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7, 2010

  • 豆腐普通襲擊奇案

     

    有示威者向曾蔭權擲豆腐和紙條,誤中保安員,被警察拘捕,控以普通襲擊罪(common assault)。

    我在Google搜尋"threw egg AND common assault",發現先進地區是沒有政客/政府/政治家控告擲蛋的人普通襲擊罪的。我在想,是不是因為豆腐比雞蛋更有殺傷力?還是者是我們的官爺氣量比民主國家的政客小。

    西方民主國家,上至首相、總統,下至一個小選區的議員,不少都曾經被擲雞蛋。我不是說擲雞蛋是值得鼓勵的,但那的確是西方民主社會的其中一種表達嚴重抗議的做法,政客被雞蛋擲中,樣子是否狼狽,之後的回應是否得體,能否表現其氣量,往往成為得分與失分的關鍵,而得分和失分,之後便會反映在選票上。另外,雞蛋不是天天都擲的,擲蛋的人擲不得其所,對方便會得分(同情分加表現分)。其中最有名的是阿諾舒華申力加在加洲拉票時「中蛋」,他面不改容地繼續活動,然後在演說後有記者問他被雞蛋擲中的感受,他說「那個人現在欠我一塊煙肉了」(This guy owed me a bacon.)。他這句gag令他這個大隻佬表現了氣量和幽默感,為他爭到不少分數。[視頻連結]

    為什麼擲的是雞蛋或者番茄?而不是小李飛刀?那是因為雞蛋和番茄沒有殺傷力之餘,又只會在擊中目標時爆開,令對手又紅又黃,「一身都係」,畫面才會見報。我有理有相信,被擲豆腐的痛楚遠較「中蛋」為低,擲豆腐的示威者算是十分留手。

    至於那條普通襲擊罪,理論上你擲什麼擲中某人,不論輕重也可能入罪,那可能是一條羽毛,也可以是一把小李飛刀,只是如果物品愈是令人無痛無癢。檢控時的諷刺性便愈強。豆腐這種沒什麼重量和硬度的東西,其殺傷力之小,在中國人的俗語也有「撞豆腐自殺」之說。今次的「豆腐普通襲擊案」,如果罪成,大概可以在普通法地區成為一記曠世偉大案例。

      說到尾,政客被擲食物是表現其氣量和EQ得分的機會,今次曾蔭權領導下的警隊迅速控告豆腐人士,說明了三件事:

    1. 曾蔭權不是政治家,他甚至連政客也不配做。他只是中國的一個官爺。

    2. 其小家子氣的公眾形象更加深入民心。

    3. 其欠缺氣量,以及與現代民主社會脫節,很大程度是因為他根本不需要面對選民。因為他是小圈子800人選委會選出來的。

      

    為免又被斷章取義說我又幫住社民連和鼓吹暴力,我再說一次,我不認為擲豆腐是值得鼓勵的。但我也想再說一次,民主社會是沒有領袖會控告擲雞蛋的人的*。

     

     

    (上文是基於有限的google搜尋研究,如有錯漏請指正)

     

    *補充:

    昨天寫這一篇文章的時間太傖促,有些概念說得不太清晰,我有責任在此詳細地解說清楚。

    首先,普通襲擊是簡易程序的罪行,警察以普通襲擊落案控告擲豆腐的示威者,律政司決定是否起訴。我說曾蔭權「控告」示威者的意思是警察以致律政司都是行政機關,全都是曾的下屬,政府決定是否控告一個市民,曾蔭權是有影響力的。

    我說的「民主社會是沒有領袖會控告擲雞蛋的人的」就是指這一點--他們主政的政府是不會隨便檢控擲蛋的示威者的。

    至於政客,他們被擲雞蛋(或者豆腐)是有權報案,讓警察決定是否拘捕示威者。如果中蛋導致他們的損失的話(例如名牌西裝被弄污了),是可以以民事索償的。同樣地,民主社會的政客鮮會這樣追究的,因為那通常是失分的表現。

    那麼,警察看到有人擲豆腐,難道應該袖手旁觀嗎?

