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January 2013

  • 戴耀廷站了出來,我們呢?

    戴耀廷教授這篇文章,擲地有聲,他身為權威法律學者,提出一個如此進步的呼籲,實在令人振奮。

    這篇文章在網上廣傳,文章的附圖也有很多人看得到。我作為照片的拍攝者,與有榮焉*。

    大學時有機會跟戴教授做訪談,獲益良多,這些年來一直有讀他的文章,看到他敢冒港共之大不諱,作出如此大膽的政治宣言,真是拍案叫好。

    元旦遊行之後,我在明報的文章《堵馬路十惡不赦?》提過「試想像有一天,當一些更入屋的泛民名人也加入非法集結,堵路人數是三數千人時,那就不是堵路,而是民主運動了。」看到戴教授的文章,我實感到說不出的欣慰。在普選問題要"all in"的時候,期待有更多像戴教授這樣的入屋意見領袖站出來號召香港人為未來而抗爭。

    我不會說什麼願意跟隨誰人,這種關鍵時刻,我怎可能不在?跟警察對峙,怎會完全不害怕?可是作為一個香港人,我想將來我可以堂堂正正的告訴下一代,我曾經在關鍵時刻為他們的未來站出來。


    (1月16日文章《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


    (我在元旦遊行當日拍攝的照片) 


    (《信報》的致歉啟事)

     

    * 關於照片使用問題的始末:

    信報沒有得我同意使用了我的照片,而且沒有標明出處,那是違反了我在網誌頁面的Creative Commons版權條款。

    上星期我在Facebook提出此事之後,有有心人替我聯絡《信報》那邊,那邊很快便聯絡我致歉。他們今天在同一欄位刊登了致歉啟事,說明了作者身份。

  • 教育災難,誰來負責?

    讀教育文憑的時候,講師叮囑我們,很多我們工作上不為意的東西,對於學生來說,咁就一世。

    雙非學童數字和學額數字,全都是幾年前就預計到的,但政府一邊看任由雙非來港產子取居港權,一邊厲行殺校。(當年主事者包括現在位居行會成員的羅范椒芬)

    現在雙非嬰長大了,北區就面臨小一報讀人數比學額多一倍的荒謬局面。

    最諷刺的是,教育局長唔克儉呼籲北區家長跨區報讀小學。他對著記者說,已經從大埔和沙頭角借調學位。

    沙頭角?那跟上水的距離等於屯門去荃灣那麼遠。6歲小孩,要這樣跨區上學,每天折騰少則一個半小時,多則超過兩小時,每天天未光便要起床上學,這樣他們的學業會不會受影響?肯定會。

    還有,那些空置校舍說重開就可以重開嗎?是可以的,如果學校是絲襪佬散貨場的話。一家學校不只是校舍,還是需要有辦學理念、還有需要時間累積的經驗、傳統、教職員之間的團隊精神,這些都會對教學效果有所影響。現在是1月,即使他們要重新使用空置校舍,今年也肯定來不及收生開課。這種不需要就殺,需要就急就章重開的管理思維,用來管理麥當勞或許可以,但用在教育上就肯定失敗。

    容我說一句悔氣說話。這十年來對把雙非當作人口政策,又對學額需求視若無睹,又同時把學校和教師像裁員一樣裁掉的高官,他們把子女都送到國際學校和豪門直資的時候,究竟有沒有想過那些家長找不到學校的感受?

    這場教育災難,誰來負責?


    (截圖:NOW新聞)

    相關報導:雙非童爭小一學位 家長轟政府處理差 (蘋果20/1/2013)

  • 我拍的照片上了信報, 但...

    這是我在2013元旦遊行那天拍的其中一張照片。

    《信報》刊登的這張「資料圖片」,版權持有人是我。我把它分別放置在FB和本網誌(http://www.kurskhk.net/770854120/2013%e5%85%83%e6%97%a6%e9%81%8a%e8%a1%8c%e5%bd%b1%e5%83%8f%e7%b4%80%e9%8c%84/)。

    我在網誌發布的資料是以Creative Commons條款授權作非商業分享,而且必須注明出處。《信報》用我的圖片賣錢,是否至少應該說明我是拍攝者?

