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February 2008

  • 第二奇拿

    很早之前說過,人人都可能是奇拿,捉了嫌疑的奇拿,還有第二奇拿。

    也說過相中人全都是受害者

    這場鬧劇好像真的演變成《死亡筆記》一樣,變成奇拿大戰警察。不同的是,香港的警察做事不公道,說話又自取其辱。

    今天傳聞有幾十張裸照出現,花生黨即使不是看圖看得高興,也因為警察被羞辱而高興。

    不得不重申一次,相中人都是受害者。萬一相中任何人步上阮玲玉後塵,相信看過圖的人(包括在下),也會良心受責備。

    也許,是時候停了。

    新年流流,不如開電視看阿姐唱賀年歌和十二生肖運程吧,雖然無聊,但至少心安理得。

    當然,對於有違法治的事,我們還是要看得緊。犯法的人也是人,偵訊過程中必須受到公平對待。

  • 三師會特集-跟蕭Sir學英文(2/4)


    特集

    跟蕭Sir學英文(2/4)

    今次我們邀請到重量級嘉賓蕭Sir,與我們暢談學英文這話題。相信大家都看過蕭Sir的blog,以蕭Sir的知名度來說,不需要多介紹了。[連結:英文由F字學起]

    今節蕭Sir跟大家分享:

    他如何學英文、如何學好英文、補習的好壞、什麼人考得好英文公開試、香港學英文的風氣

    下節預告:

    在學校和補習社學英文的常見問題

  • 程翔和奇拿都回家過年了

    程翔回家過年了。

    連相信是裸照源頭,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的奇拿也保釋回家過年了。

    可是,只上載了一張裸照的塘邊鶴鍾亦天還在扣押中,回不了家過年。

    如果真的要攪「網上黃絲帶」聲援鍾亦天,我們的特區真的TMD可悲,可悲之處不單是我們已進入法律面前,窮人XX的時代,而是我們已進入警察社會年代--警察亂來,裁判官亂判,基本法治和人權擺在兩旁的年代。

    (警察指他涉嫌詐騙,可是他被捕的罪名不是詐騙。如果要因為信用卡的商業罪案而扣押達八星期,那麼起訴的罪名便不應該是發布淫褻物品,這是不能胡來的法律問題。)

    除此之外,我們的泛民大部份人做過什麼?

    只有社民連、涂謹申、單仲偕幫手,公民黨班大狀死左去邊?
    (只有社民連涂謹申的網頁有提及跟進工作,資訊科技界的單仲偕的「網上辦公室」連事件本身也沒有提及。)

    除此之外,主流媒體也忘記了鍾亦天。

    只有獨立媒體還有跟進鍾亦天的狀況--這也說明了民間新聞的重要性。

    除此之外,陳冠希發了公開聲明,那些照片幾乎不可能是「移花接木」。英皇Mani是不是應該為欺騙公眾而澄清一下?

    9a
    source: kykyky

    延伸閱讀:

    莫容忍不透明執法標準 (莫乃光)
    回覆 (鄧景)

    * * * * * * *

    後話:

    除此之外,警務處助理處長(刑事)
    黃福全說

    若發布對象「係你老友記嚟嘅,識咗好耐嘅,大家一齊睇,或者佢話『好正喎,畀個copy(副本)我得唔得呀?』你係可以嘅,咁樣係唔犯法嘅」。

    不過,若發放對象是網友,則「大家要用一般嘅常識諗諗呢,網友係唔係你嘅朋友嘞,咁佢係咪公眾人士,咁我好大膽講一句呢,絕大部分嘅網友呢都係公眾人士」。[成報 5/2/08]

    一個高級官員,在記招的用字太「傳神」會不會不太適合?還有,網友點解唔係朋友?


  • 三師會特集-跟蕭Sir學英文(1/4)


    特集

    跟蕭Sir學英文(1/4)

    今次我們邀請到重量級嘉賓蕭Sir,與我們暢談學英文這話題。相信大家都看過蕭Sir的blog,以蕭Sir的知名度來說,不需要多介紹了。[連結:英文由F字學起]

    本節先是我們分享學英文的心跳回憶。

    下節預告:

    蕭Sir分享他學英文的經歷、補習英文是好是壞?、香港學生學英文出了什麼問題?

