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osphere

  • 這是我的Dead Poets Society

    轉載自:HKOriginals.hk原文

    是咁的。很久以前,xanga平台有一個叫The Hong Kong Originals的blogring ( 下稱HKO,中文名叫「原人圈」),裡面什麼奇人異士也有--基本上功能組別有的界別這裡也有。這個blogring有入會制,我們稱HKO的神秘主持人做教主,能否入會由教主會決定,準則大概就是文章有沒有看頭,所以這blogring裡面的人都不是大家印象中寫xanga火星文的那些中學生,而是以寫作為事業或者有這個能力的人。教主的身份十分神秘,大部份人都未曾見過他(我也沒見過)。

    這個ring好玩,因為大家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互相閱讀和留言,有時候會出來吃飯飲酒。嚴格來說,原人圈並不是什麼媒體平台,它是一個死詩人協會(Dead Poets Society,如不記得是什麼的話,可去看看trailer),大家圍威喂,快樂寫作、開懷吃喝,沒有什麼包袱,日子就這樣過。

    後來,大家都多上了FB,xanga和HKO也靜了。最近,教主突然提出要退隱,於是大家好像少林足球師兄弟般再聚集,然後以互聯網速度(即是一日內)開完會、登記domain(HKOriginals.hk),以HKO的字頭再玩,過一下寫字癮。當大家成事之後,教主竟然受我們感動,決定復出,他在這裡的的username是 kykykyky,所有入會申請由他負責。

    如果以出身背景計,例如是從哪個政黨/組織/班底/學校出身,HKO就是我寫blog的出身之處。這個班底就是我的死詩人協會,這個會有很多十分有意思的好友,我從他們身上學會了很多東西。可以這樣說,沒有HKO,就沒有我庫斯克。

    Facebook未流行的日子,不同的blogging圈子是一個個孤島,一個孤島要聯絡另一個孤島不容易,而我們就在這個blogring孤島上快樂地生活,直至Facebook出現。Facebook的出現,就好像突然出現板塊移動,把所有孤島,例如不同的blogging圈子、社運活躍單位、年輕學人、高登仔、自由派信徒、政黨少壯份子、傳媒人、文化人、藝術人、I.T.人聚集一起。有留意blog的人流的朋友一定會發現,facebook出現,令讀者人數大幅上升,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不同的社會議題的參與人數上。現在HKO變身,希望能利用社交媒體的強處,重新召集眾師兄弟姊妹上路吧。

    最初寫blog,像初生之犢,什麼也寫,個人情感抒發、社會時事、男女雜文,什麼也寫一餐,也很勇於「挑機」。這兩年成了家、工作愈來愈忙、多了上Facebook、也花了不少時間寫外面的稿,於是由日日寫blog變成隔日寫,而且因為包袱多了,寫的文字也沒有以前的橫衝直撞、傷春悲秋。這次HKO再起,令我想起了當年圍威喂亂寫一通的快樂時光,原來已經不知多久沒有那樣寫作了。

    我不期望HKOriginals.hk會變成另一個民間媒體,我只希望大家繼續死詩人協會,繼續快樂寫作、開懷吃喝,而我們的文字會找到一些知音人就夠了。

    噢,差點忙記了。我是庫斯克,username是kursk。我的地盤是kurskhk.net。多多指教,Seize the day!*

    * Dead Poets Society經典對白

     

    連結:

    網站:hkoriginals.hk

    FB Page:https://www.facebook.com/TheHongKongOriginals

  • 寫在葉劉參選之日

     

    看著電腦畫面上宣佈參選特首的葉劉,感觸良多。

    十一年前我看著當保安局長的她下令以胡椒噴霧和肢體暴力對付學聯的和平集會,當中有我很敬重的HKUSU朋友,我很氣憤,於是去了當時最前的政團當義工,為的就是一啖氣,心想派傳單、幫手洗樓也是一種反抗。就是這樣,在那裡認識了一班現在仍在為公義打拼的朋友。

    幾年後,葉劉強推廿三條的咀臉真的化灰都認得。那一年,香港人上街,令她狼狽下台。我還以為她就此玩完。那一年,我開始寫blog,也在不同的運動中認識更多志同道合又有意思的朋友。這些年來,我們仍然上街,不過戰線已不只局限於街上。

    後來,葉劉去美國洗底回來,選上了議員,還竟然是民望高企的那種。可是我對她的厭惡沒有改變,是香港人太善忘,還是我太固執?