    晚上收到《信報》那邊的email致歉。我還在思考應如何回覆。

     

    [18/1/2013] 後記:我接受《信報》的致歉。他們星期三會刊登致歉聲明。

     

  • 反同志平權集會:幾點觀察

    (有出席政總活動的主內弟兄姊妹,請在ignore我之前看看第9點)

    是時候討論一下這場反同志平權宗教集會的政治含義了。下午我不在場,從新聞及網上消息所見,初步觀察如下:

    1. 以相近意識形態的全球禱告日人數(2萬)推算,今次報數的5萬是超出預期(不過警察報數為5000人,也有評論對5萬的說法提出了質疑。如果中間落墨,大數應有可能過萬)。主辦單位在基督教社群的動員工作是前所未見的。人數也反映了其成效。

    2. 以主催的宗派的政治光譜(例如支持陳茂波、梁美芬等人參選)論,這場帶有煽動恐懼成分的動員,成功鼓動了對性議題特別敏感的中產家庭信眾。性議題很大機會會過戶成政治資本,就像美國共和黨與宗教右翼結盟一樣。

    3. 個人對基督教社群的認知是,性議題往往比法治、民主、人權議題更多人關注,而且關注程度是外人難以想像的,同志議題如是,淫審問題如是。

    4. 這種效應,在美國被稱為dog-whistling effect。Dog-whistling是個政治學比喻,不要低層次到說我話人是狗。Dog-whistling同樣識用於自由派。

    5. 這次總動員很可能帶來的效果是,保守信族更團結、傾向保守與傾向自由派的信徒走得更遠,而最重要的是,這場只對保守信徒有效的動員,恐怕會令更多非信徒的市民把保守一方等同於整個基督教。對基督教有認識的朋友不難發現這次動員,並沒有傳統主流宗派的身影,不過社會大眾是不會明白的。

    6. 跟60年代美國一樣,有聲勢浩大的民權運動,就會引來反彈,例如令民主黨失去南部支持。香港出了個同志議員、又有名歌手出櫃,結果令較為保守的家庭感覺威脅,令恐懼政治得以發酵。不是說平權運動不應發生,而是這條路必然是有障礙的。

    7. 西方保護同志的反仇恨言論法和婚姻/公民結合法律,其實並沒有造成所謂的逼迫教會問題。有沒有法律界人士可以寫一些像今次主催單位的宣傳品一樣,讓保守家庭一看就明的解說,講清楚為什麼所謂逆向歧視問題不是他們接收到的那個恐怖版本?

    8. 不是要段章取義。不過香港電台報導說「代表認為,反對同性戀行為,不等於歧視同性戀者,他們擔心立法將引起逆向歧視,變成歧視"反同性戀者"的法例。他們又表示,任何人生而平等,不會有任何人受到歧視,因此毋須立法。」,我很希望是報導有誤。

    8.1 如果真的要立法禁止歧視,歧視的含意並不是單純的表示反對,而是像《性別歧視條例》那樣只包括僱傭、教育、貨品、設施或服務的提供、處所的處置或管理、諮詢團體的投票資格及被選入或委入該等團體的資格、會社的活動,以及政府的活動,況且,條例本身亦有宗教豁免條款。這樣已經是保障了教會不接受同性戀者的選擇,為什麼主催單位不告訴信眾?

    8.2. 至於反同志言論,在美國,宗教狂熱者可以隨時到軍人的喪禮場外舉牌說上帝憎恨同志,在同志平權做得最徹底的加拿大,反同志言論是否構成「仇恨言論」(hate speech),這如何與言論自由達至平衡,的確是有爭議性,例如Bill Whatcott的案例,但不是隨便說說便犯法。除了《種族歧視條例》之外,沒有類似仇恨言論的法例,與同性戀者有關的仇恨言論法例是否需要,那是需要很長時間的諮詢和討論,而不是反對任何諮詢的可能。

    8.3. 「任何人生而平等,不會有任何人受到歧視,因此毋須立法。」這句說話真的很奇怪,既然「任何人生而平等,不會有任何人受到歧視」,那麼性別、家庭崗位、種族歧視條例還需要嗎?

