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May 7, 2010

  • 豆腐普通襲擊奇案

     

    有示威者向曾蔭權擲豆腐和紙條,誤中保安員,被警察拘捕,控以普通襲擊罪(common assault)。

    我在Google搜尋"threw egg AND common assault",發現先進地區是沒有政客/政府/政治家控告擲蛋的人普通襲擊罪的。我在想,是不是因為豆腐比雞蛋更有殺傷力?還是者是我們的官爺氣量比民主國家的政客小。

    西方民主國家,上至首相、總統,下至一個小選區的議員,不少都曾經被擲雞蛋。我不是說擲雞蛋是值得鼓勵的,但那的確是西方民主社會的其中一種表達嚴重抗議的做法,政客被雞蛋擲中,樣子是否狼狽,之後的回應是否得體,能否表現其氣量,往往成為得分與失分的關鍵,而得分和失分,之後便會反映在選票上。另外,雞蛋不是天天都擲的,擲蛋的人擲不得其所,對方便會得分(同情分加表現分)。其中最有名的是阿諾舒華申力加在加洲拉票時「中蛋」,他面不改容地繼續活動,然後在演說後有記者問他被雞蛋擲中的感受,他說「那個人現在欠我一塊煙肉了」(This guy owed me a bacon.)。他這句gag令他這個大隻佬表現了氣量和幽默感,為他爭到不少分數。[視頻連結]

    為什麼擲的是雞蛋或者番茄?而不是小李飛刀?那是因為雞蛋和番茄沒有殺傷力之餘,又只會在擊中目標時爆開,令對手又紅又黃,「一身都係」,畫面才會見報。我有理有相信,被擲豆腐的痛楚遠較「中蛋」為低,擲豆腐的示威者算是十分留手。

    至於那條普通襲擊罪,理論上你擲什麼擲中某人,不論輕重也可能入罪,那可能是一條羽毛,也可以是一把小李飛刀,只是如果物品愈是令人無痛無癢。檢控時的諷刺性便愈強。豆腐這種沒什麼重量和硬度的東西,其殺傷力之小,在中國人的俗語也有「撞豆腐自殺」之說。今次的「豆腐普通襲擊案」,如果罪成,大概可以在普通法地區成為一記曠世偉大案例。

      說到尾,政客被擲食物是表現其氣量和EQ得分的機會,今次曾蔭權領導下的警隊迅速控告豆腐人士,說明了三件事:

    1. 曾蔭權不是政治家,他甚至連政客也不配做。他只是中國的一個官爺。

    2. 其小家子氣的公眾形象更加深入民心。

    3. 其欠缺氣量,以及與現代民主社會脫節,很大程度是因為他根本不需要面對選民。因為他是小圈子800人選委會選出來的。

      

    為免又被斷章取義說我又幫住社民連和鼓吹暴力,我再說一次,我不認為擲豆腐是值得鼓勵的。但我也想再說一次,民主社會是沒有領袖會控告擲雞蛋的人的*。

     

     

    (上文是基於有限的google搜尋研究,如有錯漏請指正)

     

    *補充:

    昨天寫這一篇文章的時間太傖促,有些概念說得不太清晰,我有責任在此詳細地解說清楚。

    首先,普通襲擊是簡易程序的罪行,警察以普通襲擊落案控告擲豆腐的示威者,律政司決定是否起訴。我說曾蔭權「控告」示威者的意思是警察以致律政司都是行政機關,全都是曾的下屬,政府決定是否控告一個市民,曾蔭權是有影響力的。

    我說的「民主社會是沒有領袖會控告擲雞蛋的人的」就是指這一點--他們主政的政府是不會隨便檢控擲蛋的示威者的。

    至於政客,他們被擲雞蛋(或者豆腐)是有權報案,讓警察決定是否拘捕示威者。如果中蛋導致他們的損失的話(例如名牌西裝被弄污了),是可以以民事索償的。同樣地,民主社會的政客鮮會這樣追究的,因為那通常是失分的表現。

    那麼,警察看到有人擲豆腐,難道應該袖手旁觀嗎?

    當然不應該。一來不知道擲的是豆腐還是加了鏹水的豆腐。為保障被擲者的安全,他們有責任制止狀況,但之後是否起訴則有很大的彈性,他們考慮的也從來不是非黑即白的法律條文,而是包含了慣例、傳統、文化、政治考慮。舉個例子,警察未必會控告當街掌刮男伴的女孩子。為什麼警察大都是控制了場面便算,而不是落案起訴?為什麼他們有法不依?那是因為很多時候當事人不予追究,或者以現今社會的標準來說,那不是嚴重至要起訴的程度。

    以豆腐案為例子,如果曾蔭權不追究或者默示警察「做嘢」,警察未必會落案。就算警察已經落案,如果曾先生示意不追究,律政司根本不會起訴那兩名示威者。這不是表現出曾特首的氣量嗎?(當然,被擲中的是保安員,他是否追究某程度上和曾先生有關,也可以是他自己的決定)

    當然,我必須再強調的是,警察是有權落案的,律政司是有ground起訴的。在司機獨立的香港,法院可能判示威者有罪或無罪。不論示威者被判罪與否,曾蔭權已失去了一次得分的機會。這次事件也說明了香港沒有像別的民主社會一樣,建立起對抗爭的包容。

    最後補充一點,我不是因為支持泛民而輸打贏要。即使被擲豆腐的是梁家傑或者黃毓民,我也是同一取態。當然,如果中腐的是陳淑莊或者李慧琼另作別論,這個社會(或者是我)還是對女性政客有一點逆向歧視的。(我把這段補充貼在新的post - 《這是政治This is politics》)

     

  • 劉若英《在一起》

     

    自從《人間四月天》開始知道劉若英,喜歡聽她的歌是從《後來》開始的。喜歡聽她的原因很簡單--她的歌聲溫柔而堅強。這些年來,她的形象就是這樣的一個單身成熟溫柔女子。

    雖然單身,但不埋葬對愛情的憧憬,對於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人和事,都能不亢不卑的面對。這個世界沒有敗犬,只有誤以為自己是敗犬的人。

    我不是女人(註1*),但我從劉若英的歌得到了安慰和力量。不知道女士們是否都喜歡聽她的歌?

    出了新碟了。新碟叫做《在一起》。 

    這是其中一首歌《我們沒有在一起》的的官方youtube MV。  

    另外,劉若英翻唱了老狼的《同桌的你》,原作我十分喜歡,劉的版本也很動聽。(可惜劉唱不到老狼的《睡在我上鋪的兄弟》,那是我的另一首至愛) 

     

    註* 1. 我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不是。最近有港男xangan在blog上宣稱自己是女人,我想他指的可能是心理上有女人的特質,更不排除那是閃光彈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