    反高鐵那一晚,當年被葉劉手下的警察噴胡椒噴霧的朋友也在,他就在我們和警察中間的無人地帶跟大家講他的心聲,那時他已經是大學教師了,他仍然關注工人和弱勢社群。時間過得真快,幸而我們當中還有些傻人沒打算改變。

    當年在那政團的領袖,全都不再在那政團,命運也各有不同,有人被統戰了,有人在在另一政團黨爭中粉身碎骨。看著他們,就想起「如果,命運能選擇」這句歌詞。這些年來,很多地方已人面全非,但當日的人腳還在,而且陣營更加壯大。當日的面孔也見於不同的團體和陣線,繼續為公義打併。我早已不是那政團的成員,雖然本業繁忙,但我還是樂於在其他志同道合的地方當散件義工、在運動中當無名的參與者。有同路人或團體用得著我的鍵盤的時候,我是在所不辭的。

    上年看到新民黨打出「司法獨立誠可貴,XXXX價更高」的無恥口號,我知道不是我太固執,葉劉還是當日「希特拉也是民選」的葉劉。

    今天,葉劉跑出來說要競選特首,看著她那看似義正詞嚴的樣子,又想起十年前忿怒的自己。這種趨炎附勢但偽裝術高明的人,比很多真小人更可怕、更危險。只要她一息尚存,我都不會忘記她骨子裡是一個怎樣的人。 

     

  • 成功爭取xanga出android/iphone app

     

    2009年,xanga的創辦人兼CTO Dan來香港,我在一個小聚會中跟他說xanga應該有mobile app和customize for smartphones (詳見《與xanga創辦人聊天》)。那時候,facebook仍未成氣候、Android還未出現、iOS的市佔率還是遠低於Windows Mobile。當時我用的是Dopod的Windows Mobile手機。

    不久之後,wordpress和blogspot都有了mobile app,可是xanga 沒有。後來,寫blog的人少了,Facebook已經成了killer application。

    2012年,xanga才出了它的iPhone和Android app。(link

    以民建聯的邏輯,提議過,n年後真的出現了,也是成功爭取。

    時移世易,其實佢地仲肯寫呢個app已經仁至義盡。

     

     

    我安裝了Android版,相比起wordpress和blogspot的app,它明顯比較簡單(或曰簡陋)而且不穩定,例如寫了文章,選擇了要貼的圖片之後,之前打的文字會不見了。

    至於閱讀subscription list的功能,操作正常。

    希望未來的update會改善文字失蹤的問題吧。

    (3/2/2012的update版本已解決了這問題。)

     

     

  • 寫作強迫症患者的自白

     

    有一次到青少年中心講talk,主持人問我為什麼可以做到每天都寫blog。我說「我有寫作強迫症」。

    當然,這是誇張的說法,不過離事實也不遠。

    自高中開始已有每天寫日記的習慣,寫的東西有私人的,也有時事的。不知什麼時候開始,大概也是中學吧,對社會有很多意見,寫了出來才安樂。有了blog這東西之後,日記少寫了許多,每天就是在網上寫點東西才安樂,就是這樣,寫呀寫,不經不覺就寫了八年,好像阿甘正傳裡面,阿甘跑步一樣,沒有特別目的,跑了很久很久。

    有人問,每天這樣寫不會乾塘的嗎?答案是不會的,因為寫的多是社會時事,香港和中國的事,現實比小說更離奇和離譜,題材多得不夠時間和精神寫。

    後來,有機會在不同的地方寫東西,雖然不算是什麼寫作人,但有機會在大眾傳媒寫點什麼,總是樂意的。不過,在報刊寫東西,壓力大得多了,因為不能引用錯的資料、不能炒冷飯、不能太過偏頗,而寫的論點又要經得起讀者的批判,所以下筆所花的精神力比寫blog大一百倍。