    9. 最後一點,是給有出席的主內弟兄姊妹的:我完全沒有批判你們的意思,我明白你們的擔憂,不過我是想指出,這議題涉及公共政策,是政治問題,你就算有多不想涉足政治也好,你今天出席的活動實際上是涉及政治的。既然涉及政治,就要有公民參與政治表態的客觀和理性思考,不能不思想一下動員背後的政治背景和含義。


    (網絡圖片: 集會現場)

  • [三師會] 南周事件2013

     

    2013年南方周末的元旦獻詞被省宣傳部擅自更改,引發南周員工抗議,大批廣州市民到南都集團總部外聲援。

    本集內容:John和Tommy在大陸學做新聞的經驗/中國對傳媒的控制/南周事件始末/南都報系的不和諧往績/南都案/中國媒體政治/傳媒與政府之間的博奕/展望

     

    三師會節目重溫播放平台: 

    1. hk3teachers.mysinablog.com [link]

    (三師會本身的blog,我們的節目以youtube短片形式播放,因為歷史最悠久(2006年至今)的關係,裡面的過往節目最為齊全,而且已經以通識單元分類。另外,我們在不同的報刊刊登的文章,以及傳媒報導資料也可在這裡找到。)

    2. 三師會@openradiohk.com [link]

    3. 三師會Facebook page [link]  

     

  • 高登全勝:2013施政報告廣告

    OMG.... 我仲以為係網民自己整嘅,當時我仲話應該加番小丑神同腦魔落去....

      

    估唔到咁快手。老老實實,呢個版本靚過政府嗰個冏版好多。 

  • 四叔不會告訴你的事

    [香港土地政策ABC]

    1. 李兆基提免補地價農地建樓

    香港全部地都係官地,都係有地契規定用途。農地用途要轉住宅用途,就要向地政署申請。

    要起住宅,除咗要改地契用途之外,仲要改埋地積比率條款,所謂地積比率,即係起出嚟嘅樓面面積可以係塊地嘅面積嘅幾多倍。農地地契通常都係唔可以起樓,換言之地積比率係0,而四叔講嘅「環頭環尾」農地所在位置,如果參考古洞發展區嘅地積比率,係2到3倍,代表可以起塊地面積2至3倍嘅樓面面積。因為咁,所以住宅用地嘅地價高過農地好多好多。

    要將農地地契改做住宅地契,就要補番住宅用地同農業用地嘅地價差額。雖然政府補地價都係明益大地產商,但點都要俾一筆唔小嘅數目。

    好多大地產商向農地業主買入農地嘅時候,至多係以農地價值加些少hope value上去,因為之後發展住宅仲要補地價。如果政府俾你大地產商農地免補地價發展住宅,即係送幾百億俾佢地駛。如果咁都得,不如將啲官地攞出嚟免費送俾地產商啦。

    仲有,免補地價你就會賣平啲,唔好玩啦,到時你咪又係扮豪宅賣一兩萬蚊一呎。

     

    2. 蔡涯棉:李兆基建議好吸引

    說時遲,那時快,四叔講完第二日,貴為梁政府土地政策智囊嘅蔡涯棉又好有默契咁幫政府試沙煲。如果李兆基真係咁好心,又唔想俾人鬧官商勾結嘅話,可考慮以農地價格賣番啲地俾政府起樓。

    如果可以唔駛補地價改地契起住宅,其實係破壞百幾年嚟嘅遊戲規則,明送錢俾地產商。不如咁啦,下次阿四叔擺滿月酒,直接叫庫房埋單咪得囉,一樣係全香港人埋單之嘛。

     

  • 堵馬路十惡不赦?

    原標題為《告別卡拉OK式抗爭之後》。

    【明報專訊】前年七一遊行後發生堵路抗議,在這裏發表過〈告別卡拉OK式請願〉一文(2011‧07‧03),所謂「卡拉OK式抗爭」,取材自劉細良的《卡拉OK政治論》,指那種上上街、叫叫口號、拉拉banner,發泄一輪便感覺良好的抗爭模式。當時我的觀察是經歷天星、皇后、反高鐵抗爭後,愈來愈多人不滿所謂的「卡拉OK式抗爭」模式。相對於此,堵路、佔領、包圍、絕食等,幾年間這些升級的抗爭此起彼落,反映愈來愈多市民對於香港的政治現况不耐煩。

    2012年,大家最記得的抗爭肯定是反國教科運動。反國教科運動結合了遊行、集會、絕食、佔領等行動,迫使政府作出讓步,把課程擱置。「你不讓步,我不離開」的抗爭模式,雖然不是萬試萬靈,但事實證明那對於特區的壓力遠比「卡拉OK式抗爭」大。

