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April 2013

  • 單車給了我什麼

    自小便喜歡踩單車,小學和大學時曾經有過自己的單車。大半年前,遇上了傷痛的事,那時候很想做一些事令自己放鬆一點,於是便開始再踩單車。開始了,便有那種停不下來,不做不安樂的感覺。我一邊踩,一邊平伏心情,那算是一種治療傷痛的方法吧。最初是一個人踩單車徑,嚐試踩馬路但發覺不能做到得心應手。後來,在網上認識了其他師兄師姐,從他們身上學到不少技巧,後來獨自踩馬路也應付自如了。現在不時跟大隊踩,一班人互相照應交流,交了一班有意思的新朋友。一個人踩和一班人踩,各有各精彩。

    最初踩單車的時候,我無意識地把自己的保額加大了一倍,也許是因為隱約覺得有風險吧。不過,某程度上這也是踩單車吸引我的地方。我不是喜歡玩命的人,在馬路上永遠循規蹈矩,不過走在馬路上,總是要眼看四面、耳聽八方,而且一定會心跳加速,那種心跳加速的快感,也許就好像人們玩extreme sports的感覺吧(在繁忙的馬路上踩單車,的確是extreme sport)。

    除了心跳加速的快感,享受踩單車是因為專心踩的時候,我能夠聽到自己的聲音,還能與自己對話。每次外出2至3小時,便是跟自己聊天和反省的時間。在這個資訊疲勞的時代,能夠有一段時間不上網、不看電視,跟自己聊天,實在難能可貴。此外,有了單車,便能去得到很多平日不會去的地方,例如米埔、南生圍的對岸、尖鼻咀邊境、石崗、八鄉等。那種去旅行的感覺,真的很好。

    後來,我引誘太太買了她的單車。不過跟她一起踩,速度和難度也要大幅降低,而且還要擔心她會炒車。那教曉我的是,要兩個人一起前行的話,便要互相遷就和照顧,否則一起走也沒有意思。一起踩單車的時間,是我們的quality time,我們踩單車到不同的地方拍照,吃不同的東西,而且還可以強身健體,很好。

    到了某個月,太太連續兩星期炒車--她好像不在狀態。最初我還在想:沒理由啊,在我的指導下,應該是愈踩愈好才是,為什麼會這樣呢?後來才發現真相是她懷孕了... 那兩次炒車令我擔心了一段時間。幸好,檢查說小孩一切正常。還有不多的日子便是產期,我才敢寫出來。女兒「自小」便會踩單車,也許她長大了會喜歡單車吧,到時我們可以一家三口一起單車旅行。

     

    過去大半年,每星期至少踩一次單車,這是我的一些印象和感想:

    - 北區最多人踩單車時沒有左上右落意識 (每次遇到這類人,我不會遷就,而是會大聲提醒他們左上右落)
    - 吐露港單車徑的人最亂來 (應該是因為最多潮童在這邊租車)
    - 在那些穿過市區的單車徑,不知為什麼很多人特別喜歡行入去,而且有很多人是望也不望便行入去
    - 馬路上最大威脅是紅Van,其次是揸架爛鬼改裝跑車耀武揚威的那些人,第三是貨van
    - 最初踩馬路難免會做蠢事,所以最好跟師兄們一齊踩,學夠了才獨自踩馬路
    - 踩馬路前一定要熟讀《道路使用者守則》,尤其是轉線守則、打手號方法、交通法例,否則真係命都冇
    - 很多人過馬路時不認為單車是物理上會撞得到他們的東西。明明是行人紅燈,有單車向他們駛過來也衝出來。

     


    (兩個人踩。地點:牛潭尾)
     
    (用Google足跡記錄路線,是給自己的成績表。又話唔上網?我開始時按個制,完成時再按一次制,中途沒上網嘛)
     
     
    延伸閱讀:
  • [三師會]地震捐款啟示2013

     

     

     

     

     

     

     

     

     

     

     

     

    - 中港兩地對捐款的態度2013 vs 2008

    - "donate your sister"?

    - 郭美美事件的影響

    - 中港矛盾的影響

    - 中國政府如何令人心變冷?

    - 捐還是不捐?