  • 抗議選擇性執法(5/2行動呼籲)

    (轉載自獨立媒體--阿藹)

    昨晚連夜拜託太平紳士勞永樂今早探望網友鍾亦天,以轉達大家對他的支持,希望他不用害怕徬徨.

    據勞永樂說,目前鍾亦天沒有律師幫忙,在監房裡也不知道如何才能上訴保釋,但他非常感謝網友的支持.我們明天會盡量安排律師,幫助網民保釋,讓他能回家過新年.希望各朋友能到場支持.

    行動時間:二月五日(年廿九)早上十時正(勿遲到)
    集合地點:荔枝角地鐵站恒生銀行

    聯署及行動聯絡人:林藹雲 (97424440)
    聯署請 email至:inmediahk@gmail.com

    * * * * *

    小弟呼籲:


    「一開始他們迫害共產黨員,但我不是共產黨,所以我沒有爲他們說話;然後他們迫害社會黨員和工會會員,但我都不是以上成員,所以我沒有爲他們說話;後來他們迫害猶太人,但我不是猶太人,所以我沒有爲他們說話;而當他們迫害我時,已經沒有一個人留下來爲我說話」
    馬丁.耐摩勒(Martin Neimoller

    我不認識鍾亦天,但我們都知道他需要的是律師和公平對待。我們出聲出力,甚至出錢,不單是幫助他,而是為了香港的法治精神,不公平的事,一件也嫌太多。請大家click往獨立媒體原文聯署聲援,如果可以的話,明天到場支持。

    * * * * *
    鄧景兄向立法會議員們發信,只有涂謹申回覆,還要是詳細的回應。如果我住九龍西,我一定會投他。

  • 關鍵字大作戰-加價與通脹(4/4)


    關鍵字大作戰

    加價與通脹(4/4)

    最近社會加風熾熱,香港似乎又再進入百物騰貴的時代。今次一連四節,為同學們深入淺出地解釋什麼是通脹、以及其成因和影響,還有如何在通脹洪流中自處。

    上節提要:通脹的影響
     
    本節內容:
    • 聯擊匯率與通脹的關係
    • 如何應付通脹

    特別嗚謝:史兄協助審理內容的經濟概念無誤,以及提供意見(雖然沒時間作修繕,不過你的意見會當作導賞發表)。

    下集預告:
    下一集關鍵字大作戰是「學英文特集」,我們嘉賓是網上英文教學權威--蕭Sir

  • 關鍵字大作戰-加價與通脹(3/4)


    關鍵字大作戰

    加價與通脹(3/4)

    最近社會加風熾熱,香港似乎又再進入百物騰貴的時代。今次一連四節,為同學們深入淺出地解釋什麼是通脹、以及其成因和影響,還有如何在通脹洪流中自處。

    上節提要:通脹的成因

     
    本節內容:
    • 三師解答家庭聽眾關於的通脹的疑惑。
    • 通脹率是如何計算的
    • 通脹對不同階層的影響

    特別嗚謝:史兄協助審理內容的經濟概念無誤,以及提供意見(雖然沒時間作修繕,不過你的意見會當作導賞發表)。

    下節預告:聯繫匯率與通脹、如何應付通脹

  • 法律面前,窮人XX

    事情到了這地步,似乎隨著奇拿落網暫告一段落。

    嗚呼哀哉的,是香港的警察形象,和大家對法治的信心,因為幾張裸照和一個自以為是的警務處處長而動搖。

    有網民發起籌款,不過是登報質疑警方行動,以及鍾亦天被扣押八週的不公對待:

    http://article23.net/

    他們的海報品味,我不敢苟同。而且有錢的話,應該用來幫鍾亦天請律師,而不是登報。

    今天示威者口號「法律面前,窮人XX」,雖然粗俗,但十分傳神。

    還有,除了社民連和涂謹申,沒有議員出過聲質疑鄧竟成的言論,更沒有人幫助鍾亦天。

    附蘋果的列表,看看什麼叫做嚴重罪行:

