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1, 2008

  • 這不叫草菅人命叫什麼?

    家母幾年前中風昏迷,家父立即截的士,家父和司機大佬搬她上車,送到將軍澳醫院門口,家父跑進醫院求救,醫院立即派人用擔架送家母入院急救,幸而急救得及時,撿回性命。那時候醫生跟家父說,幸好及時送到醫院,稍遲一點也未必救得到。

    將軍澳醫院的醫護人員沒跟程序辦事,叫家父打999報警等候白車,他們可能沒有跟程序做事,他們跟隨常識做事。


    (圖片來源:東方日報)


    (圖片來源:明報)

    據第一張照片所見,死者當時正正躺在醫院門口,可是根據報導,因為「程序」規定,要等救護車從旺角消防局開到遠在深水埗的明愛醫院,送垂死的病人到只在100米外的急症室。整個過程共花了24分鐘!(送院兜大圈 心臟病漢失救 距急症室百米 派3公里外白車馳援-明報 20/12/08)

    這樣荒謬離譜的事,只用草菅人命四個字不足以形容。

    更離譜的是,明愛醫院回應時指職員做法符指引 (明愛醫院指職員做法符指引-明報 21/12/08),言下之意是這事件跟足程序行事,沒有人有錯,錯就錯在他不好彩。

    程序?即使有人在醫院門口快要死了也要跟程序見死不救?明愛的人究竟有沒有用大腦思考的?

    這不只是草菅人命,這叫厚顏無恥。

Comments (28)

  • 急症室主管話兩三分鐘已經有醫生幫佢急救,
    但佢似乎忘記了個醫生係路過。

    好一個 A&E head,好一個 X 街。

  • 今日聽個記者會又係聽到一肚火

    學埋日本d衰野

  • @lo_409 - 

    日本是怎樣的?

  • 好嬲! 點解咁都可以發生???

  • 程序的原意,是想確保病人從病發地點到急症室的途中都有醫護人員在旁,但變成現在這樣子。

  • 其實這正哈貝瑪斯常思考擔心的一樣事情, 如果一個資本主義社會底下, 人只變成了一粒鏍螺絲, 永遠跟足程序來做, 會怎辦?

    不過這也恰恰表現了香港正循這個方向邁進, 試想想, 如果個職員不跟足程序而被抄, 那他是否會認為你死好過我死呢? 真悲哀啊

  • krusk, 你拿將軍澳醫院的例子是沒有用的,明愛表示,每間醫院o既指引都唔同喎!!!

    到底幾近我先唔洗call白車呢?
    我行到去急症室門口,差5步,我暈低,佢地會唔會都叫我call白車呢?

    然後醫院都係o個句:事件實屬不幸,將來有同類型事件會處理得更好。

    成間明愛,冇一個人肯承擔責任,一直都堅持自己係o岩o既,一開聲就用指引黎大人。
    真係好嬲。

  • 唉,作為醫護人員,我都為這件事感到好灰心...

    但係,現場雖然係正門,要去急症室的話,要入去搭lift上山,再出門口行果100m,100m好似係displacement,而唔係distance

    站在急救的立場,有醫生在現場猜,一路猜一路等有心電起博器的白車到來,再送上山,無疑比猜住上,或者就咁推個病人去急症室有效...之不過,要成十幾分鐘先有車到又未免太慢了吧。

    可是我無記錯的話,果個正門可能連張床都未必有

  • 響紐西蘭打111(緊急求救電話)一樣好笑,接通後,有把錄音聲帶慢條斯理咁講:「這是緊急求救電話,請問你要找警察、消防還是救護車呢?」然後求救者要對住空氣講:「Police/Fire service/ambulance」其中一項,然後電腦再將求救者轉駁到相關部門。

    等得黎都死幾次啦!

    如果我見到有人打爛商店玻璃(叫警察),然後縱火(叫消防),條友唔覺意燒傷自己(叫白車),咁我對住個機器應該講乜?