    節目重溫:地震與賑災(2008年):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k-bs6...

    三師會節目重溫播放平台: 

    1. hk3teachers.mysinablog.com [link]

    (三師會本身的blog,我們的節目以youtube短片形式播放,因為歷史最悠久(2006年至今)的關係,裡面的過往節目最為齊全,而且已經以通識單元分類。另外,我們在不同的報刊刊登的文章,以及傳媒報導資料也可在這裡找到。)

    2. 三師會@openradiohk.com [link]

    3. 三師會Facebook page [link]  

    三師會通識頻道FB page: http://www.facebook.com/hk3teachers

  • testing 系統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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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lk:資訊素養與網絡公民教育

    [轉貼] 
    〔香港小童群益會 夜貓Online 「資訊素養與網絡公民教育」座談會〕
    日期:2013年5月11日 (星期六)
    時間:下午2時30分至5時正
    地點:港青西九龍耀信發展學習中心禮堂 (九龍長沙灣保安道373號豐盛居)
    對象:教師、社工、學者、青年工作者及其他有興趣人士
    名額:80人
    費用:全免
    講題/主講嘉賓:
    「新媒體發展與倡議教育」        
    方鈺鈞小姐 獨立媒體(香港)倡議幹事
    「資訊素養教育與網絡青年工作」     
    陳智達博士 香港教育學院社會工作課程講師
    「網絡世代的教師角色與公民身份認同」  
    庫斯克老師 通識科教師/專欄作家/著名博客
    「透過互聯網推動通識教育與公民參與」  
    方景樂老師 通識科教師/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理事

    網上報名表: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vI14D7vMm1eE24Om69PBsuO98DBlYAk1CKqUIYmtm40/viewform

    截止報名日期為2013年5月7日(星期二)。己報名人士將於2013年5月8日(星期三)或之前收到電郵確認。
    如對上述活動有任何查詢,歡迎賜電2396 9447或電郵nitecat@bgca.org.hk與「夜貓Online」計劃幹事陳婉雯姑娘聯絡。

    簡介:互聯網的出現造就了一種全新的公民參與方式,青少年透過社交網站可接收和發放各種社會議題的相關資訊,在網絡上進行討論交流,甚至發起社會行動。部份教師、社工等青年工作者,亦日漸重視以互聯網作為通識學習和公民教育的平台。為促進不同專業在資訊素養與網絡公民教育方面的經驗分享和交流,香港小童群益會「夜貓Online」網上青年外展工作先導計劃將舉行「資訊素養與網絡公民教育」座談會,是次活動邀得多位主講嘉賓蒞臨及分享寶貴經驗,誠邀各位有興趣的同工出席。

  • 如何前往南生圍 (圖解)

     

    (圖A-B)西鐵元朗站A出口à元朗舊墟路,行至盡頭

    圖A - 西鐵A出口對出的路口,可看到元朗舊墟路

    圖B - 一直沿元朗舊墟路行

    (圖C-D) 元朗舊墟路盡頭轉右往山貝路

    圖C - 到了元朗舊墟盡頭,轉右入山貝路

    圖D1 - 沿山貝路走了一會兒,會見到左邊有個路口,有一塊山寨式的路牌寫著南生圍

    圖D2 – 沿小路直往橫水渡(3分鐘路程)

     

  • 獨裁政權最需要大祭司

     

    吳宗文牧師那篇《基督徒該如何看公民抗命》曝光之後,已經有不少人討論過,包括我在自己的聲音專欄。這裡是想做一個比較簡潔的文字紀錄。

    文章結構不難理解:先是把公民抗命和佔中定調為反社會行為,然後列舉聖經裡面的抗命事跡,從而歸納出吳認為公民抗命在什麼情況下才是聖經所容許的,最後,就是把佔中行動定調為不合符聖經教導。

     

    第一部份:定調公民抗命為反社會行為

    第一段提到「媒體輿論和學界意見不應散播極端言論,搧動群眾以反社會行為作表達政治訴求之方式。」明顯有所指,當中的關鍵字是「反社會行為」,因為這個極度負面的標籤,而這個標籤在第二段再出現,直指佔領中環行動,也不點名明示戴耀廷和朱耀明牧師的角色。