    近 年 嚴 重 風 化 案 被 告 獲 保 釋 個 案

    日 期 : 08 年 1 月
    案 情 : 44 歲 汽 車 銷 售 員 被 控 於 07 年 4 月 與 3 未 成 年 援 交 少 女 非 法 性 交 並 拍 下 片 段 , 准 以 人 事 及 現 金 各 5 萬 元 保 釋

    日 期 : 08 年 1 月
    案 情 : 23 歲 法 律 文 員 被 控 07 年 涉 強 姦 22 歲 美 容 院 纖 體 師 , 在 高 院 開 審 期 間 獲 准 保 釋 外 出

    日 期 : 07 年 10 月
    案 情 : 蜘 蛛 人 司 徒 鈞 昂 被 控 兩 度 強 姦 前 女 友 , 還 柙 至 10 月 26 日 獲 法 官 准 以 5 萬 元 保 釋 , 11 月 7 日 潛 入 舊 愛 家 中 刺 死 前 女 友 , 其 後 墮 崖 死

    日 期 : 07 年 7 月
    案 情 : 男 教 師 承 認 於 06 年 7 月 至 07 年 3 月 間 兩 度 非 禮 12 歲 男 童 , 獲 准 以 兩 萬 元 保 釋 候 判

    日 期 : 07 年 2 月
    案 情 : 田 家 炳 小 學 前 校 長 蘇 有 恆 涉 00 至 06 年 非 禮 四 女 教 師 被 捕 後 獲 准 保 釋 , 後 判 入 獄 12 星 期 及 罰 款 3,000 元 , 現 保 釋 候 上 訴

    日 期 : 06 年 12 月
    案 情 : 青 衣 屋 苑 保 安 員 被 控 05 年 4 月 至 06 年 3 月 非 禮 兩 女 童 , 提 堂 後 獲 准 10,000 元 保 釋 , 但 不 准 踏 入 青 衣 範 圍

    日 期 : 02 年 3 月
    案 情 : 電 腦 技 師 被 控 於 01 年 藏 有 及 於 網 上 發 放 500 多 張 人 獸 交 等 淫 褻 照 片 , 獲 准 5,000 元 保 釋 外 出 , 後 判 囚 兩 年 半

  • 藏有不雅照亦可能犯法?!

    藝人淫照4人仍被拘 (明報) 02月 02日 星期六 01:45PM

    涉嫌與藝人網上淫穢照流傳的案件有關的3男1女,凌晨被捕後,目前仍被警方扣查。

    警務處鄧竟成今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警方凌晨再拘捕多3男1女,他們涉嫌藏有藝人不雅及淫穢照,可供作發布用途。被捕人士年齡29至31歲,全部是朋友關係,但相信他們和較早時同案中被捕的一名29歲男子不相識。

    警方是透過市民舉報拘捕該3男1女,警方目前正積極進行調查,檢視資料,但暫時未落案起訴他們。警方稱,被捕4人未必就是淫穢照的源頭。

    鄧竟成說,即使是藏有一張不雅照,亦可能犯法,呼籲市民,不要接觸這些照片,以免觸犯法例。

    * * * * * * * * *

    請問鄧處長,是哪一條香港法例?

    各大報社何只「藏有」,還打格發放

    如果那些照片是真的,可能當事人自己還在「藏有」

    數以萬計市民,打開Outlook Express的時候,程式自動下載附件,當然也是「藏有」

    問題是,我真的孤陋寡聞得很,我真的不知道有這條法律。記著,那不是兒童色情照。

    * * * * *

    補充: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IV部第(1)條,「管有淫褻物品以供發布」才是犯法。純粹「藏有」,根本不可能構成罪行,舉證管有這些物品「以供發布」的責任在警方。

    怎樣才算「以供發布」?你可以叫警察到任何一個男人的家中,搜查他們的電腦,大概有六七成機會找到色情物品,可是控方如何證明他們要把這些東西放出去?