    有了facebook和twitter,可以多點寫一些片言隻語的生活見聞,但那跟至少四、五百字的blog文不同--幾十字的片言隻語不需用腦寫,幾百字甚至過千字的文則需要思考和組織才寫得出,而且blog上那些洋洋千字的文章,還需要有一團火或者一道氣才寫得出,例如是對某事情很有意見,或者很想批判某些言論,才能夠一口氣用半小時寫一千多字。

    寫blog很容易養成一個不好的習慣,就是寫完之後有理冇理先submit了,之後看到有錯處或者被指出錯處才改,所以我的blog上不難看到有錯字或者文法小錯處。如果是有留言指正的,我多會在留言道謝,然後修改。通常修改是會刪去錯處的,如果是涉及很大的修改或者是在討論之處修改的,便會在文章加上備注說明修改的地方。這些錯漏請大家包容。

    寫blog的時候,有些東西是不會說的,例如工作上的問題、涉及朋友的問題、涉及與工作或朋友或同事有關的團體的問題、會引起不必要誤會的題材等。不過,有時這些題目想寫但寫不得,於是那些內容便堆了在腦袋裡,不能透過書寫發泄出來,便會好像Android系統一樣,太多apps霸了記憶體令系統效率降低,寫不出東西來。你可能會說,不用寫,說出來就行了,可是對於一個寫了十幾年日記和寫了八年blog的人來說,說出來跟寫出來是不同的,就算是跟身邊人說過了,還是寫一次才會安樂。

    有時想過,不如開一個暱名的戶口,寫那些不方便寫的東西。不過暫時未有時間扮另一個人寫作,而且暱名之後寫的東西,很大機會是沒有人看的。那寫的動機就大大減少了。

    最近有個字眼叫「鍵盤鬥士」,專指一些在網上平台進行抗爭的人們。我想,某程度上我也是個鍵盤人士,就某些大事件寫了洋洋數千甚至過萬字,都希望能夠有多些人看到,所以寫完之後便會看看讀者反應如何。那也算是一個寫作的動力來源。也許因為抵不住頸,很多時候我其實都不只在鍵盤上活動,而是親身參與,也在網上呼籲人們參與。

    有時候,想自己說的話能有少許效果,面對當前的社會狀況,精衛填海/書生作反/唐吉訶德式的反抗,很容易會被譏為自慰。不過,我就是相信有了互聯網之後,很多很多像我這樣的無名氏天天的精衛填海,可能會有一天成了蝴蝶效應那一下拍翼,絕管機會可能很微。

    有時候,會覺得寫作才能令自己感覺自己存在。有時候,拖著疲憊的身軀下班,就好像麥兜故事裡面的成年麥兜下班一樣,希望回到家中,可以把所想的寫下來,放上雲端,跟多些人分享自己的文字和想法,這樣的存在感好像比在糧單上有自己的名字實在。是的,我是很喜歡麥兜故事的,當年批評麥兜賣身給特首辦,結果見了報,背後那道氣也是因為愛之深責之切。

    有時候,會覺得上天賜下互聯網這個好東西,如果不好好利用,實在太對不起這好東西了。如果不是互聯網,我可能還是在寫日記,會看的就只有我自己,或許有時會投稿到報紙,但總是投籃比例應該不低。

    有時候,重看自己批判過的東西,想起當日發生過的事;重看自己寫的虛構微小說,會想起自己幻想出來的主人翁的樣子和場景,都是很有趣的事。(例如這個微小說系列)

    互聯網是個讓什麼人也有機會發聲的地方,也是一個讓情感直接宣洩和互相感染的地方,感謝大家容忍這個死牛一邊頸信仰人權法治公義的blogger,容忍這裡常常出現的批判和罵聲。

     

    (這是之前貼過的敝blog的文字雲)

     

  • 當Facebook分享也變成公民抗命

     