    「反社會行為」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那是指「不顧他人觀感,而且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無法增進公眾福祉的行為」(wiki),那通常是指犯罪行為或者帶破壞性的極端行為。很明顯吳對於佔中行動的定調是負面的。

     

    第二部份:聖經例子

    在這一部份,吳引用了十個抗命的聖經例子,那並沒有什麼爭議。不過,例子裡面沒有提及很明顯的兩大例子,一是摩西反抗埃及這種「反社會行為」,只提及他的母親如何救他一命。二是在安息日治病,又會散播新思想挑戰既得利益集團的耶穌基督。當然,以信仰以言,耶穌基督是神,衪做的可以不當是公民抗命。

     

    第三部份:聖經容許的公民抗命原則?

    相對地公義的政府?

    吳提到「原則上信徒該順服一個「相對地」公義的政府(這樣說是因為無論君主制度或民主制度底下,古今中外都沒有一個可稱得上是「絕對」公義的社)....縱然政府政策出問題或施政方針失誤,甚或體制與時代脫節,憲法仍存在著與普遍價值相違之東西,信徒仍當以當地法律和體制許可的情況下,以非暴力形式來制止政府行惡並改善社會,因為聖經教導我們不能以惡成善。」

    吳沒有論及的,是究竟怎樣才算是一個「相對地」公義的政府。他的立論只是從來沒有一個「絕對」公義的社會。可是「相對地」公義也是有程度之分的,例如民主制度和納粹主義制度,是不是都是相對地公義而沒有程度之分?似乎有人想引導信徒相信「民主制度也有問題,沒有制度是完美」的論調。這種論調在香港基督教圈子內並不罕見,不知究竟是因為教會領袖教導信徒,還是信徒影響教會領袖。

    如果法律「存在著與普遍價值相違之東西」,很多時候試圖以非暴力形式制止政府惡行的人也被監禁或者被失蹤了,試問以當地法律和體制怎樣容許非暴力形式制止政府行惡呢?不過,有一點反映吳其實是骨子裡支持公民抗命的,就是他贊成「非暴力形式制止政府行惡」,那其實是公民抗命的重要元素--梭羅主張不交稅、甘地公然灑鹽、羅莎帕克不讓座、請願者違反公安條例集會,都是非暴力的抗爭。

     

    三大原則?

    接著,吳提出「什麼情況下才可公民抗命呢?從上述聖經事例可見,當政府(1)敵擋神並且行惡的事情(例如危害個人性命,繼絕王室血脈,甚至威脅民族命運);(2)或強制地禁止信徒行神吩咐的善行(例如違背自己的信仰,不去宣講福音,不能禱告);(3)或強迫信徒助紂為虐和為虎作倀地去行不義的事情(例如要去敬拜假神和偶像,或斷絕救恩歷史之賡續)。

    吳從聖經中找出十個例子,然後把例子歸納成這三個絕對性原則,那三個原則看似正常,「政府敵擋神並且行惡的事情」,那可以理解為政府施行暴政,就好像濫殺無辜、侵犯基本人權、貪贓枉法等;「禁止信徒行神分咐的善行」,那可以是禁制信仰自由、懲罰見義勇為的維權者;「強迫信徒助紂為虐....去行不義的事情」,那很明顯是包括充當爪牙去做上述的惡行,又或者強迫信徒出賣同伴之類。

    以現代關於公義的定義,吳的三大原則能夠應用在反對當今一些獨裁政權身上,例如某些會屠殺無辜學生和平民、會侵害人民財產和基本人權、會禁制非官方控制的教會的政權。可是,在括號裡的例子,全都是只局限在跟信仰有關的事情上,那其實是引導信徒把這些原則抽離現實的政治環境。他舉的實例,是關於同性戀平權和墮胎問題的公民抗命,雖然我們不能說吳眼中只有泛道德議題而沒有政制人權法治等議題,但偏偏那就是現今某些教會或團體給予社會的印象。

     

    人只有生存和信仰權利?