    有相就等於會發布,相信香港多建廿個監獄也不夠用。問題就是舉證成功的可能性很低,政府不澄清什麼才叫犯法,只會造成選擇性執法的印象,影響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又一次說了--輸家是香港整體,只有鄧竟成以為自己是贏家。

  • 原來他是極度重犯

    我對法律認識一般(只唸過兩年CPE),不過看到那位放裸照上網的疑犯的遭遇,不免聯想到其他涉嫌犯上更嚴重罪行的人的「待遇」。也許我對法律認識不足,我一直以為串謀警察妨礙司法公正是極度嚴重的罪行

    究竟「透過互聯網發放淫褻相片是很嚴重罪行」,嚴重在於相中人很似陳冠希鍾欣桐張柏芝,還是因為是見到性器官?

    如果是前者,那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哪一條說過發放名人裸體相片比較嚴重?

    如果是後者,請警方上網看看存在了十年八載的討論區的成人區,以及色情超連結案的判決--法院判決發佈淫褻物品超連結(hyperlink)等同發佈淫褻物品,案中被告認罪,裁判官認為涉案照片僅顯示男女性交場面,並不含小童及動物性交等變態內容,故輕判被告罰款5千元。[文匯報 11/5/07]

    根據此案的量刑準則,發放藝人裸照是否嚴重至應該扣押8星期?一般而言,長期還押監房的嫌疑犯,通常是重犯,或者讓其保釋很有可能會妨礙調查(例如消滅證據還聯絡同黨)。那位疑犯不是重犯(類似案例罰款5千元),也不像有能力消滅證據(證據都在警方手上),為什麼要扣押8星期?

    這樣質素的執法,很容易令公眾得出一個選擇性嚴打的印象,這種印象就是如果涉案的受害人是名人,便要不合理地嚴厲處理。這樣,打擊的不是疑犯,而是市民對警察和法治的信心。

    輸家,不是陳冠希,也不是英皇,更不是鄧竟成(他以為自己做了一齣好戲),而是香港整體。

    1. 涉嫌網上發放淫褻相片(最高刑罰監禁3年)--扣查8星期(1344小時)

    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指出,無論涉及的是否知名人物,透過互聯網發放淫褻相片是很嚴重罪行,一旦罪成是無可避免判處監禁,加上案件涉電腦的科技,先進科技組可遁客觀證供追查,如他們找不到證據,亦無從支持其招認,加上證供強烈,控罪嚴重,故批准案件押後,將被告還柙。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本港法例假定疑犯未經定罪,是屬清白之身,故將被告還柙八周的時間太長;另有執業大律師表示,若被告不滿還柙期,可按《裁判官條例》申請覆核或向高院申請保釋。案件編號 屯門刑事四六七──二○○七。[星島 2/2/08]

    2. 涉嫌串謀警察妨礙司法公正(最高刑罰監禁7年)--扣查36小時

    涉嫌在一宗交通意外中找人“頂包”而被廉署拘捕的香港著名歌手謝霆鋒,在香港廉政公署執行處被扣留近36個小時之后,昨天下午獲准保釋外出﹔同案被捕的另兩名男子也在同一時間獲保外出。廉署仍未就三人的保釋條件作出說明,只表示三人已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謝霆鋒前天凌晨在大埔康樂園女藝人張柏芝家中,被廉署人員拘捕帶返執行處扣留問話。前天下午謝霆鋒的父親謝賢曾到廉署為兒子擔保外出,但未獲批准。法例規定,執法部門可以扣留被捕人士48小時。

    至昨天中午,謝賢在三名律師陪同下,再到廉署為兒子辦理保釋手續。下午二時,謝霆鋒在被扣留調查近36個小時后,終于獲准保釋。[人民網 14/4/02]

    延伸閱讀:

    奇拿效應
    PTSD
    淫相風暴
    陳冠希私人相片簿之《雙輸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