    用web 1.0思維管理後web 2.0世界 

    曾經做過區選的助選統籌工作,那時候其中一個工作就是申報。依照選管會規定,所有宣傳品也要申報,那時候還是web 1.0時代,我們便把網頁申報,而host的開支也計入了經費。那個還是web 1.0的時代,最互動的群組就是Yahoo! Groups和網站的留言版之類,所以申報不算困難。

    事隔n年,網絡世界早已超越了web 2.0,facebook和twitter等社交媒體早已成為過半港人生活的一部份。上屆立法會選舉的時候,已經有好些候選人使用facebook和youtube進行宣傳,而市民分享那些訊息是理所當然的事,那時候選管會也沒有理會。

    今屆區議會選舉,選管會先提出規管網上電台節目的建議,弄至焦頭爛額、縮沙收場。可是,選管會指引仍然把候選人在facebook、twitter等網上平台的宣傳訊息當作選舉廣告,而未經候選人同意把這些訊息分享出去,便會變成未經申報的競選廣告。即是說網民分享候選人在網上發佈的訊息的時候,候選人也要代為申報。這個規定簡直好像回到56K時代一樣,完全無視web 2.0時代的生活方式--在社交媒體上按"Like"或者分享,已經是有如打電話、吃飯、上廁所一樣平常的事,要求候選人為按"Like"或者"Share"的市民申報,情況就有如要求候選人為選民叫姨媽姑姐投票的sms申報一樣荒天下之大謬!

    這種規定其實真的有用嗎?如果我在facebook分享民建聯的劣質hip-hop的youtube video,附上我對他們的真心演出的景仰字句,那是不是當作民建聯的選舉廣告?如果是的話,我便應該攪一個每日民建聯之星系列,全都入民建聯數。你一定會說,到時選舉事務處對我採取法律行動*吧。那麼,海外網民呢?暱名網民呢?

     

    目的就是要候選人立即縮沙戴頭盔

    其實在絕大部份的民主社會,政黨支持者自製支持物品、自發拍片上載youtube、發tweet、開facebook page是正常不過的事,為什麼在香港就變成了犯禁呢?我不會相信這是因為選管會脫離現實,而是跟規管網台的動機一樣,要在遊戲規則上令在網上活躍的候選人有所顧忌,君不見現在很多候選人已經「戴晒頭盔」,在facebook的wall上發表那些自欺欺人的聲明,說facebook只是用作私人用途,而不是用作選舉宣傳嗎?老實說,這批在網上世界縮沙的政治人物,尤其是那些有全港知名度的,我是覺得他們很沒guts的。

    透過落後的守則來令候選人縮沙對誰有利?看看哪些政黨在網上最多支持者、哪些政黨在網上聲名狼藉就知道了。

     

    跟Rosa Parks不讓座而犯法一樣荒謬 

    互聯網本該是自由開放的,如果分享的訊息不是淫褻不雅、侵犯版權人利益或者誹謗,而是純粹一種政治表態,就不應該被限制。互聯網是無權無勢者如我們最後的發聲空間,我們沒有無限的金錢攪蛇宴、賣廣告,更沒有可能被招攬進小圈子特權遊戲表達意見,如果連在互聯網上表達支持反對候選人也要申請的話,那跟《1984》社會幾無分別。

    正因如此,我不認為我在facebook和twitter按個分享鍵是要得到任何人同意的,即使選管會廉署要控告我*,我也是會繼續share和加comment。按個share就變成公民抗命而被檢控的話,那跟1955年Rosa Parks在巴士上不讓座予白人被檢控一樣荒謬,一樣突顯了荒謬法律(守則)的不公義。

    Share我就一定會按了,如果真的招致法律責任,本篇就是我的公民抗命立場書。立此存照。

     

     

    連結:

     

    *註: 根據選舉活動守則,這有可能因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被檢控 (執法部門應為廉政公署, 謝謝飛蚊導彈指正)

     

  • 誠邀大家出席版權條例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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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公眾論壇
     

    政府已刊憲《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以更新本港的版權法,旨打擊網上侵權活動。最具爭議性的是草案擴大了作品的傳播模式至任何電子傳播,禁止侵權者以電子媒介方式發布侵權作品,並可能負上刑責。

    政府強調不論現行法例下或新法例下的刑責均不是以惡搞/次創作 (改編流行曲的歌詞) 為目標,次創作/惡搞會否觸犯刑事,現時和將來的界線是一樣的。但為甚麼次創作/惡搞沒有列入豁免,是否仍可能面對刑責?影響網上創作自由?侵害言論及資訊自由?草案如何公平地取得各方面的平衡?

