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3, 2010

  • 特首施政報告的幾句人話

    對今次施政報告的期望低得很,所以當曾生在施政報告出現幾句人話的時候,竟有一絲安慰...

    所謂的人話,就是一些政府一早應該做的事,現在終於會做了。這是我覺得值得提及的幾個「人話」政策,以及一些感言:


    土地供應

    18.         過去十年每年平均一手私人住宅吸納量為一萬八千五百個單位。為了確保樓市健康平穩發展,我認為在未來十年內,平均每年需提供可興建約二萬個私人住宅單位的土地。我要強調這並非建屋量的硬指標,目的是政府在一段時間內累積一定的土地儲備,務使房地產市場有平穩的土地供應,特別是中小型住宅土地供應充裕,售價穩定。

    (希望曾生說的是會穩定地把土地推出來拍賣,以及發展本身的鐵路土地來達成。在香港食正「量化寬鬆」條水,樓股泡沫不能消失。穩定的土地供應政策雖不能短期內令發了癲的樓市降溫,但政府作為香港最主要的土地供應者,這至少令市場有一個合理預期,知道市場會有一定的土地滿足需求。地產市場從來都不只是需求供給問題,還有很強的政策因素,這個「一年二萬」政策對市場和社會肯定有一定的安定作用。)

     

    監察銷售

    32.         政府在過去兩年落實了多項措施,加強一手私人住宅物業銷售的透明度,包括價單、售樓說明書、銷售安排、交易和示範單位等。我們已表明,如現時透過地政總署「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以及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商會)指引的規管方式成效不彰,將採取立法途徑。

    33.         由於我們未能與商會就規管一手現樓的銷售達成共識,運輸及房屋局會成立督導委員會,具體討論立法規管一手樓宇銷售事宜,並於一年內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當中包括以實用面積作為公布呎價唯一標準,防止誤導買家,全面杜絕縮水單位的情況。

    (我比較欣賞曾生演說時那一番說話,說香港是世界上少數沒有規管賣樓面積標準的地方,他甚至出口術說「如果我買間樓乜乜物物,我都會好嬲」。必要時扮惡扮打老虎,政客本來該如此。以前我是做房地產工作的,由那時開始我一直也不明白為什麼立法定義什麼是實用面積(UFA)、規定實用率的計算方式、監管不實的面積計算,由英國殖民地時代到今時今日都做不到(不為非不能也)。如果曾生真的做到這件彭定康和董建華也沒有做的事,我會加分給他。)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檢討

    34.         政府已檢討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我們注意到計劃下投資於房地產的資金有上升的趨勢,今年頭九個月,有關資金佔計劃總投資額百分之四十二。雖然近年計劃下的房地產投資只佔市場總成交金額約百分之一,但考慮到市民大眾的關注,政府決定暫時將房地產於計劃下的投資資產類別中剔除,由十月十四日起生效。保安局稍後會交代具體細節,以及計劃的其他修改。

    (那個移民廣告的那句講唔正的「I love Hong Kong」深入民心。香港要做亞洲倫敦,接收世界各地巨富貪官不是問題,畢竟香港從來都是賺四方錢的地方。這裡資金自由進出,只要不是投資移民,內地有錢人買什麼是政府是管不了的(他們的不是根據那計劃掃的貨佔總成交額幾成,那是施政報告不會提的),問題是政府有沒有照顧過市民的住屋需要。)


     

    限制「發水樓」

    41.         政府當年讓私人樓宇增加樓面面積,引進環保及生活設施,目的是改善樓宇的宜居環境。近年社會關注發展商利用這項寬免政策,大量增加樓面面積,造成所謂「發水樓」問題。經檢討後,我們決定收緊政策,主要改變包括取消部分設施的寬免,降低停車場、露台、工作平台和會所的寬免,並為多項仍享有寬免的設施加設百分之十的整體寬免上限,同時又收緊容許興建窗台的面積。

    42.         我們深信這套方案一方面顧及樓宇的環保及舒適要求,另一方面盡量避免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已在兩者之間取得適當平衡。方案亦確保本港建築物的設計,有展示創意的空間。

    (因為以前是做地產行業,所以對那些用來git高度和吹大總樓面面積(之所以現在的樓的實用率愈來愈低)的巨型lobby、巨型club house、巨型停車場、假公共空間特別覺眼,這些優惠在九七後推出明益發展商,令市面上出現底座已經遮晒原有住宅的「蛋糕樓」。我最記得,荔枝角四小龍有個巨型會所,樓底竟然有三層樓高,那可說是董建華市代賣大包給發展商的印記。現在曾生說要減少這些大包優惠,不失為一個好的開始。)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

    163.         我注意到香港社會近期圍繞《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有不同意見,其中比較多的意見認為,本屆政府應在未來一年多的任期內,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着力保持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與發展,故此可延後啟動立法。我們經過反覆研究後,決定在本屆任期內,不啟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在此我要重申,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也是香港社會的共同責任。我相信,香港社會各界一定能夠不斷凝聚共識,在未來適當時候順利完成這項立法工作。

    (相信曾生還咗政改條數,廿三條上面可以放佢一馬。過多兩年,下一個特區總督應該走唔甩。大家唯有睇下共產黨長命D,定係我地長命D。)

     

    不盡同意的其他部份:


    置安心計劃 - 「居住權」不等於「投資權」,政府有義務資助投資嗎? 

    • 那個什麼「置安心資助房屋計劃」,其實咪又係資助房屋。那個東西,雖然有點似居屋,但規模和政策力度跟居屋政策是兩回事。租五年,然後有租金「回贈」俾你買樓,即是跟董建華時代的首置免息貸款的利息資助差不多。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那只是一個政府大抽獎而已。

      我一直也不認為政府有義務資助市民買樓,資助市民買樓,其實就是資助市民上車轉手發達。政府是沒有義務資助市民發達的(你可能會說買樓不一定升,但這個市場始終是一個升多跌少的)。個人入息上限$23000,那已經不是一個小數目,為什麼還要政府津貼買樓?須知道居住和投資是兩回事,照顧中等收入的市民的「住屋權」,不等於要照顧他們的「投資權」。若要令市民安居樂業的話,何不直接提供資助房屋,然後在限制轉售和補地價方面著手,令政府可以照顧住屋需要之餘,避免變相資助抽中獎的市民發達,同時收回一定的回報?

    仲敢當「八成強拍」係成功政策? 

    • 關於施政報告中的市區更新策略,想不到曾生仍然厚著面皮說八成強拍會促進舊區更新,幫助市民云云。那個政策分明是facilitate大地產商強搶民產呀大佬!

    前海發展-人出豉油我地出雞!

    • 有關前海發展,我始終對這種人出豉油我地出雞的政策抱懷疑態度,這個中長期政策,大家一定要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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