啊。為什麼沒有人出來譴責呢?

    不知會不會有道德團體跑出來讚他有承擔、知錯能改呢?

     

    (3) 失樂園的淒美意境+加治隆介之議的政治現實

    看到唐英年承認有過婚外情,老老實實我沒什麼意見。我反而想到的是渡邊淳一的《失樂園》和弘兼憲史的《加治隆介之議》的香港版--一個自小受嚴格家教的富家子,人生道路雖然順風順水,娶的是門當戶對的青梅竹馬,承繼的是祖業和上一代交給他的政治資本,但人生就好像無從選擇。後來,他遇上了她,他學會了如何去愛,他明白了原來親手去爭取的愛情是這個樣子。一段禁斷的愛情,結果因為男方要參政而分手... (當然沒人希望女主角像加《失樂園》和《加治隆介之議》的婚外情女主角一樣結局)

    半認真的說,唐英年出來承認有過婚外情,真的令他的人物性格頓時變得立體,由被夾硬捧為主角的大智若愚(大智若愚是唐營的政協陳永祺說的),變成一個面對男人之苦的悲情角色了。

     

    (4) 政治現實

    說到底,身為準特首候選人,家中的事無小事,更何況是婚外情。不過,一如無數的政壇桃色事年一樣,如果處理得好,是可以止血的,不過大前提是不能說謊說得太離譜。唐英年早幾天才對記者說:

    「(詹培忠說過你有婚外情,那個人是不是袁莎妮?)我都聽過很多這類傳聞,但我不想評論這些傳聞,因為我知道很多時這些傳聞傳來傳去,傳了很久,我都聽過很多不同的版本,有不少都相當具……如何說呢,都有一些娛樂性。」(新浪新聞link)

    這算不算是否認呢?其實他說不回應,原來是真的有,不過就是catch me if you can。

    至於選情... 車,根本那不是選舉,怕甚麼?中央說你行,你就行。早抖啦,香港人。

     

    (5) 事態的可能發展

    唐英年說有過婚外情,但沒說詳情。究竟有多少次、是什麼人、有沒有私生子女,由得傳媒繼續創作,可能遲些會有《爽報》的牛佬加甜漫畫版本。不說出詳情也是無可厚非的,事隔n年,總不成把舊愛的私隱公諸於世吧,那可能會毀了另一個家庭。

    總而言之,這一兩個月,《蘋果》和《東方》的記者應該會出盡法寶找線索和消息人士的,至於找不找到,就要看唐的造化了。

     

    (6) The Worst Case Scenario - 《加治隆介之議》第十話

    講開《加治隆介之議》,第十話講述政治強者渦上總理婚外情曝光。因為他不是男主角,所以結果是事件一發不可收拾,以下幾張cap圖撮要了整件事件...

     

    1. 同一陣營內的對頭人搜集到證據

    2. 在「適當時候」賣給傳媒

    3. 醜聞曝光

    4. 記者搏命要找出女主角

    5. 所謂的最佳時機,就是一出手便令人不能招架的時候

    6. 家事、國事、天下事...

    以上只是虛構漫畫故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 天沒塌下來,就連公義也不顧

     

    近日常常聽到 「那管天塌下來,也要彰顯公義」這句法諺,其原文是"Fiat justitia ruat caelum"("Let justice be done though the heavens fall.")。這種那怕全個社會反對,也要接法律條文和法律原則來判案的精神,可以說是普通法社會的常識。法律經合法途徑寫成了,社會上任何人就有權根據它來行事,也其能夠平等地保障每一個人的權利,這就是司法公義。

    司法制度是不是完美的?當然不是,否則便不用有上訴機制了。不過,儘管它不是完美,但我們還是期望它能夠秉承法治原則、給公眾看到公義得到申張、給公眾看到其公正性。所謂的法治,是必須讓公眾看到判決是經得起邏輯和原則的論證,而不是為了令普邏公眾高興。