    香港互聯網協會(ISOC HK) 誠邀你參加是次公眾論壇,讓市民與政府直接對話,提出問題,發表意見。希望你踴躍參與!

    活動詳情:

    日期: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時間:晚上六時四十五分至九時(六時三十分開始登記)

    語言:廣東話

    地點:灣仔軒尼詩道15號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社聯2樓201室

    主持:

    莫乃光先生

    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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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者:

    1.) 黃 昕 然 先 生 
    署 理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首 席 助 理 秘 書 長 (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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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曾 志 深 先 生
    署 理 知 識 產 權 署 助 理 署 長 (版權)

    3.) 庫斯克
    Blogger、自由撰稿人、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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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陳振傑

    互聯網總監

    關於國際版權保護協會(大中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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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台下發言嘉賓:

    星屑醫生
    博客、Twitterer、自由撰稿人、多媒體創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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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立即登記: http://goo.gl/AoSJV

    Facebook page: http://goo.gl/hNiQS

    主辦機構:

    香港互聯網協會 (ISOC HK)

     

    支持機構:
    audioBlogr
    香港通訊業聯會 (CAHK)
    DotAsia機構
    香港高登(HKGolden)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HKITF) 
    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HKISPA)
    國際版權保護協會(大中華區) (IFACT-GC)
    公共專業聯盟 (PC)
    香港維基媒體協會(WMHK)

    參考文件:

     

    <<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http://www.ipd.gov.hk/chi/intellectual_property/copyright/copyright_2011_bill.htm

  • 來自庫斯克市的明信片

    感動中!收到Eric的明信片!

    Eric遊覽庫斯克市的時候寄來一張明信片,他是我認識的第一個到過這小城市的香港人(那城市的居民我認識幾個,因為他們找我問我為什麼用了他們的城市做網名)。

    再一次感謝Eric的心思。以文會友,最快樂的就是這樣子。

     

    常常有人問我Kursk這個網名是什麼意思。這個網名其實是2003年之前已經在用,Kursk(庫斯克)是俄羅斯的一個城市,強國譯名「庫爾斯克」,中華民國譯為庫斯克,我看我歷史書都是台版,所以對庫斯克這個名字比較有親切感。1943年那裡的周邊地區發生了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坦克戰役。那場戰役的結果是發動攻勢的納粹德國的裝甲部隊及預備隊完全被打殘,令德國自1943年夏天之後完全不能阻擋蘇聯的反攻。有歷史研究者稱1943年的庫斯克戰役是東線的其中一個重要轉捩點。

    近代俄羅斯的一艘核動力潛艇也是以庫斯克命名(submarine K-141 Kursk),2000年它在演習的發生爆炸沉沒,艇上全部官兵殉難。

    用Kursk做網名最主要是因為在2003年前,這個名字在大部份的平台都能夠登記,而且這名字本身有特殊歷史意義,其次是它字數少又容易記。總而言之,用這個名字主要是為了記念1943年和2000年的兩件歷史事件。(其實Kursk正確的的讀音是"Coolsk",不過我平日是以"Cursk"自稱,無論如何,怎說也是很難記得的。大家還是叫我庫斯克好了。)

     

  • 如何同步發放Google+、Twitter和FB訊息

    一click過update FB和twitter可節省不少時間,現在多了一個Google+,所以要找個新的方法了。"Start G+"這個Chrome extension可以做得到:按此連結。安裝了這個extension之後,在Chrome打開Google+,右上角會有一個icon (圖1),click那icon,然後選"login Twitter"和"login Facebook"便成,之後在Google+貼文的時候,便可以同步發放到Facebook和Twitter (圖2)。