    吳再具體說明他的三個原則的「底線」,那是「當人的"信仰權利"(而非政治體制選擇之權利)和"生存權利"(「保人頭」而非「數人頭」之權利)受到威脅時,公民抗命才是聖經所容許的偶發性事例。」

    為什麼只有信仰權利和生存權利受威脅才是公民抗命的理據?為什麼「政治體制選擇之權利」和「數人頭(這一點有點隱晦,可能是指投票或者集體請願)」不是聖經所容許的事例?這些問題,吳並沒有提供其論證的理據。從上文下理來看,可能吳認為聖經沒有提及如何改變政治體制,也沒有提及投票等民主程序,所以保衛這些權利就不是聖經所應許的。

    要驗證吳的說法是否合理,以近代公認合乎公義的事件作為測試便可。例如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女性爭取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權,作了漫長的抗爭,期間一直被男性主導的輿論和政府打壓,一些國家的女權運動領袖被捕,在獄中絕食時被強制餵食。她們是「試圖改變政治體制」,她們保的是「數人頭」而非「保人頭」的權利。按吳的說法,她們的公民抗命不是聖經所容許的事例。從今天的角度看,男女的政治權利不平等,是何等不公義的事,以抗命手段爭取平等政治權利,為什麼不是行神分咐的善行?

    當然,我們不難看出整篇文章的論點都是有針對性的,那就是否定第一部份提及的佔中行動的理據--爭取普選(即是政治體制選擇和數人頭的權利)。

     

    是愛心提醒還是抹黑?

    接著,吳再次提醒信徒公民抗命的害處,是「包括引來社會動盪不安,其他人受牽連,備受社會歧視和敵對,甚至要自食其果,為其抗命行為負責——被拘,下獄,甚至在有些地方要受到被處決之極刑。」一個信徒,如果相信所做的事是正確的,最後可能要下獄,也是為神而下獄,而不是「自食其果」--自食其果是用來形容人做了錯事而要承擔惡果。這段說話是憑愛心的勸導,還是抹黑恐嚇,相信讀者能夠判斷。

    最後,吳呼籲「信徒不要忘記聖經的教導,為執政掌權者祈禱之責任」...「尊重執政者和敬畏掌權的人,以積極並按神心意而發的順服態度,協助政府或執政黨達成其預定的善」這是基督教社群裡面長期辯論的課題--究竟順服在上者應該去到什麼程度?如果在上者堅決維持一個不公平的制度,令社會矛盾日深,是不是都只能「協助」呢?況且,在權力高度壟斷的制度下,持不同意見者要「協助」政府達成預定的善也不得要領,那又如何呢?是不是坐以待斃,由得社會繼續走向對立不安呢?信徒向上帝祈禱,是不是代表政治上什麼也不用爭取呢?只有信心而沒有行動,這相信不是基督徒應有的態度。

    吳又提到「民主制度底下,為奪取執政權力而對抗,為爭取少數利益而違令,都不應為信徒所取」。這真的令人十分疑惑,究竟民主選舉的選戰和辯論算不算對抗呢?民主制度的精神不就是以和平方式更換政府嗎?多黨選舉的競爭是不是對抗呢(人大和政協就沒有對抗了)?還有,爭取少數利益,歷史上最有名的是美國的民權運動,爭取取消不公義的種族政策,進行公民抗命,不遵守不義的種族主義規定,為什麼爭取少數權益而違令都不應為信徒所取?我真的不明白箇中的道理。

     

    君權神授的世界

    總括來說,我們不難看出整篇文章的論點都是在針對倡議中的爭取普選(即是政治體制選擇和數人頭的權利)公民抗命行動。吳從聖經例子歸納出的原則,把一切與政治有關的爭取都說成是不應該的,只有與生存和信仰有關的爭取才是應該的,再配以保守的順服政治觀,以及制度的公義是相對的這種混淆視聽的說法,把倡議中的和平爭取普選權的最後手段,抹黑成信徒不應響應的反社會行為。這種沒有嚴謹邏輯論述支持的「原則」,實在難以令人信服。客觀上,以牧者身份發表的教導,很容易令部份信徒全盤接收,又或者某些信徒會覺得同聲同氣而不加思索地贊同,但不代表內容一定是辯證上合乎邏輯和普世價值的。