    當然不應該。一來不知道擲的是豆腐還是加了鏹水的豆腐。為保障被擲者的安全,他們有責任制止狀況,但之後是否起訴則有很大的彈性,他們考慮的也從來不是非黑即白的法律條文,而是包含了慣例、傳統、文化、政治考慮。舉個例子,警察未必會控告當街掌刮男伴的女孩子。為什麼警察大都是控制了場面便算,而不是落案起訴?為什麼他們有法不依?那是因為很多時候當事人不予追究,或者以現今社會的標準來說,那不是嚴重至要起訴的程度。

    以豆腐案為例子,如果曾蔭權不追究或者默示警察「做嘢」,警察未必會落案。就算警察已經落案,如果曾先生示意不追究,律政司根本不會起訴那兩名示威者。這不是表現出曾特首的氣量嗎?(當然,被擲中的是保安員,他是否追究某程度上和曾先生有關,也可以是他自己的決定)

    當然,我必須再強調的是,警察是有權落案的,律政司是有ground起訴的。在司機獨立的香港,法院可能判示威者有罪或無罪。不論示威者被判罪與否,曾蔭權已失去了一次得分的機會。這次事件也說明了香港沒有像別的民主社會一樣,建立起對抗爭的包容。

    最後補充一點,我不是因為支持泛民而輸打贏要。即使被擲豆腐的是梁家傑或者黃毓民,我也是同一取態。當然,如果中腐的是陳淑莊或者李慧琼另作別論,這個社會(或者是我)還是對女性政客有一點逆向歧視的。(我把這段補充貼在新的post - 《這是政治This is politics》)

     

Comments (13)

  • 問題他還不是一個純正的中國官爺,而是个三姓家奴
    當奴是KBE,持大英帝國騎士司令勳章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 (motto: For God and the Empire).,是曾爵爷,一个騎士團(Order)的騎士。

    反英抗暴的土共们和这个三姓家奴*结成一伙,堪称蛇鼠一窝。

    *當奴是天主教徒,英国政府和天主教也算仇家,直到今天天主教徒在英国政府任职仍有限制。

    三姓家奴,哪三姓?
    1. 信天主, 同时承认教宗是世俗世界最高领袖 ,不认教皇的,都成protestant了
    2. 对英国君主--英国圣公会的首领--效忠,而封了个小爵士
    3. 又忠党爱国,支持和梵蒂冈天主教廷作对的中国共产党,去年看了中共武器巡游,为身为中国人而感到骄傲。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PA3xv9hJVk&feature=related
    直接跳到一分钟:“三姓家奴,燕人张飞在此!”

  • David Cameron 兩星期前到一間學校為大選宣傳時被一學生擲雞蛋,校方事後只謂對事件表示極度死亡,學生最初被捕,但很快就放了,沒控以任何罪名。
    David Cameron 事後換了一件新襯衫,若無其事繼續宣傳,他雖沒大隻佬的幽默感,但也沒說什麽「暴力入侵校園」或學前工黨副首相 John Prescott 一樣以拳頭還擊(後者到今天仍被大衆作笑柄)。
    從 Cameron 角度看,若大選大捷,區區一隻雞蛋算什麽?

  • 曾蔭權其後可有對襲擊作出回應???

  • 左派都燒死人先受勛。

    我諗擲豆腐個個實在太不識國情了。

  • @ymat - 

    其實彭仕國都算君子...光明正大拉衫袖隻揪~

  • 是否應該考慮普通襲擊罪是屬於"刑事罪行"還是"民事罪行"呢

  • 社民連根本就係想你告我……

  • 請指教:http://zwitarn.xanga.com/726758960/打人係唔啱架/

  • @victor_whl - 請問什麼是民事罪行? (可舉例)

  • @bigbrother1984 - 要說起來還真沒道理
    這當奴曾也配受勳麼 ...
                                最多只配行個宮刑進宮當太監吧 ? ._.

  • @ymat - 校方事後只謂對事件表示極度「死亡」???  

  • @Frostig - sorry,打錯字(國語拼音),校方表示極度「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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