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September 4, 2011

  • 關於IES,我有話要說

     

    IES是Independent Enquiry  Study (獨立專題探究)的簡稱,是新高中通識科的校本評核部份。簡單來說,就是通識的project。

    新高中通識的IES,共要分研究計劃、資料搜集和報告完成品三個階段呈分上考評局,而每個階段的呈分再分為「過程」和「課業」兩個分數,即是說共有六個分數要呈上考評局。

    這種呈分方法實在大有問題。

     

    問題一:犯錯是探究過程一部份,不應過早評分

    對於中四五學生來說,要他們寫得出一份近乎AS-level程度的研究報告,一點也不容易。在這個理論上要花90小時課時的project,是一個漫長而不容易的學習過程。大部份中四五學生一開始的時候對於如何訂立題目和寫研究計劃書(proposal)其實是毫無頭緒的,他們在個時候寫成的計劃書通常都不會好看得到哪裡去。

    但凡在大學寫過畢業論文的朋友都會明白,由寫proposal到修正題目、研究目標、研究方法到最後寫出論文的初稿、最後稿,是一個如何漫長的過程。這個過程大家一定會修正過很多傻東西,如何在導師的指導下修正傻豬了的地方,就是學習過程中最寶貴的東西。

    論文不會proposal計一次分,data collection計一次分,論文完成品再計一次分。為什麼中四五學生要這樣做呢?中四學生做proposal和中五學生做的data collection,程度一定有很大改善空間,如果用來計分,其實會對學生不太公平。做project/論文的重點是撞板的過程,把中間會撞板的東西拿來評分交給考評局,其實很多學生連交出來的是什麼東西也是一頭霧水。如果不是一頭霧水的,也有可能是為了交貨而交貨。

    以前AS-level通識的校本評核,只計最後完成品,但文憑試要分三次呈六個分數,為什麼呢?是因為不信任學生會按步就班地做研究?還是不信任前線教師會持續地與學生相討進度?是因為這種不信任,所以一定要正式地交些東西給考評局官僚看?

    如果考評局官僚的邏輯是要有「持續性評估」,所以要用學生未成熟的課業來計分、要學校不斷呈分的話,那不如筆試也分中四、中五、中六三次考吧。

     

    問題二:學生與教師耗費大量時間應付官僚要求

    這種分階段式的呈分的另一個大問題是消耗大量本來不應該花的時間。大家可以隨機找幾個新高中學生和前線通識教師來問問,問他們IES要交六個分數對他們的正常學習和教學有什麼影響。

    學生做研究project,其實很多時間不是用來做project本身,而是用來應付口頭匯報/筆試(過程部份)和完成考評局的表格(課業部份)的,這些交貨式的東西,學生做得辛苦,教師評得辛苦,但那些行政文書工作其實跟最後的探究報告的質素是沒太大關係的。

    對於前線教師來說,一份IES要交六個分數是一個惡夢,因為要呈分,所以便要開呈分會議,每次呈分會議要開大半天、總共花在開會的時間至少是六天,那還不計指導學生製作那些只為交貨給官僚隨時來檢查的文書和表格所花的時間。

    我這樣說不是為了躲懶,你去問問前線老師,問他們想把時間用來指導學生進行研究,還是用來無止境地開會和教學生填表?你去問問前線老師,他們花了在應付考評局要求的時間,對日常教學工作有多大影響?

     

    制度的最大貢獻:製造就業

    這種整蠱學生又整蠱教師的評分制度之下,最大的貢獻是製造大量就業機會,包括官僚體系、私人補習業和外判顧問機構。首先,有如此煩瑣的制度,自然需要大量官僚來運作;有大量迷惘的學生,自然需要私人補習來提供意見或指導(我善意地假設沒有請槍);學校吃不消龐大的工作量,也不全然了解考評局要求(現在其實全港學校也未知stage 3是如何評分的,但已經要指導學生完成報告),結果就是需要聘請外界機構來幫助學生和為教師提供意見。不是說製造就業機會不好,但攪了這麼多事幹,得益的是否學生?

    我有個夢想,就是學生能學得愉快、能享受探究過程,而不是被迫交貨出來計分;老師也能有空間去帶領同學好好做研究活動,而不是無日無之地開會和教學生填表。

    學制改革說要學生樂於學習,但願這不只是夢想。

     

     

    本文只代表筆者個人意見,針對的是全港性的制度問題,而不是想針對考評當局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