    縱觀全文,當今社會最珍惜的普世價值,例如自由、平等、公義、人權,根本不是吳的著眼點,他的著眼點是生存、信仰、順服,還有順服,而且是抽空不顧普世價值的順服。如果像訓詁般要從聖經找到的政治觀,才是合符基督信仰精神的話,那麼當討論到公民政治權利的時候,便要回到二千年前的標準了。聖經沒有提過民主、人權、平等、自由(當年解放黑奴運動的時候,就是有人用舊約來支持奴隸制),難道爭取這些價值的公民抗命就不是聖經所容許的嗎?如果純以經文硬套到政治論述,也許類似君權神授的獨裁政體(大家應該不會陌生)應該是最好的制度。人類過去幾百年爭取免於恐懼的自由和參與政治的權利的奮鬥,也許都是走了聖經不容許的歪路。

    當然,在奉行君權神授論的世界,最需要大祭司去教化萬民。

     

     

    補充: 

    這一點跟文章重點關係不大,所以放在這裡討論。

    吳在文中提到,「市民自回歸以來,經過長年累月的社會認知後,並比對港英統治時期與後殖民地時期,政府施政與民間社運之不同互動,便不難發現部份市民和社運人士對政府存在著一種雙重標準之期待。今天參政者必須調整自己的心態,堅持以和平、理性、共融的大原則來參與社會事務和議政。」

    這點十分值得商榷。「雙重標準」的說法,很多時候出自建制派之口,意思是港英時代你們不反對,現在你們就反對。要反駁「雙重標準論」十分容易--港英時代是殖民地,擺明車馬是獨裁統治,而當年香港大部份人都是逃避共產黨的人,他們看著深圳河以北天天活在恐懼之中,當然覺得英治可以接受。到了中英聯合聲明後,基本法寫明「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人們對政府有更高期望當然是合情合理,希望更能參與政府運作,這種標準的改變很問題嗎?如果大家還維持英治時代的標準,那麼港人自港、高度自治豈不是變成廢話?況且,很多反對專制統治的70後、80後,在97以前還是個小伙子,他們當時根本還未有能力反對什麼。

  • 雅安地震,大家不用捐錢了

     

    四川雅安7級地震,死傷者眾,我在FB說:

    四川地震,那不是災民的選擇。不論災難發生在落後還先進的國家,也一樣需要應急的救濟。

    如果要捐款,請捐給聲譽良好的香港救災單位,這些單位必須是直接把捐款用於救濟,而不是把捐款交給中國政府或者中國紅十字會。

    至於重建工作,我們一亳子也不要捐。那是中國政府的責任,這個國家的維穩費7千多億,比國防預算還要高。就算是窮鄉僻壤,政府大樓也是豪宅級數的,他們欠的不是錢,而是廉政。

    如果特區政府還敢撥款給大陸重建,誰投贊成票,下次選舉就不給他們票。

     

    我這樣說是出於人道精神。不理是什麼國家,有災難就有救災的需要。這段status有很多人share,不過也有好些朋友認為即使香港的機構可信,上到去總會益了某些大陸貪官。這些說法雖然我不完全贊同,不過我是理解的。我的看法是要救命的時候,總要出手相助,所以更加要小心選擇可靠的機構。

    重建工作,就真的完全不用捐款。災後的汶川,建造了超豪華的政府大樓,而學校卻不符標準,還有映秀鎮政府被網民發現擁有豪華車隊。不知大家是否還有印象,早陣子一所香港政府有份捐錢興建的學校,建好沒幾多年便無端被強拆,地點用來興建豪宅(詳見延伸閱讀)。請問大家今次還要捐錢做重建嗎?