    2013年元旦大遊行有兩個主要隊伍,一邊是民陣發起的,另一邊是由人民力量、社民連、新民主同盟和多個小型團體組成的「民主倒梁力量」發起的。兩路人馬都聲言會有人「留守」——民陣在政總、倒梁在上亞厘畢道(禮賓府)。當日下午我在民陣隊伍。

    到了政總,留下的人不多,約只有2000人以下,大會安排不同團體演講,不過印象中沒有提出留守的號召。其實所謂留守,其實是幾十名保衛香港聯盟成員紮營。這規模的留守,對政府沒有造成壓力。

    游擊式遊行

    民主倒梁力量到達蘭桂坊之前的遊行過程,我只能從不同媒體整理出一個說法。根據不反對通知書,倒梁行動由中央圖書館遊行至上亞厘畢道。當隊伍到達上亞厘畢道,他們要求遊行至禮賓府正門,但在場警察不容許,他們請示上級後,一個多小時仍未回覆,令在場的遊行人士不滿。

    結果,大會宣布遊行結束,改為「民主自由行」,主辦單位收起旗幡,電視新聞不停重播「遊行人士攔截的士,大罵車上司機乘客」的場面就在這時發生。據參與遊行的朋友所講,其他遊行人士有勸阻他們,不過已經足夠被電視台「無限loop」。

    其後,遊行隊伍流竄到蘭桂坊,打算再向上亞厘畢道進發,那當然又是被警察攔住。我在這時候加入隊伍,當時隊伍人數已經由本來的過千跌至幾百。那時候,遊行隊伍可說是已經無計可施,因為上禮賓府的路又窄又斜,警察在封鎖了所有上山的路口,遊行隊伍根本不可能突破。

    那時候,傳來十多名V煞佔據畢打街及德輔道交界的消息,於是大隊便前往聲援。到了那裏,警察在路口把所有遊行人士包圍在畢打街。對峙一段時間後,遊行人士以游擊形式轉到長江中心外。就在這時,長毛一人留守馬路,直至被捕為止。

    在前往長江中心期間,曾建成(阿牛)、譚得志(快必)等人突然被捕,部分遊行人士試圖阻礙載着他們的警車離開,但被拉走,部分人士被捕。最後,匯豐總行那一段皇后大道中只剩下零散的示威者,最後散去。

    整個過程,基本上是和平得不得了,在阿牛被捕前,遊行人士和警察全無肢體衝突,警察也沒有拿過胡椒噴霧出來。可是警務處發言人公開「強烈譴責有關人士作出不負責任及破壞法紀的行為」。整件事最「破壞法紀」的事,是幾次堵塞馬路。跟預期一樣,電視台不斷播放警方記者會、交通擠塞和那指罵的士司機乘客的場面。

    幾點觀察

    民主倒梁力量在中環打游擊的6小時,究竟成功與否,實在難說。不過有幾點是值得留意的。

    事先聲明,我不是社民連或者人民力量的死忠擁躉。自從社民連分裂之後,社民連和人民力量支持者針鋒相對,今次兩邊組成民主倒梁力量,兩邊支持者竟會在同一隊伍裏遊行,是個很令人鼓舞的畫面。以立法會選舉的得票率計,他們代表着近百分之十五的投票選民。他們組成這個倒梁的聯盟,其動員力不能忽視,這一點應該是梁振英不希望見到的。

    這場歷時六七小時的游擊式遊行,起因是隊伍不被容許遊行至禮賓府正門,結果演變成一次迷你版長征。警方堅持不讓遊行人士出現在禮實府正門,相信是因為有人不想見到那個反高鐵運動在禮賓府外集會的歷史場面重現。警察很明白,一旦讓那幾千名倒梁示威者出現在禮賓府正門,要驅散便不容易,於是死也不讓他們上去。

    警察的做法的另一個客觀效果,是令遊行隊伍失去目標。因為遊行隊伍堅持要去禮賓府正門,他們四處流竄,隊伍人數會不斷流失,加上警察在多個路口封路,便會對中環的交通造成影響,接着便能夠製造「示威者破壞秩序」的說法(如果有像跟司機對罵的場面就更合警察心意),對於很多保守的香港人來說,堵塞交通跟放炸彈一樣暴力,一樣令他們不安。