    我測試過貼文、貼link和貼圖的效果,結果是:

    • 文字和link:G+、FB和Twitter都沒問題。
    • 圖片:只有G+和FB能顯示圖片,在Twitter上只顯示到文字。 

    另外,Start G+會把你的FB的news feed和Twitter的timeline合併到你的Stream裡面,可以在stream上一take過看到三大平台的訊息了。當然,合併stream的功能是可以關掉的。

     

    圖1: 安裝好之後,按右上角那個橙色icon,然後login FB和Twitter
     

    圖2:可以同步發佈了,如圖。

     

    連結:

    Start G+

  • 博客不是打手

     

    明報報導:

    港網絡打手﹕不分皂白 每帖10元

    聘博客唱好產品 業界稱普遍

    值得不太清楚網絡生態的朋友們一看的報導。裡面我唯一不同意的是「企業客戶除主動要求公關找打手推銷產品服務外,也會透過博客,組織其他博客或網民做打手」這一點。

    Blog本身比較像一個獨立的迷你傳媒--有自己的平台和編輯自主權。「打手」一詞含有貶義, 通常是指收錢唱衰別的品牌才叫做「打」。至於唱好的, 如果沒有指明是客戶提供了什麼東西或利益的話, 那頂多叫鱔稿。因為blogger有名有姓, 而他們的Blog是他們以個人名義負責的迷你獨立媒體, 在Blog上寫鱔稿就像一般傳媒出鱔稿一樣性質, 我們不會叫傳媒做打手。

    當然, Bloggers把自己的建立多時的名譽押在唱好的品牌上, 是要為其唱好言論負責的。

     

    會經agents找bloggers的,通常都是美容產品和科技產品,可能這些產品比較需要有一些在網絡上有一定公信力的人(而不是在論壇那些虛擬人物)寫用後感。通常Bloggers為某品牌或機構寫文章有幾種形式:

    發佈會或試用會:可以在產品推出市場前試玩或試用,這些比別人先試用的經驗對於寫科技東西的bloggers是有吸引力的。當然,試用會通常會有飲品、食物和抽獎的。通常出席的bloggers都會在文章內講明自己是出席了這些活動的。最常見的例子包括手機、美容產品、相機、電腦、遊戲機、電訊服務等。不過,快餐店、朱古力、汽車、航空公司、家具店也做過。另外,NGOs也邀請bloggers出席他們的活動,希望他們為活動做宣傳。至於政治組織,暫時沒聽說過。

    Social Media遊戲或campaign:通常上述的發佈會加上一個facebook或web-base的遊戲,例如寫文或貼圖,以Like數最多或者tag了之後抽獎等。

    免費產品:Bloggers收到產品後寫用後感。最常見的是美容產品試用裝,至於科技產品有的是限期試用的,也有贈送的,例如電腦、手機和寬頻(這些文章叫「開機文」)。另類的例子還有主題公園門票和食品。

    直接付稿費:這個不用說明了。

     

    在blog上寫product-friendly的文章有沒有問題?這個題目一直也有爭議。有人說收了利益,不論是稿費還是試用裝,便不再獨立了,你總不成收了好處便寫衰人家。不過我的看法是bloggers寫blog都很難是為了利益(花的時間和收入相比肯定遠低於最低工資),因為一個blog要有人看,一定不可能全都是有鱔味的文章,而且要透過長時間建立自己的名字(尤其是在社交媒體上)。如果鱔味太重,或者明明差的東西寫得太好的話,便會敗了自己的名字,blog也不會有人看。如果blog沒有人看,就不會有公關公司找你,所以寫blog還是要用心寫才是王道。至於那些少的利益,只是辛苦經營blogs的少許鼓勵,正如一些bloggers會在自己的blog上賣廣告banner位,我們不會質疑賣廣告會影響他們的文章可觀性。

    不過,bloggers寫這些product-friendly的文章的時候還是要注意幾點:

