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December 18, 2010

  • 不是花生

     

    食住花生等睇戲 (網絡大典)

    食住花生等睇戲,原本為美國紳士牌花生,以其品牌代言人「花生先生」(Mr Peanut)的廣告標語,原意為一邊欣賞電影,一邊吃花生是最佳享受。其後發展為「袖手旁觀」、「坐山觀虎鬥」等邊吃花生邊作壁上觀的意思,用以指網上討論區、新聞組網民在網上發生衝突時(多以罵戰為主),其他網友不插手干預,靜觀其變。

    此語變種源出自高登討論區,現已經廣傳至各大討論區及新聞組,又名「食花生等睇戲」,其後更簡化為「食花生」;而食花生者亦被稱為「花生人士」、「花生友」或「花生客」。

    高登網民亦會用「花生指數」來比喻一件事的可觀程度。2008年,退出樂古討論區的會員~RaymonD~,更在自己的部落格以「花生價格」來形容世界總觀的情況。

     

    這兩天Facebook和Twitter上湧現大量有「花生」一詞的post,相信原因不用多講。對於記者來說,有什麼比這種新聞更好做?第一,當事人是名人;第二,真相有待發掘,但所謂的「消息」不難發掘;第三,當事人樹敵太多,要什麼側寫故事也有(已有另一社運名人出來指責當事人私德有問題);第四,當事人的故事本身已經很juicy,現在報紙可以大做文章,寫得有幾juicy得幾juicy。

    這案件究竟該不該在網上討論?網上始終是公共領域,說任何東西都須要負責,事件暫時已知的資料有限,當中誰是誰非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至於當事人的往事,對於這件案件的意義其實不大,在香港這個普通法地區,所有人未被法院判決之前都是假定無罪的,我們犯不著公審當事人,代替法院未審先判,況且從已有的資料看,這案件不是完全沒有爭議之處的。

     

    這件事我沒有什麼個人好惡,也沒有食花生的心態,更不打算落井下石。我在以前的文章以經說過當事人的政治前途有限,經過這次事件,我想我的說錯的可能性已經很低。當事人回應傳媒說「自己沒有做過犯法的事」,有沒有犯法留待法院判決吧。

     

    有沒有犯法是一回事,政治生涯是另一回事。

     

    香港不是意大利,選民對政治人物的私生活還是有一定的要求,你可能會說為什麼總是要把私生活和政治拉上關係?其實選民投票不只是選才幹和理念,還是選形象,It is politics,這就是政治。

    克林頓不是還是沒有被拉下台?克林頓是任內出事,他只是沒有被成功彈劾,況且他有的是政績支持,不過如果他要競選連任的話,肯定必死無疑。

    不少政壇大老不是曾經離婚或者被傳有外遇嗎?他們是大老,不是積極求上位的新星,而且以負面消息的密度(數量除以出道時間)而言,那真的冇得比。社運圈子裡面的流言蜚語,不會只是在社運圈子和網上流傳,到了選舉之日,便會浮現於主流媒體。如果真的有政治野心的話,這些票房毒藥根本應該避之則吉,須知道在政壇出了名以後,便會成為敵對陣營和狗仔隊的目標,多采多姿的私生活和從政是魚與熊掌,怎能妄想兼得?

     

    至於評論事件是否抽水?寫了這麼多年blog,社會上有什麼時事議題就寫什麼,這是敝blog一貫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