    最近居港權司法覆核案鬧得滿城風雨,社會大眾彷彿一聽到外傭打官司便頭腦發熱,跳過了司法程序的理性和程序公義,直接跳到結論,那就是「反對外傭居港權」,而外傭連打官司也是不對的。我想問一句:香港人不是常常說法治很重要,又自稱和平理性的嗎?為什麼一聽到外傭打官司,便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常常掛在口邊的原則忘記得一乾二淨?似乎天根本沒有塌下來,很多人已經連司法獨立和公義也棄之如敝屣了。

    反對外傭居港權的人,其實反對的是什麼呢?他們反對的大概是外傭有資格申請作永久居民這個判決。可是,根據判決,外傭即使是申請永久居民身份,也要跟其他申請者一樣符合入境處考慮的四個條件才能成功:

      (a) 在香港有無住所(慣常居所);(b) 家庭主要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c) 在香港有無正當職業或穩定的生活來源;(d) 在香港是否依法納稅。

    這四個條件可不是如新民黨葉劉所講的無用,因為那是人大在主權移交前通過有關《基本法》解釋的文件內容(引用自Johncoal),而且那幾十萬合資格申論的外傭更不可能突然間全部成功申請(更不用說他們未必有興趣申請)。建制派政黨及其疑似外圍組織,連日大大聲聲說愛香港、反對外傭居港。那是明顯不過的政治操作,利用子虛烏有的說法挑動民粹式的恐懼,目標說是到現在還堅持不表態「反外傭居港」的公民黨。至於民主黨,他們在壓力之下已正式表示反對,那是識事務還是自毀長城,大家可放長雙眼。

    這種公然針對外傭社群的做法對香港的遺害,實在難以估計。第一,跳過對判決合理性的思考以及對司法制度的尊重,直接跳到反對外傭有權申請的結論,這其實是在教育民眾司法制度只是社會主流輿論的工具,而不是保障任何小市民權利的最後防線。你可能會說我上綱上線,那些政黨不是也在要求政府上訴嗎?是的,不過建制派不是也高喊「司法獨立誠可貴 港人福祉價更高」嗎?

    第二,就算他們真的相信判決是有問題的,就算他們也會尊重遊戲規則要求上訴,但「反對外傭居港權」這種針對非漢族血統的家庭傭工的口號和一連串行動,實際上是帶頭鼓勵社會上的多數人擺明車馬的歧視社會上的少數族裔。他們認為簽約來港打住家工的人不應該有資格申請居港權,因為《入境條例》本身寫明,而他們也早知道是沒有資格的。現在訴訟的重點正正是質疑為什麼外來打工的人,就只有外傭沒資格以居住滿七年作為一個申請理據。《基本法》沒寫明外傭沒有資格,那這種以職業來劃分的差別待遇是否違反《基本法》,那是法律問題,不是大家喜不喜歡的問題。

    況且,有關申請永久居留權的問題的重點是香港的人口政策--我們期望政府會根據上述的四個條件,以及怎樣的人口政策目標來審批申請。那應該是對任何外來申請一視同仁的政策,而不是外傭有沒有資格申請的問題。現在建制政派很喜歡要求對手立即表態,要他們回答「是否支持外傭有居港權」,把人口政策問題簡化成外傭「問題」,那對於不習慣思考的部份港人來說,那種表態就是有市場。

    50年代民權領袖Malcolm X說過「一不小心,報紙會令你憎恨那些被壓迫的人,而同時愛上那些壓迫者。」(If you are not careful, the newspapers will have you hating the people who are being oppressed and loving the people who are doing the oppressing.) 這句說話,今時今日也適用於這個所謂國際都會。

     

     

    後記:

    在別的朋友的FB見到有些奇怪的言論,把問題扯到馬尼拉慘劇當理據拿出來講,拜託不要犯這些低級謬誤了。

     

      

    延伸閱讀:

    新民黨當司法獨立是什麼? (kursk)

    民粹主義?我投降了 (johncoal)

    我無知,所以支持外傭 (johncoal)

    獵巫 (林輝)

     

  • 悼念日

    謹在此悼念這62年來因為本著良心說話而喪命、失去自由、家破人亡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