    • 最好說明因為這文章得到過什麼利益
    • 唱好不要太過份,或者明知是差的也說成是好的
    • 不要因為利益而抹黑任何人或品牌
    • blog的風格和文章水平是本,那些東西是末

    寫blog是為興趣、為過癮,沒有了性格的blog,不如不寫。各位blogger共勉之。

     

     

     

    申報:寫報導的是好友A君,我基本上是同意報導內容的,而這一篇討論沒有受到任何委託。另外,我沒有為這篇報導提供過任何資料。

     

  • 社交資訊超載時代如何自處

     

    由「盲搶鹽」事件說起

    上星期內地和香港出現食鹽搶購潮,特區政府指那是有人在網上造謠引發的,可是就筆者當日在微博、Facebook、Twitter和主要論壇所見,全都是批評盲目搶購食鹽和論證搶購食鹽理據荒謬的,所謂「造謠」的訊息完全看不到。互聯網不單沒有助長搶購潮,它反而有很明顯的闢謠作用。

    其實搶購食鹽的大都是沒有上網的中年和老年人,從新聞報導得知,他們大都不是經互聯網,而是透過口耳相傳得知這個「食鹽抗幅射」的謬論的,有些人甚至連發生什麼事也不知道,見有人搶購便加入。特區政府怪罪網民的做法,如果不是出於誤會的話,便可能是要找代罪羔羊。

    除了惡攪食鹽抗幅射謬論,這星期網上還有大量有關日本核電災情的訊息在熱傳,當中包括日本核災難失控,幾小時後便會波及整個亞洲的消息。這個消息傳了一會兒便停止了,因為如此嚴重的事件是很容易從主流媒體和各國政府的公告中求證的。

    改善處理資訊能力

    從上面的例子可,見在這個資訊超載(information overload*)的年代,處理資訊(尤其是社交媒體資訊)的能力愈來愈重要。

    所謂的處理資訊能力,是指我們如何建立有效的收集資訊的渠道,以及如何有效消化收集得來的訊息。社交媒體(尤其是Facebook)佔我們上網時間的百分比愈來愈多,如何改善我們「收料」的效率和質素變得愈來愈重要。以Facebook為例,我們每天在主頁的動態消息(news feed)收到大量由朋友放出的訊息,當中有生活片段、八掛新聞、有趣短片,也有不少轉載的新聞和潮文。不論你的主頁選項是顯示「熱門動態(most popular)」還是「最新動態(most recent)」,愈被分享和讚好得多的資訊便會出現得愈多,你的社交圈子的性格特徵決定了什麼資訊會在你的主頁上出現得最多。舉個例說,筆者的主頁常常會看到關於保育的資訊,這些資訊很可能從不會出現在圈子裡沒有保育支持者的用戶的主頁。

    不同的圈子會製造不同的資訊,這是社交網絡的特質,沒有誰的圈子比誰的優質的問題。不過有兩點值得留意:一是千萬不要因過分依賴社交網絡平台接收資訊而不看書和新聞報導,這會令視野局限於小圈子內,因而與社會脫節;二是你可以令你的社交網絡圈子更多元化,例如你可以在Facebook圈子加入電視台、報刊、NGOs、政治人物,甚至一些活躍的意見領袖的Page或帳戶,使他們發放的資訊出現在你的動態消息裡面,這會令你的社交資訊更多元化和更貼近社會。

    至於消化資訊的能力,是指你收到資訊之後有沒有分析當中真偽和邏輯的能力和警覺性。我們不妨問一問自己,平日上Facebook時有沒有想清楚才加入群組、讚好或者分享訊息?以2009年那個「聲討某某推女友落樓梯」群組和上文提到的「幅射會在幾小時內襲港」的謠言為例,如果每一個網民都想清楚和做好求證工夫才轉發的話,便不會那麼容易流傳和造成不良影響了。

    在此謹祝願災民能早日渡過難關、重建家園。

    *: 資訊超載的概念是Alvin Toffler在其著作”Future Shock”(1970)提出的。

     

    (圖片來源: hubspot blog)

     

    [原文載於30-3-2011《e-zone》,版權所限,謝絕轉載,包括hkblog。]