     

    說時遲那時快,數小時之後,我收回了捐款的說法:

    對不起,我錯了。真的什麼也不要捐了。詳情是這樣的:

    「日本外務省表示,首相安倍晉三已就中國四川雅安大地震,向中國政府和民眾表達慰問和哀悼之意,並承諾只要中國願意,日本已做好準備提供最大限度的援助。
    中國也迅速回應表達感謝,並稱「現階段不需要外國援助」。」(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420/175988/ )

     

    假設北京不是因為面子問題說謊,「現階段不需要外國援助」代表他們完全有能力處理處理災情。那代表我們什麼也不用捐了。香港的救濟機構,以大陸的定義,其實都是「境外」組織。北京說不需要,那就不需要了。

    最後,這句話可能跟上文有點矛盾--願死難者安息,生者節哀。

     


    (映秀鎮車隊1)

    (映秀鎮車隊2)

    (汶川的新政府大樓,人均辦公面積66平方米)


    綿陽紫荊民族中學,建好沒幾多年便被拆掉發展豪宅

     

    延伸閱讀:

    影秀鎮政府門外驚現世界級名車

    汶川災後重建現豪華辦公樓 科級辦公室達66平米

    四川重建中學被拆建豪宅 香港擬追回撥款(這是新華網的新聞,不是「港媒煽動」)

    四川稱萬達擅自拆除港援建中學(這是文匯報報導,不是「別有用心傳媒」)

     

  • 收得錢就專業少少好冇?


    (圖:國際新標準出版社。 圖片來源:網友的FB,不加連結)


    究竟啲出嚟收錢嘅人幾時先識畫適合香港嘅political compass*?? 

    經濟右翼從來都唔係強調公平程序,而係強調經濟自由(aka弱肉強食),實際上係最歡迎官商勾結,最唔講公平程序嘅係呢班人)。另外,如果工黨都唔係接近左翼,呢樣真係匪夷所思。仲有呀,講經濟政策,民主黨其實暗地裡係右過公民黨架。

    政治光譜,不論係外國定係香港,保守嘅對家從來都唔係「激進」,而係前進/進步/liberal, etc。香港嘅context, 一端可以係親北京,一邊係接近普世價值(又或者唔聽北京話嘅程度)。民建聯比工聯會接近中間?我笑鳥。

    收得錢嘅,唔該專業少少好冇?

     

     

    * 上次是補習名師在爽報的文章。這是我對該文章的評論: 值得商榷的香港政治光譜圖

  • 劉德華冇資格選特首?


    (圖片來源:辛浩仁@FB)

     

    第1,講嘢呢個人,而我不知道他是誰,唔好話我,呢張相出現響FB嘅時候,好多人都問佢係邊個,聽講原來係立法會議員*,說明小圈子選舉幾有認受性。

    第2,「沒什麼經驗、人緣好、曝光率高」,如果有足夠選民認為佢適合,點解唔可以選?咁只有響行政會議開會嘅經驗、人緣奇差嘅人,點解可以選?

    第3,劉德華選有咩問題?個問題係你個機制係咪真正俾真正有普遍民意基礎嘅人選。列根本來都只係個過氣二線男星,參與政黨一段日子之後去選州長,卒之佢做咗近幾十年最受美國人歡迎嘅總統。咁列根選州長有咩問題?(如果劉華真係選上,如果佢有合適嘅班底,有個似樣嘅政務司司長,一樣可以管治得好。)

     

    好心啲人唔好再用劉德華做例子喇,講真,劉德華未必真係差得過梁振英架。係用都用陳山聰或者林峰做例子,大家先至信架嘛。呢一點,唐英年阿媽好多年前都講過啦,佢用個例子好好多,佢話如果Twins做特首唔掂(連結)。後來Twins因為某事件而拆夥,令佢地唔可以一齊做特首,而唐老太個仔仔都因為某事件做唔到特首,命運有時真係好諷刺。

    佢個訪問話行政長官口講愛國愛港唔夠,如果同北京溝通唔到唔會做得好。實情係咁唔代表你應整個機制出嚟,唔俾同北京溝通唔到嘅人去選,你有個普及而平等嘅機制,俾有足夠民意授權嘅人嚟選,由市民自己判斷邊個同北京溝通到、有能力管治香港,咁已經足夠。就算有提名委員會,個委員會都應該充份反映民意,最後由候選人自己sell自己,由選民決定。香港人好現實,最後好大機會會選個可以同北京溝通嘅溫和派,而唔係劉德華,個重點係個機制由提名到選舉都要公平,先至可以服眾。

     

    * 呢個人叫姚思榮,旅遊界議員,中旅社副董事長。

    片段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detailpage&v=f3479yUXC1A#t=91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