    所謂堵路是破壞法紀的說法,其實只是觀感問題。很多次大規模遊行,都是遊行市民自行佔據警察規定之外的行車線,令很多車輛動彈不得,為什麼沒有人譴責呢?再者,很多人忘記了,反國教科運動沒有事先申請,在政總外非法地佔據了一個多星期,其間也堵塞了中信中心和政總之間的多條行車線。

    如果有一兩千人在花園道坐下不走,而且不斷有人加入,那是很難被抹黑成破壞法紀的。個人觀察是港人好像對沒有申請的集會、突發的示威堵路愈來愈司空見慣,不會覺得是十惡不赦,若有更多具公信力的人物參與,公眾便愈覺得那不是大問題。試想像有一天,當一些更入屋的泛民名人也加入非法集結,堵路人數是三數千人時,那就不是堵路,而是民主運動了。

    話說回來,民陣召集人孔令瑜向傳媒說「尊重其他示威者的抗爭方法,但首要不應影響市民,認為佔據馬路的示威者,應公開解釋行動的原因及目的,否則難以令人理解」。這段說話被建制報紙多番引用,出現了「我不殺伯仁」的傳訊效果。回想2011年3月,孔有份帶領的堵路行動中,警察濫用胡椒噴霧,傷及小童,行動目的並不比開宗明義的倒梁清晰。那時候,她大概也不會希望伯仁因她而死。

     

    文 庫斯克

    www.facebook.com/kursk1943

    [明報星期日生活原文]

     

  • 舉港英旗又如何?

    本來文匯大公嘅嘢都係當奇文共賞,好似睇動物園馬騮咁睇,例如呢篇《舉港英旗 叫囂「港獨」 自絕於民 - 香港文匯報》。不過關於呢樣嘢,不吐不快係因為唔只土共同文匯報係咁講,一啲50後、60後老鬼都講緊類似嘅嘢。

    1. 「自由並非他們敬仰的英國人賜予,而是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法》賦予港人的」--錯。《基本法》係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寫成,如果真係有「賜予」,都係中英兩國賜予,更何況《基本法》條文細節嚴重剝奪香港人選舉權。

    2. 「港英治港時期黑暗的歷史」、「對愛國愛港群眾歧視打壓的歷史」--60-80年代初嘅港英的確係好高壓,但係點解香港人仲咁貼貼服服?都係多得放炸彈同掟燃燒彈殺人嘅左仔。如果要數歷史,英國人過去兩百年對中國人做嘅惡行,連中共過去六十年做嘅零頭都不如。「今日高舉中共國旗的人又知道多少呢?」

    3. 「貪污橫行的歷史」--Come on James... 貪污橫行?自從ICAC成立而嚟,呢三十幾年香港係全亞洲最廉潔地區之一。咩嘩?你講三十幾年前四大探長嗰陣? 

    4. 「將香港視作英資企業金庫的歷史」--係啊,嗰個年代,香港人爭住入大洋行打工、聖誕鐘買匯豐(股票),點解嘅呢?

    5. 對唔住,我生於70年代,我出世嘅時候,香港已經有ICAC、十年建屋計劃、公民教育,後來開始有區議會同市政局選舉,到90年代嘅時候,立法局比而家仲民主,又冇分組投票。至於我嘅所謂「祖國」,我出世嘅時候文革雖然完咗,但好多人仲未放監,到咗80年代,「祖國」政府屠殺平民,到咗近呢十年,維權人士死嘅死、收監嘅收監、軟禁嘅軟禁,個國家墮落到不堪入目。

    6. 如果真係要數國仇家恨,我恨殘害百姓嘅暴政比港英更甚百倍。

    7. 如果老鬼覺得民族主義自high,high到被中共利用先至係正途的話,那麼繼續自high吧。

    8. 同埋,唔好意思,我係文化上嘅中國人,我認同嘅係真正能夠讓國民免於恐懼嘅民主中國。可惜我申請唔到中華民國護照,如果唔係我一定會去申請。

    9. 舉港英旗有咩問題?問題係落咗共產黨面,香港係言論自由嘅地方,香港人舉一支已經唔存在嘅行政區域嘅旗,就係為咗表達對現狀嘅不滿。

    10. 當然啦,有啲人靠維穩開飯,愈撩起香港人把火,就愈有米路。

     


    (圖片:washingtonpo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