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December 21, 2008

  • 這不叫草菅人命叫什麼?

    家母幾年前中風昏迷,家父立即截的士,家父和司機大佬搬她上車,送到將軍澳醫院門口,家父跑進醫院求救,醫院立即派人用擔架送家母入院急救,幸而急救得及時,撿回性命。那時候醫生跟家父說,幸好及時送到醫院,稍遲一點也未必救得到。

    將軍澳醫院的醫護人員沒跟程序辦事,叫家父打999報警等候白車,他們可能沒有跟程序做事,他們跟隨常識做事。


    (圖片來源:東方日報)


    (圖片來源:明報)

    據第一張照片所見,死者當時正正躺在醫院門口,可是根據報導,因為「程序」規定,要等救護車從旺角消防局開到遠在深水埗的明愛醫院,送垂死的病人到只在100米外的急症室。整個過程共花了24分鐘!(送院兜大圈 心臟病漢失救 距急症室百米 派3公里外白車馳援-明報 20/12/08)

    這樣荒謬離譜的事,只用草菅人命四個字不足以形容。

    更離譜的是,明愛醫院回應時指職員做法符指引 (明愛醫院指職員做法符指引-明報 21/12/08),言下之意是這事件跟足程序行事,沒有人有錯,錯就錯在他不好彩。

    程序?即使有人在醫院門口快要死了也要跟程序見死不救?明愛的人究竟有沒有用大腦思考的?

    這不只是草菅人命,這叫厚顏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