  • 認真混賬!
    我諗起幾年前在實驗室附屬醫院發生的一件事。唉!
    人命攸關

  • 其實明愛醫院已經在長沙灣的盡頭, 很接近荔枝角。我覺得累死楊伯的終極兇手是那個女文員啊

  • 而且女文員唔跟程序救阿伯, 點解會比人抄呢?

  • the front desk 女文員 did nothing wrong!!!!

  • 我寫包單,佢地肯定有用腦。

    如果因為違反程序,到最後還是搶救無效而死,就算病人不追究責任,你以為醫院會否因此責成那些違反規則的職員?誰也不敢寫包單認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但只要守住規則的話,再大的事都只會怪罪於醫院機構,立法規構,而絕不會落到自己身上,那誰也只會按規章辦事。是十分簡單的博奕。

    就算有甚麼冬瓜豆腐,要找誰來批評批鬥,也絕不會落到某人頭上。今天各位社會賢達怎罵也無著力點,制度依舊,你死你事。

  • 「程序」,其實從來都是殺人的。

    每天在跟程序搏鬥,耗費多少人的心力、精神、時間、健康...... 就算不致於這樣直接地殺人,也已經在間接地殺了不少人。

  • @vincent_lifes - 十幾分鐘才有救護車去到一所大醫院門口,的確不能接受......  我覺得那個文員其實也真的有點無辜...... 

  • @lo_409 - 可是為甚麼會連續7間醫院都不收拿女病人呢?!

  • @bigbrother1984 - ?

    @chemhazard - 如果我是女文員,其實賭上的還有病人因自己失救帶來的內疚,但可能在事後才想到吧

  • 你唯一能夠鬧佢地既,就係冇心肝都冇commonsense。

    中文維基條「零八憲章」,岩岩先有人以「作者冇授權」為理由,反對把全文搬上維基百科或維基文庫。而呢一篇明明係意圖廣傳既政治宣言,作者又據聞畀中共拉左,點同你授權﹖
    版權條例的原意是保護作者,怎料變成令作者作繭自縛。

    我跟他們說,你們不如說劉曉波太蠢,唔識跟你們玩版權遊戲吧。

  • 其實如果係ER推張床過去門口, 會唔會快過打999 call台去叫部3公里外的白車去門口救個位老翁?

    呢班友仔真係腦殘

  • 唉,SARS時那些"救人光環",吾知去左邊呢?

  • 那个前台职员月薪最多1万5吧,或者只有1万左右,军衔就是上等兵

    那个医生,三万到六万吧,medical officer,  算是一个中校了

    那些明爱的发言人,月薪8万以上,尸位素餐,只会说呆话,才是极品

    (明愛醫院行政總監馬學章說﹕「按醫院指引職員在院內發現緊急病發,就要通知急症室,但在醫院門外救人是消防員的責任。」)

    其实那位死者可能到医院前就死了。要是那个前台违背指引,叫外面的人等急症救援过来,最后还是死了,她就要负责任了。程序上,也许有急救器材的救护车会比百米外急诊人员来得更快呢。她又怎么知道那救护车还堵车什么的。她是一个小兵,收那点工资,她的career path 又会是院长,完全没有必要替院长分忧。

    设指引的人,都是领导阶级,这是他们要检讨的,他们当中应该有人要辞职的

  • 她的career path 又不会是院长

    只能怪医院大头没考虑过如何处理医院门口的事,以及那个开的士的不懂去急诊室...

  • What I can say is HA must give a more detailed and tedious guideline to prevent this thing happened again, i.e. ths staffs will be more dumb and rigid in the future. Shame on HA

  • 我今年仲買左一疊《明愛獎券》添,唉!

  • 尚幸我們不是在神州大地,不然可能就算入到醫院都可能被人踢出門口,感恩

  • @bigbrother1984 - 一則,果個職員可能連一萬都冇。二則,係死者個仔自己開車,如果叫的士話唔定唔車到上急症室先畀你落……(